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萧国位于蝎子关外八十里的地方,是一个连百乘小国都算不上的诸侯国,他们能拿出五千兵力支援召侯,可见是召胖子的铁杆盟友,而在那堵截之战中,萧国五千将士死了一大半,不论在功在理,萧国拿走一个城池都不为过。
火光舔着召胖子的脸,那张圆乎乎的脸挤成了一团,也不知他暗地里与萧国是否也有盟约在先,就见他死皱着眉头,显得左右为难。
一干诸侯与将领都冷冷的笑着,正准备插旗子的几名将领也停下手来。
过了一会,召胖子仿佛叹了一口气,抹了额头上的汗水,指着景城西北方向的一座镇池,说道:“此地乃是熬城,离萧国最近。此番伐杞,萧国将士奋勇杀敌,功不可没,当得此城。”
“不,末将前来之时,君上即有令,不得景城不归。”
若论地理位置,熬城的确离萧国最近,若论城池大小,熬城也的确要比景城大得多。按理说,这是一次合情合理的分配,谁知,那中年将领却仍然铁青着一张脸,当召胖子想要拔掉小白旗插上熬城的时候,中年将领脸上的那道伤疤抽动了一下,右手抓上了剑柄,‘锵’的一声响,铁剑出鞘三分,寒光一闪。
寒光闪耀着召胖子的脸,召胖子脸色阴沉如水,那将领的剑并没有完全出鞘,可是目光却极冷,分毫不让的看着召胖子。这是在分地盘,在座之人要么是一方诸侯,要么就是位高权重的贵族将军,而召胖子怎么说也算是诸侯盟主,但是那中年将领却是个浑人,若是召胖子不把拔旗的手停下来,说不定他真会把剑给拔出来。国君受辱,护卫岂能坐视?召胖子身后的两名护卫正要拔剑,却被召胖子用眼神制住。笑话,这是在分地盘,不是在战场上。
整个萧国都是浑人,萧国是个弹丸小国,举国兵力不满万,这样的诸侯国,这样的国力,能在这大争之世中生存下来,实在是个奇迹。然而,数百年下来,萧国始终没有被吞并,原因很简单,就在那个‘浑’字上面,虽浑而不蠢,他们懂得用浑去换取生存,用手中的剑与胸腔里的血去换取土地。为了土地,他们视死如归,为了生存,他们愿意牺牲一切。类似这样的浑人,就连宋蛮子当初都惧之三分。
小白旗被召胖子的手碰歪了,那中年将领放下按剑的手,把它扶正,还用力的往下按了按。从始自终,他没有看姬烈,也没有看召胖子,浑似旁若无人,眼里只有那面旗子。
很显然,萧国只想要景城。
场面为之一冷,诸侯们开始看好戏,就连姬烈都叉着腰站立,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只是那眼角却闪着冷冽的光芒。殷雍与天鄙青叶站在他身后,天下第一剑客蒙奇懒懒的靠着柱头,那把奇长无比的剑轻轻的拍打着腰上的链甲。大火鸟在屋子外面,那株高大的古柏树上。若是当真火拼起来了,姬烈有十足的把握可以全身而退。当然,火拼是不现实的。
谁能治这个浑人?
所有人都向召胖子看去。召胖子脸上红一阵,青一阵,眯着眼睛向姬烈看来。姬烈摇了摇头,景城他是志在必得的,有了景城,他才能还清姜离的债务,有了景城,他才能积蓄过河的力量。
召胖子一时没辙,脸色越来越冷,场内的气氛越来越凝重。
就在这时,那一直默不作声的狐侯说话了,他捏着手里的小旗子,把它插在蝎子关外的空地上,把它插在蝎子关上,一面面旗子落下去了,景城被牢牢的围了起来,插完了旗子,他慢吞吞地说道:“我要这片地,这所关塞。”
众人震惊。要知道,蝎子关外的空地是一片不毛之地,村落就如天上的星辰,寥寥可数。蝎子关更是年久失修,除了青苔就是浑浊的泥浆,陈国还在时,它还有点用处,如今陈国亡了,蝎子关的存在就极其尴尬了,谁得了它都是如得鸡胁,食之无肉,弃之可惜。而这次伐陈之战,狐国出力极大,要是没有狐国和庸国的参战,败亡的人就是召侯,而不是陈侯。众人都以为狐侯会和召侯和庸侯一起争夺陈国的都城,那可是陈国最为繁华的城池,盛产丝锦,与南楚的凤歌城一北一南,号称丝绸之城,谁知道他竟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不过,看着那些把景城包围得坚如铁桶的旗子,众人恍然大悟,狐国和萧国有世仇,八十年前,狐国那时还没有萧国强大,谁知,那时的萧君不仅狂亡自大,还有虐妻的嗜好,竟然活生生把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虐待致死。
自那而后,狐国就和萧国结下了死仇,八十年来时常你征我伐,近些年,萧国更是屡屡败北,因为萧国人勇猛,一时半会狐国也奈何不了萧国。如今,萧国想拿景城增加国力,若是教狐国拿了蝎子关,其意不言而喻,显然就是针对萧国。就算萧国拿了景城,蝎子关一锁,景城就是瓮中之鳖而已。别说商道了,就是想把军队驻扎进来都难。
那中年将领见狐煜把旗子插在了蝎子关上,脸上的神情要多精彩有多精彩,按在大案上的手背上的青筋跳动不已,从牙齿缝里逼出几个字:“狐侯,莫要欺人太甚!”
