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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还朝地上呸呸两下,“真特么难吃。”
海边的晚风总是十分清爽,这让辛苦了一天的汉莫斯感到舒爽了不少。这个时候,他真的很像沉沉睡去,奈何今晚被分配了值夜任务,所以不得不忍耐着浓浓地倦意,像根木头似得,站在城头上望天。说实话,这天晚上,月黑风高,只有点了火把的城头上勉强能够视物,城下那就是黑漆漆的一片,衬托着远处罗多克士兵营帐里的灯火都是那么显眼。说真的,汉莫斯觉得,要是罗多克人不点火把,可能摸到墙根底下他都不一定能发现。不过夜晚最难熬的还不是困意,而是饥饿。每天早上,下午各一个巴掌大的面包根本满足不了他的胃口,平时还好,裹着毯子倒头就睡,再怎么饥饿都感受不到,而现在,他只能忍着。
汉莫斯看了看四周,百来米之外,还有一个士兵也在站岗,只是,看他抱着长矛不停点头的样子,八成是已经睡着了。汉莫斯有些犹豫,理论上来说应该会有骑士老爷来查岗,但听值过夜的兄弟们说,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已经有几天没来过了,自己要不要赌一把试试?正在他琢磨不定的时候,老兵悄悄摸了上来,拍了拍他的后背。
“哎哟,老头子,你吓死我了。”看到是老兵,汉莫斯拍拍胸口,松了口气“不过你不是应该在睡觉吗,换班时间到了?”
“嘘,你小子小声点。”老兵在他的头盔上敲出一声脆响,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赶紧四下望望确认没人注意这边才松了口气,悄悄摸摸从怀里掏出一件物事趁着没人看见,塞给了汉莫斯。
汉莫斯疑惑地接了过来,只是城头上昏暗的火炬光芒并不能让他看清楚那是什么东西,只是捏起来软软的,隐约还有一股焦香传来。
“这是?”
老兵奸计得逞般嘿嘿笑了两下“骑士老爷们正在宰杀最后一批战马,我趁夜悄悄顺了一点,然后找了个火堆扔进去烤了一下。”
闻言,他立马将那半生不熟的肉往嘴里塞,品尝着嘴里那带着血腥味的焦香,汉莫斯的眼泪都要流下来了。梅兰朵在上,这是多久没吃过的正规食物了?至于军需官那里发的面包,靠,汉莫斯和老头子一直很怀疑里面到底掺了面粉没有。
“喂,小子。”老兵靠在墙垛上,看着汉莫斯狼吞虎咽,说道“想不想活着回去?”
一听到这话,汉莫斯的腮帮子不动了,他盯着老兵半晌,才有些不敢相信地问“老头子,我们还能活着回去?”
“那当然,”老头子拍拍胸脯,“你当我几十年的大头兵白当啊,想活命就跟着我,赶紧的,把你的长矛拿来。”
“哦。”汉莫斯一把将肉全塞进嘴里,囫囵嚼巴嚼巴就吞了下去,然后将伴随了自己很久的长矛塞进了老兵手里,小声问“这是要干啥?”
老兵没答话,只是拍了拍自己的腰,汉莫斯这才发现,老兵腰上的大皮带不见了,反而换成了一卷卷的麻绳。
“这。。。”
“嘘!”老兵回了个噤声的手势,“跟着我,别说话。”
说着,他将绳子缠在长矛的中央,还紧紧缠了许多圈。他扯了扯绳子,确定不会松脱以后,满意地点点头,走到城墙边将长矛从射击孔中塞了出去,然后拉了拉手中的绳子,确认长矛已经卡在了城垛上,才招呼汉莫斯过来。
“听好了,小子,”他将绳子绕过城垛,然后交到汉莫斯手里,看了看周围,小声说“顺着这个爬下去,我给你挡着。”说完,他还特意瞟了一眼另外一个站岗的士兵,确认他依然睡得死死地,才继续手上的动作。
“你这是。。。要当逃兵?”
“嘘,”老兵一把捂住汉莫斯的嘴,“谁说要当逃兵了,我们这叫幸存!还是说你打算留在这里,等着跟国王陛下一起战败,然后被罗多克人弄死或者俘虏?”
