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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因绛云楼上下,从掌权的管事到门口迎客的老鸨,人人都应该知道,这天字号的房间,那一向都是他的,就算他不来,平日里也是被空出来的,绝不会轻易给外人使用,怎么在今天就突然翻修了,而且也没个人来府上给他通报。
如此怠慢,莫不是不把他尉迟惇放在了眼里?
老鸨佝偻着腰,浑身上下,冷汗直冒,甚至差点就糊了脸上的厚重脂粉。
“这。。。。。。”
老鸨脑子转的飞快,搜肠刮肚地想着说辞,急得都快哭出来了。
这是何苦来哉,刚才看见那位被尉迟大人给甩开之后,还当是来了机会,想要抓住时机好好服侍一下尉迟大人,讨点赏钱吃饭,却没想到倒给自己惹来了一桩泼天大祸。。。
眼看对面站着的尉迟惇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凶狠,老鸨突然灵光一闪,赶紧解释道:“大人莫气,大家都知道,这天字号房间一直都是大人您用的,就算最近这些天您不来,我们也都一直给大人您单独留着,只是前些日子为了怕落灰,就让下面人去里面清洁,下人手笨,不小心打翻了火烛,差点把整个屋子都给烧了,所以这两天赶紧翻修,也是为了让大人您能尽快用上啊。”
尉迟惇盯着对面神色紧张,一脸愁苦之色的可怜老鸨,沉声逼问道:“是真的吗?”
老鸨忙不迭地点头道:“奴婢哪儿敢骗大人您呐。”
尉迟惇撇过脸,看了那边紧闭的房门一眼,然后转过头骂道:“真他妈的晦气,赶紧带老子去地字房吧。”
老鸨一听,顿时又是一脸为难地道:“地字房,这。。。。。。”
“嗯?”尉迟惇手上微微用力,旁边坚实的栏杆都被他给捏得嘎嘎作响,其中的威胁之意,不言而喻。
老鸨听在耳中,吓得一惊,刚要开口讨饶,尉迟惇却已经沉声吩咐道:“不管是谁,让他们快点给老子滚出来,今天要是不给老子办好了,以后你们这绛云楼就别想再开张!”
以他的权势,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挥挥手,自然有城主府的衙役来查封整个绛云楼。
“哎,是是是。”
胳膊扭不过大腿,民不与官斗,老鸨赶忙点头,然后转身就灰溜溜地朝着楼上的房间走去。
开门做生意的,得罪客人那是大忌,尤其是他们这种地方,赚的那就是回头客,这把人家给强行赶了出去,在心仪的姑娘面前丢了面子,之后就必定怀恨在心,莫说是以后再也不来了,就怕还要伺机报复,这些姑娘家家的,哪儿受得了?
可是那又能怎么办呢?
青楼勾栏,最怕的就是这种情况,两边的客人因为争风吃醋或者其他的种种原因闹了起来,本家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平常还能代为调解,大不了为两边免去酒水钱,再加上姑娘们的安抚,一会儿就无恙了,可似尉迟惇这般不讲道理,但又权势滔天,一言可决她们生死的豪客,那是最难伺候的。
有道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在一定要选一方得罪的情况下,那就只能选软柿子的那边了。
尉迟惇也不多挪地方,就还是站在栏杆边上,看他那一脸火气的样子,也无人胆敢靠近,这种煞星,人人避之不及,便是连个上去结交的都没有,就算有这种人,也被同伴给拦下了,好言劝说让他打消这个念头。
毕竟尉迟大人喜怒无常,到时候嫌你聒噪,一脚把你踹下楼去都有可能,何必自讨没趣?
另外一边,不多时,地字号的房间里就走出了乌压压一群人,领头的那人尉迟惇看得分明,勉强给认了出来,知道是城内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家里嘛,在这祁连城里也算是顶个的豪门了,不然也不会去一夜千金的地字号房间消遣,一般人既没这个钱,也没这个胆。
不过区区一个商人之子,在这种世道里,那就算个屁,祁连城里,除了端木朔风,难道还有比他尉迟惇权势更大的人?
卫国境内,除了尉迟世家外,还有比他们更显赫的豪门?
所以尉迟惇根本一点也不在乎,得罪了就得罪了,说不得时候他老子还得主动来府上给自己赔礼道歉呢!
