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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诸侯一锅烹-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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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口与指肚上结着粗燥而厚实的死茧,这是常年累月勒着马缰与练剑所致。

    蒯无垢走了,骑着那匹跛脚马离开了旬日要塞,他没有回出云城,而是沿着要塞斜背后那条弯曲的小道走向横山走廊。天大地大,在古老而广阔的中州大地上,每一天,总会有千千万万的士子骑着马挟着剑周游列国,他们就像无根的浮萍一样,从东游到西,往南流到北。看见天青水秀,他们会吟唱着同样古老的诗歌去赞美,看见暴政恶俗,他们会拔出腰上的剑,把所看见的一切刻在竹简上,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历史,就在他们的手中记载与传递。然而,他们更多的是在寻找适合他们生存的土壤。这是诸侯们的天下,每个诸侯都有不同的手,喜好也各不相同,执政同样如此。哪里能让他们一展所长,他们就会在哪里出现。

    白衣士子虽然走了,却在虞烈的心中留下了一枚种子。而那种子便是一支手,一支藏在黑暗里,却拽着命运的一支手。

    大火鸟霸占了虞烈的床,它趴在那里,伸展着巨大的翅膀,刚入夜时,它吃了一条丈长的毒蛇,两只肥美的兔子,十枚色彩艳丽的蛇蛋,以及半桶香喷喷的糠皮粥,现下,它一动不动的趴着,长长的嘴喙里不时的冒个气泡,眼皮有气无力的搭着,那双赤红色的眼睛与它的主人一模一样,辉映成趣。而它,显然是吃撑了。

    略显寒冷的夜风拉扯着帐帘,发出“嘶啦,嘶啦”的声音,穿着铠甲的士兵持着火把挺着戟从帐门外走过,脚步声沉重而有力,不时,从那极远的夜里又传来几声轻微的呻吟,那是俘虏们正在接受惩罚。隔壁的帐蓬里响起了怒骂与大笑声,那是中年领主和三等男爵正在与远道而来奸商搓商着奴隶交易的细节,他们唱着红白脸,子车舆是白脸,年轻的三等男爵是红脸。毕竟,那是一万枚蚁鼻钱,不,一万五千枚刀币,对三位领主大人而言,这是一笔意料之中的意外之财。自古以来,战争便是奴隶最大的来源之一。要不然,凭什么说是成王败寇呢?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更是大争之世的准则。

    奴隶领主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的手,两只血红色的眼睛仿佛聚成了两束血光落在那翻转的手上。他想,或许蒯无垢说得对,我的背后有一支手,它推着我前进没有退路,而那漆黑的前方没准就是深达千万丈的深渊地狱。我是虞烈不是姬烈,就算是姬烈,那也只是一个受人嘲笑的傻子,我与齐格不同,与燕趾、燕武他们也不同,他们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子,而我只是在这诸侯之林里挣扎着的一只蚂蚁,我只想活下去,活着去完成许下的诺言。

    神,是不会慈悲的,它只会冷冷的注视着这些匍匐在它脚下的蚂蚁,给予它们希望或是别的欲望它们在那欲望里竭力的挣扎。在它的眼里,天下是盘棋,或许我连一枚棋子也算不上。它无比贪婪,以喽蚁的喜怒哀乐为食。

    萤雪还在等我。

    《芳阕殿》里的血信子开得一定很美丽,我想去看看。而那个墙上读书的声音,它总是会在我的梦里响起,她是谁?

    小虞,你们要去哪里?你们不是说过么,会永远守护在我的身边,不离不弃。可是如今,你们却拿着我的剑与我为敌。

    我的君父,我的舅父,我的外公,你们抵在我背心上的剑,冰冷刺骨。

    不,你是虞烈,而不是姬烈!

    你,没得选择!

    豆大的火光摇来摇去,奴隶领主耸着肩膀,摊着两只手,血红色的眼睛在温柔、茫然、无助、无奈、愤怒与咆哮之间不住的变化着。大火鸟感触到了他那强烈的情绪在急剧变化,它从床上吃力的挪下来,迈着将军步,慢腾腾的走到他的面前。它站起来比他还要高大,硕大的阴影笼罩着他。虞烈在那阴影里抬起头来,愣愣的看着他的鸟。大火鸟低下头,一如既往的用那毛绒绒的脑袋去磨趁他的脸,并且“咕咕”的叫着,仿佛是在说:‘虞烈,虞烈,你还有我。’奴隶领主被它的逆羽刺得生疼,却无声的朝着它笑,站起身来,环着它的脖子,抚弄着那几根弯长而粗硬的逆羽。

