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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首领大哥却终究没逃。”齐格接口道。
“是啊,逃了就没有今天了。”
骑士首领举起酒囊,大大的喝了一口,说道:“那一次是在雍都的凯旋门前,我和领主大人一起参加诸侯们的比武大会,当时,我还是一名奴隶,鲁国的奴隶。我没有名字,人们只记得我的光头。为了荣耀,领主大人死在了蒙奇的剑下,战车也被蒙奇用剑劈碎了车辕,战马四下乱窜,剑盾手们慌张的看向我,我是他们的首领。我举着盾牌,也在颤抖。”
“齐鲁武比,最终虽然是齐国胜了,但是首领大哥却赢得了尊重与荣誉。”齐格很顺溜的接口,这一队骑士都知道那场比武,蒙奇胜了,险些一剑把骑士首领的脑袋戳爆,然而,直到最后一时刻,首领大哥也没有放下手里的剑与盾,因此,他赢得了世人的尊重,雍公亲自赐给他了一把剑,把那剑栓在剑袋上,从那以后,首领大哥便赢得了自由,再也不是一名奴隶。
“热血即吾命,荣耀即吾命。”
“荣耀即吾命。”
在簌簌的寒风中,骑士首领默默的说道,十八名骑士齐声附合,他们的声音并不大,也并没有远远的传开,但是那声音却无比的坚定,就像是一壶老酒,默默的把浓厚的香气蕴藏在内。
一名年轻的骑士骑着马走在首领的身旁,他是首领的义子,也没有名字,只有外号,他叫小小鸟,长相很是斯文,笑起来还有些腼腆,背上却背着一柄巨剑,每当他挥舞起这把巨剑时,杀人就如同割草。此时,这个年轻的骑士刚喝了一口酒,接着骑士首领的话道:“即格也有伤,只不过伤在大腿上。”
齐格还嘴道:“你也有伤,只不过伤在屁股上。”
年轻的骑士脸红了。
十八个骑士每人都有伤,伤痕是荣耀的见证,但是他伤的地方比齐格还要难堪。
“即格,我们都有外号,要不你也起一个吧。”年轻的骑士和齐格的交情其实极好,俩人一起杀敌,一起喝酒,一起坐在草地里数星星。
“外号?”齐格举着大旗愣了一愣,十七位骑士都有外号,只有他没有。
“要不,就叫大枪?”年轻的骑士挑眉挤眼的怪笑。
“大枪?”齐格抬起头来,看着手里的旗枪。
“对,大枪。”
首领大哥一锤定音,为了给齐格起外号,他们伤透了脑筋。齐格是沉默的,大部份时间都是傻呵呵的笑着,不太合群。首领大哥觉得那是因为齐格没有外号,如果有了外号,那就和他们一样了。
“大枪,大枪。”
十八位骑士大笑起来,醇厚的笑声远远的传开,樱脂花大氅在风中张扬。
“好吧,那就大枪。”
齐格高高的举起旗子,他笑得很是开心,那是真挚的,不带半点瑕疵的笑容。现在,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齐国的万乘之君,他只知道,我现在是一名护卫,保护着商队的安全,我有十七位交头换血的兄弟,我与他们生死与共。
腰上的长剑在太阳下泛着光,冬风虽然很冷,不过烈酒可以抵挡它,齐格接过首领大哥递来的酒壶,默默的告诉自己:“这才是我,我是即格,我也是大枪。”
这支马队非常庞大,从头到尾拖曳近里,商贩,马夫,护卫加在一起几近千人,这千人的马队里有老有少,有男有女,而且还是美女。
美丽的女子从后面奔来,她穿着白色的衣裳,外面套着一件天蓝色的羽氅,洁白的绒毛把她的脸蛋夹得极小,那是一张可爱的脸庞,被寒风冻得微微有些红,但是看上去却更为可爱。她骑着一匹白色的小母马,穿梭在马车与行人之间,就像蓝白相间的蝴蝶。
“秃鸟大哥,东主说了,翻过渊岭就是枕渊湖了,各国的使者和商队都会在那里转道入雍都,我们最好在渊岭下面休整一下。”
女子奔到马队的前面,拉着小母马打转,她在炫耀她的马术,尽管她的马术其实很糟糕,然而,十八位骑士都不会戳穿她。
骑士首领笑道:“知道了,就在渊岭下面的临渊镇休整吧。大枪,你和花胡子一道去回复东主。”朝着齐格使了使眼色,那眼色耐人寻味。
齐格知道,首领大哥这是在取笑他,自从被这支商队救了之后,因为他穿着铠甲,腰上也挎着剑,所以便成了商队的护卫骑士,而浮羽则被那个神秘的东主收纳为侍女,他和浮羽以兄妹相称,然而,所有人都知道,这肯定是拖辞,没有兄妹之间是那样的,互相对视时,浓浓的情意化都不化不开。
平日里,因为他要掌旗,还要和强盗作战,所以难得和浮羽碰面,就算碰了面也是你看我,我看你,脉脉含情不得近,因此,首领大哥是在故意为他制造见面的机会。
“大枪?这是你新起的外号吗?挺威风的,跟我走吧。浮羽刚才一直在看你,可是隔得那么远,她哪能看得见呢?”