汉莫斯拼命地摇头。他们的指挥官在开战之前,为了避免士兵投降,特别介绍了俘虏的结局。家底比较殷实的贵族还好说,他们的家族完全有机会交付赎金,对于那些手头拮据的贵族,罗多克人也乐意给他们家人一个卖房卖地的时间来凑齐赎金,至于像汉莫斯一样的平民,根本没人会为他们支付赎金。就算领主知道他们被俘虏的消息,也懒得通知他们的家人,与其为这帮无知的贱命资敌,不如记载一个阵亡方便合算地多。底层的人民从来都没有为自己说话的权利,向来如此,不是吗。所以,这些倒霉蛋们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成为奴隶。而成为奴隶后会怎么样,汉莫斯光想想就打了个寒战。
“所以说,你要跟着我一起走吗?”
汉莫斯犹豫了一会儿,点点头。
“那就别特么废话了,赶紧的,下去!”
汉莫斯结果绳子,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翻身出墙,慢慢滑了下去。而老兵,则背靠这墙垛,作赋闲状,一边盯紧了远处其他站岗的士兵,确认他们没有注意自己之后,也悄悄翻了个身,攀着绳子滑了下去。汉莫斯已经在下面痛苦地等着他了,城墙下的战场还没来得及打扫,而罗多克又算得上四季如春,所以,城墙下面的气味绝对没的说。但是,老兵似乎习惯了一般,双脚落地以后,抓着绳子的手一松,射击孔上卡着的长矛在重力的作用下滑了下来,老兵伸手一抓,长矛就被牢牢地抓在手里,正好防止它落地的声音吸引来墙头的哨兵。
“老头子,”汉莫斯捏着鼻子,声音有些瓮声瓮气的,“我们接着往哪儿跑?”
“别废话,跟上。”
黑暗中,汉莫斯勉强可以看到老头子弯下腰,沿着墙根一边走一边摸索着什么,走了半晌,老头子停了下来,在脚下摸索了一会,有些兴奋地笑声道“找到了。”
“什么?”
“小子,过来。”黑暗中,汉莫斯感到自己被扯了一把,“地上这尸体摸到了吗?”
汉莫斯点点头,不过他的头刚点到一般,老头子就自顾自地继续说“赶紧的,把他的衣服扒下来换上。”
“啥?”汉莫斯吃了一惊“你要我。。。”
“没错,把死人的衣服扒下来,然后穿在你自己身上,懂?”
“为什么?”
“少废话,想活命就赶紧的。”老兵又摸索着向前去了,留下汉莫斯一人扒拉着尸体。
不一会儿,老兵回来了,看着依然手忙脚乱的汉莫斯有些不满,压低声音道“你小子手脚能不能麻利点!”
“我看不见!”
“见鬼,”老兵气急败坏地也摸索起来,然后抓起一把东西就往汉莫斯头上套。
汉莫斯挣扎着将那块破布一样的东西调整好,深深地喘了口气“妈呀,太特么臭了。”
“,这都是为了活命,给我忍着。”老兵骂骂咧咧地捡起一顶锅子扣在汉莫斯脑袋上,“走了,我记得那边有片林子,皮带可以边走边系。”
“老头子,林子是罗多克人的地盘吧。”
“那当然。”
“那我们还去送死?”
“送你个头,这是我们唯一的活路了。”老头子又摸索了一下,捡起一柄刃矛和一扇门板样的盾牌塞给汉莫斯“听好了,从今天起,我们就是罗多克人了,听清楚了吗?”
“哎?”