“欺人太甚?”
狐侯冷冷的瞥了一眼中年将领,转而对召胖子淡淡地道:“召侯,依我狐国之功,拥有蝎子关与其左右八十里地,并不为过吧?”
召胖子愁云雾散,赶紧笑道:“当然不足为过。”
狐侯又道:“诸位以为何如?”
少了一个强大的争食者,众人便能分得更多更好,岂会不同意?当即,一个个轰然叫好,都说这样的分配极为合理,就连姬烈都忍不住配合了几句。那萧国的中年将领气得浑身发抖,想要当场耍横,可是狐侯却根本不惧他,只是冷冷的瞅着他,那眼神冷到骨子里。
“罢了,景城离萧国太远,还是熬城近些。”
置身于众人戏谑的眼神之中,中年将领不得不低下了头,亲自把那面小白旗扯起来,插到了熬城的位置上,临了,还狠狠的瞪了狐侯了一眼。
狐侯不以为然的冷笑。
接下来,众诸侯与将领们划分其余地盘,又是一番激烈的争论,终于有了定数,奇怪的是再也没有人和姬烈争抢地盘,就连召胖子都对横川渡视而不见。横川渡原本可是召国的渡口。至此,姬烈的领地扩大了数倍,西起回风镇,连接大海,东至景城,扼守流渊河。
景城和三座小镇终于落入囊中,姬烈松了一口气。
在蝎子关又待了三天。众诸侯与将领们大都已经离开,要么回国复命,要么前往新得的土地,唯有姬烈和召胖子留了下来。蝎子关上已然换了面旗帜,那是一面黄色的旌旗,上面绣着一只异兽,那兽头如牛,身如豹,尾如蛇,背生双翅,极是神骏。这是狐国的标志。
大火鸟喜欢蹲在高处,它就蹲在领主府那尖尖的屋角上,脖子还缠着伤布,从它的眼睛看出去,往北可以看到百里平原与村落,往南可以看到景城上飘扬的奔日朱雀旗,以及来来往往的商人。战争已经结束了,商道恢复了繁荣。没有人会去在意城头上的旗帜变化。
在这三天里,召胖子单独宴请了姬烈,说是要和姬烈续续旧,论论亲,结果旧是续了,亲也论了,然而姬烈却是愁眉不展。按照召胖子的说法,姬烈和他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因为姬烈是他的女婿,而这场婚事远在十二年前便定下了,据说是姬烈的父亲,已故的安君亲自提的亲,提亲的文书就在召胖子手里。
这件婚事让姬烈极其震憾。虽然诸侯之间的联姻再正常不过了,可是他是姬烈啊,是安国的傻子啊,安君当时逼他在生和死之间选择是那么的无情,怎么会替他安排这样的一场婚事?
站在蝎子关的城头上,高大的箭塔在夕阳的掩映下投出长长的影子,士兵们井然有序的行走在关里关外,一文一武两具雕塑在萧索的寒风中矗立,姬烈按着剑柄,望着远方,心里却是一阵茫然,怪不得那个召芸儿对他死咬不放,原来是因为她是他未过门的妻子啊,在这几天里,刁蛮任性的召芸儿天天缠着他,令姬烈烦不胜烦,那召胖子却是一副看好戏的态势,若不是召芸儿还太小,他肯定会立即就把女儿嫁给姬烈。
狐侯就站在姬烈的身旁,这三天里,他们走得很近,签订了友好的盟约。姬烈非常感谢狐侯的暗中襄助,若不是狐侯拿了蝎子关,那个萧国的中年将领肯定不会轻易放弃景城。但是狐侯却说,此事和姬烈无关,就算萧国得了熬城,蝎子关仍然可以牵制熬城。
夕阳一点一点淹没在远方,站在城头上的两个年轻人并肩而立,万里江山在他们身下绵展。
狐侯道:“正月十五就快到了,师兄几时起程去雍都?”
