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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叶是乐得看到黑狗部落去扮演前沿阵地的角色,但他又不愿意派遣黑火堡的军队去替黑狗部落看家护院。
一则这样会呈现出很明显的入侵意味,会激起周边部落的反弹。
二则黑火堡就只有这么点兵力,打一点少一点,他得当宝贝一样给供起来,轻易不会出动的。
所以让灰狼部落出面无疑成了理所当然的最佳选择。
首先灰狼部落有足够的实力,与周围的单一部落抗衡,灰狼部落以盟友的身份成为黑狗部落的强援,这势必会让蝰蛇等部落投鼠忌器,不敢贸然的向黑狗部落发起攻击。
其次灰狼部落有20头狼崽被扣押在黑火堡,作为人质。对于极重传承的部落而言,下一代高于一切,所以它们就算还保存有实力,也不会对黑火家出手,黑火堡的安全再一次得到了保证。
但灰狼部落的鲁夫灰虽然莽撞,却也不是傻子,像帮助黑狗部落这种得罪周围部落,还捞不到什么好处的买卖,它们是断断不会去做的。
黑狗部落能够拿出来的,就只有粮食,可黑火堡还缺粮来着,林叶可不乐意把这笔粮食让给灰狼部落,要不然他们这一仗才是真正的白打了。
所以为了说动鲁夫灰,黑火堡方面就必须拿出能够让鲁夫灰心动的筹码。
那天之所以谈判了整整一天,就是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但在和沃尔夫的谈话中,林叶偶然得知鲁夫灰的独子格鲁灰因为脚臭,被关在仓库里,无法出来。
这一直是鲁夫灰心中的一大隐疾,它实在不想让它的儿子后半生都在仓库里度过!
可它又不能将它放出来。
因为连鲁夫灰本人都无法忍受格鲁灰的脚臭了!
这实在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林叶立即抓住了这个机会。
对古老的远东部落而言,脚臭是一个无法攻克的难题,但对林叶这个现代人来说,可就没那么难了。
他当即将这件事应承下来,承诺解决格鲁灰脚臭的这个问题。
爱子心切的鲁夫灰倒也爽快的答应,一旦格鲁灰能够走出仓库,那黑狗部落的事情就包在它的身上了。
林叶在散会以后,立即着手配置神秘药剂,用来解决格鲁灰的难题。
“脚臭的原理其实就是在相对封闭并且潮湿的环境中,滋生了大量的细菌,这些细菌分解皮肤角质,才产生让人难以忍受的气味,所以臭的不是脚本身,只要将这种细菌抑制住,就能控制住这股臭味。”
“因为这种细菌有分解死皮角质的功能,所以不必将其杀死,只需要人为的培养微生物去中和掉这股气味,人为培养微生物这一点,听起来挺高大上的,其实非常简单,面包房用的酵母就属于这一类。”
“只是这个时代似乎还不懂得人工培养酵母的方法,面包房用的酵母是从森林里采集到的野生酵母,不够活跃,而且很杂,导致面包不够膨松,而且口感很差劲,这种野生酵母也无法治愈格鲁灰的脚臭。”
“所以我特地人工培养了一些厌氧菌,也就是酵母出来,这个做起来非常简单,只需要一个苹果,以及一勺糖或是蜂蜜就可以了,也就是说,治疗格鲁灰的脚臭成本其实就是2个苹果再加2勺蜂蜜。”
“嗯,不能再多了,用这个就能换取灰狼部落的支持,这个时代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难混啊,酵母的话……感觉还能运用在别的领域,似乎我离理想中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算了,现在就暂时把那些事情抛下吧,算着时间,米莉娅应该要忙好了,这算得上是约会吗?如果是的话,这可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场约会,真是有点小激动啊。”
年轻的公爵大人搓了搓手,又理了理自己的衣襟。
被米莉娅说道以后,他特地把蓬乱的头发剪掉,理了个干净利落的发型,又换上了身漂亮的礼服。
这似乎是林克那个家伙只有在重大节日才会穿的,最体面的衣服了。
“长得这么帅,要是在其他地方完全可以靠脸吃饭了。不过对于一个技术宅来说,果然技术才是更加值得信赖的东西。”林叶照了照镜子,感慨了一番,匆匆走出了大门。
第十三章 公爵大人的初次约会()
在年轻的公爵大人印象中,米莉娅总是扎着双马尾,穿着女仆装,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这样的打扮虽然也很可爱,但之前他总是忙碌着处理与灰狼部落与黑狗部落的关系,身心俱乏。
这种状况下也导致他没闲暇心思,去欣赏工作以外别的地方的美好风景。
直到此时米莉娅出现在他的眼前,他为之一愕。
双马尾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加有优雅气质的单马尾。
而她也不再是平时的女仆装束,是一身米黄色的连衣裙,裙上有绣上去的碎花,素雅迷人。
她匆匆走到林叶的身边,涨红着脸道:“非常抱歉,让您久等了,都是薇薇安姐姐她非要做这种多余的事情……”
她声如蚊蝇,那抹绯红透到了她的耳根,这显得她脖颈上的肌肤更加的雪白。
林叶看得有些呆了,一直以来她对米莉娅的定义只是比较可爱而已。
绝没有想到经过精心的打扮以后,米莉娅可以将优雅的气质诠释得如此纯粹。
此刻的她哪里是那个为琐事操劳的女仆?
