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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危修仙门派考察报告-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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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你看不出富贵之象是因为你不懂楼船是什么——楼船:楼船是一种具有多层建筑和攻防设施的大型战船,外观似楼,故曰楼船。汉代大型战舰“楼船”高十余丈。

    所以,这句意译过来,其实是:

    远远只见一艘平顶渔政船开了过来,船舷下浪翻如雪……

    小布尔乔亚?北静王也不敢开这玩意!

    千年后人说真富贵者不写金玉,而写“灯火下楼台”,换这位,连灯火都省了,直接来个“扬素波”,看上去很素是不是?这么大的船一扬波这油费……不,这专职司机就得上百了吧。

    接下来,在汉朝平顶渔政船上的活动是“箫鼓鸣兮发棹歌”。

    看起来,就只是歌舞而已。

    如果不知道棹歌是什么的话。

    棹歌是渔歌,就是渔夫们劳作时唱的歌,当然,他们唱的时候是没有乐器伴奏的。

    作者这个顶级文青听的,却是萧鼓齐鸣伴奏下的棹歌。

    与原版的差距在哪里呢?

    正好,B站有中国爱乐乐团演奏的《月亮之上》,群众们纷纷表示——这明明是《月球反击战》!逼格比原版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原版棹歌与国家顶级艺人萧鼓伴奏的棹歌,差距大概就是刘姥姥家的茄子与贾府的茄子。

    所以,作者描写的其实是这样一个场景:在行驶中的大型渔政平顶船上,中国爱乐乐团演奏《拉网小调》。

    这逼装的。

燕归苍穹番外之师徒逆转(上)() 
路德维希重生了。

    这对他而言真是……太悲惨了!

    你能想象重新读一遍幼儿园是什么滋味吗?

    何况他现在的年龄都不够读幼儿园!

    被重重蕾丝包裹得像一个极其夸张的绣花枕头,每天由一群人处理他的大小便问题,三餐是永远的奶糊、奶糊和奶糊,还要忍受保姆们的强吻,他不知道其他可能的重生者是怎么面对这一切的,他度过的每一天都比他在死灵学院就读时还要艰难,要说好处的话,他重新学习魔术的进度是比重生前快了很多,毕竟他除了重新复习他的技艺以外也真没什么可干的——想拯救世界也得自己有力量不是吗?况且,不依靠魔术的力量,他现在连路都走不稳,更别提干别的了。

    等到他的力量开始恢复了一点,他就立即启程出发(离家出走)拯救世界了,这不光是因为拯救世界的时间所剩不多,要避免他上辈子出现的那种重大伤亡自然是动手越早越好,而且还因为他无意间听到保姆和女仆们的一个八卦:他的未婚妻马上就要来看他了,而且,还很可能就此住下直到和他结婚那天。

    想想他的未婚妻即将以花季之龄陪伴他一个还在吃奶糊穿尿布的娃娃,这是多么伟大、多么令(无关的)人感动、多么让当事者如遭雷击的伟大爱情啊!

    路德维希在衷心地预祝他的未婚妻因为找不到他人影而改嫁他人后,飞上了天空,向弗洛拉最大的贫民窟进发。

    他已经提前用法术测定过对方大概的方位了——不是他不想找别人,在这个时间点,塔拉还在遥远的海外,罗伯特可能还在故乡的矿坑边学走路,汉娜在中央高原的稀薄空气中进行她的圣骑士结业修行……有足够的才能,能帮助他而距离又够近的,大概也就剩下那一个家伙了,因为今年就是历史上他进入奥利凡特死灵学院的年份,所以他肯定离学院不远——而法术测量的结果也是如此,既然这样,摆在路德维希面前的选择……他没有选择,真的。

    飞到贫民窟上方的时候,路德维希向下看了一眼,整个区域完全被重重叠叠的破烂屋顶占满,房屋与房屋之间近得屋檐能彼此亲吻,而在屋檐下不见天日的狭窄道路上,还堆满了各种不值一文但是本地居民认为仍有价值的破烂,任何一个胖子都休想用正常的速度通过这个地方,幸而这地方的居民就从来没有胖的。

    这种地形无疑非常适于隐藏一个人,不过有法术的帮助,路德维希非常肯定自己能找到那个人,他把指尖放在口中,吮吸出一滴血,籍着血液开始施展法术——幸亏他的牙已经长了,否则——他真不知道有哪个法术能帮助他快速长牙的,就像他不知道有哪个法术能帮他摆脱身上的尿布的,开发新法术的大师们(包括他自己)从来没把目标放在这方面,真是太糟糕了!

