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汉乡-第5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因为有风,炉子里的炭火变得明亮起来,铁网上的豆腐被烤糊了,散发出来的味道很难形容。

    云琅用筷子扒拉一下,将烤糊的豆腐丢进装垃圾的盆子,有两片豆腐烤的金黄,且鼓鼓的,想要拿给曹襄,才发现这家伙已经躲在他身后睡着了。

    云琅细心地涂抹上茱萸酱,不用加盐,茱萸酱里面的盐分足够。

    掰开豆腐块,一股白气就冒了出来,云琅往雪白的豆腐心里也涂抹了茱萸酱,洒了一点花椒面。

    然后就满意的塞进嘴里,茱萸酱不够辣,辣的也不够劲道,没有辣椒的那股子香辣味道,算不得最好。

    “吃臭豆腐就该有辣椒啊……”

    云琅低低的呢喃一声,就把所有的豆腐都放在铁网上慢火烘烤。

    烤的猪蹄自然已经烤好了,霍去病等待了很久的美食,没炭火烤的恰到好处,外皮有些酥脆,里面依旧香糯可口。

    稍微晾一下,等温度合适了,云琅拿起猪蹄就要啃,霍去病的一只手就探过来了。。。

    他的瞳仁被火光映照的如同两团火,不过,火苗的样子很稳定,这证明这家伙现在还处在沉睡状态。

    云琅想了一下,就把手里的猪蹄处理一下,直到没有一块骨头了才放在霍去病的手中。

    然后就看见霍去病很自然的把猪蹄往嘴里放,他吃的很快,如果云琅不剔骨头的话,他会连骨头一起吞下去的。

    三口两口吃完猪蹄,霍去病倒头就睡。

    丑庸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出现在窗外,云琅指指屋子里的炉子跟一堆食材。

    丑庸就打着哈欠带着两个仆妇走进来,很快就把屋子收拾的干干净净。

    地龙烧的很旺,云琅能听到底下的火苗跟空气混合之后发出的轰隆声,这该是丑庸又往里面添加了柴火跟煤粉。

    关上窗户,屋子立刻就变得暖和,如豆的灯焰也变得明亮起来。

    云琅没有一点睡意,瞅着躺在两边锦榻上扯着呼噜的兄弟,莫名其妙的觉得很满足,很幸福。

    这说明,自己不是一个人。

    在大汉国里,至少还有两个靠得住的人,这让他第一次发现了大汉国的可爱之处。

    很久以前,云琅是一个没有朋友的人,因为出身孤儿院,他对所有人都怀有深深的敌意。

    父母不要他,他觉得世界都跟他没有关系。

    听着白雪落地的沙沙声,云琅又想起睡在冰冷的始皇陵里面的太宰。

    也不知道他冷不冷……

    矮几上铺开了一卷白纸,云琅久久没有下笔,听得窗外起风了,他才将毛笔重重的顿在白纸上,毛笔趁势向外断续延展,一根粗壮的墨竹就出现在白纸上。

    画竹子很简单,寥寥几笔,一簇生长在乱石丛中的墨竹就跃然于纸上。

    白纸很大,因此,留白很多,云琅很想在留白之处赋诗一首,然而,才情不够,思忖了良久,还是放弃了,虽然他的脑子里还有无数精美的,足矣应景的好诗,他还是放弃了。

    这样美好的雪夜……骗谁呢?

    精气神都给了那丛墨竹,困倦就油然而生,木头地板很暖和,裹着大氅往地上一躺,就是很舒服的床榻。

    早晨醒来的时候,云琅第一眼就看到了曹襄沾满眼屎的眼睛。

    同时听到了一个惊天噩耗。

    “我给你画的那丛竹子配上了四句七言句子,很应景。”

    云琅忍不住从地上爬起来,他甚至能想到曹襄给他的画上配了那首诗。

    霍去病正站在窗前拿着那幅画啧啧赞叹道:“你别说,阿襄这几句话配在这里正合适!

    可以当礼物送给我舅舅。”

    见云琅面孔开始扭曲了,霍去病道:“真的很不错,你听啊。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

    不错吧?

    没想到阿襄还有这样的才情,真是让我惊讶。”

    曹襄揉一把眼睛,把眼睛弄清爽之后笑道:“小事一桩,小事一桩,我们现在就给大将军送去吧!”

