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陆家桥以西,自由军临时营地。
担任警戒任务的将军卫队,变得有些人心浮动。
深山里的枪声,这里是听不到的,然而,半个小时前那几声隆隆的炮声,隐约传到了这里。
是山里打雷了吗?
这晴天白日的,怎么可能打雷!
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开炮,而王国伟率领的山地团,虽然带有迫击炮,却只是60口径小炮,按道理说,那些炮声并不是迫击炮,而是更大口径的火炮。
士兵都在私下里猜测,想不明白,在远处的深山里,发生了什么事。
按计划,当山地团抵达那措后方,就会派出传令兵,将消息汇报给王东升,然后,王东升会带着卫队,拔营返程,前往那措山脚下的战场,亲自指挥自由军大部队。
这是作战计划中的一环。
等那措新镇受到山地团的攻击,山顶防线上的那措人,一定会不战而陷入溃乱。
到了那时,自由军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像赶鸭子一般,将那措人打败。
“一排!扩大警戒范围,禁止人靠近!”
担任卫队长的连长,非常有经验,不需要王东升出面吩咐,自己下了命令。
卫队嘛,别的事情不管,最的就是保证自家老大的安全!
这连长不仅把手下一个排放出去警戒,剩余的两个排,也全部荷枪实弹,分部在王东升营帐的四周,枪口一致对外,像个九宫格,恰好把王东升护在最中心。
足足一个连的兵力,担任警卫!
这样的安保力度,在M北绝对是首屈一指。
这一个连,装备也是全栗敢最好的,士兵拿的是自动步枪,同时配备机枪,甚至还有两具掷弹筒。
可以不夸张地说,哪怕有一支正规部队,想要冲上来偷袭这支卫队,如果没有数倍的兵力,再加上不错的装备,基本是有来无回。
第101山地团的战斗力,算是自由军中最强的吧?
然而,即便是王国伟的山地团,突然叛变,冲上来围攻卫队,也不一定能占到很大的便宜!
只要山地团不动用迫击炮,仅凭士兵拿着枪往上冲,绝对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牛逼吗?
王东升的卫队,就是如此牛逼!
士兵素质高,装备给力,这一个连的实际战斗力,一定不弱于一个自由军的团。
所以,卫队连长虽然心里有点犯嘀咕,却也并不担心。
(本章完)
第439章 溃兵入营()
下午五点半,一群人突然出现从树林里冒出头!
那是一群溃兵!
狼狈!
七八个人,抬着三副担架,跑得嘴歪眼斜,步枪胡乱挂在身上,军服也穿得乱七八糟,有的人身上还有大片的血迹,再看他们抬着的担架,滴滴答答往下滴着血。
这是怎么了?
卫队连长亲自带着人,跑上去查看。
“咱们被打败了,那个惨啊!好多兄弟都死了!求援!快去救救我们山地团吧!”
溃兵们看见卫队连长,连哭带嚷。
连长脸色一沉,喝问道:“都别吵!到底怎么了!”
“张连长是我啊!我王小帅!”
第一副担架上,突然有个人高喊道:“糟了!我三叔领着我们进了山,半路上让那措人偷袭了!山地团现在被围在山里,我三叔领着人,正在和那措人拼命!我老叔还在这里吧?快!快抬我去见我老叔!我有情报,要向我老叔当面汇报!一点不能耽误!”
再看王小帅,伤得真惨。
头上绑着绷带,一脸的血,两条胳膊上裹着厚厚的绷带,甚至于,一条腿也被捆在一根树棍子上。
这是受了多重的伤啊!
连长的眼皮直跳。
王小帅是王东升家里的亲戚,连他都伤成这样了,可见战斗打得极惨烈。
他哪里想得到!
王小帅被绑成这样,完全是魏可害怕这小子捣乱,干脆给他绑成个植物人他动也动不了,如此一来,王小帅除非是不要命,否则,只能乖乖听话。
这王小帅是个什么货色?
怕死,但凡还有活命的机会,他连亲爹亲妈都敢出卖!
“快抬进去!王排别急,我领你去见将军!”