    法术快速在他手中成型,红色的微光标识出了他的目标的藏身地点。

    他在他目标的上空威风凛凛地降落了下去,他的目标和他记忆中的大不一样,在他的记忆中,对方永远是一副温柔和善的面孔、一对讨人喜欢的大眼睛,不管天上掉火球还是掉刀子都永远不慌不忙,就差没在脸上写着“我是好人”了,而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少年,那凌乱不修边幅的头发,瘦削入骨的面孔,毫不掩饰的、残忍而锐利的眼神,说是刚抢劫过什么倒霉蛋都有可能!

    若不是法术的光芒向他确认了对方的身份,路德维希绝对不会把这个像是被驱逐出狼群的孤狼似的人和他的导师划上等号的,这两者也差得太多了一点吧!

    这几乎要打乱他的计划,不过,法术没有出错的迹象,所以路德维希最后还是决定按照原来的计划进行——他在附近也实在没看到其他长得像他导师的人啊!再说,就算认错了……死灵师是不会浪费什么的!

    他缓缓地降落到与对方吃惊的视线平行的高度,用他最强硬的语气命令道:“阿施塔特的爱德华,跪下!我有话要对你说。”

    哇卡卡卡!他自从重生以来一直梦想着这一刻!重生的优势就是你终于能够不费吹灰之力(X)赶上你的对头的进度了!这次,该轮到他过过导师的瘾头了!当然,在收对方为徒弟之前还得先给他几下子报上辈子的仇!这是他重生之初就计划好的!

    少年爱德华听了这话,嘴巴微微地张开了一点,但是不大像是要服从命令的架势:“你说什么?我没听见……”

    好,好吧,他这娃娃音确实有点,有点没他想象中那么有气势还跑调,所以他犯了一个错误,飞得离对方近了一点而不是借着魔术的力量把他的声音变得更有气概一点。

    他犯的第二个错误就是他的胳膊和腿现在还都没有经过武术方面的锻炼,其实他现在的腿连支撑他的身体都蛮勉强的,所以他现在可以说毫无肉搏能力。

    他犯的第三个错误……

    就是他根本没想过他的导师现在还是一个受未成年犯罪保护法保护的熊孩子。

    “哇哇哇!”这一连串错误的后果就是路德维希正宗的婴儿肥小胖脸一刹那就被熊孩子给揪成了夸张的椭圆形:“竟然有这么高级的炼金傀儡!摸起来和真人一样啊!这温度!这手感!我艹还会流眼泪!”

    “呜呜呜~~~”路德维希靠着一口好牙在对方胳膊上留下一圈整齐的牙印才终于挣脱了魔爪,心有余悸地飞出了安全距离,可惜刚才一瞬间他在心灵、尊严和面子上受的损伤就没那么容易弥补了,天杀的,他的导师这个年纪不但嘴欠,连手都这么欠!他恶狠狠地准备了一个法术,这次,一定要对方好看!

    法术在他身边噼啪成型,映得他的周身都绿油油的,哼,看你还有什么本事!这个距离,他肯定是够不到的,自己的脸也肯定不会再次惨遭蹂躏(X),就等着出丑吧哇咔咔:“你死到临头了!”他用能做到的最狰狞的表情说(虽然配合他犹带泪痕的小脸没什么说服力)。

    爱德华嫣然一笑:“我知道,想杀我的人太多了,不过既然死到临头了,我也有问话的权力吧,你是谁派来的?是阿妮亚拉,是皇帝,还是……”

    “?”这令路德维希吃了一惊:“有人在追杀你?还不止一个?”

    爱德华翻起了白眼:“不然呢?你以为我放着自己家不呆,躲在这个耗子窝里是图啥?”

    “我觉得你是吃饱了撑的中二病发作所以离家出走的……”上辈子爱德华是这么对他说的。

    爱德华的白眼翻的更厉害了:“这你也信!三岁小孩吗?”

    “我后年才满三岁。”路德维希这次总算成功地将了对方一军,虽然他也不想的,但是——“疾!”