第一零三章胸怀大志猛曹襄() 
第一零三章胸怀大志猛曹襄

    云琅,曹襄,霍去病三人去了长平侯府,却吃了闭门羹,不仅仅卫青夫妇不在,就连卫伉兄弟三人也不见了。

    问了谒者才知晓,这一家人全部去了上林苑别院。

    这就是要从漩涡中心避开啊。

    于是兄弟三人带着霍光也回到了上林苑。

    此时,已经是天寒料峭的初冬了。

    长安城的人一个个冻得跟乌龟一样,上林苑里的人却闲不住,一个个借了云氏大笔的钱粮,没有人甘愿白白的浪费一个冬天。

    冬日里的田野里,到处都是燃烧的篝火,到处都冒着浓烟,这是农夫在烧树叶肥田。

    几十座砖瓦窑冒出来的黑烟直冲云霄,尽情的污染着大汉国清冽的空气。

    路上满是背负着重物的行人,以及跟在负重的人背后轻松遛哒的牲口,牲口被照顾的很好,因为天寒,它们的肚皮上还裹着一层厚厚的麻布……

    “这些人都是傻子吗?”曹襄觉得热,掀开帘子就看到了这奇怪的一幕。

    霍去病出身不高,云琅更是当过野人,所以,他们很理解曹襄,这是一种富贵病。

    跟何不食肉糜有异曲同工之妙。

    “牲口刚刚出过大力,你只要看看牲口耳朵的上的汗水就知道了。

    天太冷,就要让牲口有一个收汗的过程,用的太狠了,牲口就不经用了。

    只要是人能背的动的,就不用劳动大牲口,小门小户的人家,大牲口在家里绝对比人命值钱。”

    霍光在一边给这位可怜的叔叔解释,只是在他哥哥面前,他打死都不称呼曹襄为叔叔。

    曹襄抓抓脑袋道:“还有这说法?我总觉得牲口就是拿来干活的。”

    霍光继续道:“大牲口自然有大牲口干活的时候,比如春耕,那就是跟老天爷抢时间,一头大牲口可以顶四个壮劳力,那时候才是大牲口出死力气的时候。”

    曹襄拍拍车厢道:“长太息而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啊!”

    霍光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曹襄认真的道:“您是司农寺少卿,难道说您不知晓,这些有大牲口的人其实算是大汉国内的殷实人家吗?”

    “啊?隆冬天气里穿着破衣烂衫扛着重物前行的人居然是我大汉的殷实人家?”

    云琅冷笑道:“你以为的殷实人家是什么样子的?”

    曹襄开始指着云琅,后来觉得云氏这几年赚了好多钱,就把手指指在霍去病身上道:“应该是他们家的样子。”

    霍去病面皮抽搐一下道:“如果大汉国的殷实人家是我家的模样,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敢跟陛下索要三十万大军对漠北匈奴来一次犁庭扫穴的行动?”

    云琅叹息一声道:“一万户殷实人家也比不上去病家,所谓殷实人家指的是那些忙时吃干,闲时吃稀饭,一年到头家中多少有些盈余的人家。”

    “这么穷?”曹襄多少有些吃惊。

    霍去病冷笑道:“他们要是不那么穷,你拿来享用不尽的美人,你拿来仆婢如云的富贵日子?

    都是爹生娘养的,你以为他们就喜欢自甘下贱?还不是因为家里太穷,养活不了那么些人口,才让你们糟践人糟践的心安理得。”

    霍光听了哥哥的话,立刻就转移话题道:“师傅在今年夏收之后以两成的利息,向上林苑百姓放贷了七千万,等到明年夏收,上林苑百姓的日子应该多少有些变化。”

    霍去病听了霍光的话,笑着摸摸弟弟的脑袋道:“好事情啊,总要所有人都富裕起来才解气啊,到时候像阿襄这种狗都不吃的贵人全需要自己去种地,嗯,想想都开心,回去看看家里还有多少钱,全部拿去放贷,就两成利。”

    曹襄怒道:“我怎么就……狗都不吃了?”

    霍去病笑道:“我在边关拼命,为的就是让百姓有一个安稳日子过,阿琅在家里拼命的济贫,让每个人的日子都好过起来,你来说说,你倒是干了些什么?”

    “我在上林苑种了不少地!”曹襄哪里能容忍这样的诽谤。

    霍去病笑道:“从阿琅家拿种子,再从少府监要宫奴,再找我骗一些牲畜回来,再告诉东方朔,种不好地就砍他脑袋,再然后就躺在美人怀里喝酒等着夏收,秋收……这样的活计,牵一条狗都能做的很好。”

    曹襄并不生气,他知道霍去病这是有些嫉妒他,天生的富贵命,别人不服不行。

    别看霍去病说的简单,可是,那也要看是谁!

