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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她被美得轻飘飘的。
“你发誓?”飞烟疑惑了,有这么严重么?还要她发誓,不过,既然答应了他,发个誓也没什么的。
得到飞烟的保证,小苗忙拉她躲在一处花丛中,这样子,即便有人经过也看不见他们。安全了,小苗才一五一十的把他刚刚看到的全都告诉飞烟,小苗没有能说话的人,飞烟小姐是个值得信任的人,他一直这么认为,更何况这个事跟她有最根本的关系,那是她的亲哥哥,她最崇拜的二哥哥,这些年,无论外界如何诋毁她的二哥哥,她都坚定的告诉他们,她的二哥哥是好人,根本不会做那种事情,这其中肯定是有人陷害的,因为这一袭话,小姐和夫人都被新任家主软禁了起来,平日里需要个什么都是他出来采购,今日他是悄悄的把小姐也带了出来的了。
飞烟一听完,整个人的不好了,先是惊喜得差点大叫,她赶紧自己捂住了嘴巴,接着是一脸惨白,她就说,这司徒念之就是个妖女,老妖婆,她喜欢二哥哥,她比谁都清楚,但如此伤害二哥哥的身体得到二哥哥,她就开心么?飞烟实在忍不住,小声的哭了起来,那声音极其压抑,似乎她的心难受到了极点,先是哭,后又笑,哭哭笑笑的好半天,直到天色暗了下来,她也哭累了,伤心够了……
第110章 四处奔波()
她要救二哥哥,小苗不是讲了么?照着二哥哥说的做,他们就能把二哥哥救了出来,飞烟擦干眼泪站了起来,看了看黑暗之中的名雅阁,又看了看吴长老住的地方,她一甩头,坚定的大踏步朝那个方向走……
吴长老是八大长老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有威望的长老,他跟飞烟他们的娘亲有些渊源,飞烟的娘亲年轻时候可谓倾国倾城,惹得多少男子的争相追逐,但他们娘亲天性淡然,唯独对这吴长老一见钟情,只不过当时的吴长老已经有妻室,他们的娘亲黯然神伤,在这最伤心的时候,他们的爹爹死缠烂打,那手段又极尽讨女孩子欢心,娘亲也就点头应了。
只不过他们娘亲的幸福日子没过多久,这前家主的本性就暴露出来,喜新厌旧,迷恋女色,见一个爱一个,家主的府邸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迎娶一位新娘,弄得他们娘亲心力交瘁,干脆搬出了府邸,独自个在自己爹娘留下的院子过活,直到几个孩子的出生,娘亲的脸上才有了笑容。
吴长老曾经去看过娘亲,他说他也喜欢她,当年只是觉得自己已有妻室配不上她,所以才没有表白,还说他现在看着她这样,他很难过,若是她愿意,他一定倾尽所有的讨要她,问她可愿意。
当时飞烟跟二哥哥就躲在那墙角处偷听,很怕娘亲真答应了吴长老,那他们怎么办?不过还好,娘亲想了一会儿,委婉的拒绝了他,原因是,她已经爱不起了,而且也不喜欢他了。吴长老伤心的走了,娘亲却一个人扑在桌子上哭起来。她和二哥哥猜测,娘亲不是不喜欢吴长老,而是不想拖累他,她可是家主夫人,即便是有一天她被家主休了,以他们爹爹的性子,娘亲再要另嫁他人,那也是绝不可能的事,他们爹爹就是这样,他不喜欢的东西,别人也休想摸一下,他宁可毁灭了她,也不会让她找个人幸福,这无关乎爱与不爱,完全就是他的占有欲,面子心里作祟。
想想他们那个时候,真是自私,就想着他们没有娘亲该怎么办,完全没有顾忌到娘亲的痛苦。若是现在,她们要娘亲幸福,无论怎样都可以,就是不要娘亲一个人的抹泪。
飞烟没有回家,她直接去了吴长老家,带着小苗,现在她倒是很庆幸她跟娘亲的院子无人问津,即便有两个大哥派去盯梢的人,其实也形同虚设,估计是几年来她都没有哭闹着要出去,他们也麻痹了,她在与不在都无关紧要。那正好,她和小苗刚好可以待在外面几天,还好早上出门的时候,她跟娘亲讲她要去大哥那里,若是她晚上没有回去,娘亲也只会认为她是住在他那里了,唉!就让她这么认为吧!
