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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诸侯一锅烹-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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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我没有恶意。”

    “看不出来。”

    俩人的闲聊到此为止,三等男爵固执的顶着铁盔,直视着前方。眉目如画的白衣士子左手按着腰上的铁剑,右手却多了一把精美的小酒壶,他咬开酒塞,就着清凉的秋风饮起酒来。

    阵阵酒香混和着花香往四下里飘。

    在他们的身后,一百名朝歌青骑押解着粮车,尽管那些麻袋扎得死死的,却仍然会有士兵不时的纵马到粮车旁,仔细的检查一番,深怕袋口没扎紧。从出云城到旬日要塞不过一百二十里路程,刑洛等这七车粮食又在出云城多待了两天。他的心中焦急万分,偏生这些粮车还老出问题,不是轴承坏了,便是车辕裂了。所以,他们走了整整一天一夜,却只不过行了八十余里。好在,无论如何今天也能赶到旬日要塞。

    喝了酒后的蒯无垢眼睛亮若星辰,他又哼起歌来。

    这回,三等男爵没理他,在刑洛的心中,这厮多半不是个好东西,周游列国的士子他见得多了,燕京学宫里更是一抓一大把,各家各派应有尽有,但是他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镇定的人。三日前,当他骑着马,端着戟冲锋时,这厮就那么懒洋洋的站在青石道中,脸上还挂着那令人讨厌的笑容,就算是飞扬的马蹄擦着他的鼻子落下,他却连眼睛也没眨一下。刑洛的父亲刑屠曾经说过,武士会荣誉而淡漠生死,这家伙并不是武士,虽然他的腰间也挂着一柄细剑,但那只是用来装饰的,刑洛一手便能将它搬断。那他是什么?不得而知。然而,三等男爵却就此觉得这厮深不可测。

    低沉而韵味悠长的歌声飘荡在桂花道中,白衣士子英俊的脸被酒熏得坨红。骑队穿出桂花道,迎面是广褒无垠的田野,金黄色的粟田被秋风卷起来,像海浪一样层次递向远方,一群群平民与奴隶正在这片海洋里忙碌着。这里是余君的直属领地,虽然距离旬日要塞仅仅四十来里,但却仿若是两个世界一般。四十里外,是杀戮的修罗场,这里却是一派祥和。

    三等男爵心想,这些粟田足够将士们吃上小半年了,若是我趁其不备,可是我没时间收割,若是……。他不敢再深想。

    翻过这道短斜的山梁便是旬日要塞后面的平原地。

    三等男爵背上的大氅被秋风扬起来。

    白衣士子酒壶空了,歌声也停了。

    惊慌逃窜的人群就在这时闯入眼帘,他们拖家带口,踉踉跄跄的从平原上奔来,像是一窝一窝的老鼠。

    卑微的背叛者。

    刑洛眼神一冷,提马向平原冲去,背后的风氅冽冽作响。

    沉重的马蹄落在荒芜而贫瘠的土地上,逃窜的人群见骑兵涌来,慌不择路的向四面八方逃窜。刑洛拦住了几个人,抬着手中的长戟,指着一人的咽喉:“你们不觉得羞耻么?我们以生命来守护你们,你们却选择了背叛。”

    被三等男爵指着的是一个平民,或许还是位贵族,他身上穿着半新不旧的袍子,磨损的边角处绣着模糊不清的家徽,精气神却完全垮了,惨白的脸,麻木的眼,就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水鬼一样,这水鬼吞了一口口水,沙哑的说道:“这不是战争,这是屠杀。毫无礼仪,毫无人性的屠杀。我若不走,就会被砍掉头颅,滚落在那肮脏的泥土里。看看你手中的戟,你是在守护我们么?你们和那些强盗一样,霸占着我们的领地,主宰着我们的生死。来吧,插破我的喉咙。哈哈哈。”

    水鬼疯狂的笑起来,却没有忘记抬起双手正了正头顶上那歪斜的板冠,还把脸上的一缕头发别到脑后。就此一瞬间,水鬼变了,神情凛然不可侵犯。

    头坠不堕冠,这是一个儒家子弟。

    锋利的长戟一寸一寸的缩了回来,三等男爵遥遥向旬日要塞望去,眼里尽是迷茫,我们在守护什么?我们披上了这代表着荣誉与牺牲的大氅来到这里当真是守护么?