    路德维希立即取消了原来的法术,丢出了一个消除术破解对方的法术,在他身边,爱德华则掷出了一支火箭,火箭准确地命中了远处屋顶上伏着的弓箭手,让他一身火焰地滚下了屋顶,但是,更多潜伏着的刺客蠕动了起来,而一个穿着长袍的人也在夜空中显露了自己的身形。

楔子 新生() 
莽莽群山之间,坐落着一个小小的村庄,名叫鸡鸣村,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从山上蜿蜒而下,绕村而过,村人无论是种田灌溉、洗衣做饭,都得到溪里取水,因此,这村口溪边,竟是全村最热闹的所在,好像无论什么时候,总有两三个妇人,在溪边或淘米,或摘菜,或担水,借了这正当出门的机会张家长、李家短地嘀嘀咕咕个不停,然而鸡鸣村既是个小村,又不是交通要道,别说商队,就是小贩也得十天半月才来一个,她们可嚼的是非便也不多,谁家的男人多喝了一角酒,谁家的猪跑出了圈,她们都能津津有味地谈论上半天,大概这村子里少了一只麻雀,也飞不过她们的眼睛吧!

    所以,当王招娣的尸体被溪水冲到她们的面前时,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

    “哎呀,这不是新户王家的女儿吗?”马上就有人这么叫喊起来,其实不用她叫,这么一个百来户人家的小村,周围又有哪个人不识得那个“新户王家的女儿”呢?

    说是“新户”,其实王家在鸡鸣村到王招娣已经住了整整四代人,也差不多在鸡鸣村生活了整整四十个年头,至于他们家到底是哪一年来的鸡鸣村,这是谁也记不清的了。每年,村里总会来几个流浪的人,借住在人家的屋檐下面,讨两口冷饭吃,有的人找到了东家,就住下来,过了一年、两年,眼看没有发财致富的可能,就又拄起了讨饭棍,朝下一个村子去碰运气了,所以并没有什么老户会认真地记他们的履历,只有个别的幸运儿买下了村里的田地,才会被当作“老户”看待,新、老之分在鸡鸣村不看历史,只看产业。

    新户王家,显然并不拥有这种幸运,他们在鸡鸣村出生、长大,以一户而论,如今子孙兴旺,然而从来没有哪户村民认为他们是鸡鸣村的人,只要他们还没有富有到买下土地,他们就是鸡鸣村永远的“外人”。一户人家,哪怕在鸡鸣村只有一亩、五分的田土,也会被当作村里的一份子,是可信赖的人,王家却是鸡鸣村边缘的浮萍,明天或许就不再属于鸡鸣村了。

    王招娣,就属于这浮萍也似的一家子,她生在鸡鸣村,活到九岁,到死连鸡鸣村的地界都从未踏出过,仍然是村子里的过客,在村民的议论中,她是“新户王家的女儿”,在王家,她又是什么人呢?

    招娣的母亲存弟,从来报信的村民那里听到这个噩耗的时候,正拿了一篮豆,预备叫打猪草归来的女儿剥了,好做全家的晚饭,又预备接了她打的猪草喂猪,这个噩耗一来,登时什么猪草、晚饭都登时抛到了九霄云外,跌跌冲冲地奔到溪边,看了一眼,就放声大哭起来。

    她这一哭,足足地哭了一个多更次,旁观的众人也有劝的,也有叹的,也有想起自家早夭的儿女,跟着淌两滴泪的,可不!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儿,平日再怎么淘气,究竟都养到这般大了,又能帮着做些事,又不二三年就能出嫁了,做父母的怎么不伤心!

    众人劝解了一回,将附近人家一扇门板卸了,抬了女孩尸身到家,见天色已晚便各自散去,这时王家的当家人方才到家。

    他一进门,看到灶上无火,豆撒了一地,猪没有喂,早上还活泼泼的女孩儿已经是院子里停的一具尸首,心里如何不来气?于是先将老婆来打了一顿出气,等她被揍得收起眼泪,呜呜咽咽地拾了豆子,将就着喂了猪,做了饭,月亮已在山上升得老高,只得等明天再行处理女儿的尸骨。

    王招娣的尸身就这么孤零零地躺在王家的院子里,直到月亮升上了中天,她的眼睛才慢慢地睁开了。

    首先映入“她”眼帘的是漫天的繁星,“她”眨眨眼,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然后,“她”的两个眼睛各朝一个方向转动,渐次扫过王家低矮的茅屋、歪斜的土墙、破烂的猪圈、还有猪圈旁的粪堆,最后,仿佛放弃了一样又转回了天上的群星。

    “好像不妙啊。”发出这种感叹的,自然不是原来的“王招娣”,而是一个可悲的穿越者,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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