    微弱的灯光将一人一鸟的影子拉得又斜又长,营帐里很安静,两道互相偎依的影子不再孤单。

    下雨了,稀稀拉拉的下着,滴落在营帐顶上,“噗噗”有声,湿冷的风从帐帘处灌进来,把灯扑灭了。

    大火鸟爬上了床,摆了个舒服无比的‘大’字。虞烈走到套甲木人旁边,取下满是豁口的剑挂在剑袋下,揭开被雨水浸湿的帐帘,走了出去。

    黑漆漆的天空,没有一点色彩,在那雨水侵袭不到的地方飘着几束零星的火把,除此之外,整个军营与要塞黑压压的一片。

    子车舆与刑洛送走了那位奸商,中年领主略显肥胖的身影从雨中走来,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定定的看着虞烈:“去还是留,该做决定了。”

    “我们应该留下。燕人无惧。燕人的血,流的是铁。”年轻的三等男爵的眼睛在漆黑的夜里散发着璀璨的光芒,艰难的抉择来临了,做为一名尊贵而骄傲的武士,还有什么是比忠诚与信仰更为的呢?舍身取国的时候到了!

    “燕人不畏惧死亡,可是燕人不会毫无道理的去死!只要旬日要塞还在,战争便永远也不会停止。我们打赢了一场战争,可是我们却无法打赢接下来的战争,我们只剩下不到一千人。而那该死的风轻夜,他不知死在了那个诸侯的酒坛里,或是某个娇美的贵族女子的床上!”子车舆的声音在“噗噗噗”的雨声之下,显得异常低沉。

    “便是只有一个人,我们也要战斗到底!我们是军人、武士,武士怎可违抗封君的军令?!”刑洛在压低着声音咆哮,他的眼睛依然很亮,锐利的像是一柄刚出炉的剑,他的脸和脖子应该已经红了,尽管黑漆漆的看不见。

    “蠢货,君上与大将军并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要不是打赢了战争,我们就饿死了!”中年领主大声喝斥。

    “死亡,原本就是武士的归宿!”三等男爵据理力争。

    “若是在燕地,若是燕国的兴衰存亡,子车舆百死无悔。但是,这里是余国,这里没有皓洁如雪的梨花,也没有雄才大略的君上,只有破烂的城墙与鼠目寸光的余侯,他们统统想要我们死在这里!!”中年领主吼了起来。

    三等男爵后退了一步,却又挺着胸膛向一直默不作声的虞烈看去。子车舆也向虞烈看来。

    去与留,矛与盾,又一次摆在了奴隶领主的面前,他必须得为此做出选择。他在心里感叹,不论是去是留,蒯无垢都不愧是鬼谷子的传人,在不知不觉间,就使这看上去坚不可摧的要塞坍塌了一大半。虽然两位副将都压抑着没有说出心里的禁忌,可是很显然,他们都在怀疑,这是一场阴谋,对于那些俘虏而言,他们来攻取要塞,不论成功或者失败,最终都会走向死亡。而对于三位领主而言,或许,自从他们离开燕京城的那一天起,就已经被燕国所抛弃,纵然,他们并不知道这是谁的主意,君上?大将军?亦或,还有其他人?

    雨下得更大了,打得帐蓬哗啦啦响。

    中年领主与三等男爵的目光就像是寒雾之中的夜狼,灼灼逼人。

    虞烈抬起头来,冰冷的雨水从天上落下来,打在他的脸上,他却感觉不到丝毫冷意,胸中似有一团火正在熊熊的燃烧。他拔出了那把残破不堪的剑,指向漆黑的苍穹,血红的目光越来越红。

    “呜……”

    然而,凄厉的角声就在这个至关的时刻,不合时宜的响起。

    茫茫大雨,泼瓢而下。五爪金龙大旗在雨水的冲唰下,像条破布一般垂挂在箭塔上,塔楼中的气死风灯在风雨之中摇曳,就像一只只晃动的鬼眼。

    从那漆黑不见五指的平原上响起了低微的马蹄声,它很轻,却又很沉,一下一下的踩着战栗的心弦。

    来骑爬上了山梁,从雨幕中看去,只能看见十五个扭曲着的影子。

    凄厉的角声仍然在回荡,死一般静的要塞瞬间活了过来,马嘶拉响在雨夜里,铁甲的碰撞声与沉重的脚步声交织在一起。奸商推开窗户,看着一队队士兵卷向城墙,他皱着眉头,神情茫然。

    虞烈站在城墙上,注视着来骑越来越近。天上的闪电就像是昊天大神的长戟,它撕裂了漆黑如墨的雨空,十五个人在那闪电之下惊鸿一现,人人披着一身黑衣,头与脸都笼在那黑色的雨袍里。

