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战巫传奇-第2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轻轻地嘀咕了一句:“以为有多厉害,没想到比狩猎容易。”这话里有不屑,也有些自傲。

    蒙绕火狐刚满十八岁,巫力达到巫士顶峰,也许要不了多久,会成为巫师。

    身材虽然没蒙绕赤龙高大,可这几年在山林里狩猎,使他更加结实匀称,动作也敏捷与强悍些,力量在蒙绕山寨也排得上号,这跟他泡药澡与练“靠山诀”有关。

    练功方面,他比蒙绕赤龙肯下苦功,特别是阿爸阿妈不在后,除了狩猎,所有精力都用在练巫力上。

    他认为只有自己强大了,才没人敢欺凌自己跟阿弟。只是他的巫力跟阿弟一样,因为练“靠山诀”,巫力提升很慢,很多人认为他在二十岁前,能进巫师境界就不错了。

    刚才跟阿修罗人交手,给他一个感觉,就是阿修罗人力量很强,比自己还强一点,自己全力一撞,对手在仓促中,只是退后一步。

    但阿修罗人动作迟缓,跟自己没法比,刚刚自己就是动作够快,再加上刀够快,所以阿修罗人才没机会。

    蒙绕火狐握的护手狼牙刀,是家里唯一的金属兵器,是把极品利器,接近灵器。这把刀是兄弟俩将家里积攒的所有兽皮,跟山林里流动商人换来的。

    其实家里原来有把透风锥,是种可砸可扎的长兵器,样子是尖三棱形,说白了是根放大了不知多少倍的箭矢。

第35章:金角发怒() 
只是在兽潮时,阿爸与山兽厮杀,竟然把那根透风锥给砸断了,那三棱形锥子,砸在山兽身上,不知让山兽带到哪去了。

    后面一小截金属杆虽然在,但只有二尺多长,没有锋利的攻击,已经无法做兵器使用。所以兄弟俩将杆子放在家里,算是对阿爸的怀念。

    在山林里狩猎,靠骨质兵器或者石、木制兵器,是打不到大型猎物的,自然没有好的收获,所以山林里山民都希望有把好的金属兵器。

    在山林里讨生活的流动商人,知道山民对于兵器的渴望,愿意出大价钱购买,所以流动商人在山林里,出售货物主要以各种兵器为主,日用品到变得次要了。

    狼牙刀不是巫族人喜欢的兵器,却适合当时的兄弟俩。因为狼牙刀轻,在山林里没市场,比较便宜。还因为购刀时,兄弟俩都小,没什么力气。

    当时阿哥才十五岁,刚刚成年,有资格学习功法,参加寨子里狩猎活动。而蒙绕赤龙只有十一岁,还是玩耍的年纪。

    狼牙刀优点是锋利与轻便,因为刀背上有排狼牙般锯齿而获名。

    在跟山兽相斗时,不管是刀的正反都可以轻易伤害山兽。特别是背部狼牙锯齿,切割肉的时候,伤口更大,自然流血更多。

    狼牙刀轻便,哥弟俩使这刀时,专门在快上下功夫,弥补力量的不足。何况蒙绕火狐练的“狸豹功”,本身就以快为主,特别是其中一套身法,快得可以跟诀类的功法相媲美。

    现在蒙绕山寨的人都知道,蒙绕火狐的刀是寨子里最快的一个。

    那个阿修罗人挨刀时,没有发出声音。可之前惊呼声,惊动了其他人。那些端正王朝士卒看见这一幕,便飞快地围上来,特别是几个弓箭手,已经朝蒙绕火狐射来箭矢。

    这时的端正王朝人不会说好听的,他们接到命令是杀光所有反抗的人,然后捆绑走剩下的所有人,外带搜刮走所有的财富,也就是说要将整个寨子,变成一个无人的废墟。

    蒙绕火狐是反抗的人,必须死。

    在弓箭射来时,几个端正王朝士卒已经靠近蒙绕火狐,也许只有几步,就可以击杀这个野蛮人。

