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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至上-第1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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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槿!按照这个速度,我们多久能到丘朗?”

    “大概三四天吧……我们没有带砍刀,所以走的慢了一点。”

    木槿回答的有点心虚。

    魏可气得直翻白眼,早知道要带砍刀,冒十的山洞里就有现成的,但这时候说什么都没用,他们是在深山老林里,周围没有人烟,哪里去弄砍刀。

    他恨不得宰了木槿,然而,周围的丛林遮天蔽日,缺了木槿,他们连方向都很难分清。

    “原地休息!”

    魏可命令一声,又摸摸小欢的小脑袋道:“小欢,去找最近的有水的地方!”

    唧唧!

    小欢抬起脑袋,用鼻子往空气里嗅了嗅,然后一跃而下,从马背上跳了下去,朝着一个方向飞快地窜了出去,几乎是一眨眼之间,就消失在茂密的丛林里。

    “咦?貌昂大哥,你的小狗能听懂人话?”郝思理非常惊讶。

    “嘿嘿!等会不就知道了?”

    魏可略略有些得意。

    他敢跟着木槿丛林,其中一个很的原因就是小欢,M北的丛林是小欢的家,只要有小欢在身边,魏可就不担心自己会陷在丛林里出不去。

    不过,小欢再厉害,也没法帮他追上冒十等人。

    这一趟估计要白跑了,等不到他们追上前面的冒十,那伙家伙肯定已经带着乔布朗到了丘朗。

第234章 野狼群() 
小欢是丛林之王,比想象的还要厉害。

    它先是很快找到了邻近的一条小溪,然后钻进丛林里,不久就拖着一头山羊跑了回来。

    郝思理几乎看傻眼。

    小欢的体型只有一点点大,比一只猫大不了多少,却能咬死了一头山羊,还能拖回来,这事情怎么看怎么觉得稀奇,若不是亲眼所见,没人敢相信。

    再联想起小欢之前的神勇表现,任谁也知道,这小东西不一般。

    有水,有山羊,对付一顿丰盛的晚餐,根本不是难题。

    几个人就在小溪边架起一堆篝火,把山羊扒了皮,用一根树棍子叉了,烤羊肉吃。

    “木槿,再给你一天时间,若是找不到冒十留下来的踪迹,你就死!”

    魏可也是发了狠了。

    木槿听得傻了,连声抱屈道:“大爷!这不行啊!树林里这么大,谁知道冒十他们从哪里走?我们肯定是和他们走的一条路线,但不一定能找到他们走过的路?”

    魏可听了,不为所动。

    人都是逼出来的,以他们现在的速度,想要追上冒十,那是休想。

    唯一的办法,找到冒十在前面走过的路,冒十等人走过的地方,一定是清理出了一条比较好走的路,就省了魏可他们的功夫速度大为增加。

    郝思理手里捏着匕首,对着木槿,不怀好意地连连冷笑。

    “毒|贩子!你当这是在山里逛着玩吗?找不到路,小爷把你剐了!”

    木槿吓得寒蝉若惊,眼神闪烁。

    摆在这家伙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逃跑,要么拼命去找到冒十等人留下来的踪迹。

    逃跑?莫说木槿已经受了重伤,就算他是个好好的人,在魏可和郝思理两大高手的监视下,他也跑不掉,何况还有一个能神出鬼没的小欢,就更没希望了。

    当天晚上,三个人就露宿在小溪旁边。

    这是没办法的事,北丛林的夜里,危机四伏,再胆大的人也不敢在林中穿行。

    再一个,夜里伸手不见五指,即便他们打起火把,也照亮不了多远,说不准就走错了路,不仅没有缩短与前面的距离,反而到了天明之后,需要修正路线,耽误了时间。

    三个人都是老手,即便是郝思理,也是大山里长大的,对露营不陌生。

    地面上是不敢睡的,魏可选了一棵大树,把木槿绑紧在树干上,连同双手一起绑起来,这家伙的右手已经肿的像个小篮球,却不敢有怨言。

    生活在这片大山里的毒|贩子,还真挺能扛,这要是换作城市里的普通人,估计已经折腾死了。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也把自己绑在了树干上。

    睡到半夜里,魏可猛然惊醒。

    嗷嗷!

    是狼的嚎叫!

