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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天会去把你们的麻烦解决掉,你只需要帮我指下路就可以。”巴里特答应了下来,“不过我并不能保证将它们全杀光。”
“我知道,我知道。”弗兰克十分高兴。他再次将巴里特的酒杯斟满青杏酒,“你只要尽力就好,如果它们损失的足够多,说不定就会跑到别的地方去,或者被捕鸟蛛、狼、野猪什么的给消灭干净。你不知道,我们这儿附近有种捕鸟蛛特别凶,不光吃斑鸠、鹌鹑等鸟类,连兔子、松鼠、蜥蜴什么也不放过,你如果进森林的话,可要小心些。”
我不知道?“有霜蜘蛛凶么?”巴里特淡淡的问。
“额,那倒没有。”弗兰克笑了下,“这两个东西的区别还是挺大的,捕鸟蛛能把你咬伤、流血,而一只霜蜘蛛能把我们整个村的人都杀掉。”
温蒂此时又将食物一样一样的从厨房端了出来——用芦笋和土豆熬煮的芦笋浓汤、几条洒满了大红辣椒的煎青花鱼,还有一盘用橄榄油和盐烤的球芽甘蓝。
“希望你能喜欢我的手艺,巴里特先生。”温蒂主动的在巴里特的餐盘中盛放各种食物。
“感谢你们的盛情款待。”巴里特由衷的说。
对于普通农户来讲,这无疑是一道十分丰盛的晚宴。巴里特对于烤球芽甘蓝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小巧的球芽甘蓝造型很可爱,吃起来清脆、甘甜,菜球咬下去,咬透一层层的小叶子,会品尝出一股又浓又清新的菜香,味道很有层次感,他十分喜欢。
“兔子呢?”弗兰克却并不满意,“我要的炖兔子呢?”
“它在吃胡萝卜。”温蒂一点也不怕她的父亲,“它很可爱,我并不想吃它。”
“我想!”弗兰克提高了音量,“它吃我的胡萝卜,我就要吃它的肉,这再公平不过。”
“我才不做呢。”温蒂‘哼’了一声,“要吃的话你可以自己做。”
“额。。。。。。等你把它养肥了再吃也一样。”弗兰克讪讪的说。他把自己盘子里煎青花鱼的鱼肉放到了温蒂的盘中,将鱼头留给了自己,“反正它最终都会进到我的胃里。”
实话实说,我炖兔子倒是有一手,是真的有一手!巴里特在心里想道,但是这话他可没敢说出口。
。。。。。。
第七十七章 林中的地精(上)()
第二天一早,巴里特吃完了用白煮蛋和燕麦粥组成的简单早餐,便跟随着弗兰克,来到了那片藏着大量地精的森林边上。
昨晚他休息的很不错,应温蒂的要求,他还洗了个热水澡。因为温蒂说他身上有着一股子特别的味儿,但那并不是普通的汗臭味。按温蒂的说法,那味儿有点像兔子身上的味道,又有点像野狗身上的味道,如果仔细闻,似乎还有些腊肉的味道,总之,不好形容。所幸那味道虽然称不上好闻,但也不算难闻。
弗兰克说那是杀戮的味道,并信誓旦旦的说,如果一个人杀戮的生命足够多的话,他的身上就会带上这样的味道。
不过温蒂并不相信这种说法,她认为‘杀戮的味道’并不应该是一桶热水澡就能洗得干净的,但巴里特身上的味道可以。
洗完澡,又喝了温蒂给他送来的热茶,巴里特安稳的睡在了带着杏花香气的床铺上。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多久没有睡过这样的安稳觉了,那是精神上的完全放松,使他感觉自己在第二天犹如重生了一般。
。。。。。。
眼前的森林是一片稀疏的橡树林,其中间杂有少量的月桂树和水曲柳。离巴里特最近的一颗橡树的树干上,还生长着几簇翠绿色的槲寄生,几朵淡黄色的小花骨朵点缀在那片翠绿之中,样子煞是可爱。
“这些田地离森林太近了,没有人愿意到这里来种地。”弗兰克叹了口气。“有人在这里被地精用石头打破了头,有人在逃跑时摔断过腿,也有人在反抗时被地精用木棍打断过肋骨,不过还好没有出过人命。”
