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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主角,艾格起初是希望通过这本,让世人知道自己是来自维斯特洛以外的访客、因为语言不通而阴差阳错而被迫加入守夜人;顺带再为在前线与野人和异鬼们对峙的黑衣兄弟们正名,改善守夜人在世人心目中的印象的结果,现实和理想总有偏差,读者和读者的听众们,不知为何都无视的真正重点,反倒把“鬼影森林中与异鬼肉搏取胜”一段津津乐道广为传播于是,这本的发售最终产生了南辕北辙的影响:
守夜人在人们眼中的形象不但没发生变化,还多了爱吹牛皮一条,艾格自己也成了传奇守夜人,可惜这“传奇”是加了双引号的。
一本99%内容都是虚构的,大家反倒将其中唯一真实的那1%当成它不真实的证据,艾格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要放现实世界里,这就是一次典型的公关失败和引导舆论不当幸好,这本书里没有写主角名字,封面上也注明了纯属虚构,虽然产生了些许负面影响,但和它所带给艾格的知名度和其本身的销量和利润比起来,还算不亏。
艾格原先是这么安慰自己的,但当他被人推入比武场地,面对着七国上下最优秀的战士之一时,知名度便顿时成了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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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守夜人vs红毒蛇(上)()
“原来是传说中的‘异鬼杀手’,久闻大名!”奥柏伦随手舞了个枪花,停下后微笑着拄枪于地,上下打量了番被人推进圈里的新对手:“咦,看来传闻也不全是虚构,你确实不是维斯特洛人吧?”
“在下来自日落海西,一个名为采拿的地方。”既然被人推了出来,那自然没有扭头钻回人群里的道理,败给奥柏伦不丢人,但如果连比试一番的勇气都没有,守夜人的名声可就更臭了。心思飞快转动一番后,艾格决定先表态:“多恩枪法天下第一,在下没有意见!但既然上了场,自然要领教一下有钝剑吗,越轻越好!”
“钝剑?”立马有多恩士兵以为艾格在装逼:“你先能碰到我家亲王衣角再说吧!”
奥柏伦已近中年,没有小年轻们那般大的火气,他摇摇头:“你可以选择趁手的兵器防具,如果没有合适的,叫跟你那小子回去拿自带的也行,不必找钝剑。”
可拉倒吧,剑艾格倒是带了一把,但对自己这样的半吊子剑士而言,一柄用过几次的剑和一柄标准的练习剑,使起来压根没多少区别:“亲王有所不知,守夜人的主要对手,是野人。他们在武技上其实和寻常农民一般无二,唯一麻烦的地方便是人多。”
脑子从来都是越用越灵光的,跟提利昂离开长城来到君临创业后,艾格已经养成了将自己的思考器官预热并随时保持在最佳状态的习惯,完全不会在出现意外时临阵慌神或乃至脑中一片空白的情况,他在人圈内站了不过几秒,便想到了几种能体面地结束这场意外的办法。
“一千守夜人,却要防御塞外近二十万野人,平均下来便是一个守夜人要对付两百个对手。”艾格稍稍夸大了下数据:“守夜人与野人的几乎每场遭遇战,都是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展开。因此,我们所受的训练便是有攻无守——只有快速解决掉面前的敌人,才能立刻去替战友解围或是对付下一个,以免落入被包围的困境。”
不完全是说谎,但事实上,与游骑兵遭遇的野人鲜有敢包上来围攻的,除非是做好了埋伏,不然基本都是远远看见就逃之夭夭了。只要别靠长城太近,守夜人也不会无聊到找上门去干屠村之类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双方是井水不犯河水,而非七国人们想象的天天在打仗的状态,甚至偶尔还会进行些生活必需品的交易。
“所以呢?”奥柏伦点头,他其实也对守夜人一无所知,毕竟马泰尔家可没人被迫披上黑衣。
