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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那些掸渠的手下,虽然躲在土坡下面,但一个个有说有笑。
这些王八蛋,太欺负人了!
“林大哥,现在有事,麻烦你帮忙!”
“什么事你说,是不是找个地方,咱们冲进镇子里去?”
“不!林大哥,咱俩来了,就容不得这些敌人猖狂!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我偷偷摸上去,打这帮孙子一个措手不及!林大哥,你在后面火力支援。咱俩把他们灭了,你看如何?”
“啊?!”
林契有点发愣。
伸头再仔细观察镇口那些黑衣人,劝道:“貌昂老弟,这些家伙还是有所防备的。你看,他们分成两边,互成犄角,假如攻击其中一侧,另一侧的人肯定包抄过来!要不,咱们摸上去,趁他们不注意,打死几个,把其他人吓跑?”
魏可嘿嘿冷笑道:“吓跑?不!既然来了,就别走了!”
看着魏可的脸色,林契没来由地心里一寒。
他明白,自己遇上一个狠人了。
他们只有三个人,而且听魏可的意思,他根本没把仅有手枪的民兵张小虎,计划在内,就是他们两个人,硬是准备把对方的近二十个人,全灭!
但,想想自己在树林子里看见的那两个,被子弹打穿的树洞,林契顿生豪情。
“貌昂老弟!你说怎么干,老哥哥这次听你的!”
时近正午。
哪怕是一月份的冬天,在那措这地方,却恰好是不冷不热的天气,太阳当空照着,晒得人暖洋洋,这个天气舒服,假如不是附近镇子里有潜伏的那措民兵,爬到土坡子上面去,吃着烤肉,哼着小曲,该是多么惬意!
不过,那些民兵,肯定撑不了多久了!
民兵?真可笑!以为穿上一身绿衣服,就能冒充大兵了?
提起这些那措民兵,被派来那措镇的掸家部落的人,都是心生鄙夷,他们刚来的时候,还有些害怕,但很快就知道了,这些所谓的民兵,几天前只是普通的山民,连枪都没摸过!
民兵打枪打不准!
用的基本都是单发的老式步枪!
就这些废物一般的山民,如何能与他们,勇敢善战的掸家部落儿男,相提并论?
当然了,那些穿绿衣服的民兵里,也有几个打枪特,那是枪枪入肉,若不是有这几个家伙添乱,那措镇,早就被攻下来了,哪里用得着围困,直接把两个漂亮小妞,抓了送到掸渠将军床上,不就好了!
“掸家部落的儿男们!吃饱了,下面该吓唬那措人去了!”
黑衣人中,一个矮壮的汉子,大喝一声。
随着喊声,其他人顿时哄笑起来。
没错!他们这几天里,可是把镇子里的民兵们,折腾的够呛,不仅当着那些民兵的面,大吃大喝,而且每次吃完之后,都会拿起枪,随手往镇子里放上几枪。
只要他们一打枪,镇子里的民兵们,一定会吓得半死。
躲在木房子里的民兵,会把步枪从窗口探出来,向着外面瞄准。
而山坡上的那片围墙上,就更热闹,穿着绿衣服的民兵,会把机枪、步枪统统架起来,唯恐被突然袭击打个措手不及,一个个显得小心翼翼。
但!那些民兵就是样子货,只要掸家儿男们不真正攻击,民兵就不敢开枪!
那些民兵快没子弹了!
“哈哈!等攻下镇子,的男人都杀了!女人分了!”
“掸渠将军万岁!”
“那措的猴子们快完了!老子们要把他们杀干净!”
黑衣人们大呼小叫,一个个扔了手里的肉骨头,站起身,去拿旁边架起来的枪支。
这时候,一个黑衣人抬头往不远处看了一眼,突然愣了。
他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有个身穿迷彩服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不足二十米远的地方,这人半蹲着,根本没有隐蔽身形,手里端着一支步枪,正在瞄准。
迷彩服,他来这里做什么,难道还敢对着十几个英勇无敌的掸家儿男,开枪吗?
这黑衣人的第一感觉,不是惊恐,而是奇怪。
他地眨了一下眼睛,以为自己眼花。
哒哒哒!哒哒哒!
