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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仲心里有底了,梗着脖子说:“学生愿意放弃使用碧玉笛,以此作为让步,秦案首是否也应该让一步?”
院监和院判对视一眼,觉得这话有理,便同时转头看着秦墨。
秦墨神情决绝的说:“从比赛开始到现在,我用的都是这套文具,没有理由换掉它们。再说了,学生出身寒门,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文具可用。”
“你没有,不能借吗?”马仲举起阴阳五行鼓,说:“它也是借来的,你们书道分院总该有一两件好点儿的文宝吧。”
这话一出,书道文士们全都怒了。
但是怒归怒,大家却无话可说,因为真的没人能拿出中级以上的文宝。
古孟虽然有着试前贡士文位,又是县学里唯一拥有博士头衔的人,但他一生清贫,加上嗜酒如命,日子过得紧紧巴巴,连中级文宝都拿不出手,更别说高级货了。
见状,马仲心里更有底了,用挖苦的语气说:“这样吧,我再让一步,秦墨不但可以使用高级文宝,斗兽棋和另外两只毛笔也可以留下,你们还有意见吗?”
这是故作大度,其实就算秦墨能借到好的毛笔,他也不会害怕,因为新文具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熟悉,才能掌握它的特性。
此时此刻,决赛迫在眉睫,根本满足不了这一点。
琴道文士纷纷露出得意之色,马仲一退再退,如果秦墨和古孟再纠缠不放,未免有些小家子气。
古孟气的不轻,刚要发火,秦墨先一步对着他使个眼色,说:“没关系的,用这套文具一样能赢。”
马仲面露喜色,占据了文宝之利,这场比赛想不赢都难。
观众席中,许承业看到秦墨吃瘪,心里别提多舒坦了,他扯着嗓子喊:“原来书道分院连一件高级文宝都拿不出来,怪不得多年垫底,身为文士,对用具如此的不加重视,真是活该!”
“姓许的,你胡说什么!”孙益怒道。
许承业针锋相对:“怎么,我说错了吗?你是哪根葱,连参加大赛的资格都没有,敢跟我这么说话,要不咱俩先比一场,不把你打的满地找牙,我就不姓许!”
眼看书道和琴道学子就要炸锅,天空中响起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谁说书道分院没有高级文宝?书道之所以多年垫底,不是因为书道学子弱,而是比赛规则和诸多因素导致,以后谁敢乱言,一律开除学籍,绝不姑息!”
古孟嘴角上扬,道:“是贺学正,能做到如此远距离传音,他一定通过了庶常考试,而且是乘坐飞车回来的。”
铃铃……哒哒哒!
天空中传来铜铃声和整齐的马蹄声,众人循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只见一辆双马飞车出现在西边,正朝着这边快速驶来。
根据大宋礼制,庶常以上文位的官员可以使用双马飞车,逾制者夷三族,所以没人敢滥用。
院监和院判面露喜色,他们也听出是贺昶的声音。
片刻之后,飞车开始下降,直至稳稳的落在地面上,两匹枣红色骏马迈着轻快整齐的步子,一点儿不费力的拖着车厢停在高台前。
贺昶掀开车厢帘子,他身穿庶常官服,脸上带着威严之色。
众人急忙站起来,对着他行礼,并齐声喊:“卑职(学生)拜见学正大人,恭喜大人顺利获得庶常文位。”
院监多说一句:“既然学正大人回来了,那么今天的决赛就由您来主持吧。”
贺昶不急不慢的走下马车,对着院监和院判摆摆手,说:“大赛从一开始就由你二人负责,本学正不适合在最后的时刻横插一脚,所以主持工作仍然由你们来做,本学正只带了一双眼睛过来,你们就当我是个普通观众。”
说话的同时,他走向秦墨所在的赛场一端。
他手里拿着一只长条形的木匣,说:“子翊,这是本官通过庶常考核之后,武英殿大学士亲手奖励的一支毛笔,回来的路上顺道给它开了锋,正好借给你用一下。”
秦墨先对着他做出拜谢动作,然后双手接过木匣,慢慢打开。
木匣里趁着鹅黄色的锦缎,静静躺着一支深紫色笔杆的毛笔,他不由自主的瞪大眼睛,说:“这是……紫电凝霜笔吗?”
