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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工程师-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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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气:“好了,接下来,就等这糊糊阴干了。”

    “这就成了了?”祖边探头看着大陶盆,不可思议的问道。

    “当然,等干了,就成了粉末。”王欢道。

    这样的黄色火药,颗粒很细,比起黑火药来说,就跟盐粒和黄豆的差别一样,爆炸威力更加强力,不论是用于火枪的发射,还是制作爆炸物,威力要强上许多,后世热兵器的发展,一方面有枪械火炮的进步,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就是火药的进步,没有黄色火药、无烟火药的出现,遂发枪也仅仅是射速快了一点的火绳枪而已,射程、枪弹威力不会有质的飞跃。

    枪,是好东西,但王欢是个矿业工程师,不是枪械大师,他连一把手统的构造不知道,遑论火绳枪。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连铁匠都很少,更别提被皇家朝廷牢牢控制住的火统匠户了,所以,造枪是不用想的。

    但没有枪,王欢也有自己的思路。

    “祖边,你听说过万人敌吗?”王欢抄起一个如手臂粗细的空心竹筒,把玩着坐在议事厅的椅子上,仿佛不经意的问道。

    座下众人,正在一脸兴奋的讨论着王欢的火药,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比黑火药厉害数倍的新型火药,震撼和激动,正充斥着他们的大脑,个个脸红颈涨,梗着脖子说个不休。

    祖边声音最大,说得正欢,猛然听到王欢问自己,愣了一下,才回口道:“啊,万人敌?大人也知道啊。”

    他在辽东厮混许久,辽东军门是大明火器试验田,许多神机营配备的火器,祖边也用过,说起万人敌,他熟悉得很。

    “那是朝廷宋大官人所制,用泥土捏成球状,大冬瓜一样大小,中空,上面留有小孔,晒干后灌入火药和毒物,四面围上木框,用来守城的利器。”祖边滔滔不绝道:“当年守大凌城、沈阳城,我军中就用过此物,端的是厉害,点燃引信后从城上扔下去,先炸他个稀巴烂,然后毒物冒烟,熏个好几里远,鞑子们最是畏惧。”

    他舔舔嘴皮子,又略带遗憾的道:“不过此物最重风向,如果风向不对,毒烟反吹,就要害了自己人,而且这东西太笨重,重达十几斤,非大力士不能远掷,用起来不怎么方便。”

    王欢笑笑,把手中的竹筒扔向祖边,问道:“如果换成这个竹筒呢?”

    祖边一怔,接住竹筒,左右看了看,又把竹筒在头上敲了敲,直着眼神问道:“大人是说,用这个竹筒砸人?”

    王欢笑而不语,看向座下的其他人。

    有人迷惑,有人发愣,只有马新田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

    他跳了起来,一把抢过祖边手中竹筒,前后端详,然后双眼放光的看向王欢,没有表情的扑克脸难得的欣喜如狂,高声叫道:“大人,高见!”

    王欢看着他,与他相视而笑,眼中欣赏的色彩,赤裸裸的透露出来。

    其他人不干了,纷纷站起来喊道:“请大人明示!”

    王欢微笑着向马新田道:“你来说吧。”

    马新田恭敬弯腰道:“是。”

    他转身走到厅中,扬起手中的竹筒,朗声道:“大人是说,这个竹筒,就能成为我们的万人敌!”

    PS:马上三十万字,成绩却如此凄惨,众位书友,快鼓励鼓励浊酒吧。

    (本章完)

第112章 曾英出兵() 
“我大明神器万人敌,诚如祖边所言,犀利非常,威力无边,可惜太过沉重,不便于使用。”马新田站在议事厅中间,高声说道:“那是因为我朝宋应星宋大人在设计制造时,苦于火药效果的原因,必须在泥球中灌入大量火药,不然爆炸威力不够,达不到炸死大批敌人的目的,以致万人敌不得不做得如此巨大。”

    他举起手中竹筒,仿佛那里面已经灌满了硝化甘油的一样,神色激动的提高声调道:“可是现在,王大人巧夺天工,调制出了这威力无边的新火药,一点点新火药,就能抵过去五六倍的旧火药,这意味着什么?诸位,这意味着我们能够在这小小竹筒中,装入少量火药,就能抵得过一个万人敌的威力!”