枪响了!
这枪声一响,就好像是断了线的雨珠子,一点不停歇,很明显是典型的三发短点射,非常的有韵律,三发之后,有那么一个微小的停顿时间,接着又是三发。
周而复始,似乎停顿的子弹暴雨!
这是催命的枪声!
可怜啊!十几个掸家儿男,事先没有得到一点警告,就连趴在土坡上那名负责警卫的家伙,也把注意力放在了镇子一侧,而忽略了来自于身后的危险。
如此一来,他们十几个人,就像是排着队被人枪毙!
魏可的三发短点射,打得太狠了,虽然是短点射,但枪口不停地微微移动,每一个连续的点射,都会覆盖两个相邻的人,也就是说,三发子弹照顾两个敌人,有人中两枪,有人中一枪。
谁中枪数量多少,全凭运气。
然而,这有区别嘛,似乎并没什么区别,无论是中一枪,还是中两枪,都得死!
“啊!””哎哟!““救命!”
噗通!噗通!
惨叫声此起彼伏,黑衣人的人群中,像是多米诺骨牌,排着队被子弹击中,然后被子弹巨大的冲击力,打得血肉横飞,打得往支离破碎。
后面百米外的树林子里,林契几乎咬了自己的舌头。
这小子狠啊!
真惨!
他想到了魏可胆子大,却没料到魏可胆子如此大,时间往前推数十秒,魏可像一只灵巧的兔子,一路隐蔽前进,硬是悄悄溜到了那伙黑衣人的身边,才举枪射击。
这人的胆子也是大到没边了,他就不担心自己被提前发现?
但,貌似十分危险的事,他就是做了,而且成功了。
于是,那群黑衣人惨了,如此近的距离里,被人用枪指着,而且子弹打得又快又准,逃都没地方逃,十几个人,除了拼命喊叫几嗓子,还能做什么?
“服了!老子真服了!”
林契低低叹口气。
作为克伦族的勇士,他很少服人,现在眼前这穿着迷彩服,有些奇怪的大个子,真让他服气!
他不会以为,魏可仅仅是胆子大那么简单,更关键的是,人家这三发点射打得太好,这种抵近射击,考验的不仅是高超的射击技术,更必须有超强的心理素质。
没有射击技术,你就不能一个打一群!
心理素质不够强悍,那也是送命,因为,你只要手指稍微一抖,射击节奏乱了,你就会没命,无论哪个敌人来得及举枪反击,你就死了!
1
第131章 两个灭了一群()
林契咬牙,收回自己的目光。
这不是一个人的战斗,队友做的漂亮,他也不能拖后腿!
啪!
林契的手指扣动扳机,M14的枪声很柔和,土坡上那名负责警戒的黑衣人,刚刚把枪举起,想向魏可射击,就被这远远飞来的子弹,一枪命中,扑倒在土坡上。
射完这一枪,林契依旧没有把目光转向魏可,而是迅速移动枪口,对准了另一侧的几名黑衣人。
啪啪啪!
三发短点射,这是M14最惯常的射击方式。
话说,M14这种步枪,在被发明出来之后,立刻成为AK47最大的竞争对手,就像当初的美苏两国一样,彼此互有优劣,M14的后坐力很小,仅有AK47的60%,这样的特性,使得连续射击成为可能。
这是林契第一次打M14,三发之后,心里充满了惊喜!
若是以往手持81杠的时候,手感完全是不同的,81杠在快慢机的设计上,采用的是两种射击方式,“0”是挂机,“1”是两发短点射,“2”是连射。
但,即便81杠的短点射是两发,后坐力也很大,瞄准具里的目标,绝对会跑偏,再想连续不停地打出第二个短点射,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必须重新瞄准,把目标套进瞄准具的视界。
现在,林契手里拿的是M14,打了三发短点射,在这个三发之后,瞄准具内的目标,仅是稍微偏移而已!
千万别小看“稍微”和“跑偏”的差距!
这个差距,使得林契的第二次瞄准,轻松了无数倍,他只要轻轻移动枪口,就能把目标再次套牢!
啪啪啪!
