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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赶紧跑去追,边追边喊道:“头领留步,头领留步,,,”
万华装作没听见,还是大步向山下走去。
汤山好不容易追到万华跟前,气喘吁吁的说道:“头领,天赐还在你怀里呢。”
说着,汤山就是双手去接天赐,想着把天赐抱过来,没想到万华却是一侧身,躲过汤山,
万华说道:“这孩子又不是你的,你凭什么要走?”
汤山一楞,没想到万华会说这样的话,于是连忙说道:“头领说笑了,学生答应过他母亲,要把天赐抚养长大,现在天赐举目无亲,学生自然要好好待他,他自然已经是学生的孩子了。”
万华眼睛一歪,说道:“我现在也想好好待他,那他现在也是我的孩子了,凭什么给你啊!”
汤山急眼了,没想到刚才还彬彬有礼的万华,现在竟然就是这样了,这真是变脸变得太快了!
万华看着汤山,不由得笑了笑,说道:“先生只要跟我回米脂,到时候我就把天赐还给你,你在米脂待上几个月,到时候你要走要留,我绝不为难你,怎么样?先生。”
汤山满脸的无奈,说道:“头领,你这不是耍无赖吗?”
万华忍不住大笑几声,说道:“先生,为了留住你,我也是没办法了,你今天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先生多体谅。”
汤山是对万华无可奈何啊,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当时我怎么就把天赐让给他抱?这人脸皮真是太厚了!
万华说完也不管汤山了,抱着天赐就是大步往山下走,国振,林虎他们个个是笑得合不拢嘴,你读书老爷又怎么样?碰上我大哥也只能是认栽。
汤山无奈,只得是慢慢跟在万华他们身后,现在就是不想去米脂也得去了,谁让自己一时大意,竟然被他偷了个空子,还是古话说得好,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万华见汤山跟了上来,心里也是不无得意,看来你是跑不掉了,哈哈哈,白捡一个人才,这真是天助我也啊!
第二百一十三章 一样一样()
万华他们下了山,山下的队员们已经是把一切都收拾妥当,本来万华还想着要不叫人在土匪寨子里面搜一搜,
看看有没有收获,不过想想又是算了,毕竟现在自己也没有多余的板车,搜到粮食也不好运回去,加上看那破寨子也没什么家底,
于是也懒得费这个劲,出来这么久了,还得赶着回去呢!哪有时间在这里浪费!于是万华也是难得的大方了一回,没有让人去把土匪寨子翻个底朝天。
万华让人叫来王招弟,很快,王招弟就是来了,她心里也是忐忑,不知道万华叫她来干什么?
王招弟来后,对着万华就是作礼,说道:“虎爷叫小妇人来,是有什么事让小妇人去做吗?”
万华把天赐抱到王招弟怀里,对她说道:“这个孩子这几天就归你照看了,好好带着,回了米脂我会另有安排,别出什么岔子。”
王招弟赶紧连口答应道:“虎爷放心,小妇人一定带好孩子,一定把他带的白白胖胖的。”
这时的汤山是心里无比感叹,又一个虎爷!今天是怎么回事,碰上两个虎爷,一个比一个难缠!这个虽然好说一点话,却是比开始那个麻烦多了,真不知道上辈子是不是欠了一个叫虎爷的债没还清,他现在来讨债了!
万华见王招弟答应,态度诚恳,很满意,又是指了指汤山,对王招弟说道:“这位先生是这孩子的父亲,他要看孩子,你就让他看,可是你得盯紧了,要是他抱着孩子跑了,我可对你不客气!”
王招弟一听,吓了一跳,万华这两天接连杀了两波人,威信已经在他们一家人心里高高的竖立起来,现在万华这样郑重交代,她哪里敢马虎,
只见王招弟赶紧跪在地上,且敬且畏的说道:“虎爷放心,小妇,,小妇人一定好好看着孩子,要是误了虎爷的事,小妇人就自己跳河去。”
万华托托手,让王招弟起身,说道:“你有这个心就可以了,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你下去吧。”
王招弟又是对万华施了一礼,这才抱着天赐下去了,好在天赐还在睡觉,要不然,估计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叫。
而后,万华对汤山躬身一礼,满脸都是歉意的说道:“先生见谅,在下也是出于无奈,不过先生放心,刚才那妇人带孩子可是一把好手,这方面比先生是强多了,先生无需担忧。”
这时候汤山还能说什么呢,只得对着万华拱拱手,回道:“事已至此,学生也是无可奈何,不过头领与在下可是说过,只要学生在米脂待一段时候,到时候学生是去是留,头领绝不为难,还望头领切莫再食言了!”
