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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海军不正经-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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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每天都有战斗发生的岛屿之上,生活在这里的居民,早已习惯了随时都可能爆发的战斗。

    “你听说了吗?就在昨天晚上,世界第一大剑豪‘疾风’塔尔科被一个有着一双鹰眼的男子给杀死了。”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现在就连世界上最强的黑刀…夜都被人给夺走了。”

    “喂喂,你们说什么呢?难道你们也听说那件事情了吗?”

    “当然。”

    “据说维瓦尔第昨天晚上死在了女人的床上,你们信不信啊?”

    “哎?”

    “怎么了?”

    “咱们说的好像不是同一件事”

    海岚走在街道上,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议论声。

    当然也有人谈及到昨天晚上他和孤高之红的追逐战,只不过相较于有名有姓的塔尔科和维瓦尔第,这两个无名强者的话题热度赶不上另外两个话题。

    “大婶,打扰一下。”

    一个走在路上挎着菜篮子的中年妇女感觉有人拍了他的肩膀一下。

    一看对方是一个笑得很阳光的年轻人,大婶也是一笑:“小伙子,你有啥事?”

    随后她就听到了咒语似的碎碎念:“我是英雄,我是英雄,快来崇拜我,快来崇拜我”

    大婶愣了片刻,随后露出了关爱傻子一样的眼神,摆了摆手,低语道:“有猫病。”

第290章 人设崩了(二更)() 
好好的一个小伙子,怎么就傻了呢?

    大婶满脑子带着疑惑与可惜,转身不再搭理海岚。

    哎?

    不对啊?

    说好的英雄气质呢?

    说好的更容易获得他人的崇拜呢?

    怎么不管用了?

    独留下海岚站在原地,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在【英雄气质】后面还有一个补充说明。

    “对霸王色霸气拥有者以及有坚定认同者之人无效。”

    “霸王色霸气拥有者”这个好理解。

    至于“有坚定认同者之人”,海岚猜测这指的应该是“旱灾”杰克,本·贝克曼或者唐吉诃德家族的四个最高干部。

    这在大街上随便找了一个大婶,应该不在这两种人范围之内吧?

    难不成就和传说中的扫地僧一样,这个挎着菜篮子的大婶其实还是一个隐藏的高手?

    “大婶,请留步!”

    大婶转过了身来:“小伙子,大婶没空陪你玩。”

    一想到好好的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傻了,大婶的心中也是产生了一丝恻隐。

    她掏出了一张一千贝利的纸币,递给了海岚:“来来来,小伙子,拿着,去买棉花糖吃啊。”

    完了,人设崩了。

    这说好的海军英雄呢?

    现在都被人给当成弱智了。

    不过为了测试这所谓的【英雄气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海岚还是坚持了下去。

    毕竟这里人生地不熟的,等以后离开之后,谁还认识谁啊?

    会不会和霸王色霸气有关?

    或许只有散发出霸王的气势,才会被人当成英雄?

    脑海中突然闪过了一种猜测,海岚直视着大婶的眼睛,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慢慢地散发出了霸王色霸气。

    “我是英雄快来崇拜我”

    在一开始,大婶只是感觉有点不太自在。

    但渐渐地,大婶就感觉自己好像是被一头猛虎给盯上了。

    她的额头很快就溢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噗通”一声,大婶被吓得坐在了地上。

    “你你要弄啥?”

    “额”

    海岚也是一顿无语,看来自己又猜错了。

    大婶应该不是扫地僧,释放霸王色霸气也没有办法让他人崇拜自己。

    “不好意思,打扰您了。”

    海岚掏出一张一万的贝利放在了大婶的菜篮子里。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别人对他好,他自然会加倍偿还。

    大婶刚才看他可怜给了他一千贝利,现在自己干扰到了大婶的正常生活,海岚自然要补偿大婶。

    “这”

    海岚收敛起霸王色霸气之后,大婶感觉顿时就轻松了下来。

    她看着菜篮子里的贝利,想着那个走远的傻子,心中的疑惑更加扑朔迷离了。

    海岚很快又做了几次实验,结果依然无效。

    这使他不由觉得,这【英雄气质】不会是个假技能吧?

