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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人佣兵团-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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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谢谢配合。”

    收回长剑,爱德华露出一个难看的微笑,语气平和地说出一个让女子难以接受的事实:“你现在还有五天的生命,我劝你赶紧回去找鲁尔逊,让他好好看看你现在的样子,顺便告诉他一下。”

    “他这个老三会比父亲死得早,而且我保证是正常老死,一丁点伤病都没有。”

    微微一眯眼睛,这头嗜血的孤狼终于对他的猎物露出了隐藏已久的利齿:“让他好好珍惜现在的时光,因为他的下半辈子会过得很快。”

第71章 出发() 
“快看,那有个老疯子。”

    “真是啊,还是个老疯婆子。”

    “大晚上的穿个紧身服,还遮着脸,疯的真够彻底的。”

    “说的没错,你看她披头散发的样,走路还晃晃悠悠的,也不知道能不能活到明天。”

    ……

    小宝坐在恢复正常的爱德华肩膀上,一人一猫站在窗前,居高临下看着街道上踉跄行走的黑衣女子,小宝问道:“你真的要让她去见鲁尔逊?”

    “怎么可能,我骗她的。”

    爱德华抱着肩膀,摇摇头:“黄金家族长子是个终焉骑士,这么大的秘密哪能如此轻松就让别人知道。”

    小宝一歪脑袋:“所以?”

    爱德华眼中闪过一团黑色,转身离开窗边:“所以她现在该死了。”

    “快看,那疯婆子摔倒了!”

    “走走走,过去看看!”

    “她怎么了?”

    “怎么样?死了!”

    “我就说她肯定活不到明天!”

    “切,真没意思,走了,喝酒去!”

    看热闹的人群逐渐散去,留下一具身着怪异服饰的老妇人尸体。

    夜晚的镇子,野狗挺多的。

    清晨的镇子,一切了无痕。

    咚咚咚!

    清脆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把爱德华从睡梦中惊醒,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一看,天刚刚亮。

    谁这么早敲门,脑子有毛病吧!

    心里暗骂一声,深呼吸两下之后爱德华才不情不愿地下地开门。

    一开门,发现站在门口的不是别人,正是一脸兴奋的布林克。

    “这么早?”

    爱德华嘟囔一句后发现布林克的眼睛有些红,便没好气地问道:“我说布林克先生,你不会一晚上没睡,就等着天亮了来找我吧?”

    “这不是显得对你这个雇主重视么。”

    布林克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岔开话题道:“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他自己穿着一副新的轻便铠甲,腰挂长剑,身后站着裘娜三人,显然已经做好了准备。

    长出一口气,回头看了一眼睡得正香的小宝,爱德华揉揉脑袋,砰一声关上门:“等我十分钟。”

    十分钟后,穿戴妥当的爱德华抱着还在睡觉的小宝推门而出,略带歉意地对众人一笑:“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变脸速度还挺快。

    布林克哪能因为这么点小事发脾气,无所谓地一摆手:“爱德华先生太客气了。”

    就这样,一行人走出旅馆,向着小镇出口的方向走去。

    “爱德华先生,有些事我得提前跟你说清楚。”

    布林克和爱德华俩人并肩前行,后面跟着洛龙,裘娜和艾欧斯走在最后,俩女孩正在互相咬着耳朵不知道说些什么。

    “请说。”

    “那我就不客气了。”

    略微思考了一下,布林克表情严肃地说道:“虽然你是这次行动的雇主,但是我作为执行者有我自己的做事方式,整件事的过程都必须我说了算。”

    “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去,甚至一起行动也行,但是任何时候都必须听我指挥。”

    “无论你判断我的决定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都不能插手,你可以看见死不救,你也可以看笑话,但是我绝不容许一点点违抗我命令的行为存在,这是咱俩合作的前提,你必须答应,否则我宁可不赚这份钱。”

    爱德华听了一愣,没想到布林克会有这么强硬的要求,但是转念一想自己是外行人,而且这家伙是卖命的,怎么卖当然是人家自己说了算,于情于理自己都确实不适合插手,便答应下来:“这个可以。”

    “还有。”

    布林克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但是他的要求不止这些:“你不只要保证你自己,也要保证你怀里那位姑奶奶也不插手。”

    其实这句话才是布林克真正的目的,雅德维嘉可是不亚于古斯塔夫的大兽族,一旦她掺合进来很可能让事情变得复杂化,而爱德华作为她的魂守必然要与她站在一条战线上,如此一来事情就不好办了。

    到时候人财两空都是好下场,弄不好就是两败俱伤。

    “你说小宝?”