简直就是一位经过豪门贵族熏陶,气质优雅的大小姐呀。
“咳咳,没事,今天你不必对我用敬称,我们是在约会嘛,不然总觉得哪里怪怪的……”林叶咳嗽了一声,试图掩饰自己的尴尬。
他刚才竟然看得有些呆了。
能够和这样的美少女一起长大,林克除了命稍微短了一点以外,还真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家伙呀!
“可是这是米莉娅身为女仆的基本礼仪……”米莉娅咬着嘴唇有些犹豫道。
在没有任何整容技术以及化妆品的这个时代,朱唇皓齿无疑是对她最贴切的描述。
而她的脸蛋也犹如出水芙蓉,浑然天成。
这让林叶没来由的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这是在他在看那无数网红脸的时候,不曾有过的。
“都说了,我们现在是在约会,现在我们是朋友的对等地位,嗯,对,就是朋友,所以不要太拘泥,不然以后回忆起初次约会这一伟大的时刻,就会有许多尴尬的记忆了。”林叶笑了笑。
出于他工作的性质,他平时大多数时间都是独立思考,将想法统统藏在自己那颗脑袋内。
与人交流的时候都会仔细的斟酌措辞,他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时候,同样也是如此。
因为他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他需要竭力隐藏自己的秘密,所以无形之下给他增加了心理负担。
但在与米莉娅相处的时候,他就没有这种把自己隐藏起来的感觉,他可以轻松的把自己心里的话全都说出来,这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就跟加班了整整一个月,突然得到消息可以公费旅游一周一样。
实在让人太舒畅了!
“朋友吗?米莉娅知道了。”优雅迷人的少女认真的点了点头。
城堡内很多人都在说公爵大人跟以前不一样了,变得更加有魄力,更加的冷酷。
在他的带领下,搞不好黑火堡真的能够摆脱这十几年来的困境,走向不一样的生活。
但她始终认为公爵大人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今天看到他以后更加印证了这一点。
大人果然还是和一样一样的温柔呢。
“我们到城堡外的村庄去逛逛吧,现在正是看夕阳的好时候,你瞧那边,晚霞染红了大片的天空,这可是我多少年都没看到过的了。”林叶看向天边的云霞露出笑容。
这种笑容不是平时为了应付客户和领导的勉强挤出的笑。
也不是和同事开玩笑的时候,猥琐的笑。
而是发自内心一种最原始,最真诚,最纯真的笑。
在城市里生活得太久,的确无法领略到这般美妙的风景。
上一次看到这样美好的场景,还是他暑假在乡下爷爷家时候的事吧!
那久违的晚霞,群星璀璨的夜空,共同编织他的梦想。
但随着他一点点长大,按部就班的念书,工作,就像是一台机械。
他的梦想在这样的生活里一点点的沉沦了。
甚至到最后偶然看到梦想这个词汇的时候,他会觉得如此的陌生!
