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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世奇才-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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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千秋万载简,只为几人书?乱世宏图业,还缺一英雄!历史往往因为一人而改变——=====别人穿越要么书香门第,要么王侯贵胄,最不济也是个赘婿,起码保证温饱。而他,却是‘净身’穿越,迫入陌生世界中最窘迫人群的生活,而且还负伤,但穿越可没工伤一回事,而且等待他的是磨砺和麻烦,比如美女——他身上还关系着一个传说,传说只要解开昭烈皇陵、华清天府、楼兰古国三大遗址之迷,便能睥睨天下,夺得江山!附:《破阵子…国》北国来时气色,江山万籁苍白。风起雪幕沐千尺,阳下梅花画三枝,何以窥一树?借花欲与庙门,丧钟忽起古刹。以为青天如来升,元是僧人杀敌去。佛从地狱生!——此诗乃作者为主角所作,写于麓园诗筵。群号,欢迎进群扯淡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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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介绍+历史背景() 
主角介绍:主角叫沈风,因被女人陷害而穿越到古代的倒霉男人,智计无双,奸诈无耻,外敌闻之色变,美女为之倾心喜,说不上是坏人,也谈不上是好人,最终因为自己的努力和奇遇成就一段旷世伟业,史称不世奇才!

    至于女主角——你们自己看下去就知道了,说出来就缺乏神秘感,但保证不会叫大家失望。

    历史背景:沈风所处于一个叫大华的朝代,是历史中的一个分流,分流点在于三国时期是蜀国统一了天下光复了汉室,史称新汉

    汉室又被灭了之后,再次进入分割时代,巧合的是,在公元581年,和历史一样同时进入隋朝,隋朝之后,再经历几个小朝代,才进入到大华这个朝代。

    而大华历代皇帝也因为蜀国背信弃义灭了吴国,十分鄙夷蜀地的人,所以在这个朝代中蜀地的人地位十分低下。

    重点声明,这是历史架空小说,无关我们所熟知的历史,作者不会去乱编造历史,误导读者。

楔子() 
“抓贼——抓贼——”

    、、、、、

    “沈风,你跑不了了”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手里握着黑色的枪支,枪口齐齐对着一个人,说话的是女警官,已经当了十年警察的她,此时握着枪支竟有些颤抖

    沈风站在悬崖边上,无奈道:“我没逃跑,我刚才追那个凶手到这里来,现在看来,我是被那个女人陷害了,警察都给我预备好了”

    “沈风,我相信你,你跟我回来”其中一个女警官柔声说道:“你的女朋友在等你,你的父母过年还盼着你回家,我——也希望你平安”

    “虽然我是被女人陷害的,但我还是会相信你,放心,我会跟你回去”沈风笑了笑道:“大姐,先把你的枪收起来,吓人好玩吗”

    女警察显是十分欣赏他这种临危而谈笑间的气度,放下枪支走上前说道:“你会害怕吗,我看你比我还镇定”

    沈风眼神落在后面的男警官上,定睛看了一眼,脑中突然炸出一团惊光,此时后面的男警官举起了手枪对着两人。

    “闪开!”沈风呲目欲裂,嘶吼一声,伸出手把女警官推开,震耳的枪声随即响起。

    “砰”

    “砰”

    沈风躲闪不及,肩膀和大腿都中了一枪,身体承受子弹强大的冲击力,身形逐往后倒去,弥留之际喊出最后一句话:“那个人才是凶手——”

    #######################

    四个月后——

第一章:接绣球() 
【奇才不世出,奸诈而狡猾的人,也可以是英雄】

    ——作者开篇语

    第一章:接绣球

    “小姑娘,今年多大了”

    “去去去,本姑娘没功夫搭理你,快点把米搬到厨房去”

    靠,拽什么拽,不就是一个小丫鬟,给我泡我还不乐意,好歹在前世我还算混得不错,在学校跟校草抢过妞,在工作调戏过女总裁,怎么来到古代却被一个丫鬟看不起。

    “喂,扛大米的,我叫你把米搬进去有没有听到,你是聋了还是瘸了”

    沈风笑道:“小姑娘,拜托你别叫我扛大米的,我有名字的,我叫沈风”

    “我管你叫什么名字,你叫阿猪也好,叫阿猫也好,反正你就是一个扛大米的,若是你不想丢了饭碗,便快些把米抬进去”

    沈风笑呵呵道:“第一,我不怕丢了饭碗,因为我是兼职工,随时可以走人,第二,你对我不客气,这米我放在这里,你自己搬进去”

    “你——怎么这样”小丫鬟气呼呼道:“难道你还妄想我给你端茶倒水么”

    沈风哈哈大笑道:“就是这个意思,所谓饮水不忘掘井人,随便喝口水都要感恩戴德,那你吃顿饭更不能忘了我这个扛米人,否则你就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你——你——欺负人”

    “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再说了,假如没有我扛大米给你吃饭,你也不会长得那么——”沈风眼睛瞄了瞄那两座颇有规模的山峰,嘿嘿笑道:“大”

    小丫鬟脸一下子红了起来,急急掩住酥胸,轻嗔道:“你无耻,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小姑娘想歪了吧,我是说你的年纪,你千万别误会,我是正经人。”沈风笑了下,接着说道:“我还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跟我一起来的伙计已经先走了,原本是他带来我的”