这人本是一脸酒意,但在看到尉迟惇的瞬间,就赶紧地低下了头,根本不敢与之对视,同时急切地催促着同伴们赶紧走,别张望。
一帮涉世未深,本是意气风发的年轻人眼中,都是隐藏极深的愤怒和仇视,在心爱的姑娘面前丢了面子,对这帮最在乎一个脸面的年轻后生们来说,简直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但是那又能怎么办呢?
有权有势的人,就是可以这般为所欲为,他们自己不也是仗着有钱,才会包下了这地字号的房间么?
现在碰到了更硬的,自然就得退让不是?
好在他们还未完全地失去理智,都清楚自己不是一个人,他们各自的身后还有各自的家庭,一旦开罪了这位尉迟大人,别说他们了,就连他们整个家族都要被连根拔起,故而一个个的根本就没有反抗挣扎什么,在听到是尉迟大人让他们滚蛋之后,没人敢多放一个屁,直接灰溜溜地走了出来。
好在绛云楼还算会做人,不但给他们免了今夜的酒水钱,还直言若是他们愿意,可以带上几个心仪的姑娘去府上过夜,这本是违背规矩的事情,但最后还是被几个心里有火气的年轻人给拒绝了。
尉迟惇抬头看着面前站成一排,从他面前低着头经过的年轻人,突然把嘴里一口浓痰直接吐到了刚刚走过的一人身上。
名贵的丝绸上,多了一口腥臭的浓痰,而且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整个绛云楼,只要能看到这边的人,全部都把头扭了过来。
这么多人看着,这是何等的羞辱?
那人忍不住抬起头来,满脸的愤怒,紧咬牙关,双拳已经紧紧地攥起。
尉迟惇的脸上带着一副好整以暇的笑容,他刚从呼延实那里受了气,自然就想找个人发泄一下,这帮人现在只要敢骂一个字,他就要废了对方一条腿,只要敢出手,哼哼,就别怪他无情,将这小子当场打杀了!
以百姓之身袭击朝廷命官,本就是大罪,他完全可以以此为由杀了对方,事后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只要对方敢动手。
“对不住,对不住,尉迟大人。”
领头的那位公子哥这时候听到动静,也忍不住回过头来,本来不想多管,但眼看情况不对,咬了咬牙,最后还是赶紧回过身来,拉住了自己的同伴,然后不住地点头哈腰地朝着尉迟惇道歉。
旁边站着的同伴脸上都是一副复杂的表情,谁曾想,平日里在城里横行霸道的他们,现在被人当面吐了痰,竟然还要主动跟对方道歉呢?
他们领头的那位,现在竟然比城里最低贱的脚工还要来得卑微。
只是形势比人强,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他们厌恶着自己的无能,却又鄙视着朋友的卑微,却不想,他们现在的行为,比这个朋友强不到哪里去,哪儿有个高低之分,但为了保持住自己的尊严,他们却必须去鄙视,嘲笑这人没骨气,说不得事后还要吹嘘一番,说如果是他,会如何如何。
“刘兄,他。。。。。。”
被吐了口浓痰的这人被他死死拉住,满脸的委屈,还想再说些什么,旁边又有明白的人上前拉住了他,朝着尉迟惇躬身道歉道:“大人,他酒喝多了,不懂事儿,您大人有大量,放过他吧。”
尉迟惇淡淡瞥了这帮年轻人一眼,满脸的不屑。
“喝多了就赶紧滚蛋,别碍着老子的眼。”
四周烛台明亮的灯光之下,另外几人的眼中满是隐藏极深的愤怒。
然而领头的那位刘公子却是赶紧道:“哎,是,是,我们这就滚。”
说着,赶紧拉着其他的同伴,朝着楼下走去。
尉迟惇看着这帮人走下去,又故意大声骂了一句。
“妈的,一帮软蛋。”
他可是巴不得刚才对方出言不逊,这才能给他一个教训对方的机会,只可惜这帮年轻后生还算比较识时务,也就只能作罢,呼延实那里受得气,等下就去听雪姑娘的身上讨回来吧。
一想到那一身骚气的小姑娘,尉迟惇心情也就好了几分,这可是新来的一位小娘子,年纪小,身材却是火辣,该有的地方,都是满满当当的,一点不少,而且又被人调教得当,最是**,跟她来上一晚,得要耗去他半个月的精力,而且这小妮子又会说话,每次都能把他哄得心花怒放,故而十分得宠,也无怪他直接抛弃了那美艳端庄的妇人,心心念念的都是这听雪姑娘。
楼下,几位公子哥一起下了楼,走到了章台街上。
直到这时候,才终于有人敢大骂出声:“这人也忒嚣张了一点,他妈的!”