    当然,这一次海岚没有使用霸王色霸气,也没有浪费钱。

    “大哥,这莫不是个傻子吧?”

    “等的就是傻子?去!”

    街边,有人悄悄地议论起了海岚。

    这一切都没有被海岚听见。

    虽然有着电磁波与见闻色的加持,海岚可以全天候监视路人的议论,但开启见闻色霸气也意味着会接收到周边所有的声音。

    卖菜声,吵架声,打牌喝酒吆喝声,夫妻恩爱缠绵声这意味着海岚的耳边会如同有一万只苍蝇在同时飞舞一样嗡嗡嗡嗡嗡嗡嗡

    正常人一般都是受不了的。

    也就只有艾尼路那种大龄中二晚期患者才会闲得蛋疼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周七天不间断地监视着一座岛屿的声音。

    亲娘嘞,艾尼路真乃神人也,果然担得起“神”这个称号。

    就在海岚低头思考【英雄气质】的能力时,一个大婶突然摔倒在了他的身旁。

    “哎哟,疼死啦!小伙子,你踩到我的脚啦!”

    海岚虽然没有开启电磁波,但小范围的见闻色霸气还是开着的,别说低头走路,哪怕是闭眼走路,也不可能踩到活人,顶多撞到柱子上(死物)。

    更何况,他记得自己刚刚明明已经偏移了一步,要说踩到人了,这是更不可能的了。

    “赔钱!!”

    呵呵一切都明了了。

    碰瓷!

    不过海岚当场就迷了。

    这盛世碰瓷也就碰了,被碰瓷的也不敢随便揍人、杀人。

    这乱世竟然还敢碰瓷,难道就一点都不怕被人给剁了吗?

    同样都是生活在剑豪岛的两个大婶,这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你猜到人了,给额”

    大婶两眼一翻,当场昏死了过去。

    海岚懒得跟她啰嗦,一个霸王色霸气就震晕了对方。

    虽然他的霸王色霸气掌握得还不如红发、雷利熟练,但由于他释放的量非常少,倒也没有波及到路人。

    就在他准备离开时,街道两边竟是突然跳出了七八个壮汉。

    “婶婶你怎么了?该死的家伙,你竟然敢伤害我的婶婶,今天你给钱也没有用了,是手还是脚,必须留下一样!”

    看到这一幕,海岚恍然大悟。

    这是个碰瓷团伙啊。

    难怪碰瓷的大婶不怕被人给剁了,原来人家侄子就是专业剁人的啊。

    一股无形的能量波动荡漾开来,刚才还在和海岚叫嚣的壮汉们纷纷口吐白沫栽倒在了地上。

    路边的无辜群众也受到了轻微的波及,两腿发软摔倒在地,甚至还有个别人都尿了裤子。

    “乌合之众。”

    透过被霸王色霸气干扰从而在人群中产生的间隙,海岚在街道的另一边看到了背着黑刀的鹰眼。

    看他的样子,好像是正在准备和旁人决斗。

    海岚径直走了过去,路人立马给他让出了一条通道。

    “霸王色的霸气啊大家千万不要招惹他”

    人群中有明眼之人认出了海岚刚刚使用的招式。

    这时,再也没有人敢说海岚是个傻子了。

    人家敢说“我是英雄,快来崇拜我”可不是因为人家弱智,而是人家有这样的底气!

    这就是现实。

    当一个人没有展现出自己的能力时,他做什么在旁人看来都像是个傻子。

    但是当大家意识到他的强大之后,他说什么做什么都会有人去揣测其中的大道理与深意。

    当海岚走到鹰眼的那条街道时,鹰眼的对手已经倒在了血泊中。

第291章 眼见为虚(三更)() 
“好好强!”

    “又死了一个!”

