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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白日很短,尤其是白雪纷纷的时候,黑夜来临的就更加快了。
云琅翻身坐起瞅着灰蒙蒙的天空纳闷道:“我睡了多久?怎么天还没有彻底亮起来?”
正在拨弄炭火的东篱子笑道:“你睡了一天,现在又是傍晚时分。”
云琅看了喜气洋洋的东篱子一眼道:“便宜都被你这样的狗才给占尽了。”
东篱子对云琅的恶言恶语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芥蒂了,笑吟吟的道:“陛下准了我们的奏折,发还丞相府商议,一旦成文就会昭告天下,不日将会有贤良子弟进京。”
云琅把手帕弄湿,擦一把脸,又含了一口东篱子准备好的茶水咕咚咕咚漱口,然后把漱口水吐出窗外,这才淡淡的道:“本来就是对国家,对陛下,对百姓都好的事情,陛下乃是圣明天子,没理由不答应的。”
东篱子连连点头道:“云侯高见!我们今晚不妨继续夜谈?你看,下官连酒宴都准备好了。”
云琅瞅瞅依旧下落的大雪,觉得这主意其实还不错,这样的天气里不饮酒作乐实在是没有别的事情可干。
“让楚昭弄一些讴者,舞姬过来,酒宴上没有歌舞这成什么体统,昨晚谈事情,今晚就该欢庆。”
东篱子抚掌大笑道:“已经告诉楚昭了,如果云侯觉得长夜漫漫……”
云琅摆手道:“不用,家有悍妻,只看歌舞。”
东篱子心有戚戚的点点头道:“下官家中也是如此啊,可惜了。”
随着云琅的话感慨完毕了,东篱子就扭捏的道:“云侯,不知太学新建之后,下官能否也进入太学。”
云琅拍拍东篱子的肩膀道:“这些话你不该问我,毕竟,我最多参与太学的修建,修建好之后陛下一定会派大员入驻,如果你能提早准备,机会应该很大。”
东篱子连连点头道:“正是,正是,多谢云侯提点!”
第三十四章名利场()
第三十四章名利场
晚宴开始前,鸿胪寺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公孙弘门下的揭者。
这位老倌向鸿胪寺里的博士们宣读了他准备上呈皇帝的奏折。
博士们的神情奇妙,只有辕固生笑吟吟的向公孙弘表示了钦佩,祝贺之意,其余博士们的脸色不是很好看,自顾自的喝酒,似乎对公孙弘丢出来的消息不是很感兴趣。
这让东篱子一脸的尴尬,如果他没有事先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的话,公孙弘的这一手,无疑会引来黑袍博士们的欢呼。
现在,博士们更喜欢向云琅敬酒。
但凡是能当揭者的人,无不是八面玲珑之辈,几杯酒下肚之后,就弄明白了宰相奏折不受欢迎的原因。
深深地看了云琅就告辞离去。
云琅对一个揭者没有表现出任何搭理的意思,马上就要封侯了,如果在跟揭者这样的人解释什么,无疑是对大汉高级勋贵身份的一种侮辱。
如果有疑问,也该是公孙弘亲自前来。
担当这个词,在大汉并不常用,不是没有这样的词汇,而是可以说出担当,或者表现出担当二字的人太少了。
从今后,能质疑云琅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大汉的皇帝刘彻。
曹襄做事从来就不给别人解释,包括他在长安城里胡作非为的时候。
哪怕是廷尉府,想要进入平阳侯家的宅院,也需要获得皇帝的许可。
假如皇帝置之不理,那么,不论曹襄干了什么事情,都不会再有任何人前来问责。
勋贵们拼死拼活的向上爬,要的就是这样的特权。一旦拥有了,在品尝到特权的好处之后,就没有人愿意放手。
在大汉的关内侯中,只有公孙弘一个人是盖着破毯子睡觉的,因此,他就是勋贵们中的怪物。
中大夫汲黯向皇帝告状了,说公孙弘丢了勋贵们的脸,并且有欺世盗名之嫌,而公孙弘却对皇帝说,他就是在沽名钓誉,不过不是为自己沽名钓誉,而是为了大汉朝沽名钓誉,还说,上所好下必效焉,一个位列三公的人都盖破烂的毯子,一餐饭只吃一个菜一碗糙米饭,哪怕只有一个人效仿,对大汉朝也是好事。
刘彻听了很是感动,赞叹公孙弘有古贤人之风。
从这以后,公孙弘就被大汉所有的勋贵们拍挤在人群之外。
认为他是第一个准备动手破坏所有勋贵利益的恶徒,不可亲近,且需杀之而后快。
云琅觉得勋贵们的做法很有道理,一群人抛头颅洒热血的终于获得了一些便利,现在却要主动去除,公孙弘这样的做法明显是对所有勋贵们有意见。
公孙弘的揭者离去之后,辕固生的脸色就极为难看,长久才吐一口气道:“公孙弘善于机变,却无立场,此人不可入太学,更不可效法。”
云琅笑道:“大汉宰相死起来容易,他这也是一心求活不必苛责吧。”
辕固生看着云琅道:“二十岁大好年华怕死,老夫以为理所当人,三十岁羁绊无数怕死,老夫以为可佩可敬,四十岁母死子壮怕死,老夫以为乃为天性,五十岁知天命还怕死,老夫以为不知所以,六十岁该死之年还怕死,老夫以为他已经死了,七十岁必死之年还怕死,可谓老而不死是为贼也!”
