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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圣之剑-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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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在这玩意儿似乎真的能赚钱的份上,达康也就没有说什么了。

    不过,当麦子完全收割好的那天,达康对洛明报告的时候敏锐地发现他的衣服上有烧焦的痕迹。

    “领主大人,您这次又玩了什么啊?”

    洛明似乎完全没感受到他语气中的不满,笑着对他说:“这一次可不只是能拿来卖钱的东西了,说到底我现在也不太缺钱。

    这次我可是搞出一个宝贝……暂时先保密,等调整好配方,我带你们几个人去看看,到时候不要吓到就行!”

    “那么,到底有多重要?”达康耐着性子问道。

    “哼哼,一种十分廉价的魔法药剂,提示你一下,是战斗魔法……你觉得多重要?”

    洛明还是卖了个关子,但就他透露出的这一点信息,已经让达康不由得一愣。

    廉价的魔法……这是多少人花了多少年都难以实现的空想。

    但那个研究了二十多年农业魔法的法摩尔都承认洛明在这方面比他强,能给他轻松指点出正确方向。

    那么洛明有做到这种事的能力,似乎也并非没有可能?

    达康半信半疑,不过还是请洛明每天至少要拿出一个小时出来处理政务,哪怕那天没政务可处理也一样。

    这是为了养成一种习惯——哪怕来日成为了王侯,也依旧会习惯性地每天都处理政务。

    洛明自然答应了。

    达康仔细思考了一下,觉得自己似乎是受骗了似的——要知道洛明的智慧不差,若是他想要骗人并不算难。

    其实,关于这件事上,洛明真的没有唬骗达康。或者说,他只是玩了个文字游戏而已。

    黑火药这玩意儿究竟算是炼金物品还是魔法药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不过在廉价这一点上他真的没有骗人就是了。

    地球上的黑火药是硝石、硫磺和木炭按一定比例混合而制成的,洛明当年见自己的两位师父亲手制作过鞭炮,因此知道一点,连原理都有所了解。

    虽然这个世界的化学和地球有所差别,但也有共通之处。

    他在勃兰登的炼金素材商店里搜罗了半天,又专门请求大法师甘地抽出时间帮他找寻了性质相似又廉价的矿物……

    于是,就在今天他研磨火药的时候,火药第一回自燃了起来!

    这就是即将成功的证明了,一般人可能会害怕被火药炸伤,但洛明有斗气护罩,还有苍炎疗伤,怎么会怕这个?

