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位姑娘用惊为天人的目光看着梁兴发,之前她还担心梁兴发那么疲软不是对手呢。哪知他只需动动手指就干倒了强壮的曾大牛,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弹指神功?一股对梁兴发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看你还敢作恶多端。血的教训是多么惨痛的领悟啊”。梁兴发由得曾大牛在地上痛苦惨叫,自个儿去寻找自己的衣服来遮遮羞。他实在不想这么坦白地面对那位同样坦白的姑娘,影响太过恶劣。曾大牛是生是死跟这个比起来一点也不重要。而那位姑娘见梁兴发在找衣服穿料想不会再遭受强暴便也捡起自己的衣服穿上。只不过由于之前的奋力挣扎衣服大多已被曾大牛的咸猪手扯烂,导致衣不蔽体,敏感部位若隐若现的,说不出的性感撩人。梁兴发自然不敢看向她,万一保不齐淫向胆边生就麻烦了。
曾大牛也有老实的时候,他说梁兴发的衣服被卖掉了就真的是被卖掉了,任他掘地三尺也找不着。没办法他只能穿曾大牛的了。虽然是大牛,但比牛高马大的梁兴发还要矮一个牛头,梁兴发穿他的衣服显得无比滑稽,连那姑娘看着都掩嘴偷笑。
梁兴发从小受到影视剧的影响,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但凡英雄救美之后美女都会爱上英雄,然而痴痴傻傻地跟随英雄浪迹天涯,哪怕是去讨饭也不离不弃。所以他从小就幻想着脚踏七彩祥云在众目睽睽之下救走意中人。眼前这位二十来岁长得水灵灵有点像林心如的姑娘就是被他英雄救美的,看来又一段爱情佳话准备上演。岂料,这一切都是他的一厢情愿。这位姑娘名叫****,住在附近的野牛村,和曾大牛是同一个村。她对梁兴发不是没有感情,但仅仅是感激没有爱情。因为人家本身就是有夫之妇,古人讲究从一而终又怎会爱上梁兴发呢。因此,梁兴发感到无比失落。
****姑娘不是特地出来给曾大牛强暴的,这纯属意外。因为****家境贫寒,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能维持一日三餐就不错了,哪能像城里人那样饭前骨头汤饭后水果的。但她的婆婆觉得自己时日无多了想多吃几个水果滋润滋润。富有孝心的****姑娘没有钱买就瞒着他们一个人偷偷地跑上山来摘野果,哪知野果没摘到却遇上了色狼,要不是梁兴发及时赶到受到羞辱的****姑娘最后也是会一死了之的。
梁兴发当然会这样来安慰她,劝她就算了惨遭强暴也没必要寻死觅活的。因为上天生了你就是要你活下去,否则怎么对得起生活。****姑娘似懂非懂地看着他,不懂得怎么去接话,但心中的悲伤已经减少了许多。
梁兴发与****姑娘聊天聊得不怎么顺畅,因为曾大牛杀猪似的在旁边嗷嗷大叫,惹得他们烦燥不已。曾大牛由于在村里经常坑蒙拐骗惹得神人共愤就被驱逐出村。梁兴发从曾大牛的包袱中找到一小包****,不用猜都能知道那就是传说中的蒙汗药。于是乎,梁兴发以其人之道还制其身,一整包药就灌给了曾大牛。很快他就不叫了,渐渐地昏睡过去,即使现在再把他的命根子割掉他也不会疼痛的了。当然,梁兴发还是很有些人道主义精神的,没有那么残忍。
但是,****姑娘就不一样了。古代妇女把名节贞操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而且在他们村里强奸犯是要被浸猪笼的,所以她主张把曾大牛杀掉。
梁兴发说:“他虽然可恶,但罪不至死。他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你要是非得处死他才解恨那你就自己动手弄死他吧。反正我是下不了杀手的。”
****姑娘犹豫了一会终究还是没有杀生。虽然她无论如何也不会原谅曾大牛但她从小连一只鸡都没有杀过更不用说杀人了,此事也只能这样不了了之。
梁兴发从身上扯下一块布替曾大牛的下体顺便抱扎了一下使之不出血就算了,让他也这样裸躺着,算是自食其果吧。能不能活过来就看他的造化了。他包袱里的两千五百文钱也全部被梁兴发收编。
****姑娘问梁兴发何去何从?其实梁兴发也不知道他该何去何从。既然美女无法跟随英雄了,那就只好英雄跟随美女了。****姑娘见他要跟着自己回家不由得顾虑重重。带一个陌生的男人回家这算什么事啊。丈夫会同意么,万一影响夫妻感情怎么办,万一中的又一个万一是,梁兴发是坏人怎么办?