她和小苗没有走正门,而是绕道走了吴长老家的后门,这后门历来没有人把手,倒是有一只狼狗守在那里,对于狼狗,飞烟最有一手,她只要摇一摇手上的铃铛,那狗自然就“俯首称臣”,乖得不像话。她手上戴有一串铃铛,从小就有的,娘亲说,那是二哥哥送她的礼物,所以她一直戴在手上,从来都舍不得取下,她觉得很奇怪,只要她戴在她的小铃铛,不管遇到毒蛇啊,猛兽啊……她只要抬手摇一摇铃铛,他们自然就消了气势,还一副把你当主人的样子,对于这个特异事件,她没敢到处嚷嚷,唯独跟二哥哥说过,二哥哥笑道:“那是因为她善良!”。对于二哥哥的话,小时候她深信不疑,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就知道,二哥哥肯定是忽悠她的,她人不笨,联想起来云朝家族的传说,那八大神器,她总觉得这就是其中一件,只不过为了保护她,怕她无意中泄露了出去,招杀生之祸,所以才没跟她讲真话的。
过了这一关,后面就畅通无阻了,转了几道弯,她真就摸到了长老住的院子,她小时候来过,还是记忆中的模样,所以要顺利了点。
见到飞烟,吴长老一愣,旋即把她让到座位上,本要招人来伺候的,被飞烟止住了。看小丫头的表情,她定是有事,而且不让人知道。吴长老当即就屏退了守在院子里的人,让他们退离出去,并把守好。
飞烟看着他做完这所有的事情,一颗心才安定了下来,开口把二哥哥的事从头至尾讲了一遍,边讲那眼泪又止不住的往下掉,只不过这次没有影响她的表达。
看吴长老的表情,他也极其震惊,朝裳那孩子活着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七年前传出他弑杀其父的事情,他压根就不信,他最先一个站出来申辩的,本来还策划着帮他洗清冤屈,顺利当时家主,可却在那个时候从地牢里传出消息说他畏罪自杀,他第一反应就是他被害了,忙跑到地牢里瞧个究竟,却被朝杰的人百般阻拦,直到第二日的火化焚烧,他才见到朝裳,只不过那张脸已经被毁容了,横七竖八的刀具划痕触目惊心,完全没个人样,哪判断得出他是不是朝裳,单看身形,也倒与他身形符合,他当时悲痛得无以复加,差点晕倒过去,幸好跟随的家丁及时扶住了他。
这么说来,朝裳就没有死,那具尸体并不是他的,而是司徒念之伙同朝杰找了个替死鬼,李代桃僵的。
对于这个消息,吴长老简直心思若狂,朝裳那孩子,他一直都喜欢,文武双全不说,他人正气,而且也是慧心的孩子,这样一来,那他倒是要策划一下如何把那朝杰推下家主之位了。
这些年,朝奇就不干个正事,整个百里朝的百姓对他可谓怨声载道,恨之入骨。若是把当年的真相公布于众,相信民众会立即一边倒,至于他们八大长老,这些年,这朝奇贿赂他们的可不少,若要让他们倒戈,怕是要费一番心力。
看着吴长老沉思半晌,飞烟心里实在忐忑,莫非哥哥信错了他,他这是在权衡利弊么?不行,不能让他有犹豫的机会……
飞烟立即向吴长老跪下,“吴长老,飞烟给你磕头了,求你救救二哥哥,不然,娘亲会一辈子抹眼泪,如果长老还在乎娘亲,那就也在乎下娘亲最爱的儿子可好?”活了十五个春秋,飞烟第一次向爹娘以外的人跪下。小苗见状,也跟着忙跪下。
吴长老也是一惊,赶紧忙去扶起飞烟,“你这丫头在干什么?我说过不救你二哥哥了么?”
“长老你的意思是……?”飞烟一双眼睛希冀的看着,那里面清澈见底,仿佛世间最干净的明珠。吴长老郑重的点了点头,哪有不救的道理,他吴明遇最是喜欢管着档子事,何况关乎百里朝的存亡,好的家主能让全百里朝的人过着幸福富足的生活,不好的家主让白来朝人感觉到窒息,生活无望,穷困潦倒,生活没有奋斗的目前,让他们看不到希望,若说朝奇让百里朝人感到绝望,那朝裳肯定会让百里朝人充满希望,像以前一样过上富足幸福的生活。
得到长老的首肯,飞烟高兴得不能自已,抱着小苗开心的笑啊!蹦啊!跟长老商量好,飞烟就又带着小苗直奔二哥哥口中的说书场,吴长老担心她一个女孩子家这么晚了还跑出去,派了府中的一众高手暗地里跟着,小丫头的安危是没有问题了。
出了吴长老的家门,飞烟和小苗闪身进了一条巷子,从这里到说书场近得多,只是,这里太过僻静,一般是没人走的,沿途连个灯笼都没有挂,飞烟也不知道她哪儿来的勇气,小时候二哥哥带她走过,当时还遇到一帮坏人,不过……有二哥哥护着,她什么也不怕,而且那时二哥哥还拿着夜明珠照亮呢,她觉得好看,又神奇,就跟二哥哥要了来,可惜今天没有带在身上,飞烟有小小的懊恼!