    爱德华看了一眼睡的正香的小白猫,伸手拽了拽她的小耳朵:“别睡了,问你话呢。”

    魂守之间是相互平等的关系,这件事还得问问当事人的意见。

    “烦死了。”

    小宝在爱德华的怀里蹭了蹭,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随后语气极为不耐烦地说道:“只要爱德华没事,我懒得管你死活。”

    “这样最好。”

    布林克点点头,最大的隐患被消除了之后他的表情也恢复了轻松:“哦对了,爱德华先生,硫炎洞窟距离咱这也不近,你准备怎么去?”

    “我?”

    爱德华眨眨眼睛,突然意识到自己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他本意是先找几个佣兵去那探探情况,压根没想过这么快就轮到自己亲自去!

    硫炎洞窟距离米尔斯镇大概三百公里,这距离靠走显然是不现实的,传送魔法的话没有具体坐标也不好办,这么看来就只能靠坐骑或者交通工具了。

    在厄尔斯世界,能够用来进行远距离移动的交通工具是存在的,比如空中的飞艇,地面上高速移动的源力车,还有用在大洋里航行的各种船只,但是这些交通工具的费用不菲,而且使用时需要专业人士辅助,所以普及率非常低,像米尔斯这样的小镇就没有任何可以使用的交通工具。

    交通工具没有,那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骑坐骑,好在米尔斯镇虽然不大但是佣兵很多,为这些佣兵提供马匹等常规坐骑的地方当然也跟着多了起来,坐骑还是不成问题的。

    “骑马?”

    布林克一听爱德华的回答,脑袋摇的跟波浪鼓一样,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我说兄弟,还好你是跟我一起去,否则绝对要倒霉!”

    “我知道你不信,听我给你解释。”

    面对爱德华不理解的眼神,布林克主动详细说道:“马胆子太小,还是普通动物,这种坐骑只适合跑大路,就是城镇之间这样的安全通畅道路,像咱们这一次去的地方就不行,因为不仅路不好跑,而且沿途一定会碰到各种魔兽,到时候咱们的马就算能在魔兽的袭击下存活也一定会被吓到,没办法继续骑,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咱们几个用脚走到目的地。”

    “嗯,有道理。”

    这番话说得有理有据,爱德华听后很信服,于是虚心请教道:“那咱们应该怎么去才合适呢?”

    “一般情况下佣兵团出任务都是靠步行,一是减少各种变数方便应对突发情况,二是方便休息和住宿,如果碰到路途实在遥远不得不骑坐骑的话也会选择经过驯化的低级魔兽,既能帮助战斗又能保证坐骑的实用性。”

    布林克给他解释了一下其他佣兵团是怎么做的,然后说出了自己对此次行动的计划:“我以为你有适合自己习惯的坐骑,所以先问你的意见,现在既然兄弟你没什么好选择,那就委屈一下跟我坐一样的好了。”

    “兄弟你太客气了,千万别说委屈,我谢谢你还来不及呢。”

    既然现在是合作关系,彼此间先生先生叫着太过生分,爱德华便和布林克一样称呼对方为兄弟:“咱坐什么坐骑?”

    “先出城,我已经在城外准备好了。”

    布林克没有立即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神神秘秘地说道:“是一个大家伙,我觉得你会喜欢它的。”

    事实证明布林克说的没错,爱德华对他这次安排的坐骑非常满意。

    “咱介绍一下。”

    裘娜站在坐骑的头上,大红衣裙随风飘动,美丽的脸庞在清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娇俏,甜美的声音中带着点新烤黄油般让人喜欢的滑腻:“这是咱的魂守,血蝎小血,咱这次就坐它去硫炎洞窟。”

第72章 很久以前的故事() 
厄尔斯是一个很神奇的世界,之所以这么说不只只是因为有着千千万万各不相同的生命生活在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的气候和地貌。