名叫‘花胡子’的美女格格格的笑了起来,笑声如铃,笑颜如花,看得名叫‘小小鸟’的年轻骑士怔住了。这个年轻骑士很喜欢‘花胡子’,但是花胡子却嫌弃他,觉得他太像个女人。齐格决定帮他一把:“我得掌旗,走不开,首领大哥说了,强盗们看见旗子就会夹着尾巴逃窜。还是让‘小小鸟’陪你去回禀东主吧。”
“你不去就不去,干嘛拉上什么小小鸟?哼!”
花胡子很可爱,但是可爱并不代表蠢,她冷冷的哼了一声。她这一哼,年轻骑士更腼腆了,整张脸红得像猴子的屁股,吱吱唔唔的想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来。花胡子一看他这样子,又羞又恼,把嘴巴一咬,提着马缰朝后面奔去。
“快去追。”齐格推了年轻骑士一把。
年轻骑士摸着脑袋,愣愣地道:“我只是小小鸟,她看不上我。”
齐格一本正经地道:“‘小小鸟’也能追上美丽的‘花胡子’!”
“快追,快追!”
一众骑士轰然大笑,在这笑声中,年轻骑士获得了力量,把心一横,朝着‘花胡子’追去。齐格勒着马,看着身后的马队,以及正在追逐的小小鸟与花胡子,笑了。
第两百二十二章 谁是天下第一美人()
临渊镇是一座宁静的小镇,生活平淡而安逸,镇子口有一株高大的槐树,槐树下面有口井,几只狗正在井边玩耍,镇子里的男人大多都是猎户,每当日头升起来,他们便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入山打猎,山中猎物众多,每次总能满载而归,归来时,三三五五的聚在水井边聊聊家常,女人们则把猎物的毛皮剥下来,梳理干净,挂在槐树旁边晾干,这些毛皮价值不菲,是制作大氅的重要材料。
太阳一点一点的沉下去,落日的余晖晒在干净的黄土道上,商队进来的时候,几个光屁股小孩绕着齐格的马窜来窜去,一点也不怕人,不怕齐格的马,也不怕齐格腰上的剑,雍人就是这样,那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骄傲。在大雍的土地上,雍人就是真正的主人,他们用剑和盾书写了一个个神话,用战车缔造和平。在中州大地上,大雍无比繁华,却无人敢去觊觎它,这是雍人用千百年来的铁与血换来的骄傲。
镇子不大,商队中的大部份人都得在镇子外面露营,只有寥寥数人例外。十八名护卫骑士护送着几辆华丽的马车驶入镇子,最前面的一辆马车的主人就是那个神秘的东主,直到现在,齐格也没有见过那位东主的面容,只知道是个年轻女子,应该很美丽,喜欢穿白色的裙子,脸上缚着一面丝巾。
她是天下最大的酒肆《墨香楼》的女主人。
镇子里也有间小小的酒肆,就位于那口古井的旁边,正是凛冬季节,来来往往的行人较少,酒肆的生意很是清淡,只有几个人在堂前饮酒,看穿着打扮也不是商人,而是本地的猎户。
马车停在酒肆门前,最先走出来的是那个名叫‘花胡子’的女子,然后是一个抱着瑟的女子,那女子名叫‘美人舌’,她和‘花胡子’一样的美丽,只是比‘花胡子’稳重许多,下了车后便抱着瑟静静的立着,不像‘花胡子’一直在东张西望,‘美人舌’怀中的那面瑟样式非常古朴,边角处磨得油光发亮。据说,东主很喜欢修琴修瑟,而这面瑟是东主修过的最难修的一面瑟,已经修了十几年,仍然没有修好。‘花胡子’说过,恐怕一辈子也修不好了。
东主一定是个执拗的女子,齐格这样想。
现在,那个执拗的女子挑开车帘走了下来,脸上依旧缚着面纱,只有一双澄静如水的眼睛露在外面,额头上还滚着几颗细汗,刚才马车里一直传来断断续续的瑟声,很显然,她一直在修那面瑟。真是一个奇女子啊,瑟有五十弦,每根弦的音色都不一样,修瑟,这是一件无比枯燥的事情,她能坚持十几年仍不放弃,可见她的毅力非同一般。