连长赶紧挥手手下让路。
假如没有看见王小帅,卫队连长绝对不会如此好说话!
别看王小帅平常不怎么受王东升待见,然而,这一次不同,王小帅带回了秘密通道的消息,他在王东升面前的地位大升,这一点卫队连长很清楚。
山地团出发之前,有资格王东升营帐的,只有王国伟和王小帅!
你听听王小帅说话的口气!
我老叔!我三叔!
这是人家王将军的家里人,受了重伤,还记得回来向将军汇报,你一个卫队连长,要是敢不识抬举,故意拦着,你这个小官儿还想不想干了?
所以,连长一点没怀疑,急匆匆放了几个溃兵营地,自己亲自陪在王小帅的担架后面。
抬着王小帅的也是两个伤兵。
这两个人,衣服上血糊糊一片,尤其脸上都受了伤,缠着绷带。
连长原本想换两个手下来抬王小帅,但见两个伤兵走得急,一琢磨,还是别换了吧!
看这情况,山地团绝对是吃了大败仗了。
山地团打败仗,王东升的脾气肯定不会好,假如因为他耽误了事王东升把怒火发泄到他的头上,那真是没事找事,自己凑不痛快。
再者说,王东升也是打仗的出身,不至于一点血见不得。
于是,一副担架,就在众多士兵的目光注视下,很到了帐篷门口。
这时候,从距离帐篷不远处的汽车旁边,赶过来一个长得白净净的小军|官,这人也是听到吵闹,凑上看热闹,却不料一眼就看见,正在抬着担架的后面那伤兵的侧脸。
张小钟一下子站住了!
他的脑子里面轰地一声响。
眼前这伤兵,虽然脸上缠着绷带,却高大,给他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
就在一天之前,他不是见过一个长得很类似的人吗?
那人也是被王小帅领着的!
但,那个被王小帅叫作秦少的牌九高手,绝不是山地团的士兵!
这个年月了,有人家里很有钱,随手就是一万两万的,打牌九技术出神入化,不愁吃不愁喝的,却放着悠闲的日子不过,主动跑来山里打仗,打仗就打仗,受伤了还坚持抬担架。
请问,世界上有这种人吗?
再者说,那个秦少什么时候对王小帅如此好,拼了命也要抬着王小帅走?
不对劲!
张小钟刚想开口喊,只见,帐篷门口的帘子已经掀开,王小帅被担架抬着,连同卫队连长,一起进了帐篷。
张小钟的这一声,就被憋在了喉咙眼里。
不过,张小钟也是个机灵人,没敢乱喊乱叫,却飞快转身,跑向了他的那辆汽车。
话说,这些溃兵是谁?
当然是魏可率领的07分队的队员们!
直升机就是便捷,刚刚还在大山里打仗,就这么一转眼的功夫,魏可已经带着几名队员,从山里跑了出来,找上了自己今天的头目标。
这一次的07分队,被一分为二。
当魏可领着人在山里对付王国伟的时候,杜斌带着剩余队员,就在营地的周围,牢牢盯住了王东升。
现在,魏可回来了,07分队除了楚红柳和巴特勒,全数在此!
十三名队员,对手是王东升的卫队连!
若是换作其他人,这场仗还是轻易不敢动手的。
人数太悬殊!
王东升的卫队连,装备并不比07分队差,人数近百,双方的人数,达到了一比七,而且,卫队连已经摆好了阵势,火力搭配合理,防御一点也不松懈。
然而,还是那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魏可不敢打的仗!
魏可回来后,领着杜斌和郝思理,几个人合计一番,就制订出这次的奇袭方案。
07分队分为两拨,一拨由魏可带领,大大方方营地,另一拨,则由杜斌带着,留在营地外围。
抬着王小帅担架的,正是魏可和郝思理!
他们两个人的任务,是直接闯入王东升的营帐,能抓就抓,不能抓就杀了!
一旦王东升的营帐里出事,卫队连绝对会大乱,到时候,其余队员趁机出手,内外开花,到了那个时候,哪怕卫队连的防守再不松懈,也不怕这些士兵不自乱阵脚!