    在大无畏的作死精神帮助下,他很快就制成了有一点实际作用的火药。

    说实话这技术含量真不算高,地球上一个乡下老农都能搞定,或许那些硝化甘油之类的东西比较麻烦,但区区黑火药对洛明来说真的不在话下。

    既然这已经初步完成了,剩下的事,洛明便暂时交给了格兰蒂。

    并不需要多么复杂的操作,只要按照洛明的配方,细微调整几种原料的配比,然后再点燃看燃烧情况并且记录下来而已。

    格兰蒂身为剑师同样可以打开斗气护罩,就和一层防化服一样,完全不怕一般的实验事故——反正每次实验只是用几勺的药量而已,就算普通人都炸不死就是了。

    而洛明本人则一边处理着各类政务,一边将大部分的精力投入了一项重要的工作之中:练兵。

    征兵这件事本身并不需要洛明操心,邓加尔和管事两个人就能够搞定。

    出现在洛明面前的,是三十个新兵。

    其中有十个是淘汰的名额,不过就算淘汰了,至少可以当民兵,也不算完全的浪费。

    至于剩下的二十人,会被练成相对精锐的士兵。

    再精锐的士兵也是士兵,总有着极限,但洛明相信,他们打农兵的时候绝对可以以一当三,二十人一同列阵向前,没有必要的时候剑师都不想正面冲阵。

第二百二十章 练兵(一)() 
当然,剑师作为高手的第一级台阶,倒不是说打不过区区二十个精兵。

    但维持斗气护罩的消耗不小,受到攻击的话消耗会更大——二十多个训练有素的士兵围上来,长矛齐刺一下,少说能击中他三四次。

    等他打倒这二十人的话,估计已经挨了十下攻击了,斗气至少会被消耗掉一小半——运气不好或者挥霍斗气太快的家伙可能会干脆把斗气快要用光。

    接着哪怕一个高级剑士都有一点可能性,能把这个斗气快用光的倒霉剑师成功斩杀。

    如果这倒霉孩子遇见了另一个剑师的话,要么立刻脚底抹油,要么就等死好了。

    当然,如果这剑师会战术和兵法,配合地形,懂得袭扰、埋伏或者游击的话,杀掉这二十人就不算太费力了。

    不过这种士兵本来就是用来在正面战场上堂堂正正推过去的,沦落到会被人轻易找到机会伏击或者打游击的份上,就是指挥官的无能了。

    洛明问了邓加尔一下,这三十个新兵,年纪都没有超过二十五的,还算年轻。

    既然还算年轻,就多少有能受教育的能力——当年天朝开国时连背朝黄土面朝天一辈子的老农都能扫盲成功呢。

    洛明暗自做了决定:不仅要把他们训练成精兵,而且还要从中尽量多培养出几个士官来。

    哪怕只有十个人能成最普通的五夫长,那也意味着能够用他们迅速扩军到六十人。

    标准放低一点,十五个十夫长的话,那就是接近两百人了!

    (每五人配一个五夫长编为一个五人队,每两伍配一个十夫长编为一个十人队——这就是十三人。十三乘十五等于一百九十五。)

    据说成吉思汗的功业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多亏了士官培养制度……这是真是假洛明并没有去了解,他只是在网上偶然看见过这个说法而已。

    但洛明知道另一句话,将为兵之胆。

    一个会说“跟我来”的长官比那些只会吼“给我上”的家伙强十倍。

    不仅会踢新兵屁股,还会带头冲锋的长官,往往能引动手下士兵克服恐惧一起冲锋。

    只要有两三个人冲了,那么剩下的人就会因为从众效应而纷纷冲上前去——很容易就能将没什么战意的敌人冲垮,哪怕对方数量更多一些。

    而传令的时候,士官的用途也是很大的,没有士官的军队打起来就和打群架一样一片混乱,除了“全军突击”和“撤退”之外什么指令都听不进去。

    因此那些文明程度不高的蛮族反而经常能够打赢文明人的军队——变成一窝蜂的混战之后基本就是看每个个体的骁勇而已了。

    按打混战的标准,洛明只需要保证自己的士兵吃饱饭,经常见血,就能够打赢大多数敌人——至于打不赢的敌人,就由洛明带头冲锋,大多数时候还是可以打赢。

    但作为地球来客,他对这样的烂仗实在是很不屑。

    再说了,他不像那些王侯们那么家大业大,没有那么多士兵拿来往那种绞肉机一般的烂仗里面填。

    他更崇尚的是罗马帝国,是汉帝国,靠着不亚于蛮族的体魄和远胜之的纪律性以及优秀的军械,可以打出“一汉当五胡”战绩的那种万胜王师。

    可惜,地球上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军队了,最近的有这风范的军队,一是那些敢于顶着敌人几轮排枪齐步走到敌人面前再开枪的英国龙虾兵,另一个就是第三帝国的少数精锐部队,那些金发碧眼的日耳曼“超人”们。

    但能够打出一比五战损的次数也十分之少了。

    万幸,现在就有这么一个机会放在洛明的面前。

    看着面前这三十个稚气未脱的年轻人,洛明虽然已经将梦想寄托在了他们的身上,但还是冷着脸,开始了训练。

    “你们是我招的第一批士兵,以后我还会接着招兵,如果你们认真训练的话,到时候就有机会做那些新兵的前辈,成绩最好的那几个还有机会当军官——可以带五个或者十个兵!

    当兵,能吃饱饭,偶尔有肉吃,还有军饷;当军官吃的更好,军饷更高!”

    还没等这些新兵高兴,洛明就接着用严厉的语气说道:“但你们哪个人如果偷懒,不好好训练的话,我就要把他赶回家去种地,到时候你就等着被人嘲笑个够吧!

    好好的有兵不当,错过机会,又变回农民了,你的爹娘会把你往死里打!”

