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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唐朝去篡位-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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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张寻两只手被抓的死死的,过肩摔压根使不出,只有被挨打的份。

    谢淼见状,脱口而出:“好,做得好,给我打!”

    壮汉回道:“好咧,老爷!”

    一记重拳狠狠落在张寻肚子上。

    “啊!”

    张寻一下没忍住叫了一声,本想有点骨气,无论如何都不喊疼,可惜身体是诚实的。

    又一拳狠狠打在了他的右脸上。

    这一拳虽没有喊疼,但意识有些迷糊了。

    突然,二楼的女子抓着一条悬挂在房梁的布条,顺势而下。

    一身红衣三百六十度旋转落地,宛如一朵红玫瑰从天而降。

    壮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红衣女子重重两拳打在后脑勺上。

    两壮汉瞬时晕倒。

    张寻只觉得两只手被松开,眼前的红衣女子变成了四个倾国倾城的绝色美女。

    要用一句话来形容,只能是:此人只应天上有,世间能有几回闻。

    金浩也是愣住了神,美女见多了,第一次见到如此之美的人。

    “等着,你们都给我等着!”

    谢淼无奈说道,拔腿想跑。

    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容易逃跑。

    门早已被粉色女招侍关上,这些损失还是得有人来承担的,那个人必然是谢淼。

    “你们想干嘛!我可是朝廷命官!”谢淼有些惊恐的说道,抱着我是朝廷命官,应该不能把我怎么地的想法。

    粉色女招侍和红衣女老板把他逼进角落。

    “签字画押!一共三千两!”

    粉色女招侍趁乱之际还算了算损失,迅速写了一张损失清单,手里还拿着毛笔。

    “我不签!”谢淼强硬的回绝。

    红衣女老板从身后掏出一把匕首,在谢淼脖子上比划了几下,只差分毫就贴在了他的脖子上,对他造成了极大的内心折磨。

    “住手!我签!我签!”

    谢淼有些胆战心惊的说道,拿起毛笔签了个名字。

    红衣女老板问道:“还有画押呢?”

    谢淼看了看他们手里并没有画押的工具,反问道:“朱砂在哪?”

    粉色女招侍无辜的说道:“忘了拿。”

    红衣女老板和粉色女招侍两眼对视点头,好像有了办法。

    突然,匕首在谢淼的大拇指上一划,鲜血冒了出来。

    “啊!”

    手指被强压白纸上,血印比朱砂落得还红。

    谁不成想一声尖叫后,有恐血症的谢淼也晕了过去。

十一章 猪队友() 
红衣女老板收起约书塞进腰间,一纸千两,定得妥善保管。

    眼前满目苍夷的轩言阁,让她叹了一口气。都怪这臭东西,好好的一天就这么毁了。

    即刻,红衣女老板踢了一脚昏厥的谢淼,撒撒心里的恶气。

    “老板娘,好身手啊。”

    金浩跳下台,满脸笑意,这任性的女子见多了,但没见过任性的这么可爱的。

    当然,可爱这也是基于一副花容月貌。

    “金公子见笑,可惜了这大好时光。”

    红衣女老板瞬间淑女起来,从孙二娘华丽转身成为了大家闺秀。

    “敢问姑娘芳名?”

    红衣女老板犹豫了一会儿,眼瞅见琉璃灯展说道:“欧阳琉璃。”

    “琉璃姑娘,果然人如其名,美如琉璃啊。一个人打理这么大的酒楼还真是不易,往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吩咐。刚才我帮不上忙,全因我是一介书生,无能为力,望姑娘见谅。”

    金浩赞美道,又忙着辩解为何不出手相助,双眼透露出一丝好感,明眼人一看便知,对这小女子有兴趣。

    一个女子有相貌、有钱财又兼具一身武艺。上得了厅堂,下得了武堂。简直是升级版的白富美,论谁都会想一想。

    “那公子你没事,就赶紧走吧!我和我家小姐还要收拾残局呢。”

    粉色女招侍看透金浩的歪心眼,找了个借口让他赶快离去。

    想和我家小姐好?才没那么简单。刚才不帮忙,现在开始说些漂亮话,哼。

    “那好,那我今日先走,若是欧阳姑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来金府找我或者到长安里的金字银号找我。”

    金浩撂下一句话,人踏出门槛,还来了一个回眸一笑。

    欧阳琉璃自然不好失礼,也回了一个笑容。

    等人走远,粉色女招侍终于忍不住道:“小姐,你可要小心,像这种花心的富二代可会耍手段呢。你可不要被勾引走哦。”

    “你这小丫头片子,这种话可别乱说。”

    欧阳琉璃用手指轻轻地戳了戳粉色女招侍的小脑袋,示意她话不能乱说。

    “请问?我可以走了吗?”