    燕人从来不畏惧死亡,却害怕死得毫无道理。

    “这是一场不义之战。”

    老鼠们爬上了山梁,消失在了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白衣士子骑着马悠哉游哉的靠近三等男爵,目光平静如水,嘴角带着玩味的笑意:“当然,自从代国之战后,当今这个天下,就再也没有正义可言,包括五十万大军伐楚。”

    “若是如此,那忠诚与荣耀何在?”三等男爵的声音又低又沉,仿佛是在问蒯无垢,又好像是在问自己。

    “忠诚与荣耀,就是热血与土地。”

    白衣士子的目光深邃如海,纵马向依稀可见的旬日要塞奔去。

    三等男爵提马追了上去:“听说,你是鬼谷先生的弟子,鬼谷先生一生收徒无数,无一例外俱是英雄豪杰。既有兵家子弟,又有各家夫子,逝者不言,只言当今,譬如,南楚的大将军楚宣怀,南楚北燕并世称雄。又譬如,大雍的卿相仲夫离也曾得鬼谷先生授艺,更如,齐国的卿相布衣褴褛,拜山得艺,等等。那么你,又属于那一类呢?”

    “你不说,我还不知道,原来老师的弟子竟然有这么多。你说得很对,他们都是纵横天下的英雄人物,蒯无垢却只不过是一介布衣士子,哪能与他们相提并论?师兄们都是人杰,蒯无垢替他们丢脸了,年已三十,仍在蹉跎。唉。”

    白衣士子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好似很感概,可是刑洛从却他的脸上看不出的颓废,反而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不屑。

    刑洛道:“你既是鬼谷先生的弟子,为何不去江北观风云变幻,却来这里做了个押粮的粮夫?”

    “唉,我已经说过了,岁月蹉跎,蒯无垢无才无志,能得余君看重,给朝歌青骑押粮,已是三生有幸了。”

    白衣士子提着空空无也的酒壶对了下嘴巴,酒虽没有一滴,但那浓浓的酒气却贯进了他的喉咙里,他的眼睛亮起来,胜过天上的星辰。

    三等男爵不再说话了,这厮总是这样惫懒,不论刑洛怎么套他的话,他都会用这样明显是推辞的话语来搪塞刑洛,而此三等男爵暗怒于心,真不是个好东西。

    走了两个时辰,一路都是逃难的人群,三等男爵再也没有拦下他们,他懒得去问了,这是一群失去了信仰的人,都是行尸走肉,与死人无异,他这样想着,抵挡着内心的惶恐。

    太阳挂在西方,旬日要塞也在西方。

    那蒙蒙胧胧的要塞孤独的伫立在山梁上,三等男爵打起了精神,命令全军从速。

    “旬日要塞陷落啦,哈哈哈哈……”

    马蹄正要落下,从那一堆腐烂的杂草里突然冒出个头,那人睁着一双红肿的眼睛死盯马背上的刑洛,裂着稀黄的牙齿疯狂的大笑起来。

    “老铁匠?”

    三等男爵心头一震,从马背上翻下来,一把他提出了杂草堆:“你说什么?”

    “来啦,来啦,一剑又一剑,头颅,满地都是头颅。都死光啦,都死光啦。哈哈哈。”

    老铁匠已经彻底疯了,他在刑洛的手底下挣扎着,大叫着。

    三等男爵猛地一个趔趄,把老铁匠重重的掼入杂草堆里,爬上了马,斜拖着长戟,高声叫道:“众将士,人与城同在!”

    “人与城同在!!”一百名士兵面色大变,但却齐声回应了他。

    “慢着,你们不要粮食了吗?”

    “要塞都没了,要粮食何用?”

    三等男爵从牙齿缝里逼出这句话,率着一百名士兵风一般卷向那泛着血光的旬日要塞。白衣士子凝望着他们远去,又回头看了看那无人管束的七辆粮车,跳下马来,把昏迷的老铁匠从杂草堆里拖出来,拍了拍他的脸。

    老铁匠悠悠醒来,又开始大叫:“死啦,全死光啦。哈哈哈。”

    “看来你真的疯了。我不应该相信一个疯子的话。”

    白衣士子凝视着老铁匠的瞳孔,过了一会,从马腹下扯出一个布囊,里面装着厚实的大肉饼,他把布囊扔在老铁匠的怀里,爬上了马背,赶着七辆粮车,慢腾腾的向旬日要塞而去。

    ……

    ……

    新一轮的停电断网风波又来了,江山现居家乡小城,真是验证了那句话,有其利必有其弊,小城生活散漫,宁静,但同时办事效率也极差,家门口的一道街道整修了两个月,还是没有完全修好。不知道什么还会停电,断网。我也是被折腾得快疯了。更新也极度不稳定。喜欢看的书友们慢慢看,江山一有机会就会更的。

