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老谭在一旁听了,一脸佩服的对汤山说道:“先生还别说,我们大当家用人还真是有一套,你看看现在各个部门主事,都是一心任事啊,没一个把事情办砸了的,
这黑丫我看也是个机灵又能吃苦的孩子,说不得以后大当家为她再设一部也不一定啊!若真如此,她就是我们虎寨第一个女主事了。”
万华和汤山听了都是不由得笑了笑,万华说道:“只要她办成了事,给她做个主事又何妨,当然,养殖场一切草创,这里面你们要多多支持她,她要什么你们就给什么,只要养殖场尽快操办起来,银子和人,那都不是问题。”
“那是自然,大当家放心。”
“请头领放心,学生会全力配合李姑娘,早日让养殖场操办起来。”
万华满意的点点头,说道:“好了,不说她了,这次我出去估计要个把月时间,一时也回不来,这里的事情就要你们受累了。”
说着,万华就是对着他们拱手一礼。
老谭和汤山都是站起身来,齐齐还礼,口道不敢。
烈日炎炎,强烈的阳光照射在大地上,烤得地面都是热烘烘的,四周的山丘已经是光秃秃的一片,看不到一丝生气。
一座小山上,一群孤苦老幼正在山上找寻食物,他们都是可怜人,家里的青壮后生都是偷偷跑了,留下他们自生自灭,
哎,人被逼到了这个地步,生存的本能使得人性发生扭曲,这些后生的选择很残忍,当他们决心并且已经扔下亲人,自己独自去逃命之时,他们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
他们此时只能称之为“动物”,在动物界,为了生存,抛弃自己的父母,甚至是对自己的父母发起进攻,直至杀死自己的父母,这种事情非常常见,
而人与动物的区别是人被道德感化,被亲情包围,当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要么自己死,要么至亲死,只能活一个,当这时必须要选择一个的时候,人的选择是牺牲自己,把活下去的希望留给至亲!
而动物的选择大多是自己要活着,至亲的死活是不会去管的,
正是因为我们人类的这种“人性”的选择,有这种“人性”的普遍存在,使得我们人类的文明将其他动物远远的甩在身后,并且越甩越远。
在那几座荒山脚下,有一条小路,此时路上一只队伍正在井然有序的前进着,队伍前后各有五十余人,他们个个手持长枪,枪矛在太阳的照射下,发出刺眼的光芒,让人不敢直视。
队伍中间有五辆木板车,木板车被黑布包着,看不清楚里面是什么,这只队伍不但人多,而且还有骑马的人四下勘探,可谓是严密非常,一般人都是不敢去招惹!
他们是谁?不是万华他们又能是谁?
此时的万华正和王康云并排走着,本来王康云和他的两个家丁护卫是有马的,可是因为万华是步行,所以他们几个也是不好意思骑,都是和大家一样用脚走着,
这可让王康云他们一开始是在心里叫天,你说你一个堂堂头领,你骑匹马谁又敢说什么!你不骑,搞得我骑了又不好看,真是白白浪费了几匹好马!
不过好在这一路走来,王康云他们几个也是慢慢习惯了,心里对万华也是佩服更甚,一个头领,可以做到和手下人一样同甘共苦,实在是不简单啊!
王康云正和万华聊着,见前面隐隐的似乎有具尸体,于是王康云指道:“虎爷,你看前面好像有具尸体,我们是不是稍微饶一下,免得沾上晦气?”
万华顺着看过去,而后大声对跟出来的林虎命令道:“林虎,命令全部队员带上口罩,手套。”
“是,师帅。”林虎应道。
队伍立马便是停了下来,所有人都是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口罩和手套,都是带了起来。
万华从一个队员手上接过三幅口罩手套,递给了王康云,说道:“王掌柜把这个带上,安全一点。”
王康云疑惑的接过来,而后留下一副,另外两副分给了家丁,学着万华的样子戴上后,王康云不解的问道:“虎爷,带这个是为何啊?”