“因为那些地精不会偷袭。”巴里特将手搭在了‘钢铁新娘’的剑柄处,习惯性的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不远处是几片杂草丛生、已经荒废的田地,零星的玉米杆枯萎的立在田地中,干瘪的叶子跟随冷风轻轻摆动,像是一些从土中爬出的亡灵在向你招手。
“是的,它们不会偷袭,也不会偷偷包围猎物。”弗兰克赞同的说道,“那些小崽子们胆小而又贪婪,愚蠢而又冲动,每次从森林中出来都要大呼小叫的,彼此相互推搡,都希望其他地精会第一个冲上去。但也正因为如此,地精们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损失。”
“它们就在里面?”巴里特朝森林深处望去。
弗兰克点点头,“听那些塔伦镇的民兵说,在森林的深处有一片用树叶、枯枝和破布搭建而成的低矮巢穴。那里就是地精们的老窝。它们还说曾看到过一只比其他地精大的多的家伙在指挥其他地精,我猜那应该是一只熊地精。你知道的,熊地精可不太好对付,我希望你能小心些。”
一只熊地精?怪不得!巴里特在心里点了点头。地精这种生物虽然是群居,但大多数时候并不会形成较大的群落。每当地精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它们就会内讧、争吵、打架,在这之后,就会有一部分地精从原有的群落分离出去,去往其他地方。
但是如果一个地精群落中有像熊地精这样的统治者,那么这个群落就会很快速的发展壮大——虽然地精们的内讧并不会因此变少,但至少还能维持住一定程度的团结,而且那些地精往往也会十分乖巧的听命于统治者,只不过它们的脑子不太好,听不弄太复杂的命令。
巴里特从空间指环中拿出一副圆形铁皮小盾,套在了自己右手的小臂处,又将‘钢铁新娘’从腰间拔出,随手挥舞了几下,然后信步往林内走去。
“中午之前就能搞定。”他头也不回的说道。
“那我就在村里等你的好消息。”弗兰克朝巴里特喊着,“小心那些捕鸟蛛和熊地精!”他有些不放心。
橡树森林并不算大,每棵橡树之间的距离比之迷雾森林的冷杉还要稀疏,不过以石楠和荆条为主的低矮灌木丛却是随处可见。
清晨的阳光透过树梢照射在林间,没有迷雾,一切都显得那样的清晰。以巴里特那原本就很好,又被强化过的感知,他甚至能看到极远距离处躲在阴影里等待猎物的一只山猫、一条向鸟巢爬去想要偷蛋的青蛇、一只嘴里叼着蚱蜢的麻雀。。。。。。
以及,橡树枝干上蹲着的一只松鼠。
那是一只背部带有五条花纹的花栗鼠,它的爪子中还握着一颗过冬剩下的粮食——橡果。花栗鼠用小巧的牙齿在橡果上不停的啃噬着,它吃的很开心,直到树下飞来的几颗石子打断了它悠然的的早餐。
两颗石子打在了花栗鼠旁边的树干上,一颗石子擦着它的皮毛飞向了远方。受到惊吓的花栗鼠将橡果整个塞在嘴里,刺溜儿一下钻到了橡树的枝叶中,消失不见。
树下灌木丛中隐隐转来一阵唧唧喳喳的吵闹声,随后又有几颗石子飞出,胡乱的在树梢间穿过,除了几片叶子外,那些石子没有打到任何东西。
“找到你们了。”巴里特轻声说道。他笑了笑,抬步朝石子出现的方向走去。
大约走了七、八百米的距离,迎面从灌木丛中走出了五只手里握着树枝和石子的小绿皮——地精。迎面的原因是巴里特一直早注视着它们,并不断的调整着自己的行进线路,而地精们显然没有这样的本事。
它们被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大块头吓了一跳,几只地精站在原地愣了足有三次心跳的时间,然后才突然回过神来,将手中的树枝和石头指向巴里特,嘴里大声的说着什么。
巴里特不懂地精语,但他能从这些小绿皮惶恐而又故作狠厉的表情中猜到那些声音的内容。无非就是让他放下武器,或者,把吃的拿出来,否则就吃了他之类的。
如果是迷雾森林中,或者猪湾周边的地精,它们在见到人类时,哪怕是个几岁的孩童,也会转身逃跑。
事实上猪湾周边很远的距离都没有地精,那些冒险者们在无聊去打野味的时候,最喜欢拿那些小东西练练手。被杀掉的地精有的就直接扔在原地不管,而有的,则被运回猪湾,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卖给某个黑心屠夫,然后做成肉干进入到某些冒险者的嘴中。