“所以,守夜人的战斗风格一般都比较奔放。我们时刻处于战争状态,没有比武这个概念,我们只思考如何杀人。”艾格一本正经地胡扯着,他不信在场士兵中会有了解长城守军的人:“亲王武艺举世无双,毕竟和我们往常面对的野人不一样,而我又是后勤官用真剑,会不会伤到您我不敢夸口,我怕的是自己太弱,和亲王比试一旦手忙脚乱起来,伤到自己,那就办不成国王陛下交代的正事了。”
伸手不打笑脸人,艾格又是吹捧又是自认技不如人的,奥柏伦和守夜人无冤无仇,自然不好多为难他,嘴角一扬,默许了艾格的要求:“给他拿一把钝剑。”
说罢,奥柏伦自己也将长枪抛给了人群里的多恩士兵,做了个手势。很快,也有把没尖的钝头枪被扔了回来——比武不成文的规定,如果一方选了不开锋的兵器,另一方也不能装傻,这也算冷兵器时代骑士精神的一种吧。
眼下虽有战事,但基本算是太平年代,大家都还愿意遵守道德。
艾格接过了剑,谢绝了比武安排者们提供防具的好意,只拿了一片能护住要害的小盾,站定到了场中。
对付“红毒蛇”这么一个敏捷型的对手,在自身技不如人的情况下,还披上重重的防具简直就是找虐。而奥柏伦此人嘛看上去吊儿郎当没个正形,但作为多恩的实权统治者之一,其实是个脑子很清醒的人,自己又没奸…杀他姐姐、同时还是联军大营中唯一“随军守夜人”,对方应当不会不知轻重到在这种非正式的比武打闹中搞出事来。
奥柏伦若想伤自己,穿什么都没用,反之,一片小盾便完全够用了。当然,判断毕竟是判断,出于保险,艾格还是先略费心思让双方都换上钝武器,再事先解释了一番打好预防针,主动告诉对方自己会只攻不守接下来,就可以放手一搏了。
守夜人有攻无守,只杀人不比武?当然是胡扯,但面对红毒蛇这样的武技大家,想用艾里沙和盖瑞教的那套最俗最烂大街的防守反击技巧来和他打,怕不是会被虐得牙都找不着——防不住,干脆不防,赌的就是奥柏伦这样的高手极度自负而高傲,不会利用自己这种菜鸟故意露出的破绽来攻击自己。
“只想领教下多恩枪法,还请亲王手下留情!”艾格握住剑,站定到奥柏伦对面,说了句看似客套,实际却是唯一的真心话。
(认一波怂,然后拿自己最熟练的攻击动作和他过几招,找准机会赶紧故意落败或投降,免吃苦头。)——这就是艾格的全部计划。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真叫人不知如何下手握剑与“红毒蛇”对峙几秒,艾格发现自己居然不知该如何出手:亲王就是往那一站,表情轻松随意,手里还闲不下来地把长枪当金箍棒似时不时转两圈舞个棍花,看似处处是空门和破绽,实际上却压根不给人攻击的机会。
艾格几乎可以肯定,无论自己以什么角度、什么动作发起攻击,都会瞬间迎来暴风雨般的反击和戏弄——到那时候,自己恐怕想故意输都有点难,几分钟前站在自己位置上的美人布蕾妮,大概也就是这种感受吧。
这是真正的顶尖高手了,对峙了不到十秒,艾格就感觉自己像一个武打片里正面对主角的反派杂兵,甚至恍惚间产生了“出手会死,不出手也会死”的错觉,恨不得手中的小盾能大上几倍好把自己完全遮住,背后竟不自觉地出了冷汗,要知道,此刻谷地的天气可还仍然是夏日!
“异鬼杀手,上啊!”——这是典型的看热闹不怕事大。
“揍他,让这南方佬见识见识北方人的厉害!”——说这话的显然来自北境,而北境士兵总习惯性把穿黑衣的当自己人。
“别磨磨蹭蹭的,浪费大家时间!”——这是个暴脾气,而且大概率完全不懂技击,只有纯外行,才会把动手前的相互观察试探阶段认为是在浪费时间。
与艾格对峙几秒后,奥柏伦对面前守夜人的斤两有了些数:受过训练,不完全是花架子,但也就是合格雇佣兵的水平。唯一有趣的地方便在于——以自己走南闯北游荡四方的丰富见识,想了半天居然愣是看不出这守夜人来自何方,莫非真如这家伙自己所言,他来自日落海西的某处?
唔看上去挺清爽干净的,不知道在那所谓的“采拿”,人们对男女通吃持什么看法。
面前这家伙看上去还挺清爽干净的,不知道直不直?奥柏伦感兴趣地邪魅一笑,握住长枪,像要给对手拥抱一样张开了双臂:“来吧,你先动手。”
艾格完全不知道面前的多恩亲王忽然就对自己产生了诡异的兴趣,他只看见对手此刻胸前空门大开,这总算是个真正的破绽了,如果自己这样还不动手,万一让奥柏伦心生不耐,恐怕待会要吃苦头!