    这是一个被真神创造的世界,是一个处处被强大的特殊力量影响的世界,所以尽管有太阳有月亮,尽管日夜各半交替正常,但是世界上的气候却迥异常态。

    首先要说的,就是占了大半个世界的无尽海。

    这片以无尽为名的浩瀚大洋中,每时每刻,每一滴海水都处于狂暴状态,除了与莱茵舍尔相接的那一条窄窄的海岸线还算平静之外,偌大的海洋就像是一大锅沸腾的浓汤,时时刻刻充满了危险。

    能在这里生存的生物无一不是实力出众之辈,强如陆地霸主的龙族在这里也只能称得上强大而已,远达不到最强的程度,无怪乎一直没有任何生命能统一大洋。

    与暴怒而危险的无尽海相比,莱茵舍尔这块大陆就要安全的多,但是却有着非常高的复杂性。

    莱茵舍尔的中心是克鲁姆斯,圣哈莱尔帝国的都城,以这座城市为中心,方圆千公里半径的土地时时刻刻保持着戈壁式的气候地貌,除了城北不远处因为有着一个大湖的原因而存在一片树林之外再没有任何成规模的天然植物群存在。

    以克鲁姆斯为分界线,莱茵舍尔北半部总体缺少降水,南半部却一年四季降雨不断。

    帝国的学者们是如此解释这种神奇气候的:位于大陆北方的末日裂谷周围充斥着整个星球最浓郁的火系源能力,其浓郁程度已经达到了除了完全没有任何其他源能力存在的地步,所以整个大陆北方的大部分雨水被驱赶到了南部,以致南北方整体气候的巨大差异。

    这种解释有些牵强,但是并非完全没有依据,因为源能力确实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一片土地的气候,克鲁姆斯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克鲁姆斯所在的这片土地原来是一片湖泊群,尽是沼泽类地形,但是却在一夜之间被一个强者变成了现在这片大戈壁。

    那一天,克鲁姆斯周围千公里内除却火系源能力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源能力存在,在那之后克鲁姆斯就变成了现在这样与周围都不一样的独特气候。

    那个人,名为辛迪亚?哈莱尔,一人一剑在大陆最中央刻下自己名字的莱茵舍尔天生的女皇。

    “女皇陛下真是太太太厉害啦!”

    布林克几人坐在血蝎的背上,坚固平坦的背甲与地面差别不大,刻意减速之后血蝎移动起来也很平稳,如此一来大家就只需要舒舒服服地等着抵达目的地就可以了。

    闲极无聊,布林克便主动找爱德华聊起天来,一是为了打发时间,同样也为了多摸摸这个雇主的底。

    一开始彼此不熟,只有洛龙这个厚脸皮的家伙偶尔插上一句话,好在爱德华是一个端得起也放得下的人,没过多久裘娜和艾欧斯也加入进来,就连小宝都会发表一两句自己的意见。

    当前话题是每个人自己所崇拜的强者。

    裘娜崇拜的对象正是辛迪亚女皇,正眉飞色舞地讲述着女皇陛下的丰功伟绩,其中免不得提到女皇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战:休止之役。

    “女皇陛下容颜风华绝代,实力睥睨天下,确实令人佩服。”

    辛迪亚女皇创立了帝国,开创了人族统治莱茵舍尔的伟大时代,所以几乎每一个人都对她充满了敬意,身为神仆的洛龙如此,身为终焉骑士的爱德华也一样:“咱们为人子孙能有现在的生活,首先要感谢女皇陛下。”

    “我也听说过这个女人。”

    小宝在提到辛迪亚女皇的时候特意坐起身,一改刚才慵懒的模样:“据说当时的兽王也在克鲁姆斯附近,但是在那个女人拔剑之后就直接回到格洛瑞,并且告诫所有兽族不得招惹哈莱尔家族,以免祸及整个格洛瑞。”

    “一个女人,没有特殊天赋也不会神技,身上更没有强大的魔具,仅凭自身修炼就能达到压制天下强者的超绝实力,真是不可思议。”

    布林克摇摇头,也跟着感慨道:“要不是因为克鲁姆斯周围这鬼天气,我是不相信能有人做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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