    远方的青金山像是一头沉默的怪兽张着黑洞洞的巨口,这十五个人就从那巨口中来,带着无边无际的压抑。

    城墙上的士兵们在沉重的吐息。

    那些人座下的马也在沉沉的吐息。

    人,却静止如死。

    “来者何人?”刑洛沐浴在闪电暴雨之中,眼神冷得像刀。

    “故人。”

    为首的黑骑士慢慢的抬起头,缓缓的揭下罩着脸的黑袍,斜斜的凝视着七丈上空的虞烈,他的眼晴像是两轮太阳,散发着无穷的光和热。

第九十七章 统统葬进地狱里() 
“没想到我会来吧?”

    “的确没想到,齐国的世子殿下竟然会屈尊降临。”

    “我是你的师兄,我若不来,怕是你把命丢在这里都没人会知道。”

    “我的命很硬,一时半会死不了。”

    “你啊,就和你的名字一样,看上去坚韧不拔,性烈如火,实际上,你就是一只躲在泥潭里的铁壳乌龟。”

    旬日要塞领主府。

    齐国的世子殿下拧着身上的黑袍,一窜窜的雨水从湿透了的袍角坠下来,把青石地板打湿了一滩。

    虞烈披着一身铁甲,脸色苍白。

    “怎么搞的?”齐格抖了抖被拧皱的袍子,手法熟练,一点也不像一位养尊处忧的世子殿下,他看着虞烈血色的眼睛,微笑:“刚才,我还以为我看到了两盏红灯笼,谁知却是我的好师弟,燕京之虎。上次,你在脸上搞了一道伤疤,这次干脆弄了双和诛邪一模一样的眼睛,莫非,你不想做乌龟了,要学诛邪在天上飞?”说着,他捶了虞烈一记,不想却恰好碰到虞烈胸前的伤口。

    虞烈弯着腰闷哼一声。

    “怎么,打不死,锤不烂的燕京之虎受伤了?这可是一件稀奇事。”齐格仍然微笑着,眼底却流露着担忧。

    络鹰推门走进来,身后跟着两名士兵,他们端来了一盘烤得香喷喷的羊腿,一罐烈酒,这些都是齐格带来的食物。

    外面的雨还在下着,湿冷的风从门口卷进来,把案上的烛火与屋角火盆里的火摇得一阵乱窜。

    “中了毒,狼毒箭。”

    “狼毒箭?那你居然还活着?”

    “我说过,我的命很硬,谁也收不走。”

    “是吗?”

    羊腿烤得很有劲道,上面还洒了一些辛辣的香料,酒也是好酒,齐国的玉酿春。齐格的吃相很文雅,手里提着一把雪亮的小银剑,边割边吃,不时的端起酒碗抿一口。奴隶领主的吃相就很难看了,他捧着半支羊腿,大口大口的啃着,端起酒碗来,也是一阵咕噜噜的饮。

    室内的气氛有些怪异。

    大火鸟凑了过来,虞烈把没啃完的羊腿扔给它,扯起背后的大氅擦了擦手:“你怎么知道是我?”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齐格摇头一笑,把插着半片羊肉的银剑指向那正在啄着羊腿的大火鸟:“天下虽大,但是如诛邪那样的神鸟却别无二,既然旬日要塞的上空盘旋着朱雀,那么,你以为这里的守将还能是谁?”

    “你是为公输唬而来的吧?”虞烈喝干了碗里的最后一滴酒,苍白的脸上多了几分血色。公输唬是齐国的贵族,更是前任右大夫,现在是奴隶领主的俘虏,那位奸商愿意出与两千名奴隶等同的价格卖走他,虞烈没有同意。

    “公输唬?”

    齐格脸上的笑意僵住了,慢慢的把肉放下,把酒碗放下,直直的看着虞烈,眼里弥漫着苦涩与恼怒:“从即墨到旬日要塞两千六百八十里,来时,我带了三匹马,尽快抵达这里,日夜不停的跑了七天,两匹累死在了路上,它们都是我所心爱的马。可是,我并不后悔,因为你是我的师弟,唯一的师弟。”说着,他站起身来,走到窗户旁,那犹未干透的黑色雨袍滴着水。

    看着他那孤独而萧索的背影,虞烈怔了一会,歉意与暖意层层涌来,他走到齐格的身旁,向窗外看去。一直以来,虞烈与齐格虽说相识多年,且有师兄弟的情份,但是在奴隶领主的心中,齐格就是齐格,是齐国的世子殿下,是天之骄子,太阳之子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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