第九十三章 成王败寇() 
天色渐渐暗下来,夕阳却还在山梁上燃烧。

    旬日要塞透着一层昏红而腐朽的血光,像是妖异的火莲。

    白衣士子到达要塞时,样子很狼狈,头上的板冠掉了,脸上不知道在哪里磨趁了一道血痕,手上的细剑沾满了污泥,身后的粮草只有五辆了。迎接他的是个略显臃肿的朝歌青骑,这人不是风轻夜,不论是真的还是假的都不是,之所以这样笃定,是因为在出去城时蒯无垢曾经在人群中远远的见过风轻夜一面,虽然仅仅是惊鸿一瞥,而且风轻夜也并没有看向他。

    年轻而莽撞的三等男爵站在那人身旁,他只关心粮食。

    三等男爵皱眉道:“还有两车呢,为何?”

    蒯无垢的名字叫无垢,现在却是浑身污垢,然而就算如此,他仍然把腰挺得笔直,神情也是那般懒洋洋的,他微笑道:“我能活着走到旬日要塞,已经是三生有幸了,你们能得到五车粮食,也应该感谢昊天大神。毕竟,我只有一个人,一把剑,而被你们逼离要塞的人却有成百上千。”

    是的,他被劫了。

    就在刑洛率着一百骑兵离去后不久,那些看上去胆怯而肮脏的老鼠们把他团团围住了,在那一刻,绵羊变成了饿狼,麻木化成了凶狠,他们大叫着冲上来,扯开麻袋,捧着黄澄澄的粟米往嘴里塞,边塞边笑边哭,仿佛饿了一千年。

    白衣蒯无垢是个仗剑走天涯的人,他周游列国时,见过不少饥饿的奴隶,但却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疯狂的场景。于是,他拔出了腰上的剑,想把带头的那人耳朵削掉一只以示警告,结果却被人像拧只小鸡一样拧起来。幸好,遥远的地方突然响起了一阵角声,那些正准备把怒火发泄在他头上的人听见了角声,齐齐的怔住了,就像一具具石化的雕塑一样,下一个瞬间,他们便又变回了老鼠,慌不择路的向四下里逃窜。要不然,别说粮食还能不能保住,怕是连他自个的小命便就此交待了。

    真是一场危险的旅程。

    旬日要塞并没有陷落,虽然它残破的让人心悸,放眼看去,到处都是战火带来的创伤,坍塌了一半的房屋,街道中遍布着碎石,摇摇欲坠的泥巴墙,被火烧得乌黑的城墙,插满了箭的箭塔,破烂的铠甲,满身伤痕的士兵。

    老鼠从那坑坑洼洼的街道中窜过,一点也不怕人,一支羽箭从天而降,把它射翻在泥水潭里,一名魁梧的士兵从墙头上跳下来,提着它的尾巴,嘴里嘀嘀咕咕:“不错,不错,可以煮上一锅汤了。”

    “唉,这便是称永不陷落的旬日要塞么?曾几何时它是何等的风光啊。”

    蒯无垢语重心长的感叹着,此刻,他骑着一匹跛脚马,跟随在那个肥胖的人身后,三等男爵骑着高头大马走在他的身旁,一脸的阴沉。至于他那匹雪白漂亮的白马去了哪里?很不幸,它被一名看上去很强壮的逃难者抢走了,时至如今,他还记得那人冷笑着的脸。

    天之道,盗亦有道啊,他们只拿走了我的马,却没有取走我的脑袋,我是否应该感谢他们?

    蒯无垢闷闷的想着。

    沿着积满脏水的街道走向军营,一路上,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士兵们都对他们行着默而无声的注目礼,不过,蒯无垢却知道,这些士兵是在向他身后的粮车致敬,他们的目光是如此的饥饿,与那些盗亦有道的强盗没什么两样。

    狭长而破败的街道里飘着令人作呕的味道,像是陈积了千万年的阴冷雨水,突然暴露在了烈日之下所散发出来的霉烂味。蒯无垢没有捂住鼻子,因为捂住了也没用,满城都是这种味道,离军营越近,这种味道越浓,熏得人头晕眼花。

    这是,死亡的味道。

    蒯无垢皱了皱眉,嘴巴上的小胡子往上翘起来,浓密的胡子把鼻孔挡住了些许,臭味不是那么浓了。他正想笑一笑,却转眼看见了城墙上那些飘来荡去的头颅,一排又一排的头颅像是南楚的葫芦瓜一样,只不过,它们并不是生长在瓜藤上,或是人的脖子上,而是被插在戟尖上。他的眼神极好,甚至看见戟杆上,那些干涸的、乌紫色的血条引来了一群群嗡嗡乱叫的苍蝇。

    把目光放得更远,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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