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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墨打着白云飞的名义起义后,天下两京一十三省已有半数落入以羽鹤派为首的起义军中,其余的也不过是时间问题,毕竟武林的实力超过朝廷不知多少,又站着大义—前朝二十年前才刚刚完蛋,还有着相当多的死忠遗族,很多偏远地区的人甚至不知道天下已经改朝换代了,再加上新朝建立政权不稳,叛乱时有发生,不知多少人想念起以前那个王朝了。
要知道二十年前,朝廷的高手比在野的高一大截,蓝海萍就是其中之一,可惜覆灭之后各门派趁机发展,新朝又不知什么原因,一个能看的高手都没有,两者相比差距可谓极大。
归元秘籍林墨吃了几张,废了的手臂也没变回来,就把剩下的给闵儿蓝海萍分了。
只有在蓝海萍这个奇才的帮助下,林墨才有把握将逆转真气真正练成,他肯定是要治好的。
“可惜我不能长陪伴你啊”林墨抚摸着闵儿的头发,感慨道。
虽然从始至终闵儿对他几乎没任何帮助,但一个肯为你奉献一切的女人是何等可贵只有试过的人才知道。
“算了,送你一世富贵半生幸福吧”
ps:作者君看过很多ooxx文,不过就不做死了,大大们自己脑补吧。。。
ps:突然想到如果主角穿到不可描述的***世界中。。。爽歪歪啊,笑傲江湖小林子的辟邪剑法什么的哪有龙朔的《房心星鉴》刺激。。。
注:绝不要去搜***,百度下龙朔就得了,此位老兄。。。额,老妹。。。是真狠人,为了报父母的仇啥事都干了,剧透一下,最终这位姐姐?还是没成功,因为他练的的天下第三的武功,天下第一第二都是太一教也就是他仇人会的,不过他把仇人的儿子女儿一起泡了,也不算输吧。。。
第64章 多情剑()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没想到我这次成了店小二。。。”
捏着手上的虾球,林墨脸上一片怔然。
新仙鹤神针可谓是林墨呆的最久的世界,在哪里他不仅成了武林盟主,还建立了硕大的王朝,统治天下三十余载。
在这三十多年中,无数奇才怪杰为他研究武学,终于把逆转真气变为可能。
这之后,仙鹤神针里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能帮助他了,安排好亲近的人之后便再次穿越了。
因为不想放弃亲情,而不去追求更高层次?莫不是傻子吆,反正身体本来就不是自己的~~~
不去吐槽这冰天雪地的古代怎么会有虾球,林墨微微闭上眼,就有了大致的打算。
小李飞刀是一定要得到的,李寻欢这个自虐狂恐怕需要个心里医生,林墨很乐意充当一回。。。
修炼可不是为了绝情绝欲,力所能及拉老实人一把权当做好事了。
先炸虾球再说!
。。。。。。
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哈哈,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饭铺中央,一名紫红脸的胖子仰着头,说得极是豪气如云兴高采烈,已有三分酒意上头。
他的确很值得吹嘘,江湖上谁不知道金狮镖局的‘急风剑’诸葛雷武功只在总镖头之下,特别是一手迅如疾风的剑术,已超出普通武人不知凡凡。
“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与他同坐的几人互相夸捧,把诸葛雷生平几件快事一一讲出,精细至极。
“以诸葛雷的性子,能活到现在,也算一桩奇事!”客栈中有知事的老江湖,闻言低声叹息道。
突然,厚厚的棉布帘子、被风卷起。两条人影,象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起来。
这两人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象是两个黄腊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但他们的目光却很恶毒而锐利,就象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开始将披风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原来他们的身子也象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两人长得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缓慢,缓缓脱下了披风,缓缓叠了起来,缓缓走过柜台,然后,两人一起缓缓走到诸葛雷面前!
诸葛雷的脸色变了变,他想假装没看到两人,可惜不可能。
那两人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那眼色就象是两把蘸着油的湿刷子,在诸葛雷身上刷来刷去。
“你就是诸葛雷?”
他们的声音尖锐,急促,而且还在不停地颤抖着,也就象是蛇发出的声音,诸葛雷听得毛骨悚然,只得硬着头皮道:“是”
得到他的回复,那脸色黝黑的人冷笑道:“就凭你,也配称急风剑?”
他的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细长的软剑,迎面又一抖这腰带般的软剑,已抖得笔直。
他用这柄剑指着诸葛雷,一字字道:“将你从关外带来的那件东西留下,我们便饶你不死!”
“两位只怕是弄错了,咱们这趟镖是在关外交的货,现在镖车已空了,什么东西都没有,两位……”
诸葛雷旁边一人站起,赔笑道。
只是他已经说不下去了,因为那黑脸人掌中黑蛇般的剑已缠住了他的脖子,剑柄轻轻一带。
一股鲜血自他脖子里冲出,冲地他脑袋在空中打了两个圈,才缓缓落地。
好快的剑,好毒的人!
每个人的眼睛都瞧直了,两条腿却在不停地弹琵琶。
“两位莫非就是……就是‘碧血双蛇’么?”诸葛雷脚下悄悄退了两步,突然想起两个人来,牙齿咯咯作响。
‘碧血双蛇’好大的名头!
