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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嘿嘿。”小魔鬼用它那特有的尖细声音笑了一下,“虽然法师的力量强大,但是那力量却只属于他们……”小魔鬼一边说着,一边用自己的两只小爪子抬起伯爵放在桌上的左手。它将手掌放在了蜡烛的火焰之上,并轻轻往下压了一压。
室内再次变得昏暗,令伯爵和小魔鬼的身影都变得极为模糊,仅有小魔鬼嘴里的锋利尖牙,在幽闭的黑暗中闪着白光。
“他们无法将魔法之力赐予给您,伯爵大人。无法让您超脱于普通的凡人。但是,我们可以。”白光向两侧延伸,在昏暗中欢快的微笑,“不仅如此,你的生命甚至会变得比精灵还要悠长,财富和权利将任你予取予求。”
“没有力量,那些都只不过是泡影而已,”伯爵看向在火焰之上自己的手掌,眼眸的深处倒映着蜡烛那点微弱的光亮。
“是的,是的,您说的没错!”白光顺着手臂爬了过来,它再次攀上吉斯伯爵的肩头,并吐出蛇一样的分叉长舌,“一切都只是虚幻的泡影,如沙塔一般脆弱不堪。甚至一张盖有紫色宝冠徽记(国王印章)的普通羊皮纸,都能能让您瞬间重落尘埃。”
它趴在伯爵耳边轻声低语,“唯有自身的力量方为永恒。我们不仅可以帮您获得爵位,不仅可以帮您获得更强大的力量,甚至还能让您万世不朽……”
爵位么,吉斯伯爵突然想起了他的父亲,两位哥哥,以及那位小时最疼爱自己,最后却被自己囚禁在地牢中的姐姐。
他将手掌从火焰上挪开,放在了面前。
手心的皮肤白皙细嫩,在火焰的长时间烘烤下也没有半点伤痕,但是伯爵却感觉它在自己的眼中隐隐泛着红,一种鲜艳如血的猩红。
可即便猩红又能怎么样呢?这只手掌曾经虚弱的连都水桶提不起来,但是吉斯伯爵知道,它已经拥有可以掰断钢铁的力量。而现在,就连火焰也无法伤害到它分毫。
火光再次照亮了小魔鬼的身影,它蹲在伯爵的肩头,低声的呢喃再次变得尖细刺耳,“只是,您知道的,万事都会有代价。”
“灵魂……”伯爵闭上了眼睛。
“灵魂!”小魔鬼从一个肩头跳到了另一个肩头,“灵魂究竟值几个钱?我想没有生物能说得清楚。对你们人类来讲,它也许分文不值,某个乞丐可能因为一杯热牛奶就将其出卖;但是对于我们魔鬼来讲,它却珍贵异常,能换到很多无法想象的事物。比如,三百个灵魂就能得到‘火焰免疫’,如果是在‘原始协议’被修改之前,这价格至少还要再加个零才行。而更多的灵魂,则意味着更强的力量。”
三百,或是三千,很多么?吉斯伯爵发现自己心里对这样的数字并没有什么半点波动。
他犹记得最开始只是一个灵魂、两个灵魂,他惶恐不安、痛心疾首;之后是五个、十个,他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再然后是五十、上百,甚至是数百,他轻车熟路、漠然平静;而这次,很可能会是上万,甚至数万……
“放心,我会将契约内容完成的。”吉斯伯爵冰冷的说道。
“可能需要你们的速度再快一点了,尊贵的伯爵大人。”小魔鬼又跳回到了桌子上,用舌头舔了一下蜡烛的焰心,并用尖细的声音叙述着,“您可能听说了,理查德男爵前几天出了点意外,他感觉现在城内的气氛有点不太对,便去联系了莎洛姆主教,想要暂缓计划。”
那个走私犯不仅走私香料,而且还走私灵魂。吉斯伯爵是通过这次契约上的计划,才知道这家伙的。原来‘矮袋鼠’也有吃人的一面。
‘每个人的心底都住着一个魔鬼。’不知道为什么,伯爵突然想到了这句话。
“不过,主教认为应该提前才对,而非暂缓。毕竟都已经到了收尾阶段,地狱之门要不了多久就能开启。”小魔鬼尖声说道,“完成您的那部分工作,尊贵的伯爵大人,协助莎洛姆主教成功开启地狱之门,在这之后,你们的名字将会被魔鬼大公们铭记,就连无上的地狱之主也会知晓你们,赏赐你们……”
就在这时,书房的门被敲响。小魔鬼扭头朝门口处看了一眼,消失在了空气之中。伯爵等小魔鬼消失之后,沉声说道,“进来。”
一位穿着睡袍的女人推开房门,漫步走到伯爵面前,笑着说道,“亲爱的,还不睡么?”
