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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南人当地人之间闹矛盾,魏可没那么多闲工夫去管。
但,他听到了一句话。
当地人中,有个家伙大喊了一句:“打死他!打死这个北佬的杂种!”
北佬。
这明显是一种带有歧视性的称呼。
挑担子做买卖的年轻人,竟然是华夏人,这让魏可有点奇怪。
话说,在Y南国内,华夏族后裔很多,但那些人已经不再是华夏人,而称为京族,这个年轻人被叫作北佬,肯定是没有加入京族,保留了华夏族人的身份,这种情况不多见。
“朋友,出了什么事?”
魏可拉住一个华夏游客,出声询问。
他用的是纯真的华夏语,那个游客很自然把他当作自己的同类。
“这些Y南佬不知道搞什么鬼!我们买那个人的布娃娃,结果一群人就冲上来打人,好吓人的!我们不要管闲事,赶紧走!”
这人听不懂Y南语,并不知道原因。
魏可再看时,那年轻人已经被逼到墙角,手里却死死护住一只竹藤编制的筐子,大声喊:“我进村的时候交过钱的!你们不要抢我的东西!我妈妈病了,需要钱看病!以后我再不来这里了!”
“该死的北佬!你还想有下一次!”
一个领头的当地人,恶狠狠抬起脚,一脚把年轻人踢翻,骂道:“揍他!把他的东西扔进河里!”
这人对其他人下了命令。
旁边的几个人,立刻围拢上去,有人举起拳头对着年轻人就打,还有的,就伸手去拽他护在怀里的筐子。
“住手!”魏可怒不可遏。
三两步冲了上去,把几个人狠狠地推开。
几个当地人被吓了一跳,看见魏可凶狠,竟然没敢立刻向他动手,还是那个领头的家伙,上下打量几眼,语气冰冷地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帮北佬?”
魏可冷冷看了一眼,并不理他,而是回身看向年轻人。
这时候,沃嘎已经跟了上来,护在魏可的身后,与他在一起的是小欢。
小欢虽然没有向人发动攻击,但受到魏可的情绪感染,这小东西的圆眼珠瞪着,喉咙里发出一串串低沉的“唧唧”声响,听起来很吓人。
几个当地人相互看看,不约而同往后退了几步。
魏可蹲下身,轻声问道:“别怕,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他用的是华夏语。
年轻人倒在地上,身体蜷缩,显然对周围的状况有点迷糊,却还是下意识回答道:“我,叫魏夏。”
第083章 黑市()
魏夏,一个很标准的华夏人的名字。
看模样,也就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很年轻,上身一件旧的蓝色上衣,下面是灰色的长裤,裤脚挽着,露出脏兮兮的脚踝,脚上一双拖鞋,大冬天的,虽然这里不是很冷,还是显得很寒酸。
这时,阿勇凑上来紧张道:“貌昂老板,我们必须马上走!那些人估计叫人去了!”
魏可能听懂阿勇的意思。
他们虽然不怕打架,甚至每个人身上都带了枪,但,一旦事情闹大,把Y南当地警察招来,就有麻烦,因为,他们不是从正常的口岸过来的,而是偷渡客,经不起检查。
没办法,魏可把魏夏扶起来,带着他离开。
同为华夏人,而且都姓魏,魏可自然不能就这么走开不管。
魏夏挨了打,脸上和额角上都是青紫,很是狼狈,但他也知道自己的处境,一点不敢耽误,飞快地收拾好东西,跟在魏可身后,走的还很快。
那些当地青年,一直虎视眈眈跟在后面,直到魏可等人出了村子,才悻悻掉头走了。
“魏夏,那些人为什么打你?”
“我是附近村里的,有一次挑东西过来卖,这边村里的人,见我会说华夏语,来盘问。知道我是华夏族人后,就一直对我很凶。大哥,谢谢你帮我,我的娃娃没卖掉,就只有这一点钱……”
魏夏说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几张1万盾的纸币,有点难为情。
1万越南盾,差不多相当于3元多的人民币,这几张纸币,也就是十几元钱的样子。
魏可苦笑。
他怎么会拿这个倒霉的家伙的钱!