梁兴发对她说:“我人生地不熟的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请你收留我吧。我绝对不是坏人,如果是的话我现在就可以将你先奸后杀,再奸再杀。你说对吧。我要是到处东走西走没有地方落脚的话,就算有一百条命都不够死的。你也不忍心看你的救命恩人丧命吧。”
****姑娘觉得有道理,遂提着菜篮子带他回家。
梁兴发跟着****走了一个多时辰的山路,傍晚时分就看见前面有小村庄,零零星星的几户人家,炊烟袅袅的一片安详宁静的氛围。古人的房子果然跟现代化钢筋水泥式的房子大相径庭。这里的房子是使用水田里的泥和草做成方形,用这个磊起来做墙。用木头做梁,用草或瓦做屋顶。
梁兴发心情愉悦,他一直都认为农村人是比较热情好客的,有诗为证,“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他想象着****的家人对他这个外乡人肯定会准备丰盛的酒菜和殷勤的款待。推开一扇木门后就来到了****的家,她的丈夫和婆婆正在屋子中央吃晚饭,果然吃的全是饭,没有菜。
****低头站着,神情悲伤,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梁兴发则满脸笑容。下一刻发生的事情就令他笑不出来。****的丈夫叫汪伦,三十左右的年纪,脸庞黑不溜秋的,但又带着一丝秀气。现在他满脸怒气地问****:“你这死女人死到哪里去了,怎么全身都弄得破破烂烂的。这个衣冠不整的男人又是谁?”
梁兴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这身打扮的确很失态,为避免误会更深连忙对汪伦解释道:“我叫梁兴发,在山上遇到坏人就成了这个样子。后来又遇见你老婆****姑娘就送她回家了。整件事情大概就是这样,有什么问题你就问你老婆吧。”
汪伦一听就知道梁兴发不是本地人,但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娘子而不是这个外乡人,所以继续追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说话总是支支吾吾的,让听者觉得云里雾里就是不明所以,弄得汪伦几乎歇斯底里。这也不能怪她,这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哪好大说特说的,别说是古代妇女了,就是现代的开放妇女对这种事也是羞于启齿。
老眼昏花的汪伦他娘走过来问****是不是在山上碰见了老虎被挠成这样?不过总算大吉大利,人活着回来就好。汪伦说她老懵懂,不懂就别出声。她悻悻然地走回去吃饭,嘴里嘟囔道:“我都这么老了也不让我省省心。你以为我爱管啊。”
梁兴发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就把之前发生的事特别是****的悲惨添油加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汪伦。他以为汪伦会更加怜惜被描述得更加可怜的****的,然后紧紧抱着****泪流满面地说出爱她一万年之类的情话。万万没想到汪伦不知抽什么风非但不爱护****还用力扇了她一记耳光,导致她摔倒在地,嘤嘤哭泣。梁兴发挡在他面前痛心疾首地问他这是在干什么?
