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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气鼓鼓瞪了晋王一眼,只管赌气不肯说话。他站在光溜溜的石阶上,三下五除二几把掀掉了湿衣服,赤|裸的胸膛剧烈起伏着,皮肤在夕阳余晖照射下泛着层金器般耀眼的光泽。一颗水珠从他脸颊处滴落,沿着修长的脖颈匀称的锁骨一路向下滑去……那是常年骑马练就出的挺拔腰身,脊背笔直,肚腹平坦,肌肉紧实有力块垒分明……
这一幕直看得晋王舍不得调开目光,沈思那么年轻,那么生机勃勃,即便是尘土满面、血污遍体也难以掩饰他从骨子里散发出的烁烁光华。他走到哪,哪里便充盈着明亮浩荡之气,他的美是灵动飞扬之美,矫健昂扬之美,绝非府中那群香脂软玉、锦袍罗带堆砌而成的所谓“翩翩佳公子”可比。
就好似一把上古名剑,看去朴拙平淡,实为稀世奇珍,平常人眼里那不过是一堆旧铜烂铁,只有识货的人才能真正读懂它的魅力,可又并非每个识货之人都有本事将它握在手里随心掌控。
望着几步之外的沈思,晋王微微眯起一双凤眼,笑意深邃。举凡这世上的好东西,都是有能者得之——比如天下,比如烈马,比如眼前的黝黑少年……
…
等晋王洗去一身疲惫回到营地,架上的鹿肉已经被烤得外焦里嫩,香气扑鼻了。抓起几把盐末子和香辛料撒上去,火苗腾地窜起老高,油脂被燎得“吱吱”作响,光是听听就诱得人食指大动。
侍卫们当值不敢饮酒,只围坐下首豪气大啖着美味的鹿肉。沈思这厢刚刚吃到半饱,那些人就拍着肚皮陆陆续续起身四处巡视去了。有酒有肉却不能尽兴,这让沈思郁闷不已。他几口啃掉半条鹿腿,拎着酒囊信步走上了一侧的崖边,半卧在那就着月光自斟独饮起来。
晋王见状,也紧随其后跟了过去,毫不客气地与沈思肩并肩席地而坐,又朝沈思扬了扬手里酒囊:“念卿,今日拉你下水是本王唐突了,在此向你陪个不是。”
王爷千岁纡尊降贵主动赔礼,沈思却只是大喇喇一笑:“这种小事根本不值得放在心上。我若真计较,此刻你也不会完好无损坐在这了。”
其实在老虎扑过来的一刹那,晋王一声“念卿”沈思听得真切。不管晋王收自己为义子有何目的,起码危急关头表露出的担忧是切切实实发自肺腑的。沈思领了他的这份人情,别的自然不会多加计较。
“你这张嘴巴长得不大,说起话来口气倒是大得很……”晋王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心里不免暗暗有些忧心。这黑小子气太盛、人太傲,至刚易折,难保将来会因为脾气吃大亏。
沈思满不在乎地一甩手:“我向来只说实话。我身手确实好,骑术确实高超,领兵打仗也确实很有一套,这些都是真的,为什么不能说?若是处处讲究分寸,话只说三分,事只做一半,心思全靠猜的,恐怕不闷死也要累死了……”他飞快瞄了晋王一眼,略显委屈地小声嘟囔道,“我又没说我很会游水很善驾船……”
被他这孩子气地一瞄,晋王止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是啊,这“直来直往”不正是沈小五儿的可贵之处嘛,他若是处处谦逊谨慎做人,凡事讲究个中庸之道,那通身的光彩气度恐怕早就不见了。
“念卿果然澄澈通透、毫不矫饰,正如此刻刘谷山上繁星万点的夜空一般。”晋王欣慰地点点头,“与你闲谈总能使本王心内畅快非常。”
得了如此赞誉,沈思却只鼻子一哼:“王爷赞我的话,我可不敢尽信。”很快他又嘻嘻一笑,岔开话头,“都说酒后方能吐真言,王爷酒量倒是让人钦佩,几次对饮下来,竟从未见你醉过。”
晋王一愣,旋即笑道:“醉与不醉未必是看酒量,也要看心境。使人醉倒的不一定是酒,也可能是世事与人情。我向来不会醉酒,只会自醉。”
沈思扁扁嘴:“喝酒不醉又有什么意思,岂不是和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武林至尊一样寂寞?”