幸好这段路除了黑暗之外,倒也出奇的平整,不一会儿,他们就出了巷道,右面有亮光,飞烟一喜,带着小苗朝那儿飞奔,小苗平日可是鬼主意最多的人,如今跟着小姐,他倒成了沉默寡言之人,倒不是他不想讲,只是他一直念着他的公子,少了平日的活力,一心憋着气要往前冲,只想着快点!再快点!他要和时间赛跑,这样他就可以同小姐早点把公子救出来了。他还发觉一个问题,今日的小姐好像一下子长大了好多。
二人走到亮光之处,这里依稀可以听得见前方闹市此时的小小沸腾,小时候她跟二哥哥来过,依稀记得原先的样貌,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变化,小苗是这里的常客,每日都会来这里走上一遭,采购些他们需要的物品,当然,大部分时候是来买菜的。
才到街上,一股香味就扑鼻而来,飞烟二人肚子突然一连串的“咕噜”叫,突然才发觉,他们都一整日没有进食了。刚刚在长老府的时候忙着讲哥哥的事情,都忘记了吃上一口长老亲自抬出来的糕饼了。
第111章 不打自招()
才到街上,一股香味就扑鼻而来,飞烟二人肚子突然一连串的“咕噜”叫,突然才发觉,他们都一整日没有进食了。刚刚在长老府的时候忙着讲哥哥的事情,都忘记了吃上一口长老亲自抬出来的糕饼了。
小苗忙捞出几个铜板买了几个包子塞到小姐手里,先凑合着吃吧,完事了再好好让小姐吃一顿。自己却添了添嘴唇,想吃又忍住。飞烟好笑,这小苗就是,她一个人莫非还吃得了这么多么?自己伸手拿了两个,其余的都塞进了小苗的手里,“你当小姐我是猪么?”小苗见小姐貌似生气了,摸了摸后脑勺,他像是真的给小姐多了,不过,上天作证,黄土在上,他绝没有把小姐当猪的意思,末了,赶紧忙着吃起来,小姐都这样讲了,他也不能再矫情了。
老远的,就看见了二哥哥口中所说的那家说书场,只不过它现在不叫说书场,而是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五香茶坊。人还在门口,就听见里面一阵一阵的欢笑声,想必是那说书先生说到了有趣处。飞烟和小苗进去的时候,早已“客已满座”,倒是四处都有人或蹲,或站的在津津有味的听书,有座位的客人都会要一壶茶,再或者要上点小零食,比如瓜子之类的磕着,这边嗑边喝茶,也倒雅俗共赏。飞烟四处打量了下,没有看出什么特殊的人,跟二哥哥一样的人也可以,但貌似都看不出来,她想,应该是她的眼力还不够厉害。
飞烟蹲下身子,忙从袖口中不动声色的摸出二哥哥给小苗的那枚扳指,就这么戴在自己大拇指上,只不过……她戴实在滑稽,手指太芊细了,套在上面像小狗带的项圈一样晃里晃荡的,若不一直竖着大拇指,那扳指立即就会滑了出去。她心里有点忐忑,这扳指真的有用么?毕竟哥哥都在这个世间消失了七年,这些个人难说早就另谋新就了,毕竟人在世上各人有各人的苦楚,若是那样,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
飞烟才这么想着,在不知名角落里,几个男子眸光如璀璨星光的朝这儿射来,刚刚端茶水过来的小二一脸兴奋的告诉他们,那边那个女孩拿着爷的扳指,离得甚是远,毕竟还是有看不清楚的,他们干脆走上前来,这次他们敢百分百相信了,这就是爷手上的那枚,虽然爷以前是用召集号来聚他们的,不过,后来爷说了,以后他不是召集号的主人了,但连他听见召集号都要立即回到它的主人身边,即便天涯海角,而且爷也讲了,那召集号的新主人是跟女孩,他们失去了和爷联系的物件。
七年前的事,他们压根就不信,以为爷是在某个角落里待着,只等时间已过就出现,所以……他们一直在等,等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