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汉乡-第55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进了长门宫,大长秋接过食盒送去验毒,云琅就在宫娥的带领下走进了长门宫大殿。

    进门就看到刘彻那双充满讥诮气息的眼睛,阿娇则抱着背后有一个硕大蝴蝶结的蓝田。

    “知道送吃食过来,孝心还是有的,今天都带来了些什么菜式?可有新的?”

    阿娇见皇帝不理睬云琅,就笑着问道。

    云琅施礼道:“今日特意为陛下烹调了一道椒盐羊舌,其余的都是旧有的菜肴,大多是一些驱寒除湿,健脾开胃的菜式,最适合陛下在冬日享用。”

    刘彻冷笑一声,阿娇惊奇的道:“怎么,吃食也有药物能达到的效果?”

    云琅笑道:“贵人有所不知,自古以来医家便有药食同源,药食互补的说法。

    既将药物作为食物,又将食物赋以药用,药借食力,食助药威,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比如微臣今日送来的这道人参鸡汤,最适合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食用,食用之后全身微微发烫,最是受用,哪怕是蓝田公主这样的小人儿,也能受用。”

    阿娇转头对皇帝道:“这道菜式臣妾用过,确实如云琅所说,陛下身子泛寒,不妨用一些。”

    刘彻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云琅的吹嘘。

    云琅送来的饭菜已经验毒完毕,被宫娥们装在盘子里一一送了上来。

    阿娇看了一眼大长秋,大长秋微不可查的点点头,表示无毒。

    刘彻冷哼一声道:“他还没有毒死朕的心思,毒死了朕,他上哪里去找一个新的好哄骗的皇帝。”

    刘彻一开口就是诛心之语,云琅不敢怠慢,这时候把脑袋搁在地板上一言不发最为妥当。

    其实说起来,大汉朝比刘彻好哄骗的皇帝太多了……而他是最难以哄骗的一个。

    如果真的可以毒死皇帝而不犯罪,哪怕大长秋用银针把每一粒米都戳一遍,云琅也有无数种法子毒死皇帝。

    刘彻吃东西想来风卷残云,没有任何皇家高贵的气象,倒是阿娇吃的慢条斯理的,充满了美感。

    刘彻吃完了东西,瞅着吃的香甜的蓝田丢下筷子长叹一声道:“可怜朕的一匹宝马,居然只值一顿餐饭。”

    阿娇轻笑道:“您的马监里有宝马三百余匹,您往日里又骑过几匹?

    妾身听闻,有些宝马即便在旷野中也敢与猛虎争锋,能被云氏那头大布偶一般的老虎活活吓死,也算不得什么宝马,废物一个,死了也就死了,给我女儿换一顿美食吃,也不亏。”

    因为是云琅这个晚辈,阿娇并没有如同以往一样在刘彻面前表现出该有的温良谦恭之态,而是用了家常说话的态度。

    刘彻笑道:“哪怕是一头驴子,那也是朕的驴子,云氏的老虎吓死了朕的驴子,他就该赔,你说是不是啊?”

    云琅看见刘彻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可怜的公孙敖在扶荔宫种植荔枝的事情,叹口气道:“陛下有命,微臣焉敢不从。”

    刘彻对云琅的回答很满意,咳嗽一声道:“既然如此,你素来有博闻广记之能,就给朕说说这天下最好的战马出自哪里?”

    云琅立刻回答道:“以微臣之见,最好的战马当属匈奴马,没有例外。”

    云琅的回答完全出乎刘彻的预料之外,他按下心头的不满,耐着性子问道:“说说道理。”

    云琅道:“如果论一两匹战马的高低,比匈奴好的马种不知有多少,然而,就战马而论,微臣以为匈奴马为天下第一。

    一两匹宝马对陛下来说不过是玩物而已,放置于皇家园林之内,观其奔跑之态以为乐事。

    然,微臣以为,陛下需要的不是一两匹盖世宝马,需要的是成千上万匹战马。

    匈奴马体形矮小,其貌不扬,然而,匈奴马在风霜雪雨的大草原上,没有失去雄悍的马性,它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能抵御北海的暴雪;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经过调驯的匈奴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

    而匈奴马更有一个别的战马所不能比拟的优点,那就是母马哺乳期长,只要不断地采奶,哺乳期还会延长一些,而马奶更是战士最优良的军粮来源。

    微臣在北地曾经听说有匈奴人仅仅依靠两匹战马的马奶,就无军粮狂奔两千里。

    如此良马,正是陛下所需的宝马,余者,不足与论。”