    睁眼往四周看,大树下方,他们点起的火堆已经变得若明若暗。

    就在距离火堆之外不远的黑暗里,出现了一对对闪动着的绿油油的光点,那是野狼的眼睛,一眼望过去,这种光点层层叠叠,数也数不清。

    魏可顿时心里发寒,哪怕他胆子再大,也有点受不了。

    这是多少条狼,几十,还是上百?

    北这地方的野狼,缺少天敌,往往长得非常高大健壮,就像小牛犊子,一条两条还好对付,一旦成群结队,那就无敌了,而且,野狼天性残暴又坚韧,认准了猎物之后,就会一路跟随,直到猎物被它们咬死。

    这些事情,都是身为猎户的沃嘎说的。

    那措附近的野狼很少,最多就是一两条落单的,据沃嘎说,如果在丛林中遇到野狼,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刻逃往有人居住的村子里,否则,被野狼盯上,必死无疑!

    这下糟了,这些野狼不会到了天亮之后,仍然盯着他们吧?

    魏可立刻想到了一种最坏的情况!

    野狼这种动物,并不只是在夜间活动的,到了白天,它们还是会在丛林中游荡,围捕猎物,如果它们一直围着不走,别说是追冒十等人,就是自保也成了问题。

    魏可和郝思理都带着枪,不过,子弹都带的不多,这要是子弹打完了,难道肉搏?

    “啊!那是狼!”

    这时候,郝思理也醒了。

    这小子真是个浑人,从怀里掏出手枪,举枪就射。

    啪地一枪,黑暗里立刻传来一阵凄厉的惨叫,显然有一只野狼中弹了,然而,这野狼的惨叫声,并没有让狼群害怕离去,正相反,血腥味儿飘起来之后,狼群反而变得更兴奋了。

    嗷!嗷!

    不计其数的野狼在此起彼伏地嚎叫,黑夜里,这动静听起来极为恕�

    “思理先别开枪,节约子弹!”

    魏可赶紧制止郝思理,现在是在夜里,就算他们瞄准野狼的眼睛部位,也没办法枪枪毙命,反正,他们躲在树上,即便是篝火熄灭了,这些野狼暂时也无法攻击到他们。

    唧唧!

    突然,小欢从魏可的怀里跳了出来,趴在树枝上,仰脖子发出一串尖厉的嘶吼声。

    这声音,是小欢愤怒的时候才会发出的叫声,极具穿透力。

    随着小欢的这一串嘶吼,野狼群的嚎叫,瞬间停了!

    不仅狼群安静了,甚至于,狼群内部还出现了一阵骚动,离得近的那些野狼,很明显在纷纷往后退。

    咦?这是怎么回事?

    就连魏可也没想到,小欢的威慑力如此巨大,仅仅是叫唤了两声,就比开枪还管用,刚才连子弹都不怕的狼群,现在竟然在纷纷后退,看样子有些野狼都想逃跑了。

    嗖地一声!

    小欢从大树上一跃而下,冲进了黑暗中!

    我的天!这小家伙也太勇敢了,周围估计能有上百条的野狼,每一条野狼的体型,都比小欢大上无数倍,但即便如此,小欢也是无所畏惧,成主动进攻的一方。

    不过,小欢已经冲出去了,魏可再想把它叫回来也来不及。

    “跑了!貌昂大哥,你的小狗把那些狼吓跑了!”

    郝思理兴奋地叫嚷起来。

    魏可定睛一看,可不是嘛,就在小欢勇敢地冲出去之后,野狼群就像是被岩石拍打回去的潮水,几乎在一眨眼之间,那些黑暗中的绿油油光点都消失了。

    光点消失,意味着这些野狼都把对准了大树,在四散逃跑。

    魏可惊得目瞪口呆。

    小欢厉害他是知道的,但无论如何没想到有这么厉害。

    想当初,他在岩盐峡谷外面第一次遇到小欢的时候,它就在与一窝毒蛇对峙,那就证明,不是动物都怕小欢,而在那之后,魏可也没有亲眼见过,小欢与什么猛兽相斗。

    现在,魏可算是开了眼了!

    狮子?老虎?豹子?即便是那样一等一的猛兽,也没有小欢猛啊!

    过了一会儿,黑暗中传来一阵细细嗦嗦的声音,紧接着小欢的身体显露了出来,不过,这小家伙并不是独自一个,它在倒退着往后爬,嘴巴里拖着一个庞大的物体,那是一条已经被咬死的野狼。

    “我艹!这还是小狗吗!”