    当端正王朝士卒攻击蒙绕火狐时,惹怒了站在路中间的雷兽金角。那些端正王朝士卒追捕蒙绕族人时,看到了金角,可没在意,认为那是条山羊,所以让金角混在他们中间。

    当后面的端正王朝弓箭手,将箭矢飞向蒙绕火狐时,雷兽金角发怒了。

    蒙绕火狐是它最好的朋友,这些年的吃喝,都是蒙绕火狐在照顾,它可不愿看见自己的朋友被人欺负。

    只见金角牙一呲,黑色身影如风一样朝前窜去,卷起地上一片尘土。眨眼功夫,金角头上一对二寸长的尖角,狠狠地撞在一个弓箭手大腿上。

    金角头一抬,想将对手挑起来,可弓箭手是阿修罗人,身体实在太重,这一挑没将人摔出去,那对尖角如刀锋一样划开弓箭手大腿的肌肉,使鲜血飞溅而出。

    阿修罗人痛叫一声,软到在地。

    也许阿修罗人对痛不敏感,只是叫了一声,就坐在地上,凶悍地举起弓箭,想射死金角。

    金角是有智慧的山兽,对自己没将对手摔出去有些气恼,见对方还要攻击,不由得凶性大发,往前一冲,身后的尾巴抽了出去。

    这一尾巴如根铁棍,抽在握弓的手上,弓自然飞了出去,手臂给抽断了骨头,软了下来。

    金角没有罢手,冲到近前,对着还在喷血的大腿就是一口,头一摔,巴掌大的一块肉被撕咬下来。

    当它快速吞咽下那块肉后,竟然欢叫一声,又是一口咬下去,似乎很喜欢阿修罗人的味道。

    对于山林里有妖兽潜质的山兽来说,提高等级能力,跟人类不同,它们靠时间演变,使自己能力得到提高。但这过程,除了呼吸空气中的元气,还靠进食来提高自己,而且吞食的生物越强大,提高速度越快。

    现在看来,阿修罗人做为金角的食物,具备这样的条件。至少他们是人类,要比山兽更有智慧。

    连续两口咬下去,阿修罗人控制不住疼痛,在地上翻滚起来,躲避金角的攻击,同时痛呼起来,喊其他人来帮忙。

    看阿修罗人行动时,似乎有些笨拙,现在一心躲避金角,动作却利索很多,可就这样,屁股还是让金角又咬下一块肉来。

    这名阿修罗人的痛呼声,引起其他人注意,才发觉脚下那只跟山羊差不多的生物,正在攻击他们的人,好像还很凶猛,不然同伴不会那么狼狈。

    几个人吆喝着要那士卒运起煞气护体,而他们自己也运起煞气护体,似乎这种护体可以挡住金角的攻击一样。

    这种煞气护体,其实跟巫族人的战气护体一样,都是防止攻击的,只是这种护体也跟施展的人境界有关。

    在端正王朝人乱哄哄的吆喝声中,几个弓箭手不约而同的将弓箭对准金角,一个靠得最近的阿修罗人,挥舞一把近六尺长,二尺宽,显得很夸张的刀,就是一刀劈下。

    金角虽然在攻击对手,警觉性还是有的,听到一股风声呼啸而下时,一闪身避过去。这一闪,不但避开劈下的刀,还避开几支射来的箭。

    这使它更加愤怒,在蒙绕山寨可没人欺负它,所有人都是它的朋友,现在这些人攻击它,自然是它的敌人。

    金角想也没想,刚闪出去的身体,又灵巧地转身回扑,身体在空中一摆,那条骨节尾巴又抽出来,尾巴呈半园形横扫,而且抽得极准。

    挥刀的阿修罗人,刀还没收回,只听到一声闷响,脑袋上挨了一尾巴,瞬间出现一道红痕,眼前一黑,就要往下倒。

    他把刀撑在地上,不想倒下去,可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前晃悠悠地冲了几步,还是没坚持住,一头摔在地上。那张大脸就重重地撞在地上,一下子肿胀起来。