汪伦气呼呼地说:“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要来何用。见到坏蛋增大牛就应该跑,跑不了就跳崖自尽。连这都做不到怎么配做人妻。”
汪伦他娘也眯着眼睛傻乎乎地附和道:“对啊,女人的脸皮比性命重要多了,你怎么可以败坏我的门风呢。”
第三章 爱情与事业()
****担心丈夫的屁眼被戳得过大会影响夫妻生活,便劝婆婆收手再用个铁盆洗手。汪伦他娘终于消了气,发现怠慢了客人连忙搬张凳子请梁兴发坐下,然后问问梁兴发的户口情况。自然的,梁兴发也是乱编一气。
捂着屁股艰难站起来的汪伦觉得梁兴发肯定饿着肚子便真诚地叫他吃饭。习惯了顿顿都有肉吃的梁兴发吃不下只有饭的晚饭,这户人家穷得连只鸡都没有,便问汪伦这附近有没有商铺,他想买点酒菜回来请大家打打牙祭。
汪伦说商铺只有城里才有,这穷乡僻壤的是没有买卖的。不过呢,邻居家养有几只鸡,他去借一只来。
梁兴发说:“哪里用借,我这里有点钱给你拿去买吧,不用表现得那么寒酸。我来你家做客不应该空手而来的,那多失礼啊。”然而古人和今人在买单上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就是互相争抢着付钱以显示自己不是小家子气。最后是梁兴发赢了,掏了两百文钱,相当于现在的四十块钱。因为梁兴发跟汪伦说了一句,“你若拿得出钱我就让你买。”这一下汪伦就不敢再争了。
换好衣服后的****就和丈夫一起杀鸡。虽然没有什么佐料但梁兴发吃得津津有味,确实已经很久没有进食了。其他人也一样吃得很陶醉,没有酒却胜过有酒,因为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肉了。
吃完晚饭后大家坐在院子里回望过去展望未来。汪伦小时候家境还可以,上过几年私塾,人生理想是进京考科举,光祖耀宗,妻妾成群,儿孙满堂。古人对待娶妻纳妾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所以这个很正常。梁兴发稍稍惊讶一下便想通了,而且很快就跟古人的想法融为一体了。哪知汪伦好景不长,老爹死后日子是一日不如一日,后来就辍学回家面朝黄土背朝天了。一晃十多年就这么过去了。
****是在苦水中长大的一个美姑娘。五岁做了孤儿,接着被卖到汪伦家做了童养媳。跟汪伦过着你耕田来我织布的枯燥生活。没有五彩斑斓的童年也没有浪漫的青春期。性格内向工作麻利,最大的梦想是生儿育女有口饱饭吃。青梅竹马未必就是一件好事情,两小无猜的兄妹情有一天突然要过渡到儿女私情很有些峰回路转的味道,若是不能完美嫁接,就是不伦不类的什么都沾又什么都不沾的感情。梁兴发就觉得****和汪伦之间由于太熟悉而缺乏一种冲动的激情。
对于创造未来的问题,梁兴发一贯的观点是,不管生活在什么年代都要进城打工。不打工就是坐吃山空,等死一条。而汪伦就大不一样了,他想把根扎在农村,不愿意挪到外面去谋生。这对古人来讲是很正常的,因为那时候几乎没有打工的概念,基本上老子做什么儿子就做什么,老子做乞丐,儿子也是讨饭的。
梁兴发对汪伦说:“正所谓人挪活树挪死,你要是害怕一挪就死的话那你跟植物人有什么区别。听小弟一句劝,进城找找机会吧,说不定能发达。”这是梁兴发为了让汪伦陪他进城务工而进行的游说。他可不想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
汪伦历来对背井离乡比较反感,对劝他背井离乡的人更反感。但是,当他听到发达这两个字之后兴奋得像是吃了兴奋剂,反感也陡然间变成了好感。这也证明了人的本性就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决定陪同梁兴发一起到城里寻找发展机遇,等过些年混好了再衣锦还乡。
王伦这么有信心能在城里混饭吃是因为他在私塾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年纪比他稍大的同窗在城里开个客栈当上了老板,据说生意还可以。这位同窗名叫万达。是个纨绔子弟,功课很差,那是因为他在用功地研究女人。别人写作文的时候他就在画女人。为了能画出女人穿的内裤他经常去偷瞄村里的寡妇。那时候的妇女还没有内裤穿,穿的是类似现代的衬裙。有一回,他色胆包天,趁那寡妇洗澡的时候溜进屋子里偷衬裙。上天有眼,让寡妇家的那条狼狗发现了,追着他咬。一直追到他跌下山坡为止,摔了个七荤八素的。幸好汪伦砍柴经过那里将他救了回来。经过这件事他就没脸在村里混了,索性进了长安城,在朱雀街开了间小客栈,日子过得挺滋润。汪伦仗着对他有救命之恩决定和梁兴发一起去投靠他。
第二天吃过早饭梁兴发和汪伦便带着行装前往长安城。****姑娘和汪伦他娘只能在家留守了。****姑娘并没有对汪伦千叮咛万嘱咐一些诸如“野花不比家花香,莫要在外面沾花惹草”之类的话。看得出她对王伦很放心,有一种随遇而安的思想境界。
从村里到长安城要走两天。大多数古人出远门也没有乘坐交通工具的习惯,所以汪伦主张走着过去,不就两天嘛,很快就过去了,还能省钱。梁兴发这个现代人就不一样了,哪怕是十分钟的路程就算不打的也要坐公交,所以他和汪伦产生了分歧。经过激烈的讨论之后汪伦同意了梁兴发出门要坐车的观念。因为梁兴发告诉他走路要花的时间多,路上的消费自然也很多,两相对比还不如雇一辆车。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