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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天下任是哪个女子听见一国之君说这样的情话,谁都会心软的吧?
那夜之后,我努力想要做一个皇后。
即使头上的冠冕再重,又如何?
即使那个淑贵妃怎么刁难我又如何?
教养嬷嬷与我说:“进宫之后,只需要学会一个字‘忍’。”
我想今后我要是在遇见这个嬷嬷,一定要给她五马分尸!
丫丫的我忍了,迎来的却是被淑贵妃推下楼梯的下场。
我认为我快要死掉的时候,有一个穿着灰色袍子的男子站在我的面前啧啧了三声道:“真是可怜哟!”
我想开口回他,我没有什么可怜的!可是身子没有力气,我连眨眼睛的动作都做不了,更别提说话了!
灰袍男子蹲下身,颇感兴趣地问我:“我这里有一个任务需要你去做,要是你会了,我就让你活过来,如何?”
我脑中浮现出哥哥的面容,想答应,却说不出话来。
那个男子拍了拍我的额头,说道:“不说话就当你同意了啊!”
我随着他拍着我的脑袋,随即眼前黑了下去。
我想问那个人是谁,没曾想他知道心思一般说道:“这个任务很简单,将一个叫做陈鑫和一个叫林美溪的两个人促成一对就好了!”
我意识还未溃散,又听到那人道了一句:“我如此做,算是违了天命,你回来以后会没有今世的记忆!记着了啊!”
我心里咬牙,真想一巴掌拍死这个人!
***
这里是洛笙歌。
三十六岁的洛笙歌。
此时宇文书登基了九年。
慕鸦鸦和皇叔儿孙满堂,时常会进宫与我说说话。
白翎若也早在几年前娶了妻子,生了个儿子。
我去参加洛归奶奶,苏幕遮母亲葬礼的时候。
在我走的时候,苏幕遮突然对我说:“对不起。”
这一句对不起,我等了那么多年!
我假笑着,拉着洛归的手,摇头说:“没事,都过了那么多年,早就释怀了!”
“是我想错了。”苏幕遮开始笑了起来,自嘲地我觉得他的眼里失落非常。
介于人道主义,我停下脚步,转身问道:“你想错什么了?”
苏幕遮向我走近,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远山眉微皱,当初的温文尔雅气质犹在。
经过时光打磨,苏幕遮那浑然天成的温柔模样使得他年纪的加深而更加富有魅力起来。
苏幕遮的桃花色的眸子里,又印出了我的模样,:“我以为,‘有凤来仪’这句话说的是你。”
“难道不是我吗?”
“是你。”
“那怎么了?”
“我一直以为,所谓让我母亲复活的方法便是用你的血浇灌‘血芙蕖’,可是歌儿,我错了。”苏幕遮欲抬手抚上我的额角,我警惕地牵着洛归退了一步,说道:“诶诶诶!你不要趁着我夫君不在占我便宜啊!”
苏幕遮有些尴尬地将手停留在半空中,又将他放下。喊了一句“罢了,罢了。”后,转身离去。
我带着洛归上了回落桐的马车,看着这个身高蜓拔的少年,我都有点不敢相信本来只能抱着我大腿求糖葫芦的少年一下子变得这样高大了。
我心里问题犹存,琢磨了一会儿,心想洛归可能知道其原因,便问着他道:“小狗狗,你知道你奶奶是如何活过来的吗?”
洛归撒娇一般地拉着我的手:“娘亲!我都十一岁了,怎么还叫我小狗狗!我有字了,父亲帮我取的!”
我耍赖地趴在他的肩头,道:“我不!叫了十多年,这小名你不是都生生受着吗?我不管!我就要叫你小狗狗!小狗狗!小狗狗!”
洛归有些无奈,急忙点头顺着我的脾性:“好好好!小狗狗就小狗狗!”见我重新从他肩头起来,面上的委屈也不见了,便与我说起苏幕遮的母亲来。
他说,那时他不过六岁,跟着苏幕遮与我分别后,将桃花糕给了一块苏幕遮,说了一句:娘亲说爹爹从未吃过她做的桂花糕,给你一块。
结果苏幕遮本来疏离的笑容一动
我听洛归将这幅场景,立即提醒道:“说正题!”