唯一残忍的是,王小帅又当了一回坑爹的混账玩意儿。
刚刚坑了他三叔王国伟,又来坑他老叔王东升。
“报告将军!王小帅王排受伤回来了!有军情,向将军禀报!”
卫队连长挑开帘子,站在门口报告。
魏可站在后面,手里暗暗使了一把劲,推了一下担架,通知给前面的郝思理。
郝思理会意,两个人同时开步往前走,抬着担架,一头就撞进了帐篷里,魏可顺手一把将卫队连长推进去,再一拉,又把挡住门口的帘子,垂了下来。
“你!”
连长有些恼怒,回头狠狠瞪了魏可一眼。
走在前面的郝思理,这时候已经松开手里的担架,伸手一抄,从担架上抽出一把黑刀。
噗!
手起刀落!
一刀劈向连长的脖子,这一刀又狠又准,血光飞溅!
动手了。
第一个遭殃的就是卫队连长,这倒霉蛋根本没明白发生什么事,自己的脑袋已经飞到了半空中,死得最冤的就是这种人了,脑袋飞了,嘴巴也张开了,声音愣是叫不出来!
(本章完)
第440章 龙五的手()
帐篷里,一共还有四个人!
两个卫兵站在距离门口不远的地方,管家龙五垂手站在营帐外侧,而王东升一个人坐在一张沙发上,位于营帐的里侧,这时候听到动静,几个人同时转头看来。
郝思理抬手就杀了人,杀的是卫队连长。
“将军小心!有刺客!”
第一个反应过来的就是龙五。
龙五不愧是个武者,身手敏捷,几乎就在郝思理出刀的同时,已经有了动作,伸手提起面前的一张茶几,横着砸了过来,带起一片呼呼的风声。
话说,王东升也真会享受,来到这里督战,不仅有帐篷,帐篷里的布置也挺讲究。
地上铺的是厚厚的地毯,沙发茶几一应俱全,好像一间正常的会客室。
魏可终于明白,为什么郝连龙要说龙五厉害。
别的不说,龙五的力量绝对不小。
当龙五扔出茶几来砸,魏可连忙丢开手里的担架,上前一步,左臂在前,伸手两条手臂去挡,只听轰隆一声,魏可居然被砸得倒退两步,几乎站立不稳!
魏可的左臂,已经与钢铁无异,但若让他仓促之下,举起茶几来砸,也砸不出这样的效果!
这说明什么?
单纯从力量上,龙五绝不会比他差!
再从整个身体的柔韧性、协调性上来看,龙五的实力,应当比魏可还要强!
“你的对手是小爷!”
噌地一声,郝思理对准龙五扑了上去。
魏可和郝思理二人,他们在营地之前,就做好了分工,两个人这一次是绝对的冒险,因为,营帐里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他们并不清楚,也不会有足够的时间他们来仔细观察,进了营帐就要开始拼杀。
郝思理的刀法快,脚下轻灵,所以他以用刀为主。
剩下来的魏可,主要用枪。
两个人一刀一枪,恰好能够互补,发挥各自特长,如此才能爆发出最强的杀伤力。
事实上也是如此,魏可刚刚被震退,郝思理已经提着黑刀,冲上去,两个人配合的一丝不差。
“动手!”
魏可对着耳机,沉声低喝。
他这是在通知外面的两组队员,因为,营帐里面的战斗已经打响,外面的队员们,必须要比周围的卫队士兵,提前开始行动,哪怕仅仅只是提前一秒钟,也能占到足够的便宜。
与此同时,魏可反手一抄,已经将肩头的步枪,端在了手里。
步枪的子弹,早已经上膛!
战场上,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
一秒钟的快,决定了你可以活着,一秒钟的慢,也代表你就会被敌人杀死!
营帐里有两名卫兵,步枪全都单手挎在肩头,他们不需要像魏可那样,伸手去挡茶几,发现不对的时候,当场已经飞快地取下步枪,想要射击。
但,魏可比他们更快!
嗒嗒嗒!
魏可手里的步枪,首先打响了。
如此近的距离,魏可自然不可能失手,随着枪声响起,两名士兵的身体,就像被重锤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