    郝思理吓得一声怪叫,不自觉爆了粗口。

    魏可稍稍一愣,就哈哈大笑。

    小欢当然不是一条狗,它是雌獾,世界上极为罕见的动物,甚至于,在这片北的原始丛林中,除了小欢之外,再也找不到另外一只雌獾了。

    1

第235章 发现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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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欢立了一功,赶走了野狼群,消除了危机。

    当小欢满乎地爬上大树,重新钻回魏可的怀里的时候,魏可禁不住摸着小欢柔软的毛发,赞叹道:“好样的!等天亮了给你烤野狼肉吃!”

    唧唧!唧唧!

    小欢讨好地轻声叫唤。

    这小东西,现在嘴巴已经被养刁了,生肉一般是不吃的,特别喜欢吃烤肉,像什么烤野猪,烤兔子之类的,它一吃就能吃好大一块比它自己体型还要大的肉,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吃得下去。

    不过,以魏可特种兵的眼光,已经联想到了小欢的又一妙用。

    这小家伙,在M北这样的丛林中,就是个BUG!

    假如给魏可配上一副夜视仪,再把小欢带在身边,岂不是能在这种地方通行无阻,尤其是,丛林里的黑夜,那还叫黑夜吗?

    试想,当魏可与人战斗的时候,别人到了夜晚,只能躲在某个地方,而他魏可,却是可以肆无忌惮在丛林中游走的,那样的情况下,谁能是他的对手!

    只可惜,现在魏可的手边,没有夜视仪,否则,追上冒十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冒十?

    那么,冒十那群人到了夜晚,他们是怎么休息的,难道他们就不怕野狼群吗?

    “木槿!你这家伙醒了没有?”

    魏可往木槿的方向看了过去,很奇怪,这么大的动静,又是打枪又是野狼叫,就算睡得再沉的人也该醒了,但木槿居然像是睡死了过去,没什么反应。

    这时候,郝思理爬过去看了看,立刻惊叫起来。

    “貌昂大哥,这家伙在发烧,脑袋好烫!”

    糟了,那是伤口感染,引发了高烧。

    这一次出来,魏可并没有随身带医疗急救包,想救治也力不从心,再者说,对方只是个该死的毒|贩,不杀已经是仁慈,哪有闲心去管他的死活,然而,木槿偏偏在关键的时候就烧糊涂了。

    魏可过去,从口袋里取出一枚醒神符,套在木槿脖子上。

    过了不多一会,木槿突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能发出声音,就说明这家伙已经醒了,醒神符的作用,真的是比药物都有奇效。

    “木槿,我来问你!你们以前走这条路,晚上都是睡在哪里的?”

    “洞……有山洞。”

    木槿的声音迷迷糊糊的,但总算还能听得清。

    魏可长出了一口气,这与他的猜想大致差不多,贩|毒虽然是件玩命的活,但冒十这群人自然不想死,他们要躲避野狼群,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藏在山洞里过夜。

    “木槿,最近的一个山洞在哪里,距离这里远吗?”

    “嗯……大概还要再走半天。”

    “好!木槿你撑住了,明天到了那个山洞,我就放你走!”

    “你真的会放我走吗?”

    “老子虽然不是个好人,但却是个爷们,从来说话算话!说了放你走,那就放你走!你千万给老子撑住了,要是在那之前就死了,算你小子运气不好!”

    魏可说着,干脆把木槿的双手解开他舒服一点。

    人的意志力这东西很玄虚,但有时候真管用。

    魏可的醒神符,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也就是说,木槿现在的伤口感染依然很严重,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一头栽倒,再也爬不起来,就算有醒神符的保护也没用。

    所以,魏可就要给他求生的欲望。

    是个人都不想死,只要木槿能撑到山洞,他就有可能活下来,在这样的求生欲望支撑下,他肯定能爆发出最大的意志力,去让自己撑得更久。

    果然,三个人一直在大树上等到天亮,木槿的精神都很好。

    天亮了,魏可一点不敢耽误,收拾了东西就出发。

    让木槿坐的舒服一点,魏可让他一个人坐在马上,自己牵着马走,反正在这丛林里,大家一边找路一边走,速度并不快,魏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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