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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03章 此处可炸山()
王欢心里一颠,连忙拉着老汉的手,来到路边一块大石边,请他坐下,柔声慢语道:“老丈,且先坐下,慢慢与我细说细说,重庆怎么就不是人住的地方了?”
老汉坐了半个屁股在石头上,诚惶诚恐的向王欢道了谢,又拄着拐杖喘了一阵气,颤悠悠的就是一声长叹:“唉~~!王大人,小老儿姓张,祖居重庆府,祖宅就在朝天门边上,世代营商,靠着走南闯北,买卖皮货为生,这些年下来,也积累了一些家产名望,在重庆城中算得上个殷实之家,我那大儿子也习文断字,大前年考中了秀才,光宗耀祖,是我张家百年来头一个,左邻右舍端的是羡慕得紧呐。”
王欢看他越说越得意,隐隐有扯开了长谈的意思,连忙插嘴道:“老丈家门鼎盛,可喜可贺,只是为何落到如此地步?”
这句话一下把老汉从过去的幸福中拉了回来,浊混的老眼中泛起一片雾水,悲声高呼道:“就是那可恶的献贼和官兵呐!”
他喊得悲切,情绪激动,自己浑然不觉,这话把王欢拖在一起给骂了,站在王欢身边的马新田和陈相脸色一变,踏前一步就要呵斥,却被王欢轻轻伸手拦住,摇摇头止住了二人的动作。
跪在旁边的一众张老汉的家人却吓得脸都白了,祸从口出啊,胆子小的浑身颤抖,胆子大的也不住的偷眼看王欢脸色,生怕这位同为朝廷官兵的年轻大人闻声暴怒,一言不合抽刀砍人。
王欢却一副荣辱不惊的淡然神色,依然亲切的拉着张老汉的手,坐在石头上静听下文。
“前年献贼入川,占了我重庆府,我家人多盘子大,舍不下祖上家业,冒险留在了城内,成了献贼的顺民。献贼在城中开府设治,倒是非常和善,颁布安民告示,要商贾如常经营,不惊扰百姓居民,让我等渐渐心安下来,觉得这流贼称王道寡之后,和以前的做派大不一样,虽然大逆不道,但与百姓倒是秋毫不犯。”
张老汉语带沧桑悲凉,徐徐道来:“如此过了一年,今年斋月过后,朝廷官兵打回来了,总兵曾英赶跑了献贼,收复了重庆城,我等都是欢喜,献贼虽异于一般流贼,但还是叛臣贼子,大义不相容。王师入城之际,城中百姓摆香案供百果,夹道欢迎,小老儿带着全家老小,也在其中,当时的盛况,生平所罕见啊。”
“可惜,官兵入城不到十天,就颁下法令来。”张老汉说道伤心处,面容愈加悲伤,哽咽起来:“要严查在献贼占城期间,不逃走的居民,是否有通匪的嫌疑。大人呐,流贼据城,我百姓手无寸铁,官兵都一股脑的逃了,我们又能怎么样呢?留在城中只为苟延残喘,谁还敢去通匪呢,这法令一出,明面上是为了清查通匪的内应,暗地里却是为了暴敛民财啊!”
“官差带着一批流氓,熟门熟路的专查城中富户,进门往堂上一坐,高呼拿钱来,不然就要铁链套头,押到大牢中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家属还得磕头送礼奉上大笔银子捞人。可是这官差送走一批又来一批,今日送走明日复来,隔三差五的上门索取银两,饶是万贯家财,也经不起这般盘剥,重庆城中因此家破人亡的数不胜数,无数人家因拿不出钱来,满门被锁走,无声无息的暴尸于野,连收尸的人都没有。”
王欢怒目横眉,沉声道:“如此乱来,曾英就不管么?”