万华笑了笑,说道:“掌柜有所不知,现在天气炎热,那尸体只要被太阳照上几天,立马就会腐烂,散发恶臭,一个不好就会引发瘟疫,这瘟疫会随着风到处飘散,我们若是闻的多了,也会染上,到时就是死路一条了。”
王康云听了大惊,原来这么危险啊,天啊天,以前怎么没人说这个啊!
万华见王康云这般,又是说道:“掌柜也不用太过担心,只要我们做好防备,带上这口罩,手套,再平时多注意干净整洁,一般也不会有什么事。”
王康云这才是松了一口气,这时再看向那远处的尸体已经是下意识的想要离他远远的,万一要是沾染了瘟疫,那真是太冤了。
可是万华却是带着队伍不躲不避,继续走着,很快,万华他们就是走到了那具体尸体面前,见这是一个死去的老太太,五六十来岁,看样子也就是这一两天死的,尸体还没有腐烂。
万华他们看着,都是不由得在心里感叹一声,哎,可怜啊!
而后万华对林虎说道:“叫几个人把她埋了吧,记得不要碰尸体,直接挖土盖上。”
“哎。”
林虎应了一声,而后就叫来一个伍的人,直接拿铲子挖土把那老太太的尸体掩埋。
队员们做的很流利,直接在那老太太的尸体边上铲土,还没一下功夫就是堆起了一个小土包,将那老太太的尸体掩埋了。
第三百九十二章 流贼()
挖土的队员里面有一个队员边挖边流眼泪,样子很是伤心,原来他是从宜川流落过来的,一路上带着父母妻儿颠肺流离,五岁的女儿就是死在了路上,当时他生生用手给女儿挖了一个坟,
那时的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看着饿死的女儿,他恨不得死的是自已!
现在看着这个倒毙荒野的老太太,他就是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女儿,泪水也是哗啦啦的流下来。
掩埋完后,万华见他还在流眼泪,心里也是猜到了个大概,估计他也有亲人饿死吧,这年头这种事情太多了,
万华走过去,和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道:“不要哭了,以前的事情我们已经没有办法改变,可是以后的事情我们却可以掌握,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我们的家园,我们要努力,要战斗!知道吗?”
那队员重重的点头,而后站直身体,右手平掌向里重重的拍在左侧胸前锁骨处,行了一个军礼,说道:“是,师帅。”
万华也是同样给他还了一个军礼,样子很是庄严。身边的队员们也是肃然起敬,看着万华,他们都是感到有一股力量在身上四下翻滚,这让他们很是激动。
而后队伍继续向前行进,没多久,王康云对万华问道:“虎爷,既然那尸体也许会有瘟疫,那虎爷为何还要去为她掩埋呢?”
万华脸上沉重的说道:“这世上许多事情都是来往循环的,若是我不掩埋那具尸体,也许过了几天她便引发了瘟疫,瘟疫通过风,通过老鼠,通过虫蚁传播,越来越多的人受到了感染,人又传染给人,这些人也许就会与我们发生接触,那时,我们岂不是要受到波及!
所以为了降低这种可能出现的风险,我们就要在这时及时的将危险扑灭!”
说到这里,万华不禁又是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再者,那老太太也是一个生命,所谓入土为安,既然有缘遇上了,我们挖个坟,帮一把又算的什么,都是应该的。”
听到这里,王康云不禁是对着万华恭敬的躬身行礼,感慨的说道:“虎爷目洞千里,仁义无双,鄙人远不及亦。”
万华赶紧是将王康云扶起来,刚想要说话,这时却是一匹快马向着万华这边奔来,看那马上的夜不收神情很是焦急,想来是有事啊!
那夜不收到了万华跟前,滚鞍下马,对万华敬礼说道:“禀告师帅,前面五里处有一群三百余人队伍正在向我们走来,看他们样子,当是流贼,还请师帅定夺!”
万华回礼后思想片刻,说道:“很好,你们继续在周边打探,注意安全,若是有危险,随时撤回来。”
“是,师帅。”
那夜不收说完,立即上马而去。
而后万华命令继续前行,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一边的王康云却是心里七上八下,这来了流贼,那怎么的也要做些准备吧!要不原地等待,以逸待劳也好啊,这就这么过去,这是不是有点太,,,太,,,太那个了吧!
