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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按照我刚才说的说就可以了。再加上城主那边的情况,我想次民选的风声一定会小一些的。”
“那么大哥还有什么事情要交代的吗?”
“没有了,就先按照我们商定的办,要是出来什么变动,我们再商量!”
二王子轻轻点了点头,大王子站起了身来,走了两步,却又回过身看着他:“这次你从外面回来,总觉得变了很多。”
“!!”二王子一愣:“诶……是吗?”
“总觉得你变得比以前温和了许多。看来琉风的死还有玉琉失踪给你的打击不小啊!这件事情我也很遗憾,但是人死不能复生,你要早些走出了。”
“啊……恩,我知道了。”二王子松了口气。
没有再说多余的话,大王子摆了摆手便离开了。
看着大王子的声音,二王子松了口气,整个身子不禁有些瘫软:“你听见了吗?觉得怎么样?”
营帐后,斐樱走了进来:“果然这个简陋的营帐对于你来说还是有些艰苦了。还真是辛苦你一个女孩子家了。”
“谁问你这些了,我是说刚才大王子说的话。”
“大王子说的啊!”斐樱一笑:“不是和我们预料中的差不多吗?”
“只是我越来越不明白了,大王子明明优势在握,即使是民选,他也有着绝对的优势,他完全可以和国王一样,全然不理,可视为什么他这么在意呢?”
斐樱坐了下来,拿起了茶杯为自己倒了一杯热茶:“你来这里也有一些时间了,你觉得殿下与大王子相比怎么样?”
“不行,无论是名望,还是官场上,官员对于大王子子的支持度和人脉都远远不及。还有国王陛下的期望度以及信任也不如大王子。”
“还有呢?”
“非要说的话,由于这几年来的积累大王子应该有了很多的积蓄,只是现在殿下有了圣域的支持。而一个他国的支持,根本不能看作是优势,说不定还不变成殿下的软肋。”
“其实钱财这些对于王选来说,虽然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斐樱说道:“你分析的很对,大王子现在最大的优势无疑就是名望、人脉已经陛下的青睐。但是你觉得如果王选拖后个五年或者十年,这些优势大王子还能保证吗?”
“这个……既然殿下已经决定了要参加王选,这些方面的殿下一定会想办法争取的。”
“所以对于大王子来说最重要的是让陛下能够早日宣布储君的位置。拖得越久,他的优势就会一点点的丧失,即使他现在还不知道殿下的意愿,毕竟对于他来说殿下随时都会开始与他竞争,而且拖下去,还有一个叶枭殿下。”
“我明白了,虽然这民选的结果算不了什么,但是很有可能会让国王陛下又多了疑虑,又会增加观望的时间。所以他才会这么看重。”
斐樱点了点头:“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做的也是拖延时间,时间拖得越长对于殿下来说机会就越多。大王子身边有很多聪明的谋士,只不过他们还不知道,我们已经开始向他们发起进攻了。”
第三十二章 斗技场()
其实凌尘还挺喜欢四处旅行的,有的时候欣赏不同的景色,或许会让自己的心境有所改变,况且这一路上还有一位美丽的女子想陪伴,当然如果她不在闲暇时没完没了的讲述圣书上那些由精灵所编写的诉说神明的故事就更好了。不过话又说回来,拖她的福,凌尘对于维克的了解,只怕要比那些普通的教徒还要高上一些了。不得不说精灵们还真是善于言辞,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人话,或许早已经被路菲尔所说的故事给打动,成为了维克圣域的一员了,只是可惜,路菲尔所面对的是一个最为虔诚的无神论者,而且还是在这片没有神明的领域。