    此言一出,说得再透彻不过了,众人立刻明白过来,原来这霸道的火药,除了开山炸石,还能有如此妙用,这样一来,不是相当于小型化的万人敌吗?而且威力不减反增,炸起来比使用黑火药的万人敌还要厉害许多,重量又不会很重,一个普通士兵就能扔出去很远,如果大量使用,简直是敌人的僵梦。

    “除了火药,还得加上一些铁钉和碎石。”王欢出声补充。

    在场的人只觉背上一寒,不自觉的集体打了个哆嗦,装铁钉和碎石?大家立刻回想起来试炸时,树林间那一副乱石横飞的场面,趴在土坑中都能感受到头顶石子激射的速度感,如果被随便一颗小石子打中,怕是穿着铁甲也会被射个通透。

    这效果,比弩箭厉害多了,火枪鸟统也不过如此。

    大家看向王欢的目光,顿时有些躲闪起来,在小型化的万人敌里面装铁钉,这样做会不会生儿子没***王大人真狠呐。

    “大人高见!”马新田面无表情的拍马屁。

    王欢站起身来,走到马新田身边,接过竹筒,施施然的在空中虚抡了一下,做了个投掷的动作,边做边说道:“我算了算,选取手臂粗细的竹杆,截取一尺长的一段,其内可装入五两新火药,五两铁钉和石子,共计一斤左右,寻常士卒,只要稍稍训练,投出去十来丈远没有问题。”

    马万年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忍不住插嘴道:“大人,我可以扔出去二十丈!”

    王欢点头:“的确,如马公子这般神力者扔的再远些也是可能的。”

    他在厅中度步,目光从众人脸上一一扫过,嘴角压抑不住的一翘一翘,声音激荡起来:“大家想想,如果在战阵之上,两军对垒,双方接近至二十丈的距离,我们突然全军一齐扔出去上千个竹筒万人敌,会是个什么情况?”

    上千个万人敌?

    祖边等人已经呆住了,脑海中自动想象出一幕匪夷所思的场面:沙场上,铁甲兵戈,猛士列阵,敌我双方逐渐接近,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即将开始,正在此时,无数个万人敌突然从自己头顶飞出,呼啸着砸向对面一无所知的敌人,那一个个带着死神问候的竹筒,“吱吱”燃烧着火绳引线,落到对方头顶,然后爆炸开来,伴着山崩地裂的巨响,无数朵黑色蘑菇云升起,下雨般的铁钉横飞,石子乱砸……

    血肉地狱啊!

    太毒辣了,太厉害了!

    众人又一次深深的看向了王欢,王大人真黑呐。

    不过黑归黑,狠归狠,但是我们喜欢!

    议事厅中短暂的沉默后,响起雷鸣般的欢呼,祖边嘴巴中吼着听不清的叫声,疯狂的擂着桌子;马万年脸都扭曲了,不知道是哭还是笑的一个劲喊着好;许铁柱拍着巴掌,手都红了,还浑然不知;唯有马新田,这个沉稳汉子,依然淡淡的站在原地,袖手静静的看着,只是眼神中,一闪一闪的透着光华。

    “如果当年在辽东,老子手上有这样的火器,大凌城不会丢,沈阳城也不会丢!那么多兄弟啊,就不会白死了……呜!”祖边已经失态了。

    马新田伸手揽过他的肩,轻轻拍了拍,一言不发。

    马万年挥着拳头大喊着:“大人,如此火器,请你取个名字吧,万人敌万人敌的喊着,有些太对不起它了。”

    “对!”众人齐声道:“请大人命名!”

    王欢将手中竹筒捏的噼啪作响,眉毛一展,猛地单手一举。

    大家眼巴巴的看着他,满怀期待。

    王欢神色凛然的举目一扫,无比严肃的道:“好,我决定,这火器就叫做……灭虏弹!”

    灭虏蛋?众人神色略变。

    好奇怪啊。

    不过这没什么,管它是什么蛋,只要能炸死鞑子就是好蛋,厅中众人也没心思去分辨到底是蛋还是弹,正是欢庆时刻,考虑那么多干嘛。

    于是厅中欢声大起,“灭虏蛋!灭虏蛋!”的喊声响成一片,简直连房顶都要掀翻了,那个竹筒,像宝贝一样被众人轮流传递观赏,恨不得马上就能拥有两颗带在身边。

    不过这事儿急不起来,那一堆湿漉漉的新火药还没干呢。

    火药得阴干,不能在阳光下暴晒,于是接下来的几天等待时间里,王欢忙着在万寿谷周边选址,准备建造火药提炼厂,这个厂子必须远离万寿城,土法提炼危险性太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爆炸,厂址要远一些。