第一二四章云氏马经() 
第一二四章云氏马经

    刘彻非常的喜欢战马,也非常的重视战马。

    他熟读《马经》,只要有空闲,就以辨马,相马,赛马为乐,以至于长安赛马之风颇盛,是唯一能与角斗抗衡的大众娱乐活动。

    羡慕周天子穆王率领七萃之士,驾上赤骥、盗骊、白义、逾轮、山子、渠黄、骅骝、绿耳等骏马,由造父赶车,伯夭作向导,从宗周出发,越过漳水,经周原……不远千万里抵达昆仑山,与西王母相会于瑶池仙境……

    因此刘彻喜欢宝马喜欢的近乎于变态!

    云琅当然知道刘彻喜欢的是乌孙马,以后欢会更加喜欢大宛汗血马……

    可是呢,让云氏赔他乌孙马,还是大宛马?

    不管是哪一种,都会让云氏倾家荡产的。

    因此,天底下最好的战马必须是便宜的匈奴马,也只能是匈奴马。

    至于什么乌孙马,西极马,汗血马之类的怪物刘彻就不要想了,至少目前不要想,大家都忙着种地调教匈奴人呢,谁有功夫不远万里走一遭乌孙。

    如今的大汉,从金城(兰州)到河西乃至盐泽变成了一片无人区,李蔡,桑弘羊正努力欺骗勋贵们带着家将,部曲,奴仆去那一带垦荒,如归乌孙人要是敬献了乌孙马之后,刘彻脑子一热要这些人迁回来怎么办?

    如今的大汉,可不是史书上的大汉人口那么少,经过几年不懈的迁徙野人回田,大汉人口不但没有任何减少的迹象,反而多出来了两成多。

    如果再休养生息几年,趁着各路大军全部回到了家中,正好努力的鼓励生育,十几年过后大汉的人口还会有一个新的高峰。

    到时候,土地必然不够用,不用李蔡跟桑弘羊哄骗,他们自己就会去极边之地开垦荒地。

    云琅从来都认为,敦煌以南,长城以南,最好不要有异族人大规模的居住。

    当然,奴隶除外。

    “朕听闻乌孙马冠绝天山,云卿以为如何?”

    云琅摇摇头,站起身来到那副巨大的地图边上,指着西域道:“算不得好,乌孙马相比大汉的战马或许有长处,却比不得大宛马,微臣还听说有一种骏马名曰汗血马,奔驰之后会渗出胭脂色的汗水,有万里绝尘之名。

    如果陛下有心,可以继续西行,来到一个叫做安息的国度,这个国度盛产一种名叫波斯马,这是一种气质极为高贵,体态极为优雅的美丽的马,一度被当地人称之为沙漠彩虹。

    如果陛下还不满意,可以继续向西,来到一个叫做顿河的地方,这地方盛产一种猛兽一般的巨型马,名曰——顿河马,这种马每一匹都身高丈二,重达两千余斤。

    如果陛下还不满意,可以折道向南,来到一片炎热的大地上,这里的人皮肤黝黑,奔跑如风,至今还有吃人的恶习。

    不过呢,这里盛产一种马叫做河马……嘴巴张开足足有三尺,即便是黑人常用的独木舟,也可一口而断!

    悍勇绝伦……”

    “滚出去!”

    刘彻开始听得极为认真,只是,这样的状态仅仅延续了片刻,就勃然大怒。

    他不是傻子,听得出云琅口中的讥讽之意。

    云琅并没有滚出去,而是认真的拱手道:“陛下需要的是可以平天下,让四夷来朝的骏马。

    至于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战马,陛下就忘记了吧。

    您还记得公孙敖将军发誓要在扶荔宫种植荔枝的事情吗?那种果子,只适合南方之地,离开当地的泥土,就极难存活,即便是侥幸活过来了,也不可能结出甜美的果子,橘生淮南为橘,橘生淮北为枳,叶徒相似,其实不同。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战马也是如此,我大汉乃是以农耕立国,并不擅长养马,而距离我们最近的就是匈奴马。

    也是我们最容易饲养,最容易推广的一种战马,陛下何必舍近而求远耶?

    微臣北征的时候蒙陛下恩赐了五十匹匈奴马,微臣愿意献给陛下,用作驮载猛士们北进的工具。”

    刘彻沉默不语,阿娇在一边轻声道:“你说的什么波斯马,顿河马,河马真的存在吗?”