    张寻一人站在台上,看着几人谈话,自己活生生的被忽略了。心里很不是滋味?郁闷之极,难道老子天生就是不招人爱的命?

    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可能会选择好好呆在家里,可能早已经进入梦乡了。

    想想还是当宅男好!

    “可以是可以。不知公子脸上的伤要不要紧?”

    欧阳琉璃礼貌上问道,慢慢靠近张寻。

    “没事没事,大老爷们这么一点伤,还好吧。”

    张寻为了不让人看扁强颜欢笑道,右脸有些浮肿瘀紫,导致笑的时候,看不清是哭还是笑。

    “真的没事?”

    欧阳琉璃再次询问,看着这不知是笑是哭的面孔,还真是有些担心,毕竟是来自己店里的客人。

    “真没事。”

    张寻又强忍着痛楚说道,一路走向还在吃食的林宇。

    。。

    残乱的酒馆里,唯有林宇坐的那一小块地,还是完好无损的。

    一场战争之后,还能正襟危坐地吃吃喝喝。

    张寻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碰见这样的猪队友,危难时刻没有出手相助,还在大吃大喝。

    都说能吃是福,也不至于这么饥渴吧。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为吃美食。

    “吃饱了吗?兄弟。”

    张寻无奈地问道,想想出来已经挺久,也该走了。

    不料,果然是个猪队友。

    林宇的双颊红的和猴屁股一样,双眼瞟白,在傻笑着:“好吃,好吃,真好吃,那就让我多吃点。”

    话一出口,一股浓重的酒菜味,传入张寻的鼻腔。

    张寻立马用衣袖掩鼻,另一只手摇了摇酒壶,两酒壶里的酒都空空如也。

    “我靠,两壶酒都见底,难怪这么傻缺了。”

    张寻自言自语道,左顾右盼,不知该如何安顿这小子。

    是该带回家呢?还是让他流落街头呢?

    “看来他是醉了,今晚就让他住在二楼的厢房里吧。反正,空也是空着。”

    欧阳琉璃突然冒出来说道,言语之间似乎在征求张寻意见。

    “那谢谢姑娘了。不过,这轩言阁的费用不知多少。我出门急没带多少银两,要不我这几两碎银还有这块玉佩压在你这里,明日我再来取怎样?”

    张寻掏出钱袋,摘下玉佩放在桌上。

    “没事,只要张公子放心把你的朋友交给我们就行。房钱就算我们给你的赔礼了。打开门做生意,斤斤计较,也不是长久之计。只望工资给我们个机会。”

    欧阳琉璃温柔地说道,一双美眸看着张寻,又将桌上的钱袋和玉佩交还给他。

    一个二十左右的女子,满肚生意经,看来一个人经营这么一大家酒楼,还真不简单。

    张寻不好拒绝,连声说道:“好好好,那多谢欧阳姑娘了。”

    “你怎么知道我的姓名的?”

    “呵呵,刚听见你和那个金公子说的。”

    “哦,那好吧。那你就把这位公子搀到二楼最靠右的一间房。”

    欧阳琉璃也不知说什么,还是回归重点,早点结束。

    本来开业之事就操劳许久,再加上晚上一闹,困意早早地爬了上来。

    张寻一人搀扶着林宇到了二楼最靠右的厢房。

    一把推开门,一股香气扑鼻,陈设精美,高床软枕,给人感觉舒服极了。

    要不是怕家中的娘发现,在这住一晚,也未必是个坏主意。

    张寻走到床边,一把就把林宇丢在床上:“走你。”

    这可累坏了,坐在床上,好好调节调节呼吸。

    看见四仰八叉的林宇,一碰见床就打起了呼噜,自己饭没吃成,还受了一生伤,不由得觉得自己命苦。

    “你是爽了,爸爸我可辛苦了!”