    其实这个阿修罗人算幸运的,金角还在幼年,生来没喝到母奶,跟着蒙绕赤龙混日子。

    而这几年蒙绕赤龙自己都勉强吃饱,金角自然吃得不好,所以力量比野外生存的雷兽差了很多。

    如果它多食强大的兽类,能力肯定比现在强,这一尾巴的力量少说也有万斤。因为兽类的力量,本来就比人类强大,所以人类才想出武器保护自己。

    所以,要是一只野外的幼年山兽,这一尾巴抽在脑袋上,他就算是煞气护体,只怕也要抽得头破血流。

    金角没有因为阿修罗人躺在地上,轻易地放过他,而是窜上前,一爪子拍下去,将阿修罗人刚才挥刀的手按住,张开大嘴就咬了下去,它记得刚才就是这只手砍它的。

    阿修罗人手背上的肉到了金角嘴里,有些迷糊的阿修罗人顿时痛醒,发出一声响亮的惨叫声,开始在地上打滚,想躲避金角的攻击。

    金角做为被人豢养的山兽,跟人接触太多,智商提高得很快,打斗经验却不丰富。只不过山兽本能还在,那就是记仇,不敢说到了睚眦必报的程度,但你欺负它,一定要欺负回来。

    见阿修罗人在地上痛得打滚,金角像个孩子一样,开心得呲牙,似乎想让主人看自己的战果,转头朝四周瞄去,却没看见主人蒙绕赤龙,只看见几个弓箭手,正搭弓拉箭对准自己。

    那些端正王朝弓箭手,发现金角够凶猛,不但混在他们队列中,还咬伤两个人,对他们有很大的威胁,便一起将弓箭对准金角,准备射死这只山兽。

    动物对危险有种本能,金角见修罗人弓箭手,将弓箭对准自己,知道对它不利。怒吼一声,身上的毛一下子炸开,显示出山林之王的威风,然后如道黑色影子冲进弓箭手中间,那些射它的箭自然落在身后。

    金角发威了,对想危害它的人绝不会手软,这是山兽的野性,也是种本能。

    它冲到弓箭手脚下,沿着那些人快速地绕了几圈,尾巴不停地抽动,如根钢鞭挥舞一样,只听见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那些弓箭手腿部都挨了一下。

    同时它的嘴跟爪子也没闲着,反正这些人是它的敌人,也是主人的敌人,只管攻击就行。

    阿修罗人被它一顿乱抓乱咬乱抽,躺到好几个,还发出一阵惨叫声。

    剩下的人知道不能小瞧这只山兽,所以个个身上闪烁出红光护体,不停地跳跃,躲避金角的攻击,根本没时间开弓放箭。

    雷兽天生力大,一只幼年雷兽的全力攻击,不是什么人都能抗得住的。何况阿修罗人腿上没有盔甲保护,这些人小腿或大腿,挨上一击后,都觉得疼痛难忍,被咬、被抓的更不要说了,自然是一片血肉模糊。

    被抽中小腿的人,远离金角后,不由自主地蹲下身来,伸手抚摸受伤部位,减轻疼痛。被抓伤腿的,更是抱着自己的脚,蹲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叫声。

    其实金角攻击那些身上冒红光的端正王朝人,效果并不理想,尾巴抽出去,都会被红光挡住。到是自己的利爪、尖角,还的牙齿,到是可以攻破那片红光,获得一些好处。

    所以见到蹲下的端正王朝士卒,跟自己高度差不多,便直奔他们而去。上去又是一轮,不是顶就是咬,要不就是一爪子拍下去,使弓箭手真正受伤的人又多了一些,整个队列混乱起来。

第36章:蒙绕山虎() 
因为金角的连续攻击,几个端正王朝弓箭手急得用拳头反击,或者挥舞着弓抽打,可金角实在太灵活了,总是从拳头、脚下,还有舞动的弓下闪出去。

    要不是金角小,力气还不够,这些招数就要了他们小命。现在只是将弓箭手弄成骨折,撕咬掉皮肉,到还不至于丧命。

    这些人的惨叫声,听上去鬼哭狼嚎般。特别是一丈多高的男人,在满地打滚,看上去就有点滑稽。

    蒙绕火狐与金角先后动手,使其他的族人也跟着动起来,从隐藏的地方纷纷冲出来,直接砍杀端正王朝人。

    其中巫力最强,战斗经验丰富的三个人,是拥有木巫力的蒙绕山虎,水巫力的蒙绕铁鹰,火巫力的蒙绕豹。他们三个人从隐藏处窜出来,跟蒙绕火狐一样,一人干掉一个端正王朝士卒,只不过他们手法各不相同。

    在端正王朝士卒听到惊呼声,注意力集中到蒙绕火狐身上时,蒙绕火狐还傻站在原地不动,显得有些发愣,这对他们来说是大好机会。

    端正王朝人都是职业士卒,有互相掩护前进的训练,可内心还是不信一个小小的山寨,会有那么多人敢于反抗,所以放心大胆地冲向蒙绕火狐。

    他们只想杀掉敢于反抗的人,尽快捕捉更多的野蛮人,结束这场战斗,这样就有时间分配抢来的财富,那才是他们真正开心的时候。

    端正王朝士卒横冲直撞地朝蒙绕火狐冲去,在他们想来,杀掉一个发呆的野蛮人,应该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他们根本没有防备。

    可同行的六位族人,不约而同地将重点放在进攻蒙绕火狐的端正王朝人身上,只有杀了进攻的人,才能减少蒙绕火狐被攻击的机会,这是猎人都知道的道理。

    在山林里围猎时,总会有人阻挠进攻的山兽,减少山兽进攻的锐气,这对猎人来说,是种战斗习惯。

    蒙绕山虎是跟蒙绕赤龙在一个屋的汉子,见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