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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宋-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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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半个月就基本康复……这一个月来,他基本上是靠着那个马大傻救济,才算活下来。

    不过,前两日,马大傻因为当街斗殴,被判三个月的羁押。

    这小道士也是今日被赶出了城隍庙,而且还得罪了那些泼皮闲汉。他之所以找上门来,是想要救马大傻。都监可还记得,你两日前在东街看到有一壮汉在街上追打?”

    高都监一怔,想了想,忍不住笑了。

    “莫非,他就是为那人而来?”

    “正是!”陆奇道:“卑职方才盘了他道,确是个聪明人。

    只是,卑职以为,那马大傻也不必急着放出来,否则都监在程知府那边也不好说……不如寻个差遣,让他出来做事。如此一来,都监即不会为难,也能安抚那小道长。”

    “这件事,就交给你来处理吧。”

    说着话,他便站起身来,在屋中踱了两个来回,又停下来。

    “二郎,你有没有觉得,这高小余长的有些眼熟呢?”

    “卑职倒是问了,他并非汴梁人氏,不过在八年前,曾去过汴梁城。”

    “八年前?”

    高都监想了想,旋即连连摇头道:“不对,不对……我的意思是,你有没有觉得,他长的与我那二哥有点相像呢?”

第十一章 太像了!() 
陆奇听了高都监的话,吓了一跳。

    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一个身材略显臃肿肥胖,样貌更显庄重严苛的男人模样。

    陆奇,算是高家的家臣。

    他父亲陆邴原本只是侍卫亲军步军司的一名都头,后来还得罪了上司,被发配西北。

    大观年间,官家为了提拔高俅,命他前往西北,配合刘仲武与西夏作战。陆兵因为出身步军司,所以被调派到了高俅身边。在与西夏作战的时候,陆邴临阵斩将夺旗,立下了大功,更因此得了高俅青睐。不久之后,高俅返回汴梁,把陆邴也带了回去。

    陆邴一开始,也只是想回去与家人团聚,但却不想高俅回京之后,因西北大捷而得到官家的提拔,从此一路扶摇而上,最后坐上了殿前都太尉的位子,可谓是位极武臣。

    殿前司,是禁军三司之首。

    高俅就任后,就立刻把陆邴招来,并且加以提拔,如今官拜殿前司副都指挥使之职。

    可以说,陆家和高家早已联系在一起。

    陆奇从十岁起,便随父亲出入高府,所以对高俅并不陌生。

    可是,高都监说那高小余长的好像高俅?陆奇实在是看不出哪里相像。

    高都监,名叫高杰,是高俅的弟弟。

    见陆奇的模样,哪里猜不出他心中的想法,便笑着道:“二郎休看太尉如今威严,年轻时确生得模样俊俏。想当年苏学士留太尉在身边,便是因为他长的好看,为人机灵。

    只后来,他去了西北,据说曾数次亲临战场观战。

    又坐了太尉的位子,也就变得越发威严。若你看他现在的模样,绝想不出他年轻时的样貌。”

    陆奇闻听,顿时露出恍然之色。

    细想,似乎也极有道理。

    若高俅年轻时是如今的模样,又怎能得到当时还是端王的官家赏识?要知道,官家可是一个非常注重外貌的人。如果高俅生得不够俊美,想来官家也不会那般青睐。

    可惜,陆奇认识高俅的时候,高俅已四十出头,更成为堂堂殿前都太尉。

    “都监莫不是以为……”

    “此事我尚不能确定,只心里有些怀疑罢了。

    而且,现在大战将至,我也要多加小心。这样,明日开始,你就带着那高小余四处走走,留意他的表现……虽说他来历已经清楚,但事关重大,还是要多加小心。”

    “卑职,明白了!”

    陆奇跟随高杰多年,如何能不知道高杰的心思?