“哎你个头,听清楚了就赶紧跟我走。”
一老一少在夜色的掩护下,向所谓的树林的方向遁走而去。
第101章:沙盘()
哈劳斯抬起头,也看到了那不知道是早餐还是晚餐的冰冷食物,叹了口气,“拿来吧。”
侍从将托盘里的盘子和杯子摆开,然后服侍国王陛下坐下。国王看了看自己的宵夜,拿起杯子一饮而尽。这是一杯看上去就很寡淡的果酒,不知道被掺了了多少白水,只剩下一点淡淡的甜香证明它原来的身份。至于主菜。。。哈劳斯拿起切肉刀戳了戳,好像是带骨头的烤肉,至于肉从哪里来的,不用说也知道。
“这是。。。翠蒂斯吗?”哈劳斯有些哀伤地问。
侍从沉默了一下,“是的,陛下。”
翠蒂斯是一匹十岁的母马,毛色纯白,四肢健壮,性情温顺,最重要的是,她是哈劳斯的坐骑,从可堪驱使之时就陪着国王南征北战。
哈劳斯闻言,长叹一声“她尽忠了。”当哈劳斯为了他的命运而头痛的时候,艾索娜也在为自己的未来烦恼。物资他她一点都不担心,听沐说,他带来的之时第一批援助,可以想见,将来还会有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现在的麻烦在于,她的继位大典。
说实话,艾索娜并不想搞这种麻烦的仪式,当她把一切从简的意见向沐提出来的时候却收获了一个大白眼。那个商人放下手里正进行的活计,指着窗外讥讽道“卖苹果的小贩都知道卖东西前吆喝两句呢,你要是不说明白,谁知道你是干什么的?搞不好外面还有人认为是我们是不知道哪里来的土匪,准备洗劫这座城市呢。”
“怎么可能!”艾索娜对沐的嘲讽嗤之以鼻,“我早就派人去城市的中心广场宣读我的身份和命令了,现在怎么着也该众人皆知了吧。”
“要是真这么简单就好了。”沐抱着双手不以为然道“如果消息能这么方便的传播出去,哈劳斯也不会派那么多信使一个村一个村的宣读自己的政令了。城内的贵族肯定都知道你是谁,但是若说到平民,估计一半人晓得就算是你的手下用心了。”
“真的?”艾索娜半信半疑。
“我干嘛要骗你,”沐耸耸肩,“不信你自己去问啊。”
“不对,”公主殿下摇摇头,“既然如此,我多派点人,多宣传几天就好了,也不用把仪式搞得那么繁杂。花了那么多金子银子,还有巡游和宴会,虽然我们目前不缺这些东西,但太铺张了也不好吧,我们后面还有很多仗要打呢,这些物资总得用在刀刃上。”
“这就是刀刃啊,我的公主殿下。”沐揉了揉额头,思索着怎么解释比较好,“这么说吧,一场盛大的典礼有很多好处,首先,就是让城里的人们知道他们的统治者到底是谁,他们应该向谁效忠,这是统治的基础,以后无论是募兵还是征税都会方便很多。”
“第二,”沐看着艾索娜问道“你才是是斯瓦迪亚的正统继承人,对吧。”
艾索娜坚决地点点头。
“那么,你就得把你正统的名号打出来!要不然人民怎么知道他们应该跟随谁?”沐顿了一下,“一次盛大的仪式正式你宣扬名号的大号机会,而且仪式越盛大,传播速度就越快,你的声望也就水涨船高。”
“第三,”沐竖起三根手指,“一旦你正统的名号打出去了,那我们就可以着手清理一下内部那些不听话的败类了,比如那个该死的老铁匠,竟然拒绝帮你打造权杖,真不知道他哪儿来的这么大胆子。”
看到沐咬牙切齿的样子,艾索娜叹了口气,看来那个硬骨头的老铁匠要倒霉了,“哎,沐。”
“怎么了?”
“要是可以的话,尽量留他一条性命。”
沐看了公主殿下一眼,叹了口气,往椅背上一靠,“好吧,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算是同意了艾索娜的意见。公主殿下对沐的态度很满意,愉快地点了点头。然后她指了指沐桌上的地图,问道“你这是在做什么?”为了这张地图,商人已经折腾了一上午。
沐也毫不避讳,直接将地图掉了个个儿“哦,这个是我的城市规划图,准备完成了之后再给你看的。”
“哦?”艾索娜拿起了地图,仔细地瞧了瞧。
乌克斯豪尔是一座建立在峭壁上的要塞,因为三面临崖的缘故,整座城市几乎就是以中心城堡为圆心的扇形。两段围墙将要塞分为内城和外城。内城就是领主的城堡,仓库和兵营,而外城就比较复杂,靠近内城墙的是领主附庸贵族的宅邸,不过这里住的也大多是一些男爵或者骑士之类的低级贵族,他们的领地很小,不用花费功夫去打理,按时收税款就好了。
稍微靠外一点的,就是商人以及高级匠师的住宅,他们要么有足够的金钱以获取相对安全的住宅位置,要么有足够的手艺获得领主的青睐,顺便说一句,那位硬骨头的老铁匠大概就住这一片。
最外层住着的就是一些普通工匠,小生意人,当然,还有乌克斯豪尔商会。这里也是整个乌克斯豪尔最热闹的地方,酒馆,剧院,以及暗巷中一些不可告人的生意场都在这一片。至于乌克斯豪尔商会,纯粹是因为外来的商人没资格继续往里走,才设在外层罢了。不过大帝国崩溃以后,乌克斯豪尔作为南部重镇,已经很少允许商人进出,商人们无论是补给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