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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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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能从中看出一丝老迈之气来。

    “救活他们!”苏凉用马鞭指着一个哀哀痛哭的军汉沉声对云琅道。

    云琅检查了一下那个军卒,他的伤口在肚子上,露出来的肠子已经发黑了,伤口翻卷着还发青,上还趴着几只苍蝇。

    “救不活了。”

    一滴老泪从苏凉炭火般通红的眼睛里流出来,他须发虬张想要怒吼,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哀求:“救活他!”

    云琅摇摇头,转身离开,边走边对长门宫卫们吼道:“挑拣能活的送过来!”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如此轻易地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他也从来都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大夫,一个掌握别人生命的大夫。

    他知道自己不是大夫,自己除了知晓一点急救常识,一点消毒常识之外,对医疗堪称一窍不通。

    现在好了,他居然成了这里医术最高明的大夫……

    云琅吼那句话的时候,眼泪如同瀑布一般往下奔流,他第一次开始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听云婆婆的话去学医科,而是选择了那个该死的工科。

    会修飞机在这里有个屁用,就算是能造出飞机来又有一个屁用,在人命面前,就算是造出航天飞机又能如何?

    走进早就搭建好的麻布帐篷,云琅一遍遍的用皂角水清洗双手,然后再把手放进很烫的水里面,眼看着双手被热水煮的通红,才把手取出来。

    那四个军中大夫遭遇了同样的困境,云琅能强忍着不发出叫声,他们没有这个顾忌,四个人一起杀猪一般的嚎叫,让本来就鬼气森森的麻布帐篷更是显得诡异。

    清洗伤口,缝合,插芦苇管引流,裹药,锯腿,上烙铁,用油布包裹,然后浸泡冰水……剁手,上烙铁,然后包裹,降温,……割开喉咙,给气管上插芦苇管子……

    云琅的嗅觉已经失去了作用,他从帐篷里探出脑袋,曹襄不断地往他嘴里塞肉包子,他已经整整干了一天一夜,外面的伤兵似乎还是不见少。

    “好多人流血流死了。”

    “我知道有一种过血的法子,可惜,我不知道如何辨别血的不同之处,所以不敢用。”

    “耶耶,有法子就用啊,这时候还说什么敢用不敢用,就算是医死了,也比让他们等死强。”

    “不成,弄错了血的种类,胡乱过血,伤兵会立刻死掉,没有改正的机会,即便是蒙对了一个,下一个还是要靠蒙,即便是父母至亲也不能直接过血,一旦弄错,必死无疑。”

    “为何?我可以确定我是我娘亲生的,也不能过血?”

    “滚,你身上的血还有一半是你父亲的,两种血脉交融,可能会产生第三种血脉出来。

    好了我吃饱了,还要继续,天啊——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会依靠狗屁不通的医术讨生活啊……”

    云琅的叫声非常的凄厉,然而,伤兵流水般的送进来,他只好继续自己的大夫生涯!

    病人最多的地方是那里?自然是战场,这里的病人不是被动生病,而是主动生病,或者说两者兼而有之,只要拿起刀子在自己或者别人身上剌一下,立刻就会制造出一个完美的病人。

    四个大夫已经有一个疯了,坐在帐篷的角落里念念有词,谁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虽然这家伙疯了,却没人笑话他,不管是谁,三天三夜不睡觉,整天守在血淋淋的帐篷里,不是锯掉别人的腿,就是剁掉别人的胳膊,多少都会有些问题的。

    另外三个的状态也不是很好,不敢违抗云琅的命令,只能机械的接受指令,按照云琅的吩咐继续做着各种反人类的举动。

    “这个已经死了,抬出去吧。”云琅淡淡的吩咐道。

    台子上的那个已经死掉的伤兵被抬出去之后,云琅习惯性的对外面道:“下一个!”

    帐篷外面却没有动静。

    云琅再次提高了嗓门用沙哑的声音大叫道:“下一个!”

    帐篷外面依旧没有动静。

    过了片刻,霍去病的声音传了进来:“没了。”

    三个早就疲倦的歪歪扭扭的军中大夫闻言,呻吟一声就倒在满是血污的地上倒头就睡。

    云琅脱掉比屠夫围裙还要污秽的麻衣,脱得一丝不挂,他光着身子走出帐篷,抬头瞅瞅外面明媚的阳光,就这样毫无遮掩的向山下的小溪走去。

    他准备好好的洗个澡……

    霍去病瞅瞅那个傻乎乎的还在自言自语的军中大夫,又看看帐篷里是哪个即便在酣睡中依旧大喊大叫的军中大夫,再看看就那么赤裸着在山路上散步的云琅,担忧的对曹襄道:“他会不会也傻掉?”