    “另外,我刚才在程知府那里得了消息,阳谷县县令李景堂拿了竹口寨的扈成,并呈报说扈成私通梁山贼人。别人我不是太了解,可扈成却是我一手提拔。说他勾结梁山贼人,我有些不太相信。但此时有阳谷县的李英作证,你还是派人走上一遭。”

    陆奇眉心浅蹙,想了想便躬身道:“卑职明日一早,就派人过去查证。”

    “嗯,那就这样吧,我也有些乏了,你先退下。”

    “遵命。”

    陆奇躬身一礼,退出了书房。

    而高杰则复又在书案后坐下来,翻看了两份牍文,便放在旁边。

    脑海中,复又浮现出了高小余的模样。

    他沉思不语,良久后幽幽一声叹息,仿佛自言自语道:“这一晃,已十六载,算起来四郎若活着,如今年纪正好……”

    ++++++++++++++++++++++++++++++++

    清晨,雪已经停息了。

    下了半夜的雪,把个须城染白。

    晨光虽明媚,却没有丝毫暖意。街道上,积雪很厚,行走时更让人感到有些吃力。

    高小余一夜好睡,醒来后感觉精神很好。

    比起那城隍庙污浊的空气,都监府的环境无疑要好很多,也让他睡得格外舒坦。

    “小道长,昨天休息的如何?”

    早饭是一碗米粥,还有一笸箩炊饼,外加一盘肥瘦相间的卤肉。

    这官府人家吃的果真是丰盛,一大早就有肉食,而且还是卤牛肉。牛肉卤的很入味,看得出手艺不俗。只是,许是昨晚吃的太好了,以至于高小余早饭时,胃口并不是太好。

    方吃完了早饭,陆奇就来了。

    他带着一脸和煦笑容走进了屋中,笑盈盈与高小余寒暄。

    可不知为什么,高小余觉得陆奇的目光里,似乎多了些奇怪的内容,语气似乎也变得客气不少。

    “有劳虞侯挂念,小道昨夜睡得很香甜。”

    “哈哈,那就好!”陆奇似乎也觉察到,自己态度不太自然,于是又脱口而出道:“休息好了,才唱得好学士词……小道长养好精神,莫要到时候走了腔调才是。”

    你知不知道,你这话头转的很生硬?

    高小余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但脸上却没有表露出来。

    只是看陆奇的目光中,似乎多了些古怪,也使得陆奇感到很不自在。

    直娘贼,这小道士似乎有点不太好对付!

    陆奇心里嘀咕了一句,旋即又洋溢着热情道:“小道长,你那道袍实在是太脏破了。本应该为你换上一件,可这道袍,却不太好找,需临时订做才成,还请包涵。”

    “唔,这没关系,小道虽然是出家人,却也不想虞侯太麻烦。

    普通的衣服就好,至于我那道袍,可以洗一洗,缝补一下便是,不用再去专门订做。”

    “那怎么可以,道长是都监的客人,又怎可马虎?

    不过在新衣做好之前,就请小道长先委屈一下。我准备了两套衣衫,若小道长觉得不合适,咱们再换就是。”

    说着,陆奇命人把准备好的衣服拿来。

    高小余也不推脱,便上前穿戴起来。

    那是一件鱼肚白的木棉衫,外罩一件黑色纳袄,下配一条黑色绢水裩,足蹬一双暖鞋。高小余穿戴妥当之后,从众多头巾里,选了一条乌纱九纶巾系在头上。这乌纱九纶巾,其实是出家人,也就是道士最常使用的头巾。虽然他现在穿的不是道袍,但内心里还是对九纶巾更感亲切,同时又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身份。

    当他拿起那条九纶巾的时候,陆奇不由得暗自点头。

    这也是他的一种试探,如果高小余真的一直都是道士,那么就一定会选择九纶巾!

    看起来,他自幼出家的说法,倒是真的。

    “其实,不必这么讲究的。”

    高小余穿戴妥当,却有些不太自在。

    习惯了道士打扮,这一下子变成了普通人装束,心里面难免有些不习惯。

    陆奇道:“未想小道长,端地一表人才。

    今日都监有事,要我陪小道长出去走走……小道长也可以顺便,去探望一下你那朋友。小道长毕竟是我家都监的客人,若穿的不好,传出去我家都监也面上无光。”

    “可以去探望大壮?”

    高小余原本并没有什么兴趣出门,可听了陆奇这话,顿时来了精神。

    马大壮被关进大牢后,他就没有去探望过。探监也是要使钱的,他之前可是身无分文。

    “如此,能不能今天就放他出来?”

    “这个,要去查看一下。那大牢终究是须城衙门治下,与都监府并无纠葛。要放了马大壮,需和那押牢节级交代一下,方好找个机会让马大壮出来。小道长不必太心急,我已经与都监说过此事,都监也答应帮忙,最多也就是让他再委屈两日。”

    高小余也知道,自己心急了!

