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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纪-第3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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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他们入城,等于就是被拖住了。

    分析完了,曹焱这才下令道“先分十队,每队一百人,分别去往我刚才标注的点,不惜一切代价,尽快抹杀敌军斥候,然后再分十队,每队一百人,前去探查敌方的动向,我领剩下的一千兵马,在此地等候,两个时辰内,你们必须回返,现在,全军就地休息,三个时辰之后,即刻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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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百二十章 男儿当带三尺剑(中)() 
三人一队,这是较为常见的斥候组合,因为人数较少,自然就更难被敌人给发现,彼此朝夕相处,也很难产生争执,不过队伍的内部分工极其明确,效率是极高的。

    这些往往在史书上声名不显,但实际地位和重要性极高的斥候队伍们,按照着先前规划好的既定路线,慢悠悠地游弋在这片苍茫无垠的大草原上,循回往复,围绕着己方的大部队,彼此穿插,构成了一张精密得有些可怕的大网,静待猎物们的上门。

    这便是呼延实为了保证整个运输过程的安全,而精心布置出的一道防线。

    这就好比是蛛网层层密布的蜘蛛洞,只要门口有一根蛛丝被人动了,那洞穴里的蜘蛛们马上就会清楚有外人来了,而且根据蛛丝被破坏的速度与范围,还能大致地推断出来人的体型和行进的速度,从而方便做出下一步的行动,是打,还是撤,是合围,还是突围。

    故而曹焱来到燕州之后所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全力以赴,迅速地破坏掉敌人的蛛丝,影响敌人的判断。

    如果遇到的是一些极其莽撞,容易上头的对手,或许他们就会不顾一切地从洞穴里先钻出来,与这些胆大包天的入侵者先打一场再说,但曹焱断定,以呼延实这样向来以“稳”著称,几十年从军生涯里,一直在学习“如何防守”的将领,当他遇到这种事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大概率是先让大部队停下,依托地利,先保证不会出事,然后再派出更多的斥候分散各处打探消息,也就是编制出一张新的网,而到时候曹焱只需周旋一二,只要能够拖住对方,之后不管是再寻机会还是如何,总之他的任务便已经成功了一半。

    但曹焱就这样贸贸然地把整支军队一分为三,一部分用于前往抹杀敌方斥候,一部分用于打探敌方大部队的动向,最后一部分留在后方策应,其实算是兵行险着了。

    毕竟罗刹族出来的兵,不比他原属的玉阳军,他们可不是那么好指挥的,协作性极差,而且极易贪功冒进,一旦热血上头,便容易落入敌方的埋伏,从而导致全军覆没。

    而以他现在手上所握着的这么点兵力来说,哪怕是只损失了几百人,对他而言,也是极大的损耗了,这会导致他之后的路,走得极度艰难,可既然他已经在众人面前夸下了海口,拍着胸脯保证只需要三千人,那他就得承担起这种风险。

    眼看其他人在听完,记住之后,都陆陆续续地走去休息了,伊华沙这才终于敢鼓足勇气,走上前,对着曹焱柔声问道“将军,这样分兵,真的好吗?”

    对于曹焱的自信与气度,她自然是心生倾慕的,可对于曹焱的计划,她却有着一种深深的忧虑。

    死,是一个极其沉重的话题。

    谁都会怕死,更何况是她这样风华正茂,本还有着大好人生的少女呢?

    虽然她,或者说他们已经找到了,可以说服自己,克服恐惧的理由,但他们也不会想要白白送死,起码,也要死得有价值一些吧。

    既然大家都知道,敌方人多势众,而己方先天就处于劣势,那他们就更不该这样分兵,而是应该制造出局部的优势才能跟对方一战呀,这种简单的道理,哪怕是不用教,她也明白。

    曹焱才刚刚放好了自己性命相交

    的方天画戟,正欲靠坐在树下,披着厚厚的羊毛毯子先休息一会儿,闻言顿时扭过头来,两道剑眉都纠缠到了一起,心生怒气,本欲直接开口呵斥于她,不过眼看着少女脸上那股担忧又倔强的样子,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却又缩了回来。