张老汉凄然垂泪道:“谁来管啊?本来就是官府授意的,自然无人管,我儿秀才功名,忍耐不住,不顾小老儿劝阻,慨然到府衙门前击鼓告状,鸣冤陈情,却连知府大人的面都没见着,就被一众皂吏乱棍赶了出来,说这是总兵曾大人的安排,无人敢管。”
“我儿气愤不过,转头又到曾总兵军营行辕叫屈,曾英此子道貌岸然,表面上对我儿礼遇有加,安抚一番,言道要严查勒索之事,我儿良善,信以为真,却不料前脚刚走出行辕,不出四五条街,后脚就被一群市井杂皮追上,口中乱骂,当街行凶,将我儿殴打致死,还将尸首悬挂于高杆之上,头颈间用白布鲜血写着:敢出首告状者下场。”
张老汉嚎啕大哭,语不能声的悲号:“可怜我儿才三十多岁,正当壮年,就此含恨离世,那曾英还不肯罢休,第二天就有成百官兵上门,诬陷我等通匪,锁去了我的二儿子,抢尽我家中财物,砸烂家具,将我全家赶出门去,流落街头,想我已年近六旬,居然落得如此下场,怎不让人伤心欲绝。”
张老汉哭声凄惨悲伤,闻者无不动容,换回本名陈相的陈二狗听得目疵欲裂,满面怒容,一双拳头捏的紧紧的,几欲出水,就连喜怒不粘颜的马新田,也目光闪闪,瞳孔中不易察觉的浮现着一丝怒意。
“偶然间家人在街头听从石柱返回的乡民传言,在石柱万寿谷中,有王大善人开仓放粮,赈济流民,附者只要肯干活、肯出力,就能有安稳日子过。小老儿寻思,既然老家呆不下去了,不若举族逃走,到万寿谷中寻一条活路,我家中虽都是老弱,却是肯吃苦能下地能过苦日子的良民,到得谷中,一定过得比老家要好。结果一路行来,碰到不少周边乡民,都是跟我们一个想法,大家结伴同行,却不曾想在此遇到大人。”
张老汉一边哭,一边说,絮絮叨叨的说到此处,把拐杖一丢,“噗通”一声双膝跪地,全身都趴了下去,口中高叫道:“此时上天怜勉,让我等能一睹大人虎威,请大人收留我等,小人们一定任劳任怨,出力干活,只求能有一顿饱饭、一片遮雨草棚,以安残生!”
跪在一边的张家族人也跟着拜下去,齐声哀求道:“求大人收留,求大人收留!”
面对着脚下趴了一地的人头,陈相几乎热泪盈眶,他出身贫贱,幼时受了不少欺负,混迹于市井间,打小就被流氓杂皮殴打奴使,最是见不得这样的情景,脑子发热,脚下一迈,口中叫着:“好好好,都去,都去,万寿谷可大着呢……”就要去扶。
马新田不动声色的一把将他拉了回来,陈相错愕的看向他,却见马新田摇摇头,冷着脸轻声吐出一句话:“大人自有计较!”
陈相脑袋一拍,恍然醒悟过来,暗道好险,这是大人装逼的时候啊,怎么能让自己去出风头?不由钦佩而又感激的看了马新田一眼,心道这姜还是老的辣。
王欢果然表情沉痛的双手扶起张老汉,稳稳的托住他的肩,沉声道:“好,万寿谷初建伊始,正是用人之机,你们能来,正逢其时,我这就派人带你们去谷中,放心,万寿谷不似那吃人的乱地,只要遵守法纪,不仅能容身过日子,日后定能越来越好。”
他微微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俊朗的脸上眉毛一挑,双眼有如一道弯月,透着浓浓的喜意:“而且你祖传的皮货生意,可不能就这么荒废了!”
(本章完)
第104章 出路()
王欢分出一个护卫,带着千恩万谢的张家一众人走了,张老汉感激涕零,一连叩了几个头,才一边哭一边笑的上路。
这王大人的确不枉王大善人的招牌,不仅收留了全族人口,还承诺让他继续经营自家的皮货生意,如果银钱不够,甚至可以向万寿城官署贷款预支,这是从未听闻过的好事啊,从来只有官向民收钱,没听说过还有民能向官要钱的。
万寿城,万寿谷,那里真是如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啊!
王欢目送一行人慢慢走远,消失在官道的拐角处,还站在原地思索良久,这才翻身上马。
陈相有些不解,凑近马新田身边,轻声问道:“欢哥有些不对啊,路上那么多流民,他打招呼说话抚慰的也不少,怎么对一个破落皮货商如此重视?”
马新田冷然道:“叫王大人!”
陈相忙改口:“是,是,是王大人,不是欢哥,我错了,我错了。”
马新田看他一眼,暗暗叹口气,策马跟着王欢的马行去,陈相连忙跟上,他心知马新田面冷心热,最重上下尊卑,虽然出言呵斥,但一定会为自己解释的。
果然,马新田沉默了一会,似乎在思考该怎么说,然后好像漫不经心般用竖着耳朵的陈相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那张家从重庆来,又是城中富商,定然是有底蕴的,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那么大的家族产业,怎么会说丢就丢,一定留了人在城里的,况且他是当地土著,人熟地熟,大人之所以交好他,另有深意,你懂了么?”