连日的赶路,他们也来到了犬族最大的部落尼格。尼格部落在狗头人、狼人以及狐狸人三族的交汇处,在一座山谷中,与窦碧村不同的时,这里没有杂草,而是成堆的圆石。同样是由石块所搭建的城市,但是与雷斯诺特有着截然的不同,这里大多都的屋子,用原先的石壁做成墙壁,远处看着,依稀可以看出原本山谷的轮廓来,虽然百年战争后很多技术都已经通用了,但是显然这些兽人们对于人类的建造技术以及精灵们的审美观念都不感兴趣,还是喜欢对纯天然的山洞进行加工和改造。这毕竟是一个好战的种族,在这样重要的城市中,城门还是必不可少的,用粗木桩与岩石混合而搭建的城门横跨在道山岩中央,在自于雷斯诺特又经过了拉伏萨的凌尘看来,这本应用于防御的城门似乎并不是那么的坚固,不过坚固不坚固对于这群兽人来说,在这种和平时期似乎并不重要,城门大开着,连一个守城的卫兵都没有。大概说必定比起这样和平的日子,他们更期待来些混乱。
“原来这里就是尼格啊!”路菲尔的显得稍微比凌尘兴奋一些,毕竟身为炽圣者的他一定也和凌尘一样,少有外出的机会,这次旅行对于她来说也有着不小的收获。
对于这样没有任何价值的问题,凌尘自然是不会回答她的,而是一边走着,一边四处张望着,不愧为犬人族的大部落,可比先前窦沃所在的窦碧村热闹得多,不仅仅有狗头人,还有着狼人以及狐狸人,在这街道上一看,犬族的三大族的地位就已经一目了然了,大多狗头人都辛勤的工作着,搬运货物,擦着桌子,驾驶者马车,而狐狸族的人,大多都在商铺中叫卖着,或者在路边上表演者马戏。而顾客大多都是狼人,毕竟在奥克王国,还是弱肉强食的国度,拥有着力量上的优势的狼人自然成为了这里的贵族。慢慢的凌尘停下了脚步,跟在他身后路菲尔也停了下来:“啊!看来这就是窦沃说的斗技场了。”
窦沃曾经告诉过他们,如果他们到了尼格,那么一定要去尼格的斗技场看看,斗技场算得上是尼格的标志,凌尘一开始还有些不以为然,不过现在却不由的点了点头,面前这栋建筑呈椭圆形,用大理石与巨石建成足有三层高,独自屹立在街道正中央。同松散的街道不同,这斗技场的大门口居然有着守卫看守。两人相视看了看,随着人群走进了斗技场中,上了几道阶梯后,整个斗技场呈现在了凌尘的眼中,不经有些后悔先前嘲笑兽人们愚昧的工匠技术,一览这斗技场的全貌,粗略的估计足以容纳四万人观看这斗技场中的竞技了。和路菲尔找了一个位置坐下,竞技场中竞技已经开始了。
竞技场中是一个魁梧银毛的狼人,面对着四个相比较只觉得弱小了许多的狗头人。只见四个狗头人相视看了一眼,一起冲向了狼人,狼人不慌不乱,只是退后了一步,速度极快得一把捏住了立他最近的两个狗头人的后劲,用力一砸,两个狗头人哀鸣了一声便昏倒在地上,这时剩下的两个也已经冲到了狼人的面前,其中一个手握成拳朝着狼人的胸口砸了上去,狼人侧身一闪,顺势一拳打在狗头人的腋下,狗头人悲鸣了几声退后了几步,与此同时,另外一只狗头人已经绕到了狼人的背后,正要发起进攻,但显然他的动作已经被狼人察觉,毫无征兆的飞起了一脚,正正踹在了狗头人的胸口上,距离的疼痛感,让狗头人还没来得及发出哀鸣就已经被踢飞了出去,倒在地上。剩下一只狗头人狼狈的看着狼人,眼神中带着一丝绝望,冲向了狼人,然而狼人却没有给他任何的机会,一拳砸在了狗头人的脸颊上,狗头人整个身体飞了起来,落到地上又滚了两圈才停了下来。
胜负已分,顿时观众席上想起了喝彩声。在竞技场中一个狐狸人走了出来,看了看四个倒在地上的狗头人的状况,走到了中央拉起了狼人的手高高举起:“白银七代五连胜!!按照规则,七代可以挑战我们的冠军白鬓五世族长!!”
顿时会场中观众们的呼声沸腾起来了。凌尘眉毛轻轻一跳,窦沃和他说过,现在他们犬族的族长便是一只白毛的狼人,其名便是白鬓五世!先前来的路上已经打听过了,这位白鬓五世最大的爱好便是在这斗技场中观赏武士们的对决,要是兴起,自己也会上场不过凌尘可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是冠军!
“那么白银,你要挑战族长吗?”
“我就是为了挑战它才来的!!”白银说完,场上的欢呼声更加热烈了!!