“一场酒宴越热闹,散场之后便越凄凉。本王上一次酩酊大醉,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晋王猛灌了一大口酒,目光投向虚空处幽幽回忆道,“那场酒喝得可真痛快啊,季先生奏琴,屠大哥舞剑,我与博生兄弟一起划拳斗酒……可惜没多久,这些人就都各奔东西,生死相隔了。如今我坐拥半壁江山,却连个陪着痛痛快快喝酒的人都找不到。有人碍于我王爷的身份不敢亲近,有人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曲意逢迎,还有人这一边与本王饮酒谈笑,那一边却伺机捅本王一刀……”
沈思抬头望了眼中天明月,同情地叹了口气:“唉,人都谓高处不胜寒,恐怕就是这个道理吧。”见晋王情绪瞬间低沉了下去,他赶紧找了个轻松的话题,“好在我出身小门小户,并无这些烦恼。我家里三位哥哥都是好酒之人,小时候父亲管得严,平素不许饮酒。我们兄弟就常常趁着父亲睡下之后去厨房偷酒喝。大哥负责部署行动,二哥负责中途运送,三哥负责站岗放哨……”
“你就负责喝吗?”晋王好奇地笑道。
沈思神秘兮兮地眨动几下眼睛:“非也,我负责在不幸被发现之后去顶罪挨罚。那时候我年纪小,父亲和祖母都偏疼我一些,哥哥们犯了错少不得一顿板子屁股开花,我犯了错却至多只是在祠堂跪两个时辰。所以时至今日沈帅还常常自责,说是怪他把我给惯坏了。”
晋王煞有介事地用力点了点头:“照此看来,本王该要好好感谢沈老将军一番才是。”
沈思不解:“这与王爷有什么相干?”
“若不是沈老将军纵得你天不怕地不怕,你又怎么会私自领兵去解宁城之围?若不是你及时赶到,本王又如何获救?又怎么会……”晋王故意拖长了音调,“认下你这般有趣的义子呢?”
提到宁城,沈思不免再次想起了卫悠。也不知此时伯龄身在何处,与谁相伴,是否也同自己仰望着同一片姣好月色呢?
见沈思忽然沉默了,晋王还以为是一席话勾起了对方的思乡之情,他举起酒囊朝沈思扬了扬:“算了,咱们不说从前不说往后,今日念卿你就陪着本王好好喝一场吧……不对不对,不是陪着晋王爷,是陪着卫律。”
沈思略一迟疑,了然笑道:“守之,今日你我不醉不归!”
晋王闻言大喜,咕咚咚接连灌下好几口酒,又不无私心地问道:“念卿年纪不小了,可有心仪的姑娘?”
沈思嫌弃地撇撇嘴:“要心仪的姑娘做什么?男儿大丈夫志在四方,有了家室,就要增添无数牵挂。如今四海未平,胡虏未灭,又何以家?”
“念卿你啊,哈哈哈……”晋王不禁失笑,“那是你还不懂情爱之事,还没真正遇见一个喜欢的人。等你喜欢上,自然就明白了。”
“你又怎知我……”沈思待要争辩,自己倒先红了脸,他此地无银地干咳了一声,站起身来,“这大好的月色,又有好酒好肉,谈什么情爱之事,又不是闺阁女儿。不如……你我斗剑赌酒如何?”他扫视四周,见有长短合适的树枝,便脚尖一挑握到了手里,对着晋王亮出架势,“守之,敢应战否?”
晋王被他撩拨得心痒难耐,也寻到根差不多的树枝握在手中,跃跃欲试地回敬道:“那就要请沈小将军指教一二了!”
晋王的剑法早年经过名师指点,虽不似沈思那般凌厉狠绝,却更加稳健大气,施展起来别有一番风采。而沈思是带着玩心在斗剑,卸去了满身的杀气,招式自然弱了不少,二人斗在一处,一时竟也难解难分起来。
屠莫儿如鬼魅般站在阴影里,手扶剑把目不转睛盯着晋王与沈思。辜卓子站在他身边有一下没一下扇着羽扇,把自己冷得直缩脖子。扇尖上的绒毛不小心扫过屠莫儿脸颊,他仍旧是不声不响,只面无表情地向旁边飘出了几寸。
晋王三战三败,最后都被沈思“一剑封喉”了。他虽惨败,却败得十分惬意:“念卿,我技差一筹,到底不如你,这下心服口服了。”
沈思不以为然地笑笑:“我这种人是以剑为剑,你这种人则是以人为剑。术业有专攻,我赢你不足为奇。话说回来,我的剑再快也敌不过千军万马,而你的剑却能掌万民生杀之权,是我终究不如你才对。”
闻听此言晋王一阵沉默,若有所思地朝远处望去,刘谷山下,是广阔无际的森林,原野,和滚滚流过的汾水,都是他晋地的大好风光。现在目之所及一片宁静安详,可过不了多久,这里就会被战火与硝烟覆盖。
“若是鞑靼人杀来,到底该不该奋力一战呢……”晋王声音很轻,不知是在问沈思还是在问自己。
沈思挥舞着手里当做宝剑的树枝:“若是鞑靼人真的杀来,自然该当一战!”见晋王垂首沉吟,他坦然一笑,“我知道你在担心些什么,你怕打败仗。可一场仗打败就是真的败了吗?鞑靼人以为我大周男儿柔弱可欺,我们就更要在战场上让他见识到周人的勇气与胆魄,让他知道我大周就算战至一人一骑,也会抗击到底!”
