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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将自己的不足之处拉高起来——木桶中的水永远是被最低的那根木板所局限着的。
心……锻炼这种东西未免太虚无缥缈。而且洛明连生死都经历过,他的心本来就已经十分坚定了。
体魄——如今他的体魄也接近了这个阶段的极限,每一根肌肉纤维都千锤百炼了。
再大幅度地增强体能并非不可能,但那样一来就必须多长出些肌肉块来,反倒会影响敏捷。
在技巧方面,洛明也绝对不缺——他在心像空间之内可以想怎么锻炼就怎么锻炼。
而有一点则是他如今迫切需要弥补的。
虽然靠苍炎的强大的能量转换能力,洛明可以在承受的极限之内,很轻松地强化自己的精神和灵魂。
但他对更强的精神力的控制能力还不足。
精神力控制能力不足,也就决定着他对斗气的操控会有瑕疵。
他现在的斗气几乎比刚成为剑师的时候多出了三倍,但他若是不用天权剑的话,很难说自己就能和四个当初的自己相提并论了。
毕竟,暴涨的力量如果不能操纵自如,那就和一根沉重、威力十足却常常打不中人的狼牙棒差不多。
那么,该怎样练习呢?
就像武者操纵着手中的刀剑去在豆腐上雕花,挥舞大枪去扎苍蝇一般,无非就是熟能生巧的问题而已。
不停地精细使用精神力,就自然会让它的控制力得到提升。
于是,洛明现在便用自己的精神力扫视着周围的一切。
从人的形体,大概的动作,精细到注意到额头上的皱纹和地上的草叶数量,最后到达能够数清自己头上的发丝的程度。
当然,这样做,对精神的损耗是不会小的,保持了这个状态一个小时之后,洛明觉得这比下整整十盘围棋还要累。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又让一股苍炎涌起,转化成了纯净的精神力滋润着他的大脑。
第三百八十六章 敌兆()
洛明这就叫做有钱任性,如果叫别人知道了,说不定还会有人酸溜溜地说他钱多了烧得慌。
这个世界也是遵守能量守恒定律的,根据阿雅所说,至少黑日殿下都没有能力违反这一铁律。
因此,用苍炎转化出精神力,那么自然就会消耗掉别的什么能量,而洛明选择拿来消耗的则是自身的斗气。
洛明可不会餐风饮露,也没有光合作用的本事,空气中游离的那点能量对如今的他来说只能说是很小的补充,所以他基本上都是靠进食来补充能量的。
就这一个小时的练习,已经烧掉了少说两只凤尾鸡的魔力——按市场价,大概可以折算为二十金币,就算这鸡是洛明自个儿养的,按成本价来算也有十四金币左右。
而他这半年来吃下肚的凤尾鸡足有二十八只,成本价都有快四百枚金币了。
除非有什么横财,否则一个普通骑士一年的收入也就三四十金币而已,领地贫瘠点的甚至收入还要少。
夏洛特的这整片米亚那男爵领,一年的收入也就是六百多金币,还得扣除掉各种各样的支出,剩下来的就真没多少了,这样来看,穷文富武这话是再真不过了。
当然,如果拿洛明这个斗气储量是常人五倍,还有苍炎帮忙,能够轻松消化吸收全部魔力和营养的变态来举例,那未免有失偏颇。
但格兰蒂这半年来也吃了十二只凤尾鸡——一年就算是二十五只,乘以成本价十四枚金币后就得到了三百五十枚金币的总数,若是按市场价就是五百了——照样是一般男爵之家砸锅卖铁都养不起的。
总而言之,若不是洛明有大法师的友情援助,又有增产的粮食以及这段时间的各种战利品撑着,他早就该破产了,也轮不到他玩什么财大气粗。
不过,这也是为了争分夺秒地增强自己的力量。
这些钱其实还是花在他自己身上的,说奢侈倒也不算奢侈得太过分——一掷千金去买工艺品的贵族也不在少数呢,好歹这样花钱还增长了他自身的实力。
增长实力,可以延寿,这也算是一种健康向上的续命方法吧。