第二个三发短点射,子弹冲出枪膛。
刚才,林契的第一个点射,已经准确击中了一个敌人,现在,他的第二个短点射,由于打得快,第二个敌人还来不及趴倒在地上,又被一串子弹,打的飞了起来!
爽啊!这就是武器精良的好处,林契觉得,自己比手持81杠的时候,战斗力暴增一倍!
但!随即他的内心里,又多了一份沮丧。
他知道,正在前面进行暴力屠杀,一个打一群的那个大个子男人,他拿的可不是制作精良、手感舒适的M14,只是81杠,甚至是一支粗劣的仿制品,他是怎么控制后坐力的?
而且,何止是后坐力的问题!
林契突然想到,那个男人手持81杠,打的却不是两发短点,而是三发短点,这意味着什么?
额滴个神啊!
那个男人不是靠快慢机在控制子弹,而是全凭手指在控制扳机!
用81杠打三发短点射,唯一的可能,就是把快慢机放在了“2”,也就是连射位置,然后利用手指的力量,压抬扳机,控制每一次射出子弹的数量,这是一名步枪射手,最高境界。
想到这里,林契的脑子里嗡嗡响,几乎忘了射击。
这个奇怪的大个子男人,射术如此精湛,是M甸人却不会说M甸语!
被人称为魏将军!
又和一个Y南少校关系密切!
这个叫貌昂丹拓的家伙,到底是个什么人!
不提克伦族少校营长,在激烈地进行着思想斗争,魏可的屠杀过程非常顺利,在他面前的只不过十几个敌人,距离如此近,那些敌人就像可怜的羊羔,逃不掉。
81杠的一个弹夹30发子弹,足够他打10次点射,而敌人却没有二十人,一个弹夹打不完,屠杀就结束了。
满地的死尸,血流成河!
在这种时候,魏可不会有一丝怜悯之心,他端着枪冲到了土坡下面。
这时候,十几个掸渠的手下,已经没有一个还是站着的,全都中弹倒地,其中有个家伙肚子中枪,还在挣扎,弯着腰痛苦地往外吐着血块。
魏可挥起步枪枪托,砸在对方脑袋上,帮对方得到了最后的解脱。
哒哒哒!
一串子弹射了过来,打得脚边的泥土和草屑,扑簌簌飞起。
魏可机警地卧倒,一个侧滚,躲到了一块石头后面。
那是位于防御工事后面的几个敌人,在发现魏可之后,开始向他射击,幸好,仓促之下,子弹打的不够准魏可逃过一劫,否则,他就要中弹了。
魂淡!克伦营长干什么吃的!
按照两个人的分工,魏可负责袭击土坡下面的敌人,而林契的任务,就是打掉土坡上面那个警卫,然后,用精准的射击,阻止另一侧的敌人,向魏可发起攻击。
要知道,位于另一侧的敌人,距离魏可也就是三四十米,而且,中间没有明显的障碍物!
魏可哪里想得到,正是由于他表演的太出色,把林契惊到了,以至于忘了掩护!
不过还好,当魏可刚刚卧倒,林契再次开始射击。
啪啪啪!
M14的有效射程很远,再加上有了瞄准具的帮助,在百米多一点的距离上,那是指哪打哪,林契的这一串短点射,再次击中了一名黑衣人,打的那人趴在地上,惨叫连连。
魏可趁机冒出头,手中的步枪也举了起来。
惨了!
依旧是一场屠杀!
林契的M14,魏可的81杠,从两个方向上,形成了交叉火力。
巧合的是,掸渠的这些手下,主要防范的是镇子里民兵的冷枪,都选择躲在背朝镇子一侧,如此一来,他们对于来自反方向的子弹,几乎是没有防护的。
林契和魏可,都是三发短点,一个比一个打得准!
短暂的几轮枪声过后,现场突然沉寂了。
这时候,一个黑衣人像是疯了一般,从地上爬起来跪在地上,双手高举。
“投降了!我不想死!……”
哒哒!
两声枪响,黑衣人就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猛地一扯往后栽倒。
林契一愣,这两枪不是他打的,那么也就是魏可打的。
这个疯狂的家伙,连俘虏都不要?
后方山坡上的围墙上面,已经站满了人,那是守在大院里的民兵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