云琅大笑道:“看来某家怕死,先生不会鄙薄了吧。”
辕固生笑道:“该生则生,该死则死,这才是生死大道。”
云琅举杯笑道:“军中常言向死而生,今日我们就为自己该是一个怎样的死法,饮甚!”
司马谈笑道:“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活百岁,今天我们就喝一遭生死酒……”
楚昭的琵琶一响,酒宴就开了。
今夜与昨夜不同。
昨夜忧郁,今夜狂欢。
同一片天底下的同一群人,仅仅因为心境不同,愁云惨雾的地狱一瞬间就变成了天堂。
云琅端着酒杯看着这群纵酒狂欢的文士,心中暗暗叹息,只要是人就有不让自己才华埋没的想法。
这些博士平日里只负责保管文献档案,编撰著述,掌通
古今,传授学问,培养人才,随时等候接受皇帝的问询。
这些职责里面,最重要的培养人才一条,却很少做,即便是有也只是培育皇家子弟,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皇家子弟听起来高贵,实则,当他们的老师实在是一件危险性很高的事情,因为,一旦皇族子弟不学好,第一个受到惩罚的就是他们这些老师。
教授勋贵平民子弟就没有这些忧虑,进可以培育自己的势力,退也能收到几条子冷猪肉,如果能培育出一个出彩的弟子,那么,自己一生的抱负也将附着在弟子身上得到完美的施展。
云琅的酒宴一连开了三天,在这三天中,云琅与诸位博士已经亲如一家人。
虽然不知道人家内心是怎么想的,至少,在表面上,已经可以称兄道弟,调笑无虞。
云琅对目前的状态很满意,短短三天,能融合到这个程度已经不容易了。
如果想要进一步的收心,那就要等到这群人去了富贵城之后,再用西北理工的学问来让这些人,实实在在的相信,他云琅确实是一个可以交往的好朋友。
在鸿胪寺的最后一个晚上,云琅被辕固生领取了一个宽阔的澡堂。
在四面透风的环境里,洗了一顿他平生最痛苦的一场澡,然后,又被辕固生领到了一间静室之中,房子很大,却只有一个蒲团,一个灯座,一个香炉,以及一柱粗大的安神香。
“追思过往,查究己身,涤心荡肺,重换新颜,君子一日三省吾身,云郎切切不可自误。”
辕固生在云琅身边放下一根荆条轻声道:“一鞭一条痕!一痕一过往。”
说完话,辕固生就离开了,关上门。
云琅拿起荆条轻轻地在手上抽一下,发现这东西打人很疼,立刻就没了自虐的心思。
张大了嘴巴打了一个哈欠,就看见东篱子从窗外丢进来两张毯子,还小声的对云琅道:“明日卯辰我再来。”
云琅给了东篱子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后就把一床毯子折叠了铺在木地板上,又裹着裘皮盖上另外一床毯子。
一连三天的饮宴,他早就困倦极了。
临睡前他对那根荆条小声道:“我来,就是对这个世界最大的善意,没有什么好反省的。”
云琅终于踏进了刘彻的大殿。
这座大殿的屋顶很高,高的让人几乎觉得就像是待在光天化日下。
光洁的木地板,云琅穿着袜子踩在上面的时候,领路的宦官奇怪的看着他的脚,毕竟,有五根脚指头的足衣他们还是没有见过的。
云琅的脚在出汗,因此,走在光洁的木地板上就留下了一行若隐若现的脚印。
他的身体燥热,一半是因为紧张,另一半是出于对侯爵的好奇,他很想知道自己将会经历一个怎样的授爵过程。
踏进建章宫的第一刻,云琅就乖巧的低下了脑袋,何愁有说过,在那个巍峨的帝王居所,保持一点敬意有益无害。
云琅轻手轻脚的向前走了二十步,就随着隋越一起停下了脚步。
在他的面前有一张黑色的矮几,矮几上放着一套黑色绛色镶边的官服,官服的上面还有一顶进贤冠。一条玉带,旁边还有一个盘子,盘子里放着玉璧一对,玉斗一个,以及一枚玉牒。
第三十五章穿衣封侯()
第三十五章穿衣封侯
好不容易成侯爷了,云琅很希望有一个盛大的仪式,就算比不上霍去病封侯的时候场面宏大,至少,也要有一群勋贵站在边上,祝贺云琅这个新进侯爷加入勋贵大家庭吧?