洛明有一种做法才叫真正的奢侈——在每次对士兵们进行最严格的训练之后,他都会叫厨师将一只凤尾鸡砍碎,混在普通的鸡肉里面扔进锅炖汤。
哪怕再弱小,凤尾鸡也属于一种魔兽,能够将食物里的能量提炼出来形成魔力储存在体内,如果直接大口吃它的肉,对于士兵们来说绝对不算太好吸收,说不定还会虚不受补,闹肚子流鼻血啥的。
但这个剁碎炖汤的做法就没有问题了,虽然会稍微损失一些营养和魔力,但士兵们就能够吸收了。
到如今为止,全军内并没有出现快速达到高级剑士的那种天才,但却有二十几人的体内孕育出了斗气。
斗气诞生之初,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几乎都不可能拿来增强体力或者缓解疲劳,但却是一个好的开端——他们都可以称之为中级剑士了。
只要斗气再壮大一些,就能够成为军队中的中坚。
虽然洛明熟知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道理,但在这个相对和平的年代,还是会有不少人觉得他这是穷兵黩武,或者干脆就是钱多了烧得慌的。
不过,等大劫降临,或者哪怕是任何一场大战争来临的时候,就自然能分出谁是聪明,谁才是愚蠢了。
洛明如今的军队在郡内是可以纵横的,对上那些一团糟的封建军队自然可以碾压过去,但在全国之内水平只能说是中上等吧。
对比王室的精锐常备军,哪怕双方人数一致,不考虑强者的参与,洛明这边还有火炮助阵,多半也要被吊起来打。
真正的精锐,绝对不是半年能够练得出来的,少则两三年的磨砺,多则要七八年的准备,才能够真正称之为精兵。
哪怕地球历史上,也从来不缺乏敢于迎着炮火冲锋的冷兵器军队。
一战中有几场被称为绞肉机的战役,一天就打光了数万人,看似是傻乎乎的送死,但若是没有榴弹炮以及新式机枪可以数十上百地收割人命的话,这样的冲锋是绝对能够冲垮任何敌人才对的。
格兰蒂也说过,光辉之刃骑士团不止一次对邪神的分身发起过冲锋,甚至将其逼退……不用说,那个分身肯定是个半神了,随手一击都胜过如今洛明手头火炮的威力,但骑士团照样前仆后继地冲锋过去,连半神都要避其锋锐。
只有这样的真正的精锐,才是能够在圣战甚至大劫中自保的倚仗,必须从现在开始就投入重金和时间去训练,若是只靠临阵磨枪的话,就算砸进去十倍的投入也很难奏效。
洛明一边在思考着这些事,一边分心二用去用精神力感知周边来进行锻炼,不知不觉中,敏锐度已经提高了许多。
就在此时,他敏锐地察觉到了一点异常的气息。
如今格兰蒂还在领地上主持四风部门的组建工作,除了洛明之外,随军来此的高手就只有劳德而已,希尔斯虽然比一般的士兵强,也算不进高手的范畴之内。
洛明当即向旁边在练剑的大汉道:“劳德,请你帮忙探查一下山里。”
然后,他又叫人向犬神传达了同样的指示……倒也不能说是指示,虽然洛明明显强过对方一截,但也还没到可以随便指使的程度,语气上还是比较婉转的。
那大狗倒是挺识大体,既然对洛明表示过顺从,现在也不会拒绝这点小事,它朝洛明这边点了点头,当即窜进了林子之中。
“以后不能拿犬神来称呼它了吧,毕竟只是被几个小部落膜拜的伪神而已……但它有自己的名字么?”
洛明站起身来,一边活动着关节,一边想着这样的问题。
他对可能已经接近了的敌人并没有任何担忧。
以相对精锐的封建军队加上火器优势来对抗部落,只要没有压倒性的人数差距,那有什么好怕的?
美利坚立国之初和印第安人打的有来有往,那也是因为印第安人获得了火枪啊,后来美军用上了大炮,就把印第安人的抵抗给摧毁了。
第三百八十七章 猩猩()
悠长的一声犬啸,从山林之中传出,将原本已经镇定了下来的飞鸟再度惊起。
洛明毫不犹豫地下达了命令:“给你们三十秒时间,放下工作,立刻集合!”