“就快了。”伯爵摸了摸女人的脸庞,“你先睡吧,不用等我。”
“可是,床上有些凉呢。”女人撒娇的说道。
伯爵笑着亲吻了一下女人,“希望这能让你温暖一些。”他轻轻拍了下女人的屁股,“回去吧,别着凉,我一会儿就去陪你。”
“快点哦。”女人恋恋不舍的走出了房门。
随着房门关上的声音,伯爵的脸色再次变得冰冷。小魔鬼也重新从空气中显现出来,“又要去地牢了么?尊贵的伯爵大人?”它又露出了满嘴的尖牙。
吉斯伯爵看了小魔鬼一眼,没有出声。
随后小魔鬼飞到书柜边,伸出爪子搬动了下书柜底部的一个开关,整个书柜便无声息的向内凹陷,露出了旁边一条盘旋向下的阶梯。
“祝您玩的愉快!”小魔鬼像仆人一样弯腰说道。
……
第三百六十章 城门处的等待()
今天对于理查德男爵来讲,是个比较特殊的日子。
有多特殊呢?就好像你周末来到了那家最喜欢的餐厅,点了一道期待已久且限量供应的大餐,然后满心期冀与忐忑的等待着桌对面那个人的降临。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着,桌上的烛火慢慢变短,周围的客人也渐渐稀少,餐厅的侍者来了又回,反复多次。
你望向窗外,看到在已经有些结霜的玻璃上,倒映出一张失落沮丧的脸庞。侍者再次来到你身边,礼貌的对你说着什么,你起身歉意的笑了笑,低头从餐厅走出。
清冷的夜晚浸着凉意,叹息出口便转成白雾,袅袅散去。你将外套的领子立起,双手插兜,朝那条望了整个晚上的路口看了最后一眼。
人流稀稀疏疏的经过,却没有那个熟悉的影子。你耸了下肩,自嘲的笑了笑,转身准备离开。但就在这时,你突然听到有人在背后大声呼喊着你的名字,那个声音透着疲惫,还夹杂着奔跑过后的喘息,但却是你最魂牵梦绕的声音。
……
巧合的是,我们的这位理查德男爵也在等待,只是剧情并没有上面那么狗血,也不会有人因为睡过头了而忘记约会。
自上周起,圣尼诺的上空便一直阴云密布,太阳如害羞的处子一般,不肯出现让人们仰望她美丽的容颜。而昨天甚至还百年难得一遇的下了一场薄雪,仿佛在预示着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理查德男爵此时他带着仆人鲁宾,等在了圣尼诺城的城门处。他穿着白狐狸皮的裘衣,左胸口处绣有一只口衔月桂叶的可爱短尾袋鼠。短尾袋鼠憨态可掬,一见便会令人心生好感,亦如这位正不断和路人打招呼的男爵大人。
男爵在等他的商队回归。昨天信使提前回来通知,这支商队距离城市已经不远,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中午就能到达。商队会带回大量的走私货物,以及其他一些十分重要的东西。
关键就是那些东西,那才是男爵等在这里的原因。
仆人鲁宾曾建议去附近的酒馆里坐一小会儿,却被男爵拒绝了。他需要第一时间拿到那些东西,然后将其亲自送到吉斯伯爵的府上。
等待的过程总是比较无聊,理查德男爵随口鲁宾闲聊着,“你知道么,鲁宾,人类其实是一种十分复杂、且饱含着欲望和野心的矛盾产物。”
“抱歉,大人,我没听懂。”鲁宾傻笑着挠了挠头,“您说的话就像歌剧里的台词一样,让人难以理解。”
男爵换了一种说法,“这么说吧,你认为我是个坏人么,鲁宾?”