刚才他听得很清楚,魏夏之所以冒险来卖娃娃,是因为他妈妈病了,虽然魏可自己没有妈妈,但他还是觉得,魏夏这个人本质不错,有孝心,值得他伸手帮一把。
“你这娃娃怎么卖的?我全要了!”
魏夏卖的娃娃,都是手工缝制的,很漂亮,但显然魏可并不需要。
不过,需不需要有什么关系,花出去这么一点钱,对魏可毫无影响,但对贫穷的魏夏来说,就是大事。
一筐娃娃,大约30个,加起来才卖10万盾,折合人民币,不过是三百块钱还不到,当魏可听说,这里人日常也能用人民币的时候,毫不犹豫取出皮夹,拿了十张百元大钞,塞进魏夏的手里。
“大哥!你是好人,你叫什么啊?”
买了娃娃,魏可带人往前走了,身后,魏夏还眼泪汪汪站在那里,大声喊。
魏可举起手臂挥了挥,并没回答。
叫什么都无所谓,他又不求回报,遇上了伸个手,算行善积德。
“貌昂老板,你是这个!义薄云天!”
阿勇向魏可竖起大拇指。
旁边费力地扛着筐子,却一脸傻笑的沃嘎,立刻得意道:“这算什么啊?我们老大是真正的大英雄!我们那里的人,都说老大是神仙转世!”
阿勇吃惊地开口来问,是怎么回事。
沃嘎知道,自己已经说多了,连忙住口,多一个字也不敢说。
帮了倒霉蛋魏夏,魏可他们给自己找了小麻烦,原本能从湾寨乘车去会安的,现在只能靠两条腿走路,不过还好,半路上遇上一辆运货的小卡车,花了点钱,三个人坐上了车。
Y南的乡间公路,很有特色,窄,远远看去就像一条细细的带子,而且仅仅是沙土路。
坐在卡车上,一路颠簸,直到傍晚,才赶到了会安。
“我们先找地方住下,还是直接去黑市?”
这次来会安,完全是因为魏可,所以,到了会安,阿勇一切行动都听魏可的,这也算是那一次惊人的双手99环,所带来的一个连锁效应。
话说,走私武器也是做生意,哪有把自己上家,轻易暴露给别人的?
但,魏可的运气很好,先是有夏家的介绍,再有魏可与高吉山成为兄弟,还有就是魏可是缅甸人的身份他迅速与张望海形成了一种“亲密的友谊”。
也就是说,直到目前为止,魏可都是很顺利的。
那么,他能很顺利地找到“罗曼诺夫”,或者是给步枪零件上印制罗曼诺夫变体字的那个人吗?
这绝对不是容易的事!
可以说,难度等同于大海捞针。
然而,魏可还是想试试,他是特种兵,特种兵并不只是用来杀人的,有时候也需要完成一些稀奇古怪的任务,次数多了,魏可就总结出了经验。
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只要你找准突破口,事情或许没有你想的那么难!
就比如这一次,魏可觉得,自己有三四分的希望。
一行人直接去了黑市,但没有采取行动,只是在周围绕了一圈。
黑市,实际上就像是国内的一家综合性小商品批发市场,在靠近会安镇郊区的一幢大楼里,这幢楼里被分割为一家家独立的店铺,卖什么的都有,就是个大杂烩。
连魏可也没想到,卖枪的地方,就在这其中!
“阿勇,那家店里公开贩枪吗?”
“那当然不可能!前面是卖杂货的,需要买枪的话,先和老板谈好,他会带你进里面的仓库。”
魏可点头。
这还差不多,以前从没听说过,Y南到了枪支公开贩卖的程度,估计是因为,会安是邻近边境的山区小镇,松懈,就形成了这处贩枪窝点。
“好!我们先住下来,就住那里!”
魏可指的地方,是黑市对面的一家小旅店,巧合的是,从旅店的位置,恰好能观察到那家贩枪的杂货店,是个绝佳的监视地点。
虽然不再是特种兵,但他决定还是按照往常的习惯来。
分析情报,实地观察,制订计划,武器准备,应急预案,逃跑路线。
每一个环节都极为,一点不能马虎,一个环节出错,带来的后果就很可怕,这一次,魏可身边没有得力的战友,他
必须更加小心。
有人或许要问,魏可做的这些事情,似乎是特工的活?