    这个社会还没有好男不当兵之说——那种强拉壮丁的农兵和洛明现在招的职业士兵可完全不同。

    前者自然是能躲就躲,而后者,虽然有风险,但是能吃军粮,还能有点军饷补贴家用,哪怕当不上军官,当个大头兵十几年下来,也有钱买上几亩田地了。

    若是稍微立点功,领主一高兴,就可能让士兵的全家还有他的后代变成自由民——自由民比农奴要缴的税就少了不少。

    被洛明这胡萝卜加大棒的方法一激励,这三十个新兵暂时算是充满了热情。

    虽说热情满满,但这三十个新兵站在那里,还是显得比较散漫。

    洛明当即把他们平分成了三队,然后开口道:“每队一个,想当队长的出来!”

    有的人不知所措,有的人蠢蠢欲动,而有的则已经毫不犹豫地走了出来。

    有这个人带头,马上又有两人出列。

    “士兵,你的名字!”洛明对那第一个人问道。

    虽然语气严厉,但他的脸上还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笑容。

    “奥斯!”那个士兵被洛明吓了一跳,但还是立刻镇定了下来,大声回答道。

    “好样的,奥斯!”洛明又问了剩下二人的名字,然后说道:“你们三个现在就是今天的代理小队长了,以后代理小队长会轮换几次,谁表现的最好就最终决定由谁来当正式的小队长。

    不过,你们三个最先出来,是最有胆气的,我看好你们,不要让我失望!”

    三人激动地连声应是。

    接着,洛明大声说道:“回到你们的小队里去,让他们站成一排,挺直身体,抬头向前,双手贴在大腿侧面,快!”

第二百二十一章 练兵(二)() 
基础的站队之后,洛明又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教了他们向左向右转和齐步走。

    接着,花了半天左右,他们的行动渐渐变得整齐了不少。

    尤其是靠在士兵的左脚上绑一根绳子的方法让他们辨别左右,更是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邓加尔在旁边看着,渐渐的,也若有所思。

    说实话,洛明这一套也就是学校军训的程度,在地球上不算什么,哪怕在这个世界也并没有那么震惊的效果。

    毕竟这个世界也强调士兵的纪律性还有队列整齐的重要性,数千年前就已经有人排着整齐的方阵互相战斗了,只不过,还没有人将这个提升到理论高度而已。

    但洛明不仅懂得这些,并且似乎有一套完整的章法和训练体系,这就让邓加尔感到惊奇了。

    到了中午,这些新兵都已经疲劳不堪了,饥肠辘辘,热情也因此消退了不少。

    说实话,区区列队,左右转和齐步走算不上什么大体力劳动,但也架不住这些士兵原本生活都不宽裕,常常还有吃不饱的时候,外表看上去因为务农而健壮,实则有许多亏损。

    若真让他们练跑步的话,说不定就要尿血,甚至可能有倒霉鬼死掉。

    洛明虽然早有预料,但实际看到他们在低强度训练了半天之后就疲惫不堪,还是有些失望。

    幸亏他有所准备——两个民夫推着一个手推车进了这个练兵的院子,车上装载着一口大锅和两个大盆。

    锅中装着炖菜,其中不仅有蔬菜,还有一块肉和几个鸡蛋——普通鸡蛋而已,就算洛明舍得拿出凤尾鸡的蛋,但他们如今也是虚不受补吃不消的。

    而两个盆里装着面包。虽然不是白面包,但也比一般的黑面包强得多,里面没有混进咯牙的砂石,也没有奸商往里刻意添加木屑和麸皮。

    这样的伙食,就算洛明也勉强能够吃下,对于这些曾经是佃农或者农奴的新兵来说,恐怕是逢年过节才有可能尝到的美味吧。

    再加上洛明和他们一起吃这顿饭,就真的让他们士气大涨了。

    得益于贵族阶层数千年的宣传,大多数平民都觉得贵族,哪怕一个骑士都是“有种”的贵胄,他们一定有个神明或者英雄祖宗,血管里流着神圣的力量。

    因此,洛明稍微做出的亲民态度就让他们受宠若惊,甚至以后一生都会拿这件事来对别人炫耀。

    地球上某些地方的初夜权其实也是这么回事:愚民认为处女的落红是一种邪恶污秽,会让人生病。只有贵族老爷或者代表神的教士才能克制住这股邪祟。

    而贵族老爷其实一般对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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