但天可怜见,他在加班猝死后又得到了这样重来的机会。
这种久违的感觉。
这种美好的感觉。
一切都还是有希望的,一切都还能重来的。
这次他绝对不会再体验那种机械而又麻木的人生,他要轻松,他要快乐,他要为梦想迈出脚步。
他要体验与以前截然不同的人生!
“大人,您又在开玩笑了,在凛冽的寒冬来临之前,这样的晚霞不是每天都有的吗/?只是您每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内处理各种各样的公务,才没有注意到它的美好而已。”米莉娅眨了眨眼睛。
优雅与可爱两种气质完美的在她的身上得到了体现。
这让林叶确信,原来「璧人」这种说法不是古代人的夸大其词。
“也是,埋头走路的确忽略了太多的风景,这次我可不会再犯这种蠢笨的错误,米莉娅,刚才你是怎么答应来着?”林叶板着张脸,佯作一怒。
显然是在提醒她注意场合,可别再用敬称。
“答应什么?米莉娅记性好差,不知道呀,大人,大人,大人,米莉娅真的真的不记得了。”她明知故犯,摆出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样子。
这无疑激怒了我们的公爵大人。
“既然你不记得,那我就用个什么法子好好的提醒下你,挠胳肢窝你觉得怎么样?”林叶恶作剧的心思涌上心头,他不怀好意的打量着米莉娅。
后者像极了一头受惊的小鹿。
“才不要,挠胳肢窝这么可怕的事情,只有最可恶的人才做得出来,大人你不会那么凶对不对?不会那么可恶对不对?呜呜呜,你不许过来,救命呀!”米莉娅提起裙子往前逃跑。
但她实在是穿不惯这样小巧而又精致的鞋子,而且又提着裙子,实在跑得很慢。
“我是大灰狼,你这只可口的小羊可逃不过我的手掌心,乖乖的束手就擒吧!”林叶张牙舞爪的追了上去。
少年与少女在平静的村庄中追逐打闹。
夕阳无声无息的倾洒在他们的身上。
绚丽的晚霞点燃天边的云彩。
这是对他们最好的见证了。
第十四章 我们远东人的未来()
夜幕降临,繁星取代晚霞,成为了天空最好的装饰品。
虽说现在时间还早,如果是在大城镇里,恐怕现在正是开始声色犬马夜生活的时候。
但在远离喧嚣与繁华的远东地区,这个时间劳累了整整一天的人们早已睡去。
就算某户人家还亮着灯,在忙一些白天未曾忙完的琐事,那盏灯光却也注定不会亮得太久。
毕竟远东地区不比富庶的城镇,没有进货渠道,平时用的灯油都是用土法子炮制的,存量实在有限。
而且在不久前帝国远东地区的领主黑火家,还向周围的村子大肆征用火油,一下子征去了大半。
这就让村人们的存量更低了,如果不是有重要事情,根本就舍不得点灯。
但今天却是个例外。
“从大人3岁那年承袭爵位开始,我就知道他绝不是池中之物,就算你们平时没事总骂公爵大人是缩头乌龟,可我汉斯还是一如既往的支持大人,你们看大人大破黑狗部落那一仗,都傻眼了吧?哈哈哈哈。”
在村子里的小酒馆内,一名年纪在四十开外,须发茂密的壮汉喝着酒得意洋洋的大笑。
这间狭窄的酒馆此时挤了差不多有二三十人,摇曳的灯光映照出他们灿烂的笑脸。
远东人的坚韧与坦荡写在他们的脸上,恶劣的环境不曾磨平坚韧的棱角,岁月反而让淳朴更加的沉淀。
就如同一瓶陈年老酒。
“放屁,汉斯,平时骂公爵大人骂得最欢的就是你吧?前一阵子公爵大人下令征收火油,你还骂骂咧咧说那个败家子,又拿咱们的生活必需品去讨好兽人,这才过几天啊,你就变成坚定不移的支持者了?”
有人笑骂着拆汉斯的台,他年纪与汉斯相仿,强壮的胳膊上还绑着绷带,看样子是新伤。
对他来说这本该是禁酒的时候,饮酒可不利于伤势的恢复,但他毫不在乎,依然满满喝了一大杯酒。
他实在是太高兴了。
十几年来,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