贺昶笑着说:“没错,正是紫电凝霜笔!一般人成为庶常之后,大多得到中等文宝的奖励,由于大学士和本学正是同年进士,便做主送了一支紫电凝霜笔。”
这种笔使用雷竹作为笔杆,雷竹生长在高山之巅,经过雷电的九次劈砍通体变成深紫色,方可拿来制作笔杆;
笔锋采用紫貂、雪域迅豹和黑水獭的毛制成,三种皆是珍贵之物,可遇不可求;
此笔一般以长锋为主,软硬适中、刚柔并济,可以满足楷书、行书和草书三种书体的要求;
特别是书写草书的时候,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据说书道半圣以上的人用它写出的字,可以凝结空气中的小水滴成为白霜,覆盖于字迹之上,因此而得名。
院监对着院判点点头,院判马上高声说:“由于是新笔,秦墨可以用一炷香的时间来熟悉它的特性。”
秦墨再次拜谢贺昶,然后朗声回应:“用不着一炷香,写四个字即可。”
院判皱眉,刚要出言相劝,贺昶开口说:“既然子翊说四个字即可,那就四个字吧,让大家等一炷香的时间的确有些不合适。”
虽然他说过不参与今天的事情,但毕竟顶着学正头衔,又是刚刚升了庶常文位,谁敢忤逆?
秦墨现将笔锋浸水,细细的洗去残胶,而后开始蘸墨,落笔于纸上写“电闪雷鸣”四字。
看在他行笔的过程,贺昶露出欣慰之色。
他能够如此顺利的获得庶常文位,秦墨的折笔和虚藏笔**不可没,老头儿对此感恩戴德,所以会当着全院师生的面站在秦墨这边。
马仲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四方脸教谕同样是面沉似水,没想到贺昶会这么快返回县学,本以为他会在东京汴梁待十天半个月呢。
秦墨完成收笔动作,字迹在纸面上瞬间消失,随后天空中乌云滚滚,电闪雷鸣。
书道学子们高声叫好,贺昶很满意的说:“行,那就开始比赛吧,预祝你获胜。”
秦墨笑着回应:“比赛结束后请您去草庐做客,之前酿的好酒还有不少呢。”
贺昶不自觉的做出吞咽动作,点头说:“我在汴梁城的时候,最怀念的就是你烹制的鲜鱼,待会儿一起回草庐。”
说完,他转身去往古孟所在的区域。
这不奇怪,他本身就是书道和画道双文士,此次又是以书道获得庶常文位,去往书道文士扎堆儿的地方很正常。
“恭喜。”古孟抱拳道,旁边的学子很有眼色,赶紧让出一个位子。
贺昶笑着说:“同喜,你教出一个好学生。”
古孟也笑着说:“我的学生,不就是你的学生嘛,有什么好客气的。”
马仲深吸一口气,把阴阳五行鼓固定在架子上,然后放在桌案上。
秦墨才不会跟他客气了,桌上的文具一样都不少,还多了一直紫电凝霜笔,文宝的数量和等级远超马仲。
谁让马仲之前放了大话呢,自己酿的苦果当然要自己吃。
他快后悔死了,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就不该主动放弃碧玉笛,毕竟自己对阴阳五行鼓不太熟悉,有碧玉笛在手的话,可以随时弥补疏漏。
主裁判高声宣布:“决赛正式开始!”
秦墨右手拿起紫电凝霜笔,左手拿起三毫乾坤笔,同时蘸墨,然后左右开弓。
马仲拿起两只尺余长的檀木鼓槌,前端包着红色锦缎,左右配合敲出第一段音节,咚……咚咚咚!
秦墨左手写的是“一夫当关”四字,这是他第一次用左手写四字的【连字成兵】,笔法未显生疏,如同用右手一般灵活。
而他右手写的是“刀枪箭戟”,并且使用【笔断意连】进行增幅。
由于是新学的连字,有必要早一些使用出来,免得比赛进行到激烈阶段时无法达到要求,或者是在压力之下出现失误。
当他写到“箭”字的时候,贺昶眉头一皱,问:“古博士,子翊是不是写错了?”