“三日后。”
姬烈答道,他早就和殷老先生商量好了,虽然他只是一个领主,而不是诸侯,看上去没有必要去雍都参加诸侯盟会,但是他却必须得去,原因很简单,殷老先一个人忙不过来了,姬烈急需人才,各种人才。若论人才,雍国若居第二,天下没人敢称第一。
“领地虽小,但总得去试试运气。”
第两百二十章 我是大枪()
越往北走,天气越寒冷。太阳就挂在远方的青山之颠,红彤彤的一片,看上去格外灿烂,但却不能带来一丝温暖。
翻过那座山就到雍都境内了。
马队越来越庞大,每经过一处城镇就会有不同的人加入其中,有马车,有货车,也有骑士。在前面开路的是一队骑士,他们穿着铠甲,上面纹刻着樱脂花,背后披着长长的大氅,氅上也绣着樱脂花,氅尾包裹着马屁股,马尾巴在大氅下面一甩一甩,健壮的马蹄把松软的泥土踩出一个又一个的坑。挂在骑士们腰上的剑不是装饰物,它们宰起强盗来,干净而又利索。齐格曾经亲眼看见,这一队骑士杀光了拦路的强盗,还追到了山里,挑了强盗的老窝,把强盗头子用绳子捆着抬了下来。当然,那名凶悍的强盗头子的最终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奴隶集市,这是毫无疑问的。
现在,齐格就是这队骑士中的一员。
他依然穿着那身防护力极强的铠甲,那是一套全身甲,上面布满了各式各样的伤痕,左胸有一条凹槽,背后有几处箭洞,后腰的裙甲上有一处狰狞的口子,那是在埋骨谷时留下的,强盗的剑刺穿了那里,扎中了齐格的腿,直到现在,他走路仍然有些一瘸一拐。背后的大氅样式奇特,它不同于中州大地上的任何一种款式,尾部是三角状的,每当齐格高速奔跑时,它就会飞扬在背后,像是一面旗帜,而且它还能有效的抵挡箭矢。齐格手里也举着旗帜,上面同样绣着樱脂花,旗枪长达一丈八尺。齐格曾经用这旗枪把一名强盗扎了个对穿。
寒风从远方掠来,从齐格的颈甲里钻进去,沿着冰凉的背脊一直往下浸,里面的内衬根本不能阻止它把凛冬的寒意渗透到四肢八脉。齐格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嘴里哈出的气都是寒冷的。
“嘿,即格,把旗子举高一点,只要看见了樱脂花大旗,强盗们都会退避三舍。当然,在大雍的境内你是看不到强盗的。大雍没有强盗。”
齐格现在叫即格。骑士首领是一个中年人,没有名字,只有外号,他的外号叫秃鸟,因为他的脑袋上没有一根毛,太阳照在上面像镜子一般反着光。脸上的肌肉就像熏黄的腊肉一样,纹理分明。左脸上有处伤疤,深深的陷了进去,像是蜘蛛网一样,致使他的鼻子看上去只有半块。说起这道伤疤,骑士首领非常自豪,他在马背上歪过头来,裂着两排参差不齐的黄牙笑道:“男人就得有伤疤,没有伤痕的男人就不是男人。你知道我这伤疤是怎么来的吗?”
骑士首领嘴里喷出的气带着浓浓的酒味,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没有什么是比烈酒更美好的事物了。至于这道伤疤的来历,齐格早就知道了,因为它的来历骑士首领已经说了不下十遍。
齐格笑道:“这是男人的骄傲,是首领大哥与天下第一剑客蒙奇对阵时留下的。”
“聪明的小子。”
骑士首领心情大好,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隙,他扬起戴着铁拳甲的手拍了拍齐格的肩膀:“蒙奇啊,那可是天下一剑客,我从来就没有见过那么长的剑,也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剑术,像旋风一样,哦,不,比旋风更为激烈,当你面对它时,脑子里会一团糟,想到的只有逃跑。当时,他从战车上一跃而下,向我冲来,我真的想转身就逃。”
“但是首领大哥却终究没逃。”齐格接口道。
“是啊,逃了就没有今天了。”
骑士首领举起酒囊,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