洛归再次点头,便与我说他到了桃花山庄之后活泼性子让他到处转悠,结果进了一间冰室。
他看见冰室里的美人十分漂亮,“吧唧”就是一口,让人那美人就醒了。
我听到如此回答,摇了摇头再不言语。
好像所有人的生活都开始步入正轨,可过了那么多年,我挂念的洛笙华却依旧不知道去了哪里?
既然我的哥哥与宇文书是共享一体的,可他曾说过我的哥哥死了?
我的哥哥是怎么死的呢?他却没有告诉我。
这让我完全没有头绪,却不知怎么去青穆国找宇文书讨个说法。
于是我寄了一封信到明教,让喃笙帮我找原因。
没曾想喃笙在一年后才找到我,与我说她早已经成了家,如今相夫教子呢,推荐我去找一个人。那个人也是做着跟她一般的职业,很是厉害。喃笙在信上附给我一个地址,红南国西北部的一个小镇,一个叫做桃花镇的地方。
我将信再次寄出去,没多久我就见到了一个黄衣少女。
我觉得这面容甚是熟悉,“先生?”
那个黄衣少女奇怪地诶了一句,惊奇道:“你知道我啊?!哈哈哈哈,我就知道我江湖盛名呢!”说着,她拍了拍随身跟着她的一名男子的肩膀。
那个男子只是笑着,附和着她说:“是,你最盛名了!”
“先生不认识我?”开玩笑,这个人可是通过我坑过白翎羽一千两黄金的人!这会儿子竟然不认识我了?
不过好奇怪,她长的特别年轻,面容如同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那般。
这难不成是先生的孩子?
不太可能吧
为什么她也叫做先生,而且与十几年前长的,简直一模一样!
逆生长啊啊喂!
先生也奇怪,歪着头问道:“我为什么要认得你?”
我叹了一声,算了,十几年了,她不认得我也正常。
于是我告诉了她我的委托,她立即就坐了下来。
“你的哥哥啊!”她坐了下来,挑了挑眉问我:“你可还记得当初你给你哥哥的房里送了不少的道家学派的书?”
我虽然不记得从前的事,但父亲倒是与我说过我有做过这茬事。
于是我点了点头,嗯了一句。
先生嗑着瓜子,说道:“天下有钱就是好啊!你送去的那些书里,有一本道家学派的秘术,啧,我那时寻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竟然被你找去了。真是浪费啊浪费!”先生喝了口茶,舒爽一般地继续嗑着瓜子。似乎觉得自己偏了话题,她自己又将话题挪了回来,道:“那本秘术有一个术法,类似于‘以命换命’的东西。你那时被那公子十七舍放了血后,本应该死了,可是啊,你的哥哥用了这个法术救了你。然后,他就死了。”
先生说完,从凳子上盘着的腿重新站了起来。拍了身上的瓜子壳,她抱着随身跟着她的男子的手臂,说道:“呐,这个委托我做完了,报酬!”
“你要多少钱?”我也起了身,心中哀恸。
洛笙华,竟然就这样死了?
他那个魂淡!还没有请我去腾悦楼吃叫花鸡和酱烤鸭!
我努力抑制住自己想要哭的冲动,端着雍容的神情看着那个正值青春的黄衣少女。
只见她摆了摆手:“诶?哪用得着用钱这么俗啊!你把那本记载着道术秘法的书给我就好了!”
我心里了然,便叫了底下的人带他们去丞相府。
黄衣少女要走的时候,我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脱口而出,问道:“不知先生为什么知道我哥哥的事情?”
那黄衣少女对我摊了摊手,也颇为无奈:“我也不知道,我好像就是知道,但是忘了是谁告诉我的。”
我砸了砸唇,没得个说法,还是放了他们走。
后来送他们出宫的小太监告诉了我一些先生奇怪的话。
什么那司命星君真是个杀千刀的,竟然让她做了给人占卜说妖怪之事,让她害了一个青春正茂的女子。又什么她拿了雇主的赏金一瓶毒药给一个爱慕着十七舍的女子下毒。又有什么躲在窗子上,将一个本来应该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从四楼推下。更甚的是,她还得装作一把胡子的老人家去坑人,说自己可以帮人的做什么载魂*!