    “难怪我觉得你有些面生,哼,听好了,这里是将军府,而我是唐家大小姐的丫鬟”

    沈风哦了一声恍然道:“原来这里是将军府,唐大小姐又是哪路神仙,我听都没有听过”

    小丫鬟哼道:“我家小姐不是仙女,却长得比仙女还好看,全升州城有谁不认识我家小姐,偏偏你却不知道,活该你去扛大米”

    沈风笑道:“原来是个美女啊,你家小姐在家么,能不能介绍给我认识一下”

    “去去去,我家小姐哪有闲功夫理你,而且方才小姐已经出门,你便是想找她也没机会了”小丫鬟急急催促道:“你还不把米搬进去,当心我让你掌铺扣你工钱”

    沈风慢悠悠的说道:“要搬进去可以,你得为我端茶倒水,否则我宁愿不要工钱”

    小丫鬟无奈道:“好啦好啦,你把米扛进去,我便替你倒来茶水,这样总行了么”

    沈风嘻嘻笑道:“这样还差不多”说着,把大米扛了进去。

    小丫鬟目视着他的背影,忽地噗嗤一笑道:“真是个有趣的人”

    、、、、、、、、

    扛完大米后,沈风便离开将军府走了回去,走了几里路便停在秦淮河畔上的石桥休歇。

    每次经过这里,总是被这里风景所吸引,此时已经是入夜时分,虽是冷宵,但河畔两岸依旧是一副锦绣繁景,万家灯笼映河畔,如花美眷依栏杆,烟波袅袅,小贩喧肆。(古代南京有很多名字,而在这个时代的南京叫做升州)

    此刻沈风倚靠在石栏上,姿态算得上翩翩君子,只是身上脏兮兮的,衣领稍稍敞开,卷着袖管和裤管,露出里面古铜色的皮肤,虽说有点豪迈不羁,但若是依照这个时代审美观,人人只会把他当成是一个干粗活的粗汉。

    几个在他身边的小姐们,见他神态桀骜,不禁往他身上多看了几眼,显是被他这种不相称的气质所吸引,且他长相不赖,身材又挺拔,有一两个小姐脸甚至还脸红起来。

    有人心仪,就会有人鄙夷,那些小姐旁边的追求者,心里则对他很有意见,他们一向自恋到家,突然有一个人抢了他们的风采他们心里自然不痛快,但见他只是个穷小子,脸上顿时露出不屑的笑容。

    其中一个公子哥眼角轻蔑地看了他一眼,高声道:“此处风景虽好,但却有低贱之人煞了风景,我们何不另觅他处,以得风雅之逸”

    这话声音不小,显是故意让他听到,沈风心中冷笑一声,走上去对着其中一个小姐悄悄说了一句话,那个小姐听完后,看他们的目光变得鄙夷和厌恶,急急拉着其他几个姐妹离开,那些公子哥不明所以,急急追了上去。

    真爽!

    看那两个猪头公子气急败坏的样子,沈风心中一阵舒爽,有仇必报这是老子的人生信条,得罪了我,算你们倒霉,我咒你们真的得花柳。

    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就好久没有那么痛快过了,回想自己的前世,不仅在公司混得风生水起,而且时不时被一两个清纯少女表白,可谓事业桃花两丰收,没想到来到这个世上却是厄运连连,连出个门都遭到鄙视。

    “回去舒服的睡一觉,明天继续干活,男人真命苦啊,唉,想在前世好歹也是个运营经理,来到古代却在扛大米,还好这里没有同行,否则非要被笑掉大牙”

    在石桥逗留了一会儿后,沈风才起步回去,古代交通不便,走个路往往都要一两个小时,要是不早点回去,只怕到时候都看不见路了。

    回去的路上,经过一条繁华的街道,此处夜市林立,美女众多,沈风忍不住边走边饱眼福,很快地,眼睛定格在不远处一个小摊前的红色背影上。

    只见那个女子身穿一件雪白的轻纱,外面还衬着一条红色小缕衣,简衣把他玲珑有致的姣好身材勾勒出来,一束乌黑微卷的长发如瀑般披落在她腰间,而头饰则是一个巨大的纸蝴蝶,平添上几分可爱俏美,再配她时不时发出的悦耳声音,真是让人充满了无限遐想。

    “抓小偷!抓小偷!抓小偷、、、”

    拥挤的街道蓦然发出一阵焦急的喊声,沈风下意识想回头看看,肩膀却不知也被谁撞了一下,抬头一看,便看到一个人急窜出去。

    有小偷!也好,我就来做一回好事,说不定还能评为良好市民,沈风急忙拔腿追了上去!

    就在他追上去的同时,身后一个女子喊叱道:“小贼别跑,给我站住!”

    沈风没有多想,继续追赶前面那个小贼,而他身后那个女子也追了上去,就这样三个人在街道上相互追赶着,差不多追了一里路,前方却聚集着一群人,那些人仰望着一座小楼不断叫囔着,神情像是吃了春‘药似的。

    “柳姑娘,丢给我”

    “穷秀才让开,柳姑娘,我乃扬州首富海大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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