一时间,原本挤满的客栈去了八成,仅剩的几个金狮镖局的镖师更是脸色苍白,有的甚至缩到了桌子下面。
那黑蛇嘿嘿一笑:“你竟还能认出我们,总算眼睛没瞎”
诸葛雷脸色连变,扔出一个黄布包裹道:“东西就在这里,只是两位好歹露出点真功夫来,也让我好有个交代。。。”
他嘴里说着话,人已退后七步,忽然“呛”地拔出了剑,别人只道他是要和对方拼命了。
谁知他却一反手,将旁边桌上的一碟菜挑了起来,碟子里装的是虾球,虾球也立刻飞了起来。
只听剑风嘶嘶,剑光如匹练地一转,十多个虾球竟都被他斩为两半,纷纷落在地上。
诸葛雷面露得色,道:“只要两位能照样玩一手,我立刻就将这包东西奉上,否则就请两位走吧。”
他这手剑法实在不弱,话也说得很漂亮,他这么样一做,别人也就只能斩虾球,不能斩他的脑袋了,他无论是胜是负,至少已先将自己的性命保住再说。
黑蛇格格笑道:“这只能算是厨子的手艺,也能算武功么?”
这时谁都知道他的武功远远超过诸葛雷,金狮镖局的镖师眼巴巴的盯着他们,看他们能施展何等绝技。
“这也能算是武功吗?”
黑蛇咯咯一笑,他长长吸了囗气,地面上的虾球纷纷弹起,他右手一抖,乌黑的光芒一闪,满天的虾球竟已全都被他穿在剑上。
就算不懂武功的人,也知道剑劈虾球虽不容易,但若想将虾球用剑穿起来,那手劲,那眼力,不知要高到何等地步。
诸葛雷额头冷汗直冒,凄声道:“既然如此,那东西便交给两位了”
“哪有这么简单,咯咯。。。想要离开,除非你肯在地上爬一圈,否则你就连脑袋也一起留下吧”
诸葛雷面上一阵青,一阵白,怔了半晌,忽然爬在地上,居然真的围着桌子爬了一圈。
他的脾气竟早已变了,难怪他能活到现在。
“我的虾球啊,哪个混蛋把我辛辛苦苦炸的虾球浪费了。。。”
就在此时,旁观已久的林墨粉墨登场了。
第65章 纠结的难题()
碧血双蛇愣了愣。
折服诸葛雷已显出他们的手段,竟还有人敢捋虎须?
随即他们看到了一脸悲愤从后房走出来的林墨。
白蛇阴恻恻一笑,道:“原来此地还有高手,我兄弟倒险些看走眼了。”
林墨步履稳健,气息悠长,一看便知是内功有成的强人,不过也就那样了。
黑蛇的手一抖,掌中也多了柄毒蛇般的软剑,剑光却如白虹般眩人眼目,他迎风亮剑,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我兄弟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送给他!”
“可怜的孩子,你们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力量”
林墨怜惜道,他武功返璞归真,平常人根本感受不了他的实力,“让我来教你浪费食物的下场。。。”
‘场’字一出手,他猛然推出一掌!
这一掌平平无奇,甚至离碧血双蛇有数米距离,就好像是在向空气挥击,但一掌下去,黑蛇就直挺挺的跪了下去。
林墨瞪着黑蛇道:“敢浪费老子做的东西,打断你的狗腿”
白蛇的剑已扬起,但却不敢刺出,他脸上的汗不停的在往下流,掌中的剑也在不停的颤抖。
“你。。。你打断他腿,就是因为他浪费了食物?”
林墨淡淡笑道:“不错,当我的面浪费我的食物,管你黑蛇白蛇都要变成一条死蛇,现在把虾球捡起来吃了,记住,不要剩下哦”
黑蛇的一张脸全都扭曲起来,也不知是哭还是笑,忽然甩却了掌中的剑,用力扯着自己的头发,慢腾腾的跪了下去,捡起虾球含着眼泪吃了下去。
“这样多好”林墨笑了笑,似乎对自己的‘调#教’非常满意。
“这位客官”林墨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转头对着右墙角的一个中年人道:
“我观你面色苍白脸露忧愁,莫不是被女朋友甩了,在下对于治疗心理创伤颇有心得,要不要试一试?”
“谢了,不过不需要”
中年人举杯遥遥一敬,拒绝道。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林墨却不管不顾,对于这等有自虐倾向的老实人,使劲刺激才有结果。
“从前有个富家少爷性周名萍,他是个恶毒的人,打骂下人,看不起女性,直到有一天周萍家来了个侍女四凤。。。”
李寻欢绝不是初出江湖的少年,事实上,他一生经历之丰富,加起来能排数十部大剧。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天下已没有比这更显赫的身世,本该平步青云。
可官场污浊,心灰意冷,遂辞官还乡,意欲在李园与青梅竹马的表妹林诗音相伴终生。
得奇人传授,练成一身惊天动地的武功。
但也因此惹上仇家,被义兄龙啸云所救。在龙啸云来到李园后,义无反顾地爱上了林诗音。当李寻欢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太迟了,龙啸云为了林诗音,相思成疾,一病不起。
与龙啸云相比,李寻欢认为自己是个浪子,同时为了报答龙啸云的恩情,他不能眼看着自己的救命恩人死在自己面前。所以他故意疏远林诗音,直到义兄表妹喜结连理。
此后,李寻欢心如刀绞,再也无心居住在李园,便将李园和自己的家财都送给了龙啸云和林诗音作为贺礼,而自己则驾着一辆马车北上出关,在关外待了很多年。
可以说他自作自受,但李寻欢一直认为他的人生是悲催的。
直到今天。。。
随着林墨的缓缓叙述,周家的悲剧慢慢展现,李寻欢突然发现和他们相比自己的经历简直是小儿科。
情场失意?哪有比爱上亲妹妹倒霉?
孤苦伶仃?哪有那种整个家貌离神合痛苦?
可是周萍周冲面对爱情的时候还敢反抗一下,可是他呢?
逃避,逃避,不断地逃避。。。
李寻欢苍白的脸上突然又泛起了一阵阵异样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