云琅左右看看,隋越不知道何时里去了,诺大的建章宫里,只有他跟刘彻两个人,而且两人间的距离至少有五丈远。
几个盘龙柱子发出微微的轰响声,那该是火苗在柱子里乱窜的结果,如此大的一座宫殿里,热浪滚滚,云琅才待了一会身上就有了汗水。
刘彻这些年大多数的时间都居住在长门宫,与云琅是邻居,即便如此,云琅也仅仅见过皇帝四次。
第一次见皇帝的时候,他的眼睛肿的看不清楚人,只听见刘彻严厉的声音。
第二次,是在军演的时候刺杀公孙进的时候那一次,他看的很清楚,皇帝是在鼓励他杀掉公孙进,因此,云琅才会用最优雅的姿势用长矛将公孙进杀死在高台前。
第三次,云琅被人绑的如同粽子一样接受皇帝的处罚,还被他踢了一脚。
第四次,就是在白狼口皇帝的临时行在,被夸赞了一半,又被训斥了一半,弄不明白皇帝到底是什么心思。
这一次就比较诡异了,封侯大典,只有君臣二人,这实在是不符合大汉的规矩。
弄一个侯爷当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众人面前炫耀一下,霍去病当侯爷的时候,又是赐下盔甲,又是赐下金银,连赵地的美女都有四个,皇帝还亲手脱下霍去病的衣衫,用手抚摸着他身上的伤痕,要霍去病当众讲述伤痕的来历。
云琅身上没有伤疤,即便是有,也很快就长好了,事后还不留痕迹,因此不可能出现那暧昧的一幕。
现在问题来了,云琅自忖功绩还不错,不至于见不得人,为什么皇帝就没有召见文武大臣之后,当着众人的面再封侯呢?
很明显这里不是大典的场所,因为刘彻正在办公,头都不抬的在批阅奏章。
“穿上!”
大殿里估计有回声设计,刘彻轻轻说了两个字,还是清清楚楚的传进了云琅的耳朵。
云琅左右瞅瞅,他很疑惑,正要发问,只见大殿两侧就冒出来六个宫女,其中一个宫女的前胸鼓鼓的自动来到云琅正前面,抬手就把他的金冠给解掉了。
透过宫女宽大的袍袖,云琅立刻就被眼前的景色给惊呆了,这——实在是太雄伟了。
当这是刘彻的女人,这个念头钻进脑海的时候,云琅发现自己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条内裤了。
包括有五根脚指头的袜子都被人家给脱掉了。
因为刚才的春色,让云琅的短裤显得很鼓,那个胸脯很高,嘴角还有一颗黑痣的宫女偷偷地冲着云琅舔了一下嘴唇,在给云琅打理头发的时候,胸膛还有意无意的触碰一下云琅白玉般的身体。
这,太职业化了……如果苏稚也这么干,云琅不敢想象是个什么后果。
很可惜,戴进贤冠的时候,只需要把头发挽一个发髻,然后戴上帽子,用发簪把帽子牢牢地束缚在发髻上就成了,完全没有戴金冠那么费事,至少不用把头发从金冠上面抽出来。
官员冬日穿皂色袍服,这是太祖高皇帝时期就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