    曹襄摇摇头道:“这家伙的心就像是铁石做的,这些天你数过死在他手里的人了吗?”

    霍去病怒道:“他救活的更多!”

    两人对视一眼,就匆匆的追着云琅的脚步下了山包。

    云琅愉快的泡在冰凉的泉水里,非常的享受。

    泉水从他的肌肤上流淌而过,他甚至能感受到泉水摩擦皮肤的那种丝滑感。

    不管自己干了什么,至少自己努力过了,是真的努力过了,没有丝毫保留的努力过了。

    这一刻他觉得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松弛,心中一点遗憾都没有,肩头万斤的重负在一瞬间就消失了的感觉,让他如坠云中,飘荡欲仙。

    “你平日里不是都喜欢洗热水澡的吗?”霍去病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担忧的瞅着满脸享受之色的云琅道。

    “身上有血,这东西是能用热水洗的吗?等我洗干净了血渍,你给我准备好一桶热水,我要好好的泡泡。”

    “喝点酒吗?”曹襄蹲在另一头小声道。

    “好,也准备一点吃食,不要太多,我一会洗完澡之后就要睡觉,可能要睡很久,吃的太饱不好。”

    “还穿衣服吗?”曹襄抖抖拿来的衣衫。

    “自然要穿,只穿内裤就好,免得一会脱起来麻烦。”

    霍去病长出了一口气,拍拍云琅的肩膀道:“没事就好!”

    云琅抬头愣愣的看着霍去病道:“怎么可能会没事?我现在是在用最后的一丝理智控制着这具身体,不让他暴躁起来,等我睡醒之后,你们要小心点,千万不要惹我,事事顺着我可能会没事。”

    曹襄连忙道:“没问题,没问题,你睡醒之后就会知道我是一个多么乖巧的人了,你让我撵狗,我绝对不会去轰鸡!”

    霍去病笑道:“只要你没事,我这几天什么都能忍,先说好,回到上林苑之后,你就不许这样了,再有脾气也要藏起来,等没人的时候再发火。”

    云琅没有回答,低头看着身上的血渍一点点的融化,最后被流动的泉水带走一丝丝的血色,两颗眼珠子也从清明逐渐变得混乱。

第二十九章 心底的欲望() 
第二十九章心底的欲望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这句话云琅是知道的,而且知道的非常清楚,更加知道没有人能够轻轻松松的就成功。

    在后世,也许有一些站在大风口就能轻易飞起来的猪,在大汉时代,没有这样的可能,哪怕是韩嫣这种以男色娱人的男子,付出的也不仅仅是他的肉体。

    云琅没有想到自从他来到大汉国,从来就没有遇到什么可以轻松完成的任务。

    始皇陵的重任刚刚告一段落,就开始了另一段绝对不会让人愉快的跋涉。

    如果说始皇陵这样的任务还算是正常,那么,现在开始的任务对他来说就是泰山压顶。

    他勉强支撑了一阵子,就被这座泰山给生生压垮了。

    天刚亮的时候云琅就醒过来了,他一直在思考自己目前的生活,觉得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他会死掉的。

    他总觉得这个世界与他毫无关系,这里的人或许在理论上与他有血缘关系,可是,那一丝血脉未免过于单薄了。

    “亏大了啊……”云琅轻声对自己说。

    孤独的躺在一个清爽的帐篷里,威风拂起了纱帐一觉,让他轻易地就看见了外面明媚的阳光。

    一丛小草正在帐篷的外面茁壮成长,顶芽上还挂着一滴露珠,露珠晶莹剔透,光华流转。

    云琅哀怨的看着那颗露珠,眼看着它逐渐变大,最终小草的顶芽不堪重负,一低头,那颗露珠就掉在了地上,然后就与潮湿的地面融为一体。

    有一双大手出现在那个缺口处,用力的将纱帐压平,并放上一块石头。

    纱帐隔绝了云琅的目光,云琅也闭上眼睛,他还想再睡一会。

    清醒与昏睡其实就隔着一双眼皮,睁开眼就代表清醒,闭上眼睛,世界就变得混沌,都是看脑子的意愿而已。

    霍去病将纱帐压好之后,就走了进来,见云琅依旧在昏睡,遂低声道:“四天了,我们要回家了,你继续睡,我给你弄了一个马车,铺的厚厚的,你睡醒了,也就到家了。”