    一般官员去云氏要种子,可能连云琅的面都见不到,就会被他家的谒者平遮给轰走。

    少府监是出了名的门难进,脸难看,皇家的机构,东西一般只有进去的,没听说有出来的。

    至于跟霍去病讨要牲畜……这更难,那些丘八们把牲畜看的跟命一样,都是他们的钱财,要牲畜就等于从虎口拔牙。

    东方朔?这人是好使,皇帝都知道这人有大才,可是呢,这就是一头倔驴,你指东他往西走乃是家常便饭,驾驭这样的人需要足够宽阔的胸怀,还要有足矣帮他抗住那些想要杀他的人,舍他曹襄其谁?

    今年夏粮收了一百壹拾叁万担,秋粮收了五十一万担,阿娇的粮食仓库堆得满满的,都是他的功劳。

    而他治下的宫奴,野人,如今也都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住的房子也见了瓦片,这都是他曹襄的功劳。

    就像大司农儿宽夸赞的那样,从来没有一个新建的机构,从一开始就有进项,这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最重要的是,还不像桑弘羊的盐铁使那样招人恨。

    只要去年种植的桑苗明年开始出叶子了,官营养蚕作坊就会提上议事日程。

    无农不稳,无商不富,只要司农寺一心走云氏老路,再出一些成绩,再积累一些钱粮,到时候就能把试验田扩展出去,一旦蜀中,山东,河南,淮南,吴中,云梦泽,都有了司农寺的试验田,到时候,谁还敢小看司农寺?

    大司农?一旦司农寺净产出高过大司农,耶耶就是大司农,嗯,丞相耶耶打死都不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呵呵,某家胸怀锦绣,岂是你一介武夫能测度的。

    狗不吃某家,不是不爱吃我的肉,而是不忍心吃我,这是禽兽有灵的缘故。

    它知道,只要现在不吃我,总有一天,它就有吃不完的肉骨头,喝不完的肉汤。”

    曹襄的心思云琅自然知晓,见曹襄说的豪迈,立刻挑起大拇指道:“好样的,只要你不贪多求快,最后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重点是,一定要持之以恒,这一生干好这一件事,你就是大汉的功臣!”

    曹襄笑道:“我最有自知之明,我家祖宗当年就有自知之明,萧规曹随四个字让我祖宗受用不尽,我曹襄再来一个云规曹随,继续恩荫子孙,如果子孙志在军武,再来一个霍规曹随我也乐见其成啊!

    这世上的英才层出不群,而曹氏只有一个,英才有能力开创,我曹氏就敢拿来守成,稍加删减,就成我曹氏万世之功,以为世间成法,岂不妙哉!”

    霍去病听得目瞪口呆,半晌才道:“你就不怕造成邯郸学步的下场?”

    曹襄嘿嘿笑道:“邯郸学步的下场不过是惹人笑话罢了,尽管笑,万一我要是学成了呢?

    嘿嘿嘿……就我曹氏家世,我用不着出风头,因为耶耶本身就站在风头顶上。

    你霍去病杀光匈奴,谁最受益?除过陛下,就是我曹氏,。

    你云琅要让百姓变得富庶,谁最受益?除过陛下,还是我曹氏……哈哈哈哈。

    所以啊,你们立下泼天的功劳我不羡慕,你们万世留名我也不羡慕。

    知道不,太史令司马迁已经将我曹氏列入世家,你霍去病,云琅最多不过列传而已。

    我曹襄奋四世余烈,可以与天下世家争雄,何其雄哉!”

第一零四章镇山之宝() 
第一零四章镇山之宝

    即便是云琅,霍去病也很羡慕曹襄。

    当富一代的感觉,绝对没有当富二三四代的感觉好。

    最倒霉的是,富一代基本上都是一代人杰。

    做人杰的滋味并不好。

    全世界都对人杰有更高的要求,不论是道德,还是才华,都会被摆在世界这个桌子上任人品评。

    一个细微的污点,一般就会放到无穷大

    富几代就没有这个忧虑了,懒惰,败家,好色,贪财,混账,都没有问题,因为,在世人眼中,这才是他们该做的。

    一旦有一个富几代,干的比祖宗还要好,那就不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