    到底还是自己把她给强行拉来的,自己作为改变她人生的人,这总不至于还对其恶语相向吧。

    想到这,曹焱的眉头缓缓地舒展开来,先叹了口气,然后一伸手,邀请道“你先坐下说吧。”

    伊华沙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却不敢逾越地坐到他身边,不过这行军打仗的途中,也没有什么好的环境可以挑挑拣拣,也就随便寻了一个铺满了树叶的干净地方坐下了,两只手抱着腿,把脑袋的一半都缩在后面,有些怯生生地看着对方。

    不过她这样做,倒是把自己胸前那发育良好的山峦给挤压得更加饱满,就连坐在他对面的曹焱不小心看了一眼,都忍不住老脸一红,赶紧先咳嗽了两声,将尴尬的情绪盖过去之后,这才正色道“嗯,首先,我问你,你知道为什么我只带走了三千人吗?”

    伊华沙被问得一鄂,思考了一会儿,半晌,这才试探性地露出脸,小声道“那,那都是因为将军您厉害嘛。”

    曹焱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道“这只是其一,第二个原因,才是最重要的,因为王爷那边现在正是用人之时,我们既然要多线作战,我就必须尽量地增加自己的压力,从而减少那边的压力,能者多劳,就是这个道理,我大可以要上一万多人,这样一来,我自然能从容地跟那个卫国人过招切磋,但我得考虑到另外一边,你自己也清楚,养精蓄锐的幽州军,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我自己少带一点人,就能多给他们留下一点人。”

    伊华沙听完后,又把头缩了回去,点了点头,轻声道“我明白了。”

    看她的眼神略微有些黯然,曹焱忍不住再次开口宽慰道“放心吧,我不是要你们去送死,真到了要打的时候,我不会走你们后面,我哪怕是不疼惜你们,也得爱惜自己吧,我可没打算早早地死在沙场上,只是你们一定要听我的话,绝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打仗最忌讳的就是出现第二个声音,要打要撤,我一句话喊出来,你们就得立即执行,绝不可以犹豫。”

    从小在军营里长大,性格极度高冷孤僻的他,可能一辈子都没想过有一天还需要来自己安慰人。

    眼看对方还是有些情绪不高,他再次补了一句“该谨慎的地方,我绝不会放松的,你且放宽心便是,这样吧,我向你保证,无论如何,我都一定会带你平平安安地回去!”

    伊华沙眼中陡然绽放出了光彩,整个人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

    “我明白了,将军,我这就去与他们说。”

    曹焱刚盖好毯子,这时候疑惑道“说什么?”

    伊华沙回答道“总得给他们说清楚不是?毕竟他们,还是有些。。。。。。”

    话到嘴边,伊华沙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一时之间,倒有些为难。

    曹焱自己倒是一副了然的样子道“不信任我,对吧?”

    伊华沙正要解释,曹焱却是摆了摆手,毫不在意地道“不用多说了,我明白,人之常

    情嘛,但你给他们说好了,有些机会我能给他们,有些机会我是给不了他们的,这一次的机会,你们自己如果能抓住了,我相信之后王爷也不会吝啬赏赐,总之,多的话我也不说了,你也赶紧去休息一会儿吧。”

    伊华沙从地上站起身来,正欲离开,却突然忍不住道“将军,我还想对您说一句话。”

    曹焱靠在树边,把从马上带下来的毯子拖到胸前盖住了,双手环抱,闭上眼睛,随意地道“说吧说吧。”

    伊华沙双颊绯红,有些难为情地笑了笑,然后用罗刹语喊了一句,接着就直接跑开了。

    曹焱睁开眼,看向对方离开的方向,一脸的莫名其妙。

    