    云琅睁开眼睛,霍去病愣了一下,神色有些尴尬,云琅笑道:“睡醒了,能骑马回去,马车还是留给那些伤兵吧。”

    霍去病看看云琅清澈的眼睛也跟着笑了,指指外面道:“我去看看曹襄他们准备好了没有。”

    云琅捶着僵硬的腰肢下了床,低头嗅嗅自己身上,皱皱眉头,就战备再去洗洗,睡觉之前,虽然洗的很干净,可是血腥气依旧没有彻底的清除掉。

    站在帐篷外面伸一个懒腰,就有军卒过来听候使唤,以前的时候,他们可没有这么殷勤。

    听说云琅要洗澡,立刻就有一群军卒忙着去张罗,云琅自己面前已经多了一张桌子跟凳子,桌子上摆满了食物。

    沉睡了四天,云琅的肚子早就瘪了,顾不上洗漱,就狼吞虎咽起来。

    一张油饼下肚,再喝一口米粥,云琅满意的快要呻吟起来的时候,就看见刘陵从窑洞里走出来,朝着云琅盈盈一礼道:“刘陵谢过司马妙手活命之恩。”

    云琅吞下嘴里的米粥道:“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我不介意多救一个人,不论他是谁。”

    刘陵帮云琅重新装了一碗米粥放在他面前道:“仁者无心,受者感恩,世间的事情本不过如此。”

    云琅瞅瞅自己碟子里的小块豆腐乳笑道:“听说豆腐是你父亲造出来的?”

    刘陵顺势坐在云琅对面皱眉道:“说来也怪,豆腐确实是我父王门客所造,据我所知,秘方至今尚未泄露,长安三辅的豆腐却卖的红红火火,小女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云琅用大拇指骄傲的指指自己道:“是我造出来的,不但造出来了豆腐,也弄出来了豆腐干,豆腐皮,以及这种盐豆腐,佐食稀粥最是美味,翁主不妨尝尝。”

    刘陵最让云琅欣赏的一点就是不做作,很自然地取过一个碗装稀粥,很自然地取过一个油饼咬了一口,也很自然地学着云琅的样子将豆腐乳抹在油饼上,然后一起吃,而后再喝一口粥。

    她吃的很是享受。

    如果不是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曾经用身体诱惑过云琅他们的话,云琅认为刘陵是一个很好的谈话人选。

    “家父的门客仅仅是制造出了豆腐,而且味道很难让人接受,我曾经吃过几次,每一次都偷偷吐掉,父亲很生气,就会勒令我把自己餐盘里的豆腐全部吃掉,一块都不许剩下。”

    “呵呵,你有所不知,豆腐可是一个好东西,站在医家的角度来看豆腐,这东西可是可以媲美肉食的东西。

    我大汉子民,没有机会吃到更多的肉食,因此,基本上都患有夜盲症,两只眼睛到了晚上,就什么都看不见,那些胡人不同,他们的食物大多是肉,奶,所以啊,他们就没有这方面的困扰。

    实际上,食肉的野兽在视力这一道上,都比食草的畜生好得多。

    现在有了豆腐,于情于理我们就一定要多吃,吃豆腐要比吃豆子好的太多了,不但没有了胀气的后患,还把豆子变得更加美味。

    就农桑一道来说,种过豆子的土地,来年再种糜子,麦子,小米,一般都会获得丰收。

    很神奇吧?”

    刘陵仰慕的瞅着云琅道:“您真是太博学了,相比之下,家父的那些门客应该全部剁碎了喂狗。”

    云琅大度的摆摆手道:“不能因为我知道的多,你就高看我一眼,也不能因为你家的门客知道的少,就拿去剁碎了喂狗。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如果你觉得一个人好像没有用处,那么,你一定要问问自己,把他放在合适的位置上了没有。”

    刘陵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掩着嘴巴对云琅道:“小女的身体还未痊愈,云郎若有什么心思,不妨等小女身子痊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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