浮羽也走了下来,她穿着侍女的衣裳,白色的裙子,天蓝色的羽氅,因为身上有伤,脸色颇是苍白,不过却依旧迷人。齐格很想上前去问问浮羽的伤势,但却忍住了,十八位骑士像标枪一样挺立在酒肆前,他如果下马去问,那会是一件很怪异的事情。
东主提着裙子走了进去,十八位骑士从马背上翻下来,酒肆里的侍从把马牵入马厩里。首领大哥带着几名骑士进了酒肆内院,他们得护得东主的安全,齐格和其余人留在堂间喝酒。
齐格和几位骑士围着一张大案,酒肆里的侍从抱来几坛酒,把酒碗注满,然后又摆上一碟又一碟的吃食,都是些山间野味,酱得非常有劲道,一口咬下去,满嘴留香。众人赶了一天的路,早已是饥肠辘辘,当即大块朵颐起来。
“我们东主是天下间最美的女子。”
‘小小鸟’捧着一根狍子腿啃得满嘴流油,啃完了狍子腿,又举起一碗酒一口气喝了个干干净净,浓烈的酒气顺喉唰肚,唰得人通体上下火烧火燎,就连两只眼睛都亮了起来。
“与‘花胡子’比呢?”一名骑士打趣道。
‘小小鸟’愣了一下,答道:“她在我心里是最美的女人,但东主是天下最美的女人。”
齐格笑道:“哟嗬,你小子几时这样聪明了?”
小小鸟耸了耸肩:“不是我聪明,事实就是如此啊。难道东主不是天下最美的女人吗?”
“东主当然是天下最美的女人。”
众人喝得肠胃通畅,声音越来越大,一个个把剑卸下来,摆在案上。这时,坐在角落里的一名猎户听不下去了,唰地起身,正色道:“天下最美的女子是我们大雍的离公子,而不是什么东主。”
‘小小鸟’喝了酒,正在兴头上,当即红着脸反驳道:“离公子美名冠绝天下是不假,但是谁也没有见过,反正就我所见,天下最美的女人是东主。”
“离公子岂是你说见便能见的?鲁国人就是没见识,蒙起眼睛来自称天下第一。”
那名猎户面露不屑之色。众所周知,鲁国原本也是一个大国,两百年前更是天下第一大国,然而,世事沧桑,时事多变,鲁国不思进取,贪图安逸,最终被大雍所取代,经过齐鲁之战后更是一蹶不振,现在,只能沦落在边缘地带,大国之间的博弈没有鲁国的份,小国之间的争斗鲁国又不屑参予,终日还沉迷于过往的荣光里,一如鲁酒,上口虽浓,后劲却不足。
猎户一针见血的话语激怒了‘小小鸟’,他可不是看上去那样腼腆,那种腼腆的样子只有在面对‘花胡子’时才会显露出来,他一把抓起案上那把巨剑,怒道:“鲁国不受人非议,鲁人不受人侮辱,你若是个男人,就拔出剑来,我要与你决斗。”
“拔剑就拔剑。”
猎户也不是个善茬,当即拔出腰上的猎刀。
“离公子的名誉不容侵犯!”
“为了离公子的名誉!”
那猎户刚把刀拔出来,坐在他旁边的几名猎户纷纷起身,有的拔出了猎刀,有的挽起了弓箭,森然的箭矢对准了小小鸟等人。齐格猛地起身,站在‘小小鸟’的身旁,顺手挺起了大案旁面的圆盾,并且拔出了腰上的剑,他的旗枪不在身旁,不过剑术也不赖。几名骑士也轰然起身,与一群猎户针锋相对。此时,两拔人都喝了酒,正是热血澎湃的时候,一方为了鲁国的尊严,一方为了离公子的美名,眼看就要上演一场决斗。
见事不妙,掌柜的忙不慌的从柜台后面跑出来,一边抹着汗,一边劝诫。谁知,那猎户却瞪了掌柜的一眼,怒道:“莫非你不是雍人?如今离公子受辱,你不拔剑也就罢了,还敢出来啰嗦!”
掌柜的脸上一红,还要再说。
那猎户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