    张寻站了起来,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想想自己碰见这么多倒霉事,一度怀疑上辈子是不是做了太多缺德事。没办法,人还是得坚强,孙悟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何况自己才哪到哪。

    时间所迫,张寻还是得回家,免得家人担心。

    他下了楼,急忙和欧阳琉璃道了别,就出了大门。

    夜市的街道,小贩们早已回家休息。

    一个人走在陌生的城市里,还真想有个人陪。

    老天就是真么爱听他倾听,往往都会让他“梦”想成真。

    “寻儿,寻儿。”

    迎面传来熟悉而急切的声音。

第十二章 傻病好了() 
漆黑夜色,月色被乌云遮蔽,石头路一步一个脚印。

    不远处两点红光越靠越近,七八个人随在张母身后。

    “娘?”

    张寻疑问道,站在原地,有些惊慌失措。

    按道理来说,这个作息规律的娘不是应该早早休息了吗?为何会知道我在这?

    “寻儿,还真是你,你看看这脸上的伤是怎么弄得。哎呦,心疼死为娘的了。”

    张母担心道,神情凝重,两眼泛着泪光,用手轻轻摸了一下他的右脸。

    打在儿身疼爱娘心,张母心里很是自责,短短几天就受了两次多伤,真希望这些伤都落在自己身上。

    “没事,娘。一点都不疼,我们回去吧。话说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的?”

    张寻还是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总不会有天眼神通吧。

    两人齐行,张母酝酿了一会儿道:“赖四说在轩言阁看见了你,然后我去你房里找,你人不在。我就带着他们一起出来找你了,还好你没事,不然我怎么办啊?”

    语气之中,又带了一丝自责悔恨之意,让他也感到心疼。虽说不是自己真正的亲人,但几天相处下来也是会有感情的。

    张寻转头盯了赖四一眼,赖四不禁往后退了一步,有些畏怯。

    要说色胆包天,赖四绝对是一把手,下午还刚挨完一顿打,刚治好脱臼,晚上又去轩言阁门外游走。

    “一开始他还说你会吟诗作对,我哪能信呐?要是寻儿真能,我就叩谢老天了。”

    张母又感叹道,遗憾地摇了摇头。有生之年,能看见傻儿能够照料好自己的生活就足以。更别说吟诗作对,做个文人雅士了。

    “其实。”

    张寻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变得比她想象中更加厉害,总不能说自己是从几千年后穿越回来的,那只会让她觉得更疯了。

    “扪心自问,我和你爹从没做过什么伤天害人之事,怎么老天能这样对你呢?呜呜呜。”

    张母说着说着,开始哽咽。想想还是委屈了自己的孩子。

    伤心之余,脚步越发踌躇,三五米就会成为张母的一个哭点。

    “其实我的病早好了。”

    张寻安慰道,用自己的衣襟为张母擦泪,满脸嬉笑。

    “好了?”

    “是呀。”

    “寻儿,真长大了。学会安慰娘了,娘不哭。”

    张母深吸两口气,慢慢地镇定了下来。

    她早已习惯了痴傻的张寻,没想到今日还学会安慰人了。可谓是一日一日渐长,心一日一日渐宽,也算是有所慰藉。

    只不过她并没想到张寻能有一天能超过同龄人罢了。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张寻又吟诗一首游子吟,为了证明自己的聪明才智,早已不是之前的大傻子了。

    寂静的夜,声声入耳。

    一首扣人心弦的诗歌,让张母和七八个家仆都为之震惊,停住了步伐。

    “寻儿,那真是从你口中说出来的?”

    张母捧住张寻的脸,惊喜若狂的问道。

    “没错啊,娘。”

    张寻淡定地回道,表情淡定,没有带着半丝玩笑之意。

    每日给人当成个傻子,早早的都想找个机会证明,只是没想到会在午夜的马路伢子上罢了。

    “呜呜呜。”

    张母压抑不住喜悦之情,喜极而泣。

    “怎么又哭上了?”

    “没事,太高兴了。呜呜呜。”

    张母哭道,满脸泪花,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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