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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通天-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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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什么,只是让我别对不起你,哈哈。“亚瑟挠了挠头,笑道。

    “哼!我才不信呢,他这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过还是要感谢你,今天救了我一命。“

    原来今早,从乔的口中得出的一个个重磅新闻便把亚瑟和老夏砸的有点蒙,“掠北铠是教会劫走的,罗德尼克被教会栽赃陷害?郡守维克男爵一家尽被叛军所杀?阿素也为了抢的先机,提前一步赶回帝都?“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老夏也在一旁高喊。

    而正是三人赶回城中的时候,偶然遇到了重伤的千鹤,千鹤要求只许亚瑟一个人送她,自告奋勇的老夏又是直呼太浪费感情了!

    亚瑟自然便护送着她,去她所说的这个地点,山中的一个隐秘小木屋。

    “嘿嘿,这算什么“

    屋内有些安静,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亚瑟有些尴尬,习惯性的又挠了挠头,不敢直视千鹤那双明亮的眼睛,坐着的小木椅仿佛烧着了一般,半天憋出了一句:“雪莱,你,你这些年过的好么?“

    “过的相当好啊!你也看到了,我现在可是革命军的干部,厉害着呢!“千鹤有些骄傲的挥了挥拳头,又扯到了胸前的伤势,一阵咳嗽。

    “你,你没事吧?“亚瑟噌的上前,坐到了她的身旁,想要去看看她胸前包扎的严不严实。

    “没,没事!“浓烈的男子汉味道熏得千鹤面色有些红晕,她急忙的撇过头,又有些酸酸的道:“不过当然没有某些人过的滋润,看看他现在可是堂堂星河学院的高材生,以后肯定是前途无限,封官加爵,左拥右抱的不知道多少美女呢!“

    突然,千鹤感觉到一股坚定的力量袭来,一双厚实温暖的手将她的头猛的转了过来,没来及说话,唇上突然感觉一阵炙热和湿润,略有些笨拙的向自己发起了进攻。

    千鹤的胸口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慢慢地溶化,暖暖的,湿湿的,这些年的辛酸仿佛在这一个吻中化为了泡沫,被泪水浸染的有些模糊的眼睛半睁:“你这个“

    她还没能把话说完,亚瑟便将自己的身躯紧紧的搂在怀中,低头深深地又吻了下去,两人颤抖、炙热的唇便纠缠在了一起,良久。

    “雪莱,跟我走吧。“亚瑟怜惜的抱着怀中的佳人,感受到她的身躯在微微的颤抖。

    “我我不行!“千鹤挣扎了一下,然后用尽了全身力气,一把推开了亚瑟,擦了擦眼泪,红着眼眶激动的说道:“亚瑟,你混蛋!你忘记了他们是怎么死的,我可忘不了!我一定要亲手砍下这教皇的头颅,为父亲母亲和村中的所有人报仇!“

    “我,我没忘“亚瑟低下头,死命的攥着拳头,喃喃的道。

    “那就来加入我们,我们一起“千鹤突然攥住了亚瑟的手,满眼都是恳求和希望。

    “别天真了,你们这么做根本触动不了教会的一分一毫,我,我自然有我的计划,一定会“

    “哦,那你倒是说说你的计划啊?“千鹤一甩手,背过了身去,冷冷的说道,一行泪水却滑了下来。

    “这,这事关重大,我还不能说。“亚瑟脸色有些涨红,歉意的说道。

    “呵呵,亚瑟,你走吧,我们就看看,谁最后是对的!还有,我叫千鹤,不叫雪莱!“

    “你,你放手,流氓“

    “等我,一定要等我,雪莱!“

    亚瑟从身后紧紧的又抱住了她略有些纤细瘦弱的身子,她在怀中挣扎了一会后便也安静了下了。

    两人谁也不再说话,乱世儿女,谁都知道这片刻温存的珍贵。

    小屋又陷入了安静之中,只有隐约传来的女子低泣声,渐渐的也消失在了一片黑色的苍穹之下。

第十八章 荒郊·野岭·茅草屋() 
脚底下是深一脚、浅一脚的泥泞山路,越来越难走了。

    罗素不住地叹气,刚出了斯科特郡不久,便受到了教会的几名厉害的武士阻截,即便是全力发动文胆的自己也打不过,可是甩又甩不掉,跟个狗皮膏药一样减缓自己的速度。

    幸好自己是土生土长的罗德尼克人,仗着马速,抄小路才甩掉了他们,长途跋涉了整整十天,眼看距离帝都已经不足一天路程了,这条鲜有人知的小路,已经是没有办法再骑马前行了。

    他抬起头,西边落日那里,起了乌云,波涛汹涌,前推后拥,又是一场夜雨将至。今天是没法继续赶路了,得找个地方过夜。看到路前方的丛林中好像有座孤零零的房子,他精神一振:过夜的地方有着落了!