而眼前这些地精显然被‘玉米村’的村民们惯出了一定的脾气,它们非但不跑,看样子似乎还想要凭借数量的优势,对巴里特进行一番打劫。
其中一只地精抱着自己的脑袋狠命思考了一番,然后指着巴里特手中的佩剑,冒出一句语调奇怪的通用语。
“铁,扔!”这只稍稍会说点通用语的聪明地精说道,“不扔,死!”它呲牙作出恶狠狠的表情。
“你想要它?”巴里特指着自己手中的佩剑,朝地精问道。
这只地精的通用语虽然说得不好,但似乎还算能听得懂。
“扔。”这只地精又重复着,然后其余的地精也配合的举起了手里的“武器”,胡乱的叫嚣着。
巴里特耸了下肩,“好吧,如你所愿。”
说完,蛮子“顺从”的将手中的佩剑扔向了这只地精,只是力道稍稍大了些。‘钢铁新娘’带着巨大的动能眨眼睛便来到了这只地精的身前,利刃刺穿了它的胸膛,将其钉在了地上。
周围的地精们被这突然的攻击吓了一大跳,它们下意识的转身想要跑,但发现巴里特手中并没有武器后,却又跃跃欲试了起来。
其中一只地精将手里捧着的石子朝巴里特狠命扔出,石子在空中晃晃悠悠的朝巴里特袭来,被他轻松握在了手里。
巴里特将手中的石子上下抛了抛,又随手将石子“还给”了那只袭击他的地精,石子和地精的额头发生了一次交锋,额头大败,被打的凹陷了进去,地精应声倒下,红白相间的液体留了一地。
其余的地精吓坏了,它们愣在原地,手足无措,不知道应该进攻,还是逃跑。
巴里特信步朝它们走去,地精们惊醒过来,返身便跑。巴里特将‘钢铁新娘’从那只比较聪明的地精尸体上拔出,两步追上了跑的最慢的那只,利刃自上而下划过,一只地精变成了两个半只。
阴影里的山猫扑倒了剩余两只地精中的一只,它一口咬碎了地精的脖子,淡淡看了巴里特一眼,叼着地精退回到了阴影之中。
巴里特并没有杀掉最后那只活口,而是任由它逃跑,追着它的足迹继续向前。
。。。。。。
第七十八章 林中的地精(中)()
瑞德·棕毛’是一只熊地精。作为一只类地精生物,有名有姓则彰显着它那颇为不凡的经历。
早年间,瑞德·棕毛在一个到处巡演的马戏团中生活。它是马戏团中的,嗯。。。。。。怎么说呢,就当是“演员”吧,和那些老虎、狮子、熊一样的“演员”。
马戏团的名字叫做‘葡萄酒煮梨’,说实话,这并不是一个脍炙人口的好名字,有些绕口,还不响亮。但没办法,谁让马戏团的老板喜欢吃这东西呢。
瑞德·棕毛并不以记忆力见长,在马戏团里的这十多年,令它将以前的生活忘得干干净净。它只记得以前生活过的地方有很多山、树木、还有好多的石头,那里也并不只有它一只熊地精,而是有好多,两只手,再加上脚趾都数不过来。
当然,那些矮个子的地精表亲则数量更多,多的让它眼花缭乱。食物不足的时候,它们也吃那些矮个子的表亲,用抽签的方法来决定,被抽中的地精只能“自愿”的跳到汤锅里,洗个通通透透的热水澡。不过说实话,那些地精表亲的味道并不好,远没有蜥蜴好吃。
瑞德·棕毛超喜欢吃蜥蜴,尤其是那种会变色的。
然后有一天,瑞德在寻找食物的时候,不小心落到了一处陷阱里,它在陷阱里饿了两天,到第三天,陷阱外来了几个人类,其中一个人类往陷阱里扔了一块肉干,瑞德吃完肉干后,便昏昏沉沉的什么都不知道。再次醒来时,它便来到了这个名为‘葡萄酒煮梨’的马戏团中。
马戏团里,瑞德·棕毛在皮鞭和大棒下学会了和熊跳舞、跟着老虎钻火圈、和兽人一起画上滑稽的彩妆用木棒打斗,以及,通用语。因为如果不说通用语,瑞德就没饭吃,而且还要挨鞭子。
瑞德·棕毛这个名字是马戏团的老板给它取的,‘瑞德’是以前老板养过的一条狗的名字,而‘棕毛’,则是因为它全身的毛发都是棕色。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熊地精的毛发都是棕色,这么算起来,‘棕毛’还是个大姓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