五里的地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加上两边又是反向行进,很快,那群流贼就是出现在了万华的眼前,
他们个个皆是青壮,里面没有看见老人妇孺,他们都是打着赤膊,身上黝黑黝黑的,还能看到很多刀疤,一双眼睛透着狠戾,他们这幅样子,一看就不是善类。
万华看见了他们,他们自然也是看见了万华,一见这队员个个穿的干净清爽,还有那队伍里的五辆木板车,都是装的满满的,这下来劲了,一看这就是大户人家派出来办事的,
这种队伍最是好下手,都是混饭吃的,几个愿意拼命!
所以一打起来,他们这些人就是想着明哲保身,哪里还会为了保住财物,傻乎乎的冲上来拼命,所以别看他们个个打扮讲究,手里的家伙也是不错,其实都是样子货,一打就散!
那些流贼见是只肥羊,个个张牙舞爪的冲了过来,手里多是拿着刀叉鱼斧,嘴里“噢噢”的叫着,看他们这冲过来的气势,倒也是够吓人的。
此时的王康云已经是不禁瑟瑟发抖,这些人一看就是老匪了,人又比自己这边多几倍,这要是打起来可怎么得了啊!
王康云忍不住看向了万华,只见万华一幅气定神闲的模样,全然没有慌张忧虑的神情,再看看身前身后的队员们,他们也是个个眼神坚定,样子坚毅。
这些队员在正式成为保卫队的一员之前,就已经是经过了两个多月的训练,通过了各项考核,这才是在前几天的正式成军之日,光荣的成为了林口村保卫队的一员,
加上身边又有身为伍长的老队员压阵,前面又有万华这个师帅在这里,别说是一些流贼,就是碰上官军也不怕啊!
很快,那些流贼就是冲到了万华他们跟前,这时只听的万华一声大喊,“准备!”
伴随着万华的命令,“呼”的一阵劲风,所有队员们都是同一时间将长枪猛地斜举,对向了流贼他们。
队员们这整齐划一,铿锵有力的动作,还有那巍然如林的长枪,一下就是镇住了那些流贼,使得他们都是在十几步开外停下了脚步,而后对着万华他们指指点点,嘴里不停的大呼小叫。
“让开!”
一声大喝,那些流贼便是让出了一道人墙,一个三十余岁的精壮汉子走了出来,只见他体型硕大,皮肤黝黑,而且还是一个光头!
这年头,大家讲的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剃光头的除了和尚,那寻常人是不会也不敢剃光头的!
万华看着他,如果自己没有猜错的话,这人应该是从庙里跑出来的和尚,好好的和尚你不当,纠起一帮子人,干起这无本买卖来,你倒是会活命!
今天遇上我,那就算是咱们有缘份,你小子佛祖管不住你,老子我今天就受累了!
第三百九十三章 傻出了境界()
那流贼头领走出来后,见万华身后站着的王二,一看就是个武功高强的护卫,既然这样,那他自然也就认出来了万华就是头领,要不然,除了头领,谁敢有这待遇!那不是找抽嘛。
那流贼头领对着万华就是大喝一声,扯着个破锣嗓子叫道:“我乃宝殿天王侯三,江湖上的兄弟见了我,那都免不了叫声“三爷”,对面的兄弟是哪里的,如何称呼,可敢出来说话!”
万华微微一笑,也是大声回道:“我要是没记错的话,在佛教那边,凡是叫天王的,那大多是负责看门扫地,不知道这位兄弟在哪个大殿洒扫啊!”
队员们听了都是忍不住笑出声来,那侯三也是气的瞪大了眼睛,一时气急,说不出话来。
为什么说不出话来?因为万华说的也是实情啊,别看“天王”这样的名号听着响亮,可是在那一大堆神仙里面那是排不上号的,而且也确实是大多负责看门的,
那什么样的名号在佛教那边地位高呢?就是那些名号带着“佛”,带着“菩萨”的,这些人才是地位高。
这侯三本来也是要叫个什么佛,什么菩萨的,可是这叫出来普通老百姓不买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