平日里都是他们欺负别人的份,哪有被人如此羞辱过,都是少年心气,自然就受不了,这种年纪的人,为了一时的意气之争,可真是连命的都可以不要的。
还好旁边的刘公子懂事,赶紧劝道:“哎,人家背景太大了,咱们惹不起,算了算了,我们去红豆馆那边吧,今天晚上的花费,都算我的。”
他这么一说,气氛便又好了起来,有些早就明白人情世故的,自然懂得收拾心情,当即高喝着再去潇洒一番,可另外还有几人默默地离开队伍,没打一声招呼。
刘公子看见了,对此也不以为意,他家乃是开门做生意的,知道有时候该低头就得低头,惹不起的就得陪着笑脸,这本就是世道规矩,有本事你当然可以硬气,这次被人家欺负了,马上就可以找回场子,但是没本事却还要硬气的,那就是傻子,活不长久的,这种脑子不清楚,只争一时意气的人他也懒得理会,愿意走就走,倒也省了他不少银子。
不过醉生梦死地苟且偷生,和那种知耻后勇,默默发力的,哪个更好,也说不清楚。
刘公子或许继承家业,一生逍遥,而后者或许就直接被尉迟家这个庞然大物碾死了,谁知道呢?
第三十一章 无常()
这盛名在外的地字号房不愧是绛云楼内,仅次于天字号的一间屋子,不光内部的空间极大,而且装饰亦十分精美,处处充满了建造者精心布置出来的风韵雅趣。
青楼亦是风流,各处地方不布置得雅致一些,又如何能骗来那些贵公子兜里的银两呢?
人总是希望自己能与他人有不同之处,能站在高的地方俯瞰他人更是最好,便是逛窑子,去青楼,做那些见不得人的肮脏事情,也要搜肠刮肚地安上雅称,将之化为文人墨客的一种酒后消遣,成为人人趋之如骛的“大雅”,这可不能与寻常夫妻自己在卧房里说荤话一样,那就是“大俗”了。
虽然两者从本质上而言区别不大,从道德上而言,前者反而要落在下风,但道貌岸然的文人们,不正是最喜欢颠三倒四,最擅长把黑的说成白的么?
这便是世道了。
绛云楼作为章台街公认的第一楼,可不光是这么点地方,单是正面的主楼,便高达三层。
后面好似普通宅邸里后花园的地方,更是别有洞天,数条笔直的小路从后门尹始,一字排开,各自通往一栋栋不大不小的院子,院子联排建造,单从外貌上来看,都是一样的,看不出区别,唯独用门口的号码牌来区分。
这是专供特别的客人消遣的好地方,有些途经此地的外地富商,本来就要找个落脚的地儿,加之自身的**又旺盛,与其天天越过几条街跑过来,还不如直接就拿这里当客栈住了。
还有些人,流连花丛,却又不喜前面楼里那么喧闹嘈杂,想图个清静,也会选择来这里。
更有些人,家里的烦心事多,不愿离开这种没有烦恼与忧愁的逍遥地儿,也会选择直接住在里面,这也导致城里每天来这里闹的人可不少,多是丈夫待在这不愿走,妻子带着人过来找的,有钱有势的,自然就要闹出好大一番动静,说不得还要把院子里的狐狸精给扒光了衣服拖出来打上一顿,至于那种没什么家世背景的,也就是找人来闹上一闹,骗点吃饭的钱罢了。
这几类人都不算少,有的甚至一连住上好几个月的都有,院子本来就是倌人们自己歇业时候住的地方,倒也有些穷书生,拿好言好语骗了姑娘,在这里落脚逍遥,最后实在是没钱了,被轰出去的,也有。
总之世间百态,这里都有,人间种种,不一而足。
多情,专情,痴情,乃至于无情的人,这里永远都不会缺。
不过最潇洒的还是尉迟惇这样的人,来时千人迎接,走时不带一物,想干嘛干嘛,随心所欲,方才为人所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