“哈哈哈,,”
万华大笑几声,而后郑重的说道:“先生放心,在下虽然没读过书,可也知道一诺千金的道理,我们就与三月为期限,三个月后,先生若是还去意已决,万华绝不敢阻拦,而且还大礼相送。如何?”
汤山默然点点头,说道:“如此,那便依头领所言。”
万华高兴的拍了拍汤山的肩膀,说道:“在下能得先生真是如鱼得水啊,以后还要多麻烦操劳,先生可得多费心啊。”
汤山听了一急,怎么回事,我可没答应向你效忠,于是汤山立马说道:“头领误会了,学生可没答应什么,只是答应在米脂待上三个月而已。”
万华无所谓的说道:“一样一样,都一样。”
说完,万华就是大声对着国振,林虎他们说道:“好了,时辰不早了,出发。”
就这样,万华带着汤山他们又是上路了,这时的万华别提多高兴了,真是有一种刘邦得遇子房的感觉,心里那是说不出的痛快,对未来也是不由得底气足了许多。
如此这般又是走了三天,万华他们这才回了米脂的地界,算算日子,明天就能到寨子里了,众人都是欢喜,总算是回家了,不出家门,不知道家里的好,不说别的,在家里比什么都踏实!这些日子防这个,防那个,真是累啊!
万华大步走在前面,汤山跟在他身边,他们两人领头,所有人都是跟在后面,万华这几天都是拉着汤山给他介绍各地的风土人情,汤山也不藏私,都是一一道来,听的万华是见识涨了不少。
汤山也是难得悠闲,这几天,那天赐跟王招弟他们的孩子都是混熟了,天天在一起玩,倒是不用汤山操心,要不然,汤山这书生哪里能带的住孩子,估计早就被天赐吵疯了,这倒是让汤山对万华多少有点感激。
就在万华,汤山他们两人聊得起劲的时候,突然传来一声女子的呼喊声。
“救命啊,快来人啊,有强盗啊!”
万华汤山他们一听,不由得寻声望去,只见前面百来步外,有一驾马车,几个人正在那里围着打转,距离太远,具体情况也看的不是很清楚,不过从这呼喊声可以听出来,那就是遇到强盗了。
并且这呼喊声听着还蛮悦耳,估计是个妙龄少女,这碰上强盗,劫个财也就罢了,这要是劫个色,那这女人一辈子就完了,这还得了!
万华和汤山对视一眼,都是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焦急与关心,于是万华不敢耽误,大声说道:“国振一伍跟我来,其他人戒备。”
这个万华可是不敢大意,万一敌人来个调虎离山,那不是亏了!万华说完,就是大步向那马车跑了过去,汤山和国振一伍的人也是紧随其后。
林虎他们个个也是手里握紧长枪,打量着四下,防着有人冲出来。
很快,万华他们就是跑到了这伙人身后,只见有三个强盗蒙着面,手里拿着刀,正在和两个仆人打扮的人比划着,看那架势还蛮凶险,
那三个强盗已经是占了上风,这也难怪,仆人只有两个,看上去又是草包一般,这货色哪里是强盗的对手,而且对面还是三个强盗!
第二百一十四章 天仙()
万华见他们打成这样也是好笑,就这货色能够坚持到自己赶来,那也是他们的造化!
万华不禁又向那马车上看去,只见马车上站着一个丫鬟打扮的女子,十五六岁的样子,模样倒是不错,正在那里大声的呼救。
马车里面似乎还坐着一个女子,因为有一层帘子遮住,具体的看不清楚,估计是哪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这可是不得了,这要是出个什么事,那人人家怎么活啊!
万华大喝一声,吼道:“哪来的混蛋,敢到这来撒野!”