    陆奇把话说到了这个份上,若再去催促,就有些不识好歹。

    想到这里,他连忙行礼道歉道:“小道只是不想我那朋友受苦,有些心急了,还请虞侯恕罪则个。”

    “哈哈,小道长太客气了,那咱们现在就出发?”

    “虞侯请。”

    “小道长请。”

    两人相互客气两句之后,高小余便背起了琴囊,和陆奇往外走。

    却不知,在他出门的一刹那,高杰便站在一旁的厢房里,看着他的背影发呆许久。

    “像,实在是太像了!”

    高杰忍不住喃喃自语,脸上更流露出一抹追忆之色。

第十二章 狗脸儿() 
天已经大亮,晨光明媚。

    周寡妇家的厨房灶火已经熄灭,伴随着周寡妇揭开蒸锅上的盖子,整个厨房里顿时弥漫着蒸汽,更伴随着浓浓的炊饼香味。周寡妇的俏脸红扑扑的,额头上布着细密汗珠。她把热气腾腾的炊饼拿出来,细心放在篮筐里,然后盖上了一层棉布。

    重又把蒸笼盖上,她拎着篮筐走出厨房。

    小院里的积雪被清扫干净,看得出来,是周寡妇起了个大早的成绩。

    目光,在那柴房门上停留了一下,周寡妇那好看的蛾眉浅蹙,露出了担忧的表情。

    高小余昨晚没有来,更没有半点消息。

    这也让周寡妇,感到了不安。

    周寡妇名叫周四娘,只因丈夫死的早,所以才被人唤作了周寡妇。

    她生得娇俏动人,自然少不得有那无赖汉骚扰。好在周四娘虽看着妩媚,确是个极贞烈的女子。丈夫死后,她也没有回家,而是为丈夫守孝,靠着卖炊饼谋生。

    这年月,一个女子想要生存,并非易事。

    一开始的时候,周寡妇也是很艰难。但就是在那时候,她识得了马大壮。马大壮帮她很多,却从未图谋过她什么。虽说他也一穷二白,却凭力气吃饭,从不欺辱他人。

    久而久之,也让周寡妇对他生出好感。

    马大壮叮嘱她,要关照高小余。

    虽然说孤男寡女的,传出去与她名节有损,但周寡妇却不在意,二话不说便答应下来。

    本说好了让高小余住在柴房,不想他一夜未归。

    周寡妇和高小余无亲无故,若非马大壮的托付,她才懒得理高小余死活。

    这年月,可怜人多了去……不是每一个人都像马大壮那般善良。不过,不正是因为这原因,周寡妇才喜欢上了马大壮吗?若高小余出了事,她又怎么向马大壮交代?

    一想到这些,周四娘的心情就变得格外糟糕。

    她挎着篮筐走到院门口,想了想又返回房间,从柜子里取了两串铜钱,放进腰间搭膊里。

    搭膊,是这年月,人们常用的一种口袋。

    可以缠在腰间,也可斜挂身上,非常的方便。

    周四娘取了钱,这才挎着篮筐走出院子,关上了门。

    “四娘,又去卖炊饼吗?”

    街坊邻居看她步履匆匆,便笑着道:“昨日下了雪,想来这时候东街上不会有太多人。”

    “奴省得,不过是想起了一件事,所以才这时候出门。”

    “那路上小心。”

    邻居李婆子笑呵呵的说道,目送周寡妇的背影消失在巷口,她才对旁边的人道:“这可是个好人家的女儿,你看那屁股多大,绝对是能生养的,只可惜张九哥没得福分。”

    张九哥,便是周寡妇那死去的丈夫。

    街坊邻居的交谈,周四娘并不清楚。

    她出了巷口,并未往东街去,而是直奔北街方向。

    须城大牢,便坐落于北街的狱神庙边上。路上的积雪还未被清理,周四娘深一脚浅一脚的便来到北街。这须城北大街,又名灰石街,因街道表面发灰而得此名。

    积雪,覆盖了灰石街,在阳光下,有些泥泞。

    前面就是须城大牢,看到那大牢外那座威武的獬豸石像,周四娘的心情顿时轻松不少。

    她正要加快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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