哪里用得着三十秒呢?原本洛明的士兵虽然也参加了搬运的工作,但他们都保持着最基本的警惕,没有离开太远——把碎石搬运到更远处的工作是由山民来做的。
将手推车安稳地放好,把石块放在地下,然后朝这边跑来,根本用不了多久。
当洛明心中默数到最后五下的时候,九十三人已经全员到齐。
“着甲,持械,各就各位,炮兵准备!”
洛明发出了简短的命令,接着,他手下的军官们便立刻开始了行动。
这支九十三人的军队从前每个成员都至少是带领四个士兵的伍长,能够号令别人,自然也懂得服从号令,纪律性是普通军队拍马难及的。
穿上铠甲,领取军械,排成队形,几乎都用不着上级催促,他们自己就能够做到这一点。
而炮兵们也将原本就准备好了的火炮检查完毕,再次做了微调。
洛明又分出几个军官去引导前来帮忙搬石头的部落民众到一旁避难,或者拿起多余的武器成为临时的民兵,他们的头人和首领们也都比较配合,并没有添乱。
其实他倒不怕战斗力弱鸡的队友,唯独智商如猪的队友——前者只要乖乖地缩在阵后基本就没问题,后者则很可能被敌人裹挟着反过来冲击洛明自己的阵列。
接着,洛明登上土台,朝山林之中放眼望去。
在那边,已经能够看见不少山蛮(虽然都是部落,但不顺从他的就等于是抗拒文明教化,自然要被称为蛮族)的身影,他们身披兽皮衣物,手持长枪短矛,偶尔也有砍刀和斧头。
既然被发现了,他们也不再躲藏,气势汹汹地朝这边涌来。
而无论是犬神还是劳德,都并没有直接与之对抗,随手斩杀了两三人,便开始撤退。
因为有与他们相同等级的威胁正在接近,如果沉迷于用强大力量清扫杂兵,就会无谓地消耗力量,也会分散注意力,难以应付敌人的突袭。
尤其是犬神,身为动物,趋利避害的本能占了上风。
它和劳德还是第一次见面,如果联手对敌的话,很难有多少增强,说不定还会互相碍手碍脚。
于是,它宁愿后撤一段距离——那位能让它感到恐惧的洛明殿下就在外边站着呢,有他在的话,还有什么好怕的?
洛明姑且这么一猜,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猜中了犬神的真实心思,但他意识到这是一个大好机会。
在这些信奉犬神的山民青壮年们面前狠狠刷一次威望的时刻就要到来!
“报告殿下,这是信奉猿神的一个部落,猿神很强大,是一只比我还高半个身子的大猴子,它的子嗣也力大无穷,从前和我们关系不好。”青犬老人虽然稍微有点老眼昏花,看不清远处,但细心听着远处的嚎叫声,就分辨出了对方的身份。
如果是平常的时候,他一定会如临大敌,但现在洛明也在此,还有将近一百个明显强过普通山民一截的士兵在,便没什么可怕的了。
洛明当即接过了话茬,他转向后方,再次不厌其烦地对山民们宣告:
“我来到这里,是为了将救赎带给山中的万民,服从王道,获得文明的光荣。
而那个凶恶的伪神却妄图抗拒我的恩赐,还带领它的仆从们前来,想要伤害你们——已经顺从我的民众。
但你们有什么可害怕的呢?我能将这山岩粉碎,莫非他们的身体就比岩石更坚硬,又或是他们的人数比石块的数目还要多?
在我如同雷霆一般的怒火面前,他们只有下地狱去后悔,或是向我俯首祈求宽恕这两条路可以选择!”
不管山民们再一次开始祈祷的事,他转过身去,搜寻着真正强大的敌人。
普通的山蛮在他的军队面前只会被碾轧,甚至他还得担心自己手下若是杀得性起,把原本可以抓来做奴隶和苦工的人口都杀完了该怎么办。
他只需要关注那些山蛮中的高手,还有被他们当作神灵膜拜的强大存在。
接着,洛明便看到了那个被“比青犬还高半个身子的大猴子”。
“这不是猩猩么……”洛明对生物分类学没什么研究,但也一眼就看得出来,前肢粗壮,四肢着地朝这边奔过来的巨大野兽根本就和猴子不沾边。
怎么看,都像是前世电视节目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