这一声怒吼,声音极大,所有人都是看向了万华,那几个强盗都是吓了一跳,见万华气势不俗,身边又是跟着八九个人,他要是出手,这还怎么打!
那丫环见万华他们人多,大喜,又是叫道:“公子救命啊,他们是强盗。”
这不是废话吗?他们还能在这里给你讲故事不成!
万华懒得理那丫环,还没等身后的王二出手,他自己就是大步跑了几下,将手里的长枪对着其中一个强盗就是投掷了过去,估计是想着在人家千金小姐面前表现一下,这也可以理解,毕竟万华也是个年轻小伙子嘛,人之常情。
万华力道极重,出手又是突然,只见那强盗躲闪不及,被长枪刺了个对穿,满脸是不可思议,看着长枪,想说话也是说不出来,又是看着像泉水般的鲜血冒了出来,痛苦的“呀呀”两声就是栽倒在了地上。
所有人都是惊呆了,没想到万华出手这么狠,一上来一句话也没说,招呼也不打一个,就这样把人给杀了!这是人啊!你怎么像杀鸡杀狗一样呢!
“啊!”
一声大叫,强盗们还没反应过来,那个丫环就是没命的叫了出来,搞得好像万华要对他们不利似的。
那剩下的两个强盗这时也是反应过来,也是“啊”的一声,然后就是转身没命的逃命,边跑边叫道:“别杀我别杀我,,”
万华哪里会放过他们,这要是让他们跑了,以后还不得有更多的人受害,于是对国振大声命令道:“追上去杀了,别留活口。”
国振大声回道:“是。”
而后就带着手下人快速追了上去,国振他们天天练跑步,这哪里是两个强盗能比的,加上国振他们又是人多,两个强盗都是吓得发哆嗦,没跑出多远就是被国振他们给追上了。
两个强盗吓得跪在地上直磕头,说道:“别杀我,别杀我,不关。”
话还没说完,“噗。”“噗”的几声,国振他们的长枪就是刺进了两个强盗的身体,几只血箭就是彪了出来,强盗疼的说不出话来,脸都是疼的变形了,通红的一片。
当国振他们收回长枪后,两个强盗就是扑倒在地,浑身抽搐着,过了没多久就死了。
国振他们毫不在意,国振命令道:“拖回去。”
很快,国振他们就是拖着两个强盗的尸体来到了万华面前,万华也是懒得看,挥挥手说道:“拖远点埋了,别吓着人家小姐。”
于是国振他们又是将三个强盗的尸体拖到了离马车四五十步远的地方,又是向留守车队的林虎他们招招手,林虎于是让人拿着几把铲子去帮忙挖坑,这铲子现在可是万华他们出门在外的必备物件,可是带着十几把呢!
见国振他们忙活着,万华走向了马车,正要说话,那些仆人丫环就像是见到鬼一样,“啊”的一声就是躲得远远的,这让万华是颇有点尴尬。
万华咳嗽一声,对着里面的千金小姐拱手一礼,说道:“小姐不必惊慌,强盗已经被在下抓拿,现下已是安全了。”
万华说完,却是没听到回答,不由得心想着这小姐也是太没家教了,好歹老子也是救了你一命,你哪里还能端着架子,怎么也要说声谢谢吧!
就在万华心里非议的时候,只见马车帘子被掀了开来,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出现在万华面前,只见她一身雪白的连身长裙,一尘不染,梳着一个中分发式,没有刘海,乌黑亮丽的长发很是柔美,还有几只发簪点缀其中,显得极是淑女,
还有那白皙精致的脸蛋,风华绝代的容颜,还有那处子的体香,一下就是将万华看的是呆傻了,来到这年代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漂亮动人的女人,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寻!这样美若天仙的女子实在是不应该被人间这许多俗物沾染,她应该活在神话传说里!
如果是老谭在这里,他一定会大声惊呼道:赵小姐,你怎么在这里?
不错,此人正是赵倩,赵勇的独身女儿,失踪了这么久,不知为何,今天却是出现在这里,而且和万华还来了不期而遇。
只见赵倩出来后,那吓得跑开的丫环这时也是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