“当然不,大人,您怎么能是坏人呢,全城的人都知道这根本不可能!”年轻仆人义正言辞的说道,随后又攥起拳头大声说道,“如果有谁敢认为您是坏人的话,我准打破他的鼻子,就像这样。”
“真希望你对那天晚上的行凶者,也能这么英勇。”理查德男爵嘀咕着。
“我被偷袭了,大人。”鲁宾涨红了脸,很不服气说,“如果是面对面的话,我会让那个卑鄙的家伙好好尝尝我的厉害。”他将腰间武器抽了出来,“大人,我说到做到,真的!”然后使劲的朝空气挥舞着。
“把武器收回去,你没看到那些守卫们都注意到你了么?”男爵对仆人呵斥道,随后又对城门处的守卫们笑了下。
仆人乖乖的将武器插回腰间,又开始满脸警惕的观察周围来来回回的行人,似乎要将那天晚上的行凶者从这些行人中找出来。
“如果我确实做了一些坏事呢?”男爵又问,“你会认为我是坏人么。”
“不,大人。做坏事其实没什么的,谁都会做坏事,所有人都会。”鲁宾满不在乎的说,“我前两天看到凯伦在打扫长廊的时候,无意间掉了一张手帕。我捡到了,但是却没有还给凯伦。”年轻人嘿嘿的笑着,并从怀里拿了一张很普通的淡灰色手帕,“我偷偷把它留下了,大人,它还带着凯伦的香味呢。”
哦,傻孩子,你的大脑估计就像脑门上的粉刺一般大,男爵笑着摇了摇头,“如果我所做的坏事是杀人呢?”
“杀人?”鲁宾的神情变得有些紧张,“您为什么要杀人?”
“我是说‘如果’,鲁宾,这只是一种假设,就好像你夜晚躺在床上,手里拿着凯伦的手帕,然后假设她就躺在你身边一样。”男爵用可以让年轻人理解的方式解释着。
“大人,您怎么知道?”鲁宾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谁都有年轻的时候,鲁宾,青春不仅会让你的脸上长满丑陋的粉刺,还会让你的脑中充满对着异性的幻想。这并不是什么坏事,或者说,这种坏事无伤大雅。但如果是杀人呢?鲁宾,假如我杀了人,而且是很多人,你会认为我是坏人么?”男爵重复着这个问题。
“……我不知道,大人。”年轻人困惑的回答,“杀人终归是不好的,但我想您肯定不会这么做。之前那个老乞丐弄脏了您的衣服,您都没生气,如果换做其他贵族的话,早派人打断那个乞丐的手了。”
“我确实不会这么做,确实。”男爵漠然的看着城门,“毕竟我们家族的箴言就是,‘微笑会迎来金币,而愤怒只会将其吓跑’。”他意味悠长的笑了下,“不过,你可能不知道,虽然我的家族自古便一直信奉着这句话,但‘短尾袋鼠’在贵族中却一直是数一数二的贫穷。”
“你不觉得么,鲁宾,那句家族箴言其实更像是一种变相的乞讨,用微笑讨好别人,渴望得到一些施舍。但有人会在乎乞丐么?我想这个答案再明显不过。”男爵看了看衣摆上的脏手印,“说起来这其实也正常,毕竟我的祖先就是靠这个混成贵族的。在那个年代,一个普通的箍桶匠,没有半点武艺,也不会打仗,而且做出的水桶却总是漏水,他凭什么会获得爵位,成为一名贵族?而且是世袭贵族?”男爵对旁边的仆人问道,“虽然我们国家的贵族多如地精,但‘世袭’二字的分量还是很重的。”
年轻的仆人愣愣的摇了摇头,似乎并不清楚眼前的主人为什么要说这些。
“是微笑!”理查德男爵给出了答案,“弱者凭此在强者脚下分得一些残羹,就像你在吃饱了之后,会将盘里剩下的食物扔给摇尾乞怜的流浪狗一样。”
“我不会那么做,大人。”年轻人郑重的说道,“我总是要填三次食物才能吃饱,而且不会剩下任何事物,就连面包渣都能吃的干干净净!阿尔奇大厨总说我用过的餐盘比他刷过的都干净。”
“……好吧,那在你门外等待的那些流浪狗可要失望了。”男爵无奈的说,“记得让阿尔奇给你准备个更大的盘子,而且专属你使用。对了,我刚才说到了哪儿?”
“流浪狗?”
“是的,流浪狗。”理查德点了点头,“可是有一天,某只流浪狗的后代,突然不想过这种依靠讨好别人来勉强过活的日子,他想爬上餐桌,在周围崇敬而畏惧的眼神中,用刀叉吃饭。那他应该怎么做呢?”
“我没听懂,大人。”年轻人的表现再次陷入了迷茫,“狗为什么会用刀叉呢?是马戏团训练出来的么?而且,即便它真的会使用刀叉,我想,也没有人会让它坐到餐桌上吧。”
“说得好,鲁宾,说得好!”男爵拍了拍仆人的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