“那么让我们欢迎族长!!!”狐狸人说完整个斗技场沸腾了,凌尘皱起了眉头,他可受不了这种场面,不由捂住了耳朵,不过目光却没有从竞技场中离开,狐狸人离开了赛场,竞技场中一道大门打开,一只足有三米高的狼人走进了赛场中,只见他浑身白毛,身上披着一件用彪所缝制的披风,上半身露着坚实的肌肉,单看他的气场就先让与周围的狼人们不同,一步一步,走到了白银的面前,俯视着他:“你要挑战我吗?”
“你怕了吗?”
“有勇气!!”狼王说着手一扯,将披风脱下,随手一扔:“我看了你刚才的决斗,很不过,你确实有资格挑战我!!”
“我的资格不需要你认可!!”
狼王没有继续说话,而是退后了几步:“你准备好,就随时开始吧!!”
顿时会场又一次沸腾了。不过这次凌尘早有准备,事先就已经捂住了耳朵。
这样的决斗是不允许携带武器的,话虽如此身为狼人,他们牙齿利爪本身就是武器,由此可见白银方才对于几只狗头人还真是首先留情了,不过对上的对手是氏族之王,白银没有丝毫的怠慢,手一摆,锋利的尖爪从手掌中凸了出来,如同箭矢一般冲向了狼王,狼王没有退后,而是正面直面他的利爪,然而爪子还没有抓到狼王,狼王突然手一提,一把紧紧握住了白银的手,白银并没有慌乱,这只手用着力的同时,另外一只手刺向狼王,狼王同样抬起了另一只手,紧紧握住了白银的双手,两道利爪眼看就能刺入狼王的胸口,然而狼王的力量想让比白银想象中的还要强大,双手被狼王捏得有些发麻,突然白银张开了血盆大口一口朝着狼王的喉咙咬来,狼王当机立断,抬起脚重重一脚踢在了白银的胸口上,将白银踢开,与他拉开你距离。
顺势白银凌空翻了个跟头,四脚伏地,一声嚎叫,再度扑向了狼王,凌空跳起,狼王双手向后一挥,迎上了白银四手交错,白银顺势将狼王扑倒在了地上,然而下一刻,狼王一用力,反将白银压在下方,腰一用力站了一起来,捏着白银的手用力一甩将其扔了出去,四肢的利爪在斗技场的地板上,伴随着刺耳的声音摩擦出璀璨的火花,两轮攻击没有奏效,这次轮到狼王了,整个人纵身跳向白银,双手十指相和,猛然一扣,白银的反应不满赶忙跳开,一挥舞空,狼王却没有停下,一声怒吼,抬起脚,踢向白银,白银退后几步,还没有等他闯过气来,狼王已经一拳迎面而来,这一下,白银没有躲开,正正一拳砸在了白银的下颚上。一拳将白银打飞划了两三米,狼王没有继续追击而是站在原地等待着白银站起来。
果然白银没有让他失望,张开嘴吐出了两颗被他打断的的牙齿,怒吼着再度冲向了狼王,然而这一次狼王显得比先前还要从容很多,突然侧身一闪,躲过了白银的攻势,一把抓住了他的尾巴,将他砸在地上,一脚踩住了他的手臂,蹲下了身子膝盖顶着白银的脊柱,手指放在了白银的眼珠前,突然利爪弹了出来,爪尖轻轻的在白银的眼前一点。随即又收了回去。
顿时整个斗技场迎来的短暂的宁静,先前的护理人又走了进来,激动的大喊道:“胜者,白鬓五世族长!!!”
再度整个斗技场传来被欢呼声所笼罩。凌尘叹了口气,即使捂着耳朵,他也能感觉到自己耳膜传来的疼痛。从欢呼的人群中,向下看去,看着赛场中的狼王,看来他还真是一位优秀的战士,再这样的场景中,自己也有些热血起来了。
第三十三章 狼王()
盛大的宴会就如同烟花,在璀璨过后便会冷却,狼王的斗技之后剩下的节目都显得无趣,无论什么种族什么人都一样,往往自己的璀璨的花火却又有几个人会在乎零落的烟花灰会飘落到何处,毕竟他们的价值已经在烟花绽放的一瞬随着燃尽。观众们为胜利者们欢呼,却又几个人注意到败者的离场,不过这应该就是这个国家存活下来最为基本的原则,弱肉强食。
凌尘带着路菲尔缓慢的向前走着,眼前的显著的身影倒是不难追踪,这么快就遇到了这位氏族的王者,对于凌尘来说无疑是好运。
“喂,凌尘!你跟得太紧了!这样会被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