陈相懵逼着一张脸,想了好一会,双掌一击,猛然明白过来,惊讶叫道:“啊!你是说,大人对重庆……”
马新田脸都没有转过来,一双眼睛紧盯着驱马走在前头的王欢,目光充满着崇敬的色彩,由衷的说道:“我们的王大人,志向不小,区区万寿谷不是他的目标,我想,就连重庆府,也只是一个跳板。”
他双目闪烁着奇异的光彩,精神振奋,面容肃穆的说道:“身为武人,跟着他,我们才不枉在这世间走这一遭,陈相,你跟大人这么久,难道没有发现么?”
“发现了,发现了,你这么一说,我发现得更透彻。”陈相的粗眉毛扬了起来,眉飞色舞的喜道:“哈哈哈,欢哥,哦不,王大人,我等必为他效死力。”
马新田轻轻顿首,笔挺的身子在马上稳如泰山,军人的威姿跃然而出,脚下一夹,座下马儿嘶鸣,四蹄奋起,追在王欢马后,绝尘而去。
八十里的山路,在天黑之前,终于跑完了,一行人来到两座山峰相对的一段狭窄官道上,举目望去,山体有如刀削,直上直下,连草都没有长一株,唯有青苔密布,猴子都爬不上去。
两山之间,有一丈多宽的缝隙,一条小道从中穿过,蜿蜒在其中若隐若现,此时正值傍晚,行人绝迹,山间光线昏暗,阴风阵阵,纵然正值夏季,吹在人身上也感到透骨般的凉意。站在远处看去,竟然有一进山谷,如同进入阴间冥界的错觉。
“此地就是一线天,两侧山高百丈,有小道可从山后上去,翻越起来很费力气,陡峭难行,故而行者都走山间官道。”马新田站在谷口,用马鞭指点着山体,对王欢介绍道:“因有风从山间吹出,风啸时其声怪异,犹如恶鬼出世,恐怖慑人,乡民惧怕,所以此地得名黑山谷。”
王欢感受着从山缝中吹出的凉风,不由自主的裹紧了身上衣服,风从身边穿过,在众人耳畔回响着类似厉鬼嘶吼的回声,的确是慑人魂魄般的吓人。
身后的一众护卫,都面有惧色,神鬼之类的东西,对这时代的人有莫大的杀伤力,而自唐代兴盛的佛教,更是将这种效果发扬开来,所谓神佛乱人心,正是此意。
王欢不信鬼神,倒是没什么感觉,他左右观察了一番,又举目借着余晖眺望了一下高大的山峰,开口道:“将那位樵夫带上来罢。”
马新田招招手,有护卫领上来一个粗壮汉子,一身麻衣,手脚长大,一看就是惯于山间行走的乡民。
王欢回过头来,看向来人,那樵夫慌忙跪下道:“小人拜见王大人。”
王欢微笑着扶起他,亲切地问道:“麻六,你在万寿谷中,过得可安好?”
名唤麻六的樵夫一脸惶恐,受宠若惊的连忙应答道:“谢大人,麻六一家现在有房住,有饭吃,大人又新分下田地,家中安好得很,都盼望着今年年底有个好收成,这都是大人赐予的洪福,我全家都万分感谢大人。”
这个麻六,正是刘明亮等秀才闹事时,出言拥护王欢的那个庄户人,他第一个报名下银矿,又第一个报名到万寿城筑城,很得许铁柱的赏识,将他提拔为甲长,恰巧此人在逃难入石柱前,是丰都县的乡民,经常在山间打柴砍树,对这黑山谷的地形地貌,非常熟悉。许铁柱无意间得知了,立即将他推荐给王欢,所以这次就一并带来了。
“好!来,麻六,我知道你是此地樵夫,熟悉这片山岭,你来看看,如果我们要在此设伏制造一场山崩,应该在哪里埋药?”王欢拍着他的肩,引他到山前,充满期望的问道。
麻六被他拍得几乎矮了一头,心中自豪感爆棚,拍自己肩膀的是谁?王大人呐,万寿城之主,居然跟自己称兄道弟般拍肩膀,回去跟那帮一起挖土的泥腿子一吹,那还不把自己捧上天去,看他们谁还敢看不起我麻六。
麻六只觉得这时候就算自己为王欢去死都没有二话,心情激动的说话都不利索了,伸手抖抖索索的指点道:“大,大,大人,这左边的山,名为照母山,山体全是泥山,石头很少,根基松软,下雨天容易塌方;而右边这山,名唤夸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