    但走近一看,他又失望了。那屋子破破烂烂的,门板虚掩着,一推就开,显然已经荒废了。

    “有人吗?“罗素叫喊几声,无人回应。他走进去,拨开了面前的蛛网,一股木头腐烂的味道铺面而来,门外淡金色的夕阳顺着缝隙斜斜地照下来,房间里到处是乱七八糟的垃圾,显然这房子的主人早已把它放弃了。看来,一切都只有靠自己了。

    野外露营,无论是在前世还是今生都再熟悉不过了。打量下房间里的东西,肮脏又破烂,没一样用得上的。罗素动手扫开了一块干净的地方落脚,从房子外边的林子里面搜索了很久,才抱回来一堆柴火,扣上房门,把地板上杂乱的东西清扫开,搭起了一个简单的炉架,擦了擦有些灰的小铁锅,从随身的水壶中倒进去了小半锅水,便用火摺子引燃了柴火。尽管是捡的干柴,但还是避免不了的有些湿,忙了好久,柴火才总算点燃。

    望着噼啪之响的木柴,罗素满意地长吐一口气,把随身的行军毯铺开在火堆旁做了个被卧,舒坦地伸直了长腿躺下。窗外,天色已经暗下来,乌云已经像滴入水中的墨汁,渐渐的扩散开来,空气有些潮湿的闷热。奔波了一天终於可以休息,现在唯一要做的事就是躺在这里,等着水烧开、喝茶和吃干粮和熏肉,光是这种悠闲的感觉让罗素舒服得不得了。

    荒山野岭的野地、荒芜的破旧小屋、闪烁红亮的篝火,粗糙得难以下口的干粮。这些普通孩子难以想象的生活,同龄的孩子还在享受父母关爱的时候,自己就已经被师傅逼着跳入了墓穴之中,盗不完的宝物,数不清的惊险奇遇,足迹踏遍了大江南北,见识到了许多常人无法想像的景观和奇迹,却惟独缺少一个常人都能拥有的家。

    家啊!罗素轻轻感叹,眼角已经湿润了。

    他又想起了,前世的小薇。

    曾几何时,她曾是他生活的全部动力和意义。转眼间,自己已经在这个世界度过了近二十载,一点回去的头绪也没有,想必她也早已嫁为人妻了吧,如果有机会能再见,估计也只能说一句,小薇,你过的还好吗,这样没有营养的废话。

    有的时候,罗素总在想,海琳与小薇长的如此之像,会不会是小薇也来到了这个世界,只不过是完全没有了记忆?

    可即便是他自己,也知道这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想到她,就有些头疼,每当自己对她有些非分之想的时候,脑子里就乱乱的,时不时的跳出来小薇含嗔带冤的俏脸:“唐飞你背叛了我,我们再也不要见面了!“

    自己就一阵寒颤,一种罪恶感便油然而生,然后只能继续跟她保持着所谓哥哥妹妹的纯洁男女关系。当然,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只是当事人浑然不知而已。

    唉,罗素啊罗素,你可真是胆小又懦弱,活该两辈子单身。

    正在胡思乱想着,水咕噜噜地烧开了。他爬了起来,俐落地把开水灌在了随身携带的水壶里,又倒了些茶,然后把干粮放进了小锅里,看着压缩的干粮和肉块在开水里面翻腾着,他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心里却是喜悦的。

    你没有听错,在这个世界竟然还有茶,而且颇受大陆贵族的欢迎,据说是由三百年前光明王大人发现的,罗素心中不禁暗地里吐槽,这光明王不会也是穿越来的吧!