    街道两旁,人们在议论着鹰眼的战果。

    鹰眼的黑刀上连一丝鲜血都没有沾到,他就已经杀死了向他挑战的剑士。

    早在鹰眼、红发、海岚等人到来之前,世界第一大剑豪就已经和孤高之红进行过一场决斗。

    在观众中有一些人意识到了塔尔科身受重伤。

    他们曾想过要去挑战受伤的塔尔科,以此来获得渔翁之利。

    但塔尔科“世界第一大剑豪”的名号以及那一天的战斗实在是如同一座大山一般带给了他们太大的压力,他们早就已经心动,却一直没敢行动。

    直到鹰眼打败了塔尔科,这群人才跳了出来。

    在他们看来,塔尔科果然是不行了,竟然被一个伟大航路前半段刚来新世界不久的新人给杀了。

    信心膨胀的他们终于开始挑战鹰眼,然后,就成为了鹰眼的刀下亡魂。

    像这种人,你根本不能指望他们有多高的智商。

    就像塔尔科对鹰眼说的那样,“难道你担心自己守不住世界第一大剑豪的名号吗”。

    即便他们侥幸杀死了重伤的塔尔科或者如他们想象那样没有真正实力的鹰眼,他们只会死得更快更惨。

    连这都没有意识到的蠢蛋们会去鹰眼那里找死,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鹰眼一连杀死数个挑战者之后,这位新晋的世界第一大剑豪终于获得了片刻的安宁。

    他一转身,就看到了在一家摊位旁吃棉花糖的海岚。

    “你不打算离开这座岛屿吗?”

    鹰眼在海岚的对面坐了下来。

    海岚无奈道:“时机未到,之前对你说过,家丑不可外扬。”

    鹰眼没再追问。

    倒是海岚问道:“你呢?有什么打算?”

    “我打算在这座岛上先停留一年,等待来自于世界各地的挑战,一方面是为了继续提高自己的剑道水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塔尔科和我自己正名。”

    塔尔科被一个新人打败,在短期内势必会成为新世界的笑柄。

    鹰眼就是要用实力告诉世人,这个“世界第一大剑豪”,他实至名归。

    “然后我就回伟大航路前半段。”

    “才一年就要归隐了吗?”

    “倒也不是,只是我实在是讨厌这新世界的恶劣气候,尤其是在大海上漂流的时候。”

    雷利虽然能在香波地群岛游到女儿国,但那可是无风带,那里的海水就和游泳池一样平静。

    至于海王类什么的,雷利的霸王色霸气是对抗他们最有效的手段。

    伟大航路前半段的天气要比四海恐怖、诡异数倍,新世界又要在伟大航路前半段的标准上再加上数倍,鹰眼虽然不是能力者,但他只有一艘小船。

    在新世界的诡异天气中,“翻船”、“迷路”必然会成为他的家常便饭,搞不好连命都会丢掉。

    “还有就是香克斯说得很对,只要有‘世界第一大剑豪’的名号,不用我去找他们,世界上的剑士们都会主动来找我,所以我也就不用在这新世界奔波了。”

    “有道理。”

    海岚点了点头,“那个草帽小子呢?”

    “他跑了。”

    “跑了?”

    鹰眼难得地一笑:“他说他怕你抓他。”

    海岚也笑了,不过他也没放在心上,突然问道:“米霍克,你听说过王下七武海吗?”

    “当然。”

    “那你有没有兴趣加入王下七武海?”

    “……”

    鹰眼沉默了半晌,问道:“这是你的主意还是上面的主意?”

    “当然是我的建议。”

    海岚郑重道:“因为在我看来,如果像你这样纯粹的剑士能够加入王下七武海的话,总比那些无恶不作的海贼占据一个七武海的位置要好得多。”

    “可我听说成为王下七武海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足够的震慑力。”

    “世界第一大剑豪还不够震慑吗?”

    “倒也是。”

    “而且加入王下七武海之后对你也有好处,至少以后有海军驻扎的地方,你可以随便通行,在大海上漂流时也不会被军舰攻击,不过当然也有代价,那就是要定期缴纳天上金。”

    鹰眼点了点头:“合情合理。”

    “这么说你是答应了?”

    “再等一等吧。”

    鹰眼面色凝重道:“再等一年,如果一年后我还能活着回到伟大航路前半段,我会主动联系你的。”

    “好,那就一言为定了啊。”

    “男人的承诺。”

    “干额,好像没有酒,来,请你吃棉花糖。”

    “……”

    在那之后,海岚又向鹰眼请教了许多剑道方面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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