古孟一脸神秘的说:“当然没有,您等着看吧,一定会有惊喜发生。”
不光是“刀枪箭戟”这句连字,等会儿秦墨还能再写一个单字呢。
他见周围之人的注意力都在赛场上,便压低声音说:“学正,学院里有人私下开盘口聚赌,这件事很严重。”
贺昶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也压低声音说:“我知道,正因为发生了这种事情,所以我急匆匆的赶回来,不然正在汴水之畔与三五好友吟诗作对呢。”
古孟笑了,原来如此,看来自己瞎操心了,他把目光转向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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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出奇制胜【2更,求订阅】()
秦墨左右开弓,“一夫当关”和“刀枪箭戟”即将完成。
马仲双手持握鼓槌,敲击节奏越来越快,乐声高低起伏,鼓声清晰且音节分明。
胖子教谕脸上露出欣慰之色,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掌握阴阳五行鼓的用法,马仲堪为我琴道分院的楷模。”
此鼓不同于普通的鼓,最重要的区别便是鼓皮上的那些刻痕,不同区域代表不同的音节,少有不慎就会出现错音,导致整个曲子废掉。
由于刻痕极为轻微,加上鼓面纵放于前,就算是操鼓者也未必能看的清楚,马仲能够记住每一个发音区域,实属难得。
四方脸教谕笑着说:“此战必胜。”
另一边的观众席上,古孟低声说:“马仲用的是古曲《吴子励士》。”
贺昶点点头,说:“看来他是想要召唤大魏武卒,就是不知道他会组什么队形。”
大魏武卒,乃是战国初期魏国大将吴起所创,选拔身强体壮、意志坚定的青壮年进行训练,身披三层重甲,手持长戈、盾牌,腰悬青铜剑,背负硬弓以及五十支箭,携带三日口粮,半天能走一百里路程。
吴起率领这支铁军南征北战,大小仗共计七十二场,全胜六十四场,剩下的八场是为平手。
最突出的一场胜利当属阴晋之战,五万大魏武卒击败了十倍于已的秦军,是华夏战争史上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
秦墨率先写完“一夫当关”,八名古代持矛士兵将他和书案围在中间,担任防御任务。
而后,他的右手完成“刀枪箭戟”,幻化出关羽、张飞、黄忠和吕布的组合。
众人恍然大悟,怪不得他把“剑”换成了“箭”,原来是以战力更高的黄忠替代刘大耳。
在一片赞扬声中,作为这句连字的创造者,古孟脸上有光。
贺昶竖起大拇指,说:“古博士大才,只改了一个字,便将前人所创的连字成倍提升,本学正佩服之至。”
秦墨只有书道童生文位而已,并无创造连字的能力,所以只能是出自古孟之手。
古孟谦虚道:“学正大人谬赞了,微末之道而已。”
贺昶突然眉毛一挑,说:“子翊为什么没有停下来,他还在写字,这不符合常理啊!”
古孟很有深意的说:“是【笔断意连】,他可以在连字之后再写一个单字。”
贺昶瞪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的说:“子翊竟然掌握了【笔断意连】的技能,加上原本的【一心二用】,相当于两个童生的实力。”
古孟笑而不语,心道你离开的这段时间,秦墨不光掌握了这一项新技能,还有【头角狰狞】和【落笔有声】呢。
不说是因为这里人多嘴杂,保密还是很有必要的。
秦墨完成“枪”字的一半时,马仲敲响第十四个音节,书案前方出现强烈的文力波动,快速形成十四名身穿重甲的大魏武卒。
三层重甲分别是最外面的青铜硬甲,以胸甲、肩甲为主要组成部分,由青铜浇铸而成,厚度达到近一寸;
第二层是青铜叶甲,覆盖武卒的躯干和四肢,以及一尺半长的裙甲;
最后是褐色的软皮甲,保证贴身穿戴的舒适性。
他们右手持尺长的青铜重戈,既可劈砍、横扫,也能进行突刺,是为利器。
左手为厚重的木盾,上面刻有造型狰狞的猛兽,腰悬两尺短剑,背着硬弓和箭囊,可谓全副武装。
只是赛场上这么近的距离,难以完成弓箭和近战武器的转换,除非是组成阵型,才能将这两种武器完美的结合起来。
十四名大魏武卒迅速组成鱼鳞阵,前方三排士兵持近战武器,第四排五人放下戈盾,摘下硬弓握在手中。
鱼鳞阵乍一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