    罗素情不自禁的哼起了歌来,如果自己制作的那把木质吉他能在身边的话,此情此景也算是个真正的流浪歌手了吧!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突然,他停住了添火的手,外面闷热的蝉鸣中夹杂着某种异样的声音,有东西踩在枯枝上面的清脆裂响声。一瞬间,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刚刚在捡柴火的时候,周围明明没有大型的动物。但随即,声音更清晰了,错不了,自从进入了本心境界之后,罗素的感知力便有了极大的提升,是有人正在朝这个小屋过来。

    罗素迅速的反应过来,一瞬间,便掏出了文王笔,顺脚正要把火扑灭,忽然又停止了动作,哑然失笑:自己过于紧张了!这次从斯科特郡以来,由罗德尼克平原把那些烦人的教会武士甩开后,一路顺着小路,从没露过痕迹,况且如果是他们来的话,自己也打不过,只有干瞪眼的份。

    他收回了脚,打开了房门,几滴雨点便拍打在了脸上,有些凉意,起风了。

    雨渐渐的密了,风中隐约夹杂着女子凄厉的呼救声:“救命!“,罗素睁大了眼睛,目力极限,在林子外面的茫茫道路上发现了渐渐变大的黑点,有人正在朝这边过来了。虽然双方距离还是很远,但已经看得出是一群男人正在追逐一个逃跑的女子,一追一逃,双方正朝自己方向来,快要进入林子了。

    看来事情与自己无关,但罗素好奇心大发,反而迎着他们掠了过去。他的动作迅疾却没发出丝毫响声,一边前进一边藉着树木隐藏身形,就像猫一样安静又诡异再加上天色已经暗下来了,那一追一逃的双方竟都没有发现迎面有人在接近。罗素藏身在一棵树后,看着他们从前面跑过。那群男子一个个身形彪悍,杀气腾腾,即使在急速奔跑之中,他们的呼吸也并不显得急促,想来武功也不会很差。为什么劳师动众地来追杀一个女子呢?

    被追杀的女子穿一身雪白的长衣,红色的披风连同斗笠遮住了头脸,她一边跑一边大声地喊:“救命!“。逃向罗素刚刚点着了火光的小木屋。罗素暗暗称奇,作为一个弱女子,能在这几个彪形大汉中逃了这么久,相信也不是寻常人。但那女子显然已经是后力不支,双方的距离开始拉近了。罗素有些头疼,看来那女子把那小屋当做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救命啊!“女子已经扑到了门边,“咯吱“一声,她用尽力气,一下子扑开了木门,身形却僵在门口。屋子里只有一堆柴火在燃烧着,小锅里的食物香气四溢,一个人也没有。

    就在这下子的耽搁时间,追杀者们已经追了上来,遥遥地围住了她。

    那女子缓缓转身,恰好让藏身於树林中的罗素看到了她的正面。她身材高佻窈窕,腿很长,雨水和汗水让她的白衣有些透,姣好的身形一时间显露无疑,生于豪门、见惯了美女的罗素,这一时间也看的心猿意马。虽说宽大的头罩遮住了女子的脸,不能看到面目,罗素的目光却仍凝聚在女子身上,好似被魔力束缚住,一时竟不得脱离。

    罗素定了定神,理智告诉他,这情形不允许他再浮想联翩,该做些事儿了。一下子,罗素全身的侠义细胞都活了起来,仿佛每一个都在熊熊燃烧:黑夜的荒山,被追杀的绝色美女,凶神恶煞的歹徒。这么巧的事情,自己恰好碰上了,更妙的是,自己现在进入了本心境界,更是不允许自己见死不救。

    罗素虽然不认为自己是英雄,但是英雄的故事却听过不少。在那些传说里,英雄从天而降,从恶棍手中拯救美人之后,接着往往就上演了“美人以身相许英雄“的俗套剧情。

    虽然已经下定了救她的决心,可罗素并没有贸然出手,双方究竟有什么瓜葛还一无所知,自己还肩负着迅速赶回帝都的重任,一定要小心谨慎。

    这些男子一路追赶着这个女子,现在双方距离已经不到十步,他们却没有立即挥刀上前,而是围着她成了一个圈子,仿佛对那个孤身女子很有几分畏惧。沉寂半晌,一声粗鲁的高呼打破了沉默:“上啊!杀了她,赏金十万!“

    罗素有些惊讶,赏金十万?这简直是天大的数目,已经足以组建一支精锐的骑兵军团了!不知这个女子是何方神圣,那怕她全身都是金子做的,也不致于这个价格!

    本来下定决心的罗素,就在这么一瞬间,突然理智告诉他,这个女人很危险,救下她会有大麻烦!

    犹豫间,众位杀手被赏金所驱动,纷纷举刀跃出,但只听见“啊、啊、啊“连续三声惨叫,冲在最前面的三位杀手只冲出了两步,像是被迎面击来的巨拳击中一样,整个身子一下子向后抛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溅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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