自己是要输,不是要赢,不管那么多了,上!
左腿重重踏上地面激起扬尘,艾格冲了出去。
感谢场外的比武举办人,给艾格挑了把确实够轻的剑;感谢身上这套定制的高档轻便黑衣,丝毫不阻碍迟滞穿着者的动作在浑身上下连片皮甲都没有的情况下,这一下刺击竟让艾格产生了自己快如闪电的感觉。
奥柏伦眼中的兴趣三分转化成了凝重,他参与军中士兵间的比武当然不只是为好玩或发神经,其实也是带了点想法的:遇到无关的对手,那便随便玩一玩,戏耍一番然后打发掉,但如果对上兰尼斯特家的人,那就狠狠痛揍一顿,打得他鼻青脸肿才够,不但下手要重,还要让大家都看出自己是故意针对兰尼斯特家,能激得他们回家去搬救兵才最好,如果能把格雷果克里冈那家伙引出来那就再好不过了。
可惜,在这圈子里站了会,兰尼斯特家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干脆走得一个不剩,倒来了个貌似挺有名的守夜人——奥柏伦可是看见艾格被人揪住推出来的,对这么个无辜的围观群众,多恩人自然毫无敌意随便过上几招,把他打翻在地或者让他自己投降,就够了。
谁想这家伙出手还挺快!
奥柏伦本能地转身侧滑躲过了这一刺,同时用枪尖轻拨艾格的剑,稳稳地防住了这一刺,这时他如果摆动长枪,完全可以用另一头顶艾格个跟头,但守夜人这极快的一击让他来了些比武的感觉,奥柏伦决定:无视对方毫无防御的破绽,玩上几招。
——
第109章 守夜人vs红毒蛇(下)()
艾格从长城南下不过数月,在君临期间也会在闲暇时稍作锻炼,再加上时常陪艾莉亚那精力充沛的熊孩子一练就是两三个小时技巧也许没长进,但肌肉和反应速度等基本身体素质可是一点没退步。他一刺未中却毫发无伤,明白自己赌赢,当即右手发力,变招下沉,绕过对手矛尖,轻巧的单手剑被他毫不留手地全力挥动,顿时又是迅猛异常的一个侧撩,奥柏伦长矛扭动、画了个圆圈化解掉这一击,也毫不客气地还了一下。
长矛迎面而来,虽无尖头,却依然让艾格生出要被捅个透心凉的直觉,可下意识地举盾一扭身子,他竟险而又险地贴身避开了这一枪,对方的矛头在小盾上不轻不重地点了一下,艾格左手都被震得有些发麻。自己斤两自己最清楚,守夜人猜不到自己莫名其妙就成了练习枪法和“怜香惜玉”的对象,还道是奥柏伦给面子手下留情,三板斧尚未使完没法停手,又闷喝一声,硬着头皮贴身上去,又是近距离的一下上撩。
“漂亮!”
一寸长一寸强,单手剑对上长枪先天上便弱了三分,想取胜只能靠拉近双方距离,这道理谁都懂。艾格这一下欺身上前本是临场发挥,谁想居然还引起了一阵喝彩:庄稼汉出生的普通士兵和半桶水的下层骑士们压根瞧不清两人交手间的细节和门道,只看着艾格快如闪电的一番抢攻,不知怎么就攻进了奥柏伦长枪难以施展的贴身内圈,看上去好像还占了上风。
若是布蕾妮没走,或是围观者里有个巴利斯坦、詹姆兰尼斯特这个级别的高手在,一定会语带不屑地告诉围观群众:奥柏伦让了艾格远不止三分。守夜人的进攻毫无章法破绽四出,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速度还蛮快,可红毒蛇倒好,对艾格一味进攻下露出的无数破绽视若无睹,竟一心想在对手唯一值得称道的速度上分胜负!
你可以说奥柏伦在浪,但同样可以说这是高手的骄傲,身为当世最优秀的使枪武者,他要在艾格此番攻击的最强项上压倒他,以攻对攻,赢得这守夜人哑口无言!
“乒!”“砰!”
别说常人看不清是怎么回事,就连艾格自己都有些迷糊,他只觉眼前一花,左臂小盾和右手剑上瞬间传来两次大力,不仅杀气腾腾的进攻瞬间被遏住,连身形都被逼退了半米,一下被迫出了挥剑能砍到奥柏伦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