没错,特种兵,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特工,特种兵的任务,分为战斗型和非战斗型,比如这一次的找寻一个特定身份的人,属于非战斗型任务,也就与人们通常理解的特工差不多。
一天。
魏可住进小旅店后,整整观察了一天,到了第二天晚上,恰好是24小时。
“阿勇,今晚开始行动!”
“行动?什么行动?”
“别紧张,我只需要你带我那家杂货店里,采购这些东西。放心,没有危险,只是正常的买卖而已,你就把我当作你的助手。”
阿勇听了,将信将疑,再接过魏可递上来的一张纸,眼神立刻直了。
两支56式自动步枪。
雷管、炸药、定时器。
夜视装备。
手雷。
火箭筒。
0。44英寸钢芯子弹。
附带消音器的微声手枪。
阿勇的手都抖了,他又不是傻子,魏可在这里观察了一天,现在还要买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哪里会是正常的来逛逛黑市,顺便为自己采购点武器。
这家伙,不会是想在Y南抢银行吧?
第084章 地下工厂()
会安枪支黑市,比想象的还要简陋很多。
阿勇是熟客,他带着魏可杂货店里,立刻有人上来热情地和他打招呼,然后他们就进了杂货店后面的小房间,被称为仓库的地方。
店主是个黑大个,当然,他不是黑人,只是长得黑而已。
“阿勇,他是谁?”
黑大个警惕地盯着魏可看,手放在腰间。
仓库里还有另外两个人,听到黑大个的话,一个拔出刀,另一个手里举起一把左轮枪。
“大哥,别紧张!他是阿豹,最近我老婆快生了,老板怕耽误事,就让我带阿豹过来认认路。大哥,要是下次阿豹一个人来,就和我来是一样的,规矩照旧!”
阿勇说着,魏可就在旁边,很配合地露出一脸傻笑。
“哦!”
黑大个点头,对着两个手下挥挥手,又不屑地盯着魏可看。
“阿勇,你这个小弟不行啊!干咱们这行的,不是长得高就行,关键得靠脑子!回去和你老板说,换个精明的人来!老子辛辛苦苦卖几条破枪,赚钱不容易,别这小子出事了,把老子牵连进去!”
阿勇赶紧点头称是。
魏可在心里琢磨,觉得自己的判断还算正确。
根据他的观察,这家店里进出的客人,基本都是小混混似的人物,上档次的不多,带出门的东西,多数也是各种刀,枪支仅仅是少数,尤其是长枪,更少。
这一点很好辨认,枪支的外型尺寸和刀不同,虽然都被包了起来,但一眼就能看个大概。
现在听了黑大个的话,再看看仓库里的布局,就更清楚了。
靠里侧的墙壁上,挂了各式各样的刀,多数是短刀,只有在角落里的地方,才摆了两支枪,一支是56式,另一支是五四式,而这两支枪都是锈迹斑斑,明显摆出来做样子的。
仅有两种而且是民间最常见,也是最受欢迎的两种枪。
果然,阿勇按照魏可的吩咐,问起有没有那些魏可需要的武器,黑大个的脑袋摇的像拨浪鼓。
“阿勇,你老板疯了吗?我这里又不是军工厂,那些东西只有军队里才有!56式是抢手货,你来得巧,刚好有两支,其他的没了!哦,你等等,手雷有几个,还有0。44英寸的子弹,好像有两盒,那东西没人要,你不说我都忘了!”
56式两支,弹夹四个,子弹200发。
木柄手榴弹三枚,其实这东西和手雷不能比,杀伤力极低。
0。44英寸的子弹两盒,50发。
这就是阿勇从黑市店里给魏可买到的东西。
但,魏可并不失望,事情要从两方面看,这是水涨船高的道理,魏可自己的装备简陋,相对应的,他可能遇到的敌人,装备绝不可能太好。
带着这些东西,两人绕了个圈子,又回到旅店。
“貌昂老板,这就行了吗?”
阿勇现在看着魏可的眼神,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