晋王注视了沈思片刻,下定决心,握拳重重击打在手掌上:“好,就听你的,奋力一战!杀他个有来无回,片甲不留!”
第12章 知不知青虫相对吐秋丝()
第二天,晋王带着队伍又向北行出了三百多里,直至日头偏西才返回到晋阳城内,谁知进城后没多久,就被拥堵在街道上看热闹的人群拦住了去路。
几人骑在高头大马上看得真切,遥见重重叠叠的人群之中,一名身穿红衣的俊俏公子正揪着个骨瘦如柴的少年不断斥骂:“还说这钱袋子不是你偷的,若不是你偷的,为何会捏在你的手里?”
红衣公子身后还跟着一群唇红齿白、打扮整齐的跟班,看着年纪都不甚大,也一个个张牙舞爪地对少年吼道:“就是你,抵死不认也没用,小小年纪不学好,跑去做贼,真真可恶!该打,该打!”
少年领口被人揪住,只得可怜兮兮挺着胸脯小声争辩:“我没偷,我是从地上捡的,又不知是哪个掉的……”他个子矮、音量小,话一出口就被对方七嘴八舌的责骂声给淹没了。
几番来回拉扯,有样物件儿从少年怀里不慎掉落了出来,红衣公子眼疾手快一把夺过,定睛细看,竟是只镶了银嘴儿的牛皮酒囊,这下红衣公子更加有理了:“还说你不是个小贼,看你那穷酸相,怎配带着这等好东西?哼,定是偷来的无疑!”
沈思一眼认出那酒囊是自己用过的,他隐约想起,当日宁城之外有个饿极了猛啃生肉干被噎住的少年,当时他觉得好玩,就随手把自己的酒囊丢给了对方救急。记忆中的人影儿与眼前的少年渐渐重合,沈思不禁又笑了出来,原来人长得窝囊连老天也喜欢欺负,偏要处处给他气受。
少年见酒囊被对方拿走了,急忙去抢:“我并没偷窃,这是、是一位将军所赠之物!”
“将军所赠?你瞎话编得实在离谱!”红衣公子自然不信,一把将少年甩到了地上,“这晋原地界凡能叫得上名号的将军,本郡……本公子全都认得,你倒说说看是哪一位?”
眼见对方袍袖挥过,少年躲闪不及,被掌风扫到面门,登时倒退几步“咕咚”坐在地上,口鼻处鲜血直流,血珠子顺着下巴滴滴答答往下淌。至此沈思终是看不过眼了,一翻身下马走进了人群。
红衣公子扬起手中马鞭正欲再教训少年几下,不提防手腕忽然被人扣住了,他一抬头,见身侧立着名肤色黝黑的高大男子,更恼人的是,那男子只用三根手指就捉得他难以动弹了。他又哪里受过这种气,当即柳眉倒竖:“哪里跑来的狗东西,敢管本……本公子闲事!”
说话间他大力向回抽手,可无论如何都抽不出,直挣得紧咬银牙,眼眉皱到了一处。
沈思牢牢制住对方,心平气和地解释道:“公子先请住手,酒囊是在下送给这位小兄弟的,并非他偷窃所得。至于钱袋一事,或许也有误会,还望能容他解释一二。”
红衣公子根本听不进他的话,只管回头号令身后一干跟班:“都傻了吗?还不给我狠狠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黑小子!”
那些人正待挽起袍袖挥拳上前,却被一袭白影拦住了去路。身穿白衣的辜卓子迈着四方步走到红衣公子面前,手持羽扇深施一礼,用只有彼此能听见的声音悄悄说道:“辜卓子参见郡主。郡主息怒,这位沈公子乃是王爷贵客,无意间冲撞了郡主,所谓不知者不罪,还请郡主莫怪。”
红衣公子闻言吓了一跳,赶紧放眼朝人群望去,待看见远处骑于马上的晋王和一众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