    明朝北京城在历史上曾发生过一次火药场爆炸,黑火药几乎崩掉了小半个京城,人员死伤过万,如果换成王欢提炼的黄色火药,那还不把整个京城都炸上天去,更别提小小的万寿谷了。

    找了半天,王欢最后在万寿谷外三十里的荒地中,寻找到了一处小小谷地,那里四面环山,除了一条小道外无路可出入,封闭起来很安全,就算有了意外炸起来也不会影响到外面。

    王欢派人搬空了附近的土民,拓宽了道路,在出入口建起木城,砍树平场,建房修棚,又筑起石灰池,垒起土炉,最后用条石捡高处不易受潮的地方,修筑了坚固的火药库。

    提炼的工匠,必须要百分百可靠的人,王欢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从石柱本地土民中,选取一些老实持重的人来充任,虽然他们都是文盲,不过提炼方法简单易学,只要细心,牢记流程即可。

    王欢多了个心眼,也为了提高提炼效率,他将整个提炼流程分了几个部分,不同的工匠只需学习某一个部分就行了,比如学脂肪提炼甘油的只学如何提炼甘油,蒸馏酸液的只学如何提炼酸液,其他一概不学,如此一来,即简化了土民工作的繁琐程度,提高了效率,也能增强整个火药提炼的保密性,如果工匠中有人叛逃,也只不过带走完整提炼流程的一步而已,旁人根本无法弄清整个提炼过程。

    路拓宽很快,大大小小的两轮车运载着从石柱各个矿山中采来的矿石,陆续运了进去,马新田的手下兵士,分了五十个进驻,护卫火药场。

    万事具备,只待肥猪了。

    马崇明正在外地调粮买猪,等他回来,千人养猪场和火药场,就能同时开工。

    (本章完)

第113章 白袍成军() 
八月的天气,好似女人的脸,说变就变,变得没有征兆,变得突如其来。

    上一个时辰前还是一片艳阳高照,下一个时辰就风起云涌,乌云密布,空中电闪雷鸣,偏东雨说来就来。

    陈相懒洋洋的靠在重庆城佛图关城门口的一个拴马桩上,百无聊赖的用牙齿咬着一根狗尾巴草,眯着眼睛打瞌睡,听到雷声起,懒懒的望一望天,嘴里咒骂一句,拖拉着脚上的草鞋起身朝路边的一家大车店门口走去。

    他现在是这家大车店的伙计,专门给牲口喂食草料,已经在这儿当了二十几天小工了。

    这家店盘子很大,东家面子广、路子深,在官府中有关系,整个重庆城一大半的大车生意都给这家店包了,陈相当初想进这家店,还费了不少功夫,最后给二掌柜奉上了一担野猪肉、两根山参,才混了进来。

    陈相体格强壮,干活利落,出起力来抵得上一个成年男子,很得店里掌柜们喜欢,有什么力气活都爱叫上他,当然了,工钱不会多给一文,陈相却毫无意见,笑呵呵的甩膀子就上,乐得店中诸人都笑称“陈傻子”。

    陈傻子诨名在外,对于这样一个出卖劳力的苦哈哈,谁也不会怀疑上,他竟然是石柱派来的探子,陈相相当安全的在大车店扎下了根,这店又恰好处在佛图关城门口,进出城门的车马人群,一个不落的能被陈相看个清楚。

    这当儿陈相迈着逍遥步慢慢走进店面里,却见到本店大掌柜正急匆匆的从里面出来,就要出门。

    陈相一愣,随意问道:“大掌柜,这天马上就要下雨了,您还要出门啊?”

    大掌柜站在门口望望天,骂了一声,顿住脚步对陈相道:“那你还不快去给老爷把斗笠蓑衣拿来,等着老爷挨雨淋吗?没点眼力介!”

    陈相连忙应一声,到店里找出斗笠蓑衣,小跑着出来给大掌柜穿戴,他一边给蓑衣系带子,一边却听到大掌柜嘴里自言自语般的咕哝着:“挨千刀的,就不能缓缓吗?非要老子这大雨天去军营,也不知道曾老爷要打谁,这急匆匆的赶着投胎啊。”

    陈相心中一惊,手上动作一顿,恰在此时,天上一声响雷炸起。

    “咔嚓!”

    惊得正自语的大掌柜一个哆嗦,陈相趁机问道:“大掌柜,要打仗了?路上还安全不?可别坏了咱们大车店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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