    另外一边,被曹焱在地图上所仔细标注出来的路线上,的确正有八个队伍正在往南方缓缓前进。

    这八批运送粮草和辎重的队伍,极其庞大,不然也不至于会需要动用近万人来随行保护。

    这一仗,也算是把两国的国力都给彻底地掏空了,是真真正正的不成功,便成仁,一旦失败,哪怕大凉不反攻,对他们整个国家而言,都是一场大劫。

    整个国家,估计现在连一头多余的驴都掏不出来了,全国上下的马匹,骡子,只要是能走路的,除了人,几乎全部都被征用做了做了拉车的工具,亦或是已经成为了路上的食粮。

    卫国大将军呼延实,亲自带人在正中策应,看他的样子,就仿佛是盘踞在蛛网中央的蜘蛛一样,监察八方。

    说实话,他的心情,并不算太好。

    呼延实才刚从祁连城出来没几天,临行前,一胞所生的亲弟弟的一席话,现在都还萦绕在耳边。

    这些话,可谓诛心,但又说得是那么在理,故而他才会极其难受。

    “大哥,你不帮我报仇,你要以卫国的大局为重,还要我去帮别人养儿子,这些我都认了,我之后也没找他们的麻烦,也没想着偷偷地报复吧?”

    “可结果呢?他们可曾念您一点好?”

    “欺负人的事他们做,却要我们呼延家把委屈全都吃下去,吃下去之后呢?”

    “现在他尉迟家的人,全部都在前线,跟着陛下一路攻城略地,那军功,就跟地上的泥巴一样,随便捡!您知道尉迟家多少人因此而升了职,赏了爵?”

    “再看看咱们,大哥,您可是为朝廷守了边关三十年啦,不说功劳也有苦劳吧,就这样被留在后面,啊?就跟那些仆人一样,做点后勤的事。”

    “难道说陛下觉得您不如他尉迟惇厉害?领军打仗的本事,还不如他尉迟家的人?

    “还是说他们怕咱们呼延家坐大呢?”

    “都说钱要用在刀刃上,那人也一样嘛,正是用人的时候,城里连耕地的牛都牵去运东西了,傻子都知道论打仗的事您更厉害,现在他们却偏偏不让您上阵,硬把您留在了祁连城这么久,为什么?”

    为什么?

    他怎么知道为什么?

    他更不愿去猜测为什么。

    但这一声“为什么”,却的的确确在他的心里扎了根。

    ………

    有点后悔昨日的誓言,但等下还有一章。

    。

第一百二十一章 男儿当带三尺剑(下)()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这是曹焱很喜欢的一句话,他甚至将其引以为激励自己的格言,对于那种只属于武将与谋士的乱世,他其实是异常向往的。

    百姓安居乐业的盛世,永远都不是他这种人所追求的,他所希冀的,恰是身在如此混乱的战场,而战场,也是他这种人唯一的归宿。

    故而这一场波及整个南地,影响深远的战争对其他人而言,或许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灾难,但在他看来,却正是他曹焱能够大显身手,一展所学的时候。

    可他也知道,在这句壮志凌云,道尽了男儿豪情的话后面,其实还紧跟着一句不算什么好兆头的话。

    活下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与证明自己一样重要。

    生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如果没有抓住前一个信念,他是长不到这么大的,而如果没有抓住后一个信念,他是没办法从玉阳军三十万人里脱颖而出的。

    但他绝不想做第二个常定方,如果有可能,他其实更愿意留在玉阳军里,带着这些真正的强者,跟天下好好地战个痛快,若是那样他还是死在了战场上,那也认了。

    不过大丈夫有所为,亦有所不为。

    他虽然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凉国人生的,但最起码他是凉国人给养大的,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凉国给的,既然如此,他就做不到跟那位素未谋面的大将军一样去背叛凉国。

    人活一世,总还是得念着些“恩情”的,不是吗?

    他慢慢地睁开了眼,入目的,却仍是一片漆黑,慢慢的,才终于有物件的轮廓映入他的眼中。他抬起了头,看向了被层层叠叠的树叶所遮蔽的天空。

    对于外界时间的流逝,他是极其敏感的,说了多久醒,就是多久,无论他再累,再困,他都一定会醒过来。

    现在已经是夜里了,天色已暗,但这正是最好的时间。

    这是生在不同的民族所拥有的小优势,也是曹焱刻意去抓住的一个小优势。

    罗刹族的人眼神非常好,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虽然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他们的视力也会跟其他人一样大打折扣,但总归还是好过一般人的,而在这样漆黑的夜里,就这一点点距离的差别,中间往往就是生与死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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