    云琅看着皇帝起誓道:“微臣以祖宗在天之灵起誓,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

    阿娇点点头道:“如此,你回去吧,交付马监匈奴马五十匹,罚铜三百斤,此事作罢!”

    云琅朝皇帝施礼道:“微臣谢恩告退!”

    刘彻板着的脸稍微松快了一下,指着云琅道:“朕知道你对朕喜好骏马一事心存不满,与李蔡,桑弘羊等人一样,认为朕收集骏马乃是靡费国帑的昏聩之举。

    朕念在你一心为国的份上小惩大过,尔等燕雀焉知朕的鸿鹄之志。”

    云琅叹息一声道:“张骞已经二次出使西域,此次目标乃是乌孙,使者去乌孙,微臣自当为陛下的高见喝彩。

    认知世界,发现世界,开拓世界,这就是臣知道的陛下的鸿鹄之志。

    联络乌孙,大月氏,以及西域三十六国,一同绞杀匈奴人的生存空间,不论是在国策层面上,还是从我大汉军伍层面上,都是极为正确的高明之举。

    此举开先代之先河,当为万世表。”

    “你认为朕就不该让张骞跟乌孙国提西极马一事吗?”

    云琅笑道:“缓缓图之,只要时机成熟,哪怕微臣自己出马为陛下取得西极马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

    微臣以为,陛下获取每一样宝物的时候都要做到物超所值,只要符合这个名头,微臣以为天下珍宝陛下可以予取予夺。”

    刘彻阴沉的脸色终于恢复了正常,两次斥退云琅而没有达到目的,这一次,他坚决的挥挥衣袖,云琅施礼,飘然告退。

    等云琅走远了,刘彻瞅着阿娇道:“你觉得金日磾真的可以与霍光结为好友?”

    阿娇笑道:“妾身可没有您法眼如炬的本事,妾身做事历来凭借感觉,觉得这个人可用,就用,觉得这个人不可用,妾身就敬而远之。

    臣妾第一次看见金日磾的时候,就像看到了云琅站在阶下,两人外表完全不同,却能让臣妾有同样的感觉,就说明,这两个人的行事气度上太像了。

    不论是做事,还是说话都有鞭辟入里的本事,只是,金日磾身在匈奴,没有机会跟云琅一样接受高明先生的调教,学识上相差太远了。”

    刘彻笑道:“所以你觉得应该把金日磾交给云琅调教?”

    阿娇笑道:“云琅现如今之所以骄傲,是因为他这样的家伙满大汉只有他一人而已。

    一旦他这样的人有了两个,三个,十个,您看他还敢不敢在陛下面前语出轻佻。”

    刘彻长处一口气,胸口里堵着得一口烦恶之气终于吐出来了,拍着桌子吼道:“不消说十个,哪怕只有三个,朕就会打发他去穷山僻壤之地为官,造福一方,朕就给他换一个更穷的地方,直到耗尽他的寿元!”

    在平遮崇敬的目光中,云琅将死马丢在长门宫,然后就带着他们回来了。

    五十匹匈奴马,三百斤铜,连平遮这个谒者都没当一回事,云氏的战马很多,多的几乎用不过来,大汉朝的马政订立的苛刻,这些马不但不能用来当挽马耕田拉车,更不能杀掉吃肉,还要派仆役饲养照顾。

    这些马在云氏没有任何贡献,现在一下子出去了五十匹,平遮甚至觉得是云氏赚了。

    至于三百斤铜……云氏就是造钱的。

    云琅回到家,金日磾与霍光的酒宴还没有结束,金日磾吃的开心,霍光讲述的也开心。

    眼看着两人坐在花厅里谈笑融融的,云琅就觉得有必要带着傻老虎重新复原一遍他抢马的过程。

第一二五章角斗士金日磾() 
第一二五章角斗士金日磾

    老虎经常狩猎的区域就是黑松林一带,这里出现次数最频繁的猎物就是野猪。

    大王喜欢吃猪肝,还必须是生猪肝,所以捉到野猪之后,他就会用爪子撕开野猪的肚子,吃掉猪肝之后才会把其余的战利品带回家。

    黑松林这地方可不是一个放马,养马的好地方,且不说经常有野猪,豹子一类的东西出现,仅仅是松树上的长毛虫就足以让人退避三舍。

    松林边上的草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