我听完小太监上报的话,思酌了很久。
打开梳妆台前的一个盒子,抓了一大把金瓜子给那个小太监。
他们走后不久,草草就进来了。
她呈上一根金簪给我。
我看着那根做的精巧的簪子,感觉没什么印象。
拿着这跟金簪翻来覆去想了很久,经过草草的提醒,我使命敲了一下脑袋,噔的一下突然想起这跟簪子好像是我十几年前送给江浸月的!
我问了这个簪子是谁给的,草草却告诉我,给这根簪子的是一名年轻的男子,自称是黎阳城江氏的儿子,如今正在宫外面候着呢。她的母亲如今病入膏肓,躺在病床上已经没多少时日了。可是那江氏总觉得的生命中好像有一块记忆是缺失的,希望我这个曾经的贵人能帮她将这个缺失记忆找回来。其实她也忘了这个簪子是谁给她的,只是旁人都说这是一国皇后给她的承诺,她便拖了儿子特来求我。
我了然,将簪子把玩了一会儿。
怪不得那时我拉着江浸月相认的时候,她反倒一脸陌生之态反问我是谁。
确实奇怪!
我的注意力被那金簪吸引,看着还是很新,不过十多年前的物事,还真是让我感慨啊!
草草还等着我回话,我慢悠悠地将簪子放进梳妆盒的最上面一层,对她说道:“你带着那个男的去丞相府找先生吧,她就是专门帮人做委托的。现在去的话,她应该刚进宰相府。”
草草应了声是,下去吩咐了。
我撑着脑袋,对镜中自己的模样发了会儿呆。
当初穿越到这里的场景历历在目,就好像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一转眼,我都这么老了!
不久,白翎羽进了屋里,了无生息地走在我的身后。
我吓了一跳,正要嗔怪一句。他突然拿出一个盒子放到我的面前。
我疑道:“这是什么?”
白翎羽手背到身后:“你发来看看?”
我缓缓打开盒子,里面赫然装着三个小金人。白翎羽适时说道:“这是红南国那边送来的。”
我记得这三个小金人送给了安红豆,原来她去了红南国吗?
正想着,白翎羽抚着我的青丝,问道:“方才宫里来了江湖上的人?”
我嗯了一声,将盒子放到梳妆台上,将方才发生的事全数说了出来。
白翎羽听完轻抚着我的背,用着安慰地语气,对我说:“等会儿朕就下旨,将少尉的事办起来。”
“谢谢你,白翎羽!”
我起身,踮起脚靠在他的肩膀上。眼泪大滴大滴地掉下来,我侧首转向他的耳鬓的时候,发现白翎羽有了几根白发。
白翎羽吻了吻我的眉心,抬手用拇指小心替我抹眼泪。
我牵着他的手,拉着他去了钢琴前,对他说:“白翎羽,我给你弹首曲子吧。”
“是什么?”
“我最擅长的那首。”
“好。”白翎羽宠溺地揉着我的头发,我也跟着晃了晃脑袋。
钢琴的声音绕着房梁三匝,风带着悠悠琴音掠过窗外的长廊。
此时蝴蝶蹁跹,花儿盛放,阳光明媚地让人心痒
全书完
…本章完结…
【008章】喃笙的幸福番外(1)()
我记得我那时说要闯荡这个江湖的时候,我娘一直将我送到村口。对我嘱咐的无疑是“觉得受委屈了就回来”之类的关心话。娘说的时候,将身后的小狗给我说:“这只小狗乃是你娘我,在天山上的天池边捡的,娃娃你要是去闯荡江湖得把它带着,说不定能得到它的庇佑。”
娘嘱咐我五年后再回去看她,我点头应了。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我行走江湖的第三年四个月零五天,一个惷光灿烂的下午。
因为成都城委托人有一封信叫我送来枫华谷,我拿到赏银本想离开。当看到枫华谷枫叶很是漂亮,阿布也特别喜欢这里的慈姑包子,便决定逗留几日。
我牵着娘送我的小狗,我取名叫做“阿布”的一只小狗狗。一口气给它买了十个包子,可是阿布的小肚子并吃不了那么多。
我正愁着怎样处理才不浪费,便看到有一个少年家家坐在包子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