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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拿起一张丝帛来就写下一首千古名诗来,由于王子凌古字写的实在不堪入眼,更是错别字横生,所以,王子凌换了一张又一张的帛布,终于在最后一张时才肯定下来了,还暗自点头道:“恩!不错,有进步,虽然歪扭了点,倒不失一种风格啊!”为了不被主人家发现前几张拙劣的笔迹,王子凌把所有废弃的帛书都撕碎了,如果让王子凌知道他撕的那些丝帛够他吃上几个月的饭钱的话,打死他他也不会这般浪费了……
王子凌又转了转,然后一屁股毫不客气的坐在楚月榻上,入鼻的是一阵阵淡淡的幽香,女人身上的体香往往比她的容貌更容易让男人心醉。王子凌已经渐渐被楚月征服了,虽然她们两并没有真正的见过面,也没有交流过。对王子凌来说,这是一种感觉,而且这种感觉很微妙,渐渐升华让王子凌迷失其中。
一个男人要是被女人迷的神魂颠倒了,那么就会做出一些行为失常的事情来,就比如说王子凌。
此时王子凌双眼死死盯着床角还未被收起的衣物。
这个时代内外衣着领口分明,这种服装通身紧窄,长可曳地,下摆呈喇叭状,主要是衣领部分比较有特色,通常交领之时,越是外面的衣着,领口越低,以便露出里面的衣领,每层衣领必须露在外面,最多的达三层以上,时称“三重衣”。
这样的话,女人们就有了一种习惯,衣服是按照领口的高低依次排放的,王子凌看着墙角一整排的衣服,颜色鲜明,各有花色。但是贼眼却堪堪的盯住了那些最小件也是领口偏高的小衣……终于还是忍不住,顺手顺了一件揣在兜里……
第三十二章 暗巷()
王子凌回到小巷中,胡三、胡四已经在那等他了。
“怎么样?”
“大哥,摸清了,就是他们的护卫有些麻烦。”
“多少人?”
胡四道:“据我观察,应该有十二人…”
胡三道:“不!待公子冲走后,只有八人了!而且,太子身边之人非是等闲之辈,皆是一等一的高手,我们被他的护卫盯的死死的。”
王子凌叫苦道:“恩,八人?还他妈的高手?是不好办啊,你爷爷的,出来玩也带那么多护卫。”
胡四怯怯地道:“大…大哥,这算是极少极少的了。”
“带那么多人我都下不了手了,还少啊?”
胡三、胡四无语:难道要人家不带手下让你打……
“恩!看来不能绑起来打了…只好退而求其次了。”
胡四恶寒,道:“就咱们三个?大哥…不再考虑考虑?”
“考虑什么?那个公子桓既然敢侮辱我的梦中情人,那就是侮辱我…哼,侮辱。。。咦!有了…嘿嘿嘿嘿。。。”
胡三胡四对望一眼,看着王子凌那邪恶的笑容,很是不解啊!
胡三道:“嘿…大哥,你跟楚月姑娘早就认识啊?”
王子凌一滞,随即胡吹道:“啊,那必须压,认识…。。认识…就凭大哥我的本事,泡个小妞还是绰绰有余的…就刚才,我就去与楚月约会去了,还为她写了首诗,那楚月不知有多么迷恋我呢,看着她那楚楚挽留的眼神,我都差点舍不得出来了。”
胡四眼冒金星,一脸希冀道:“大哥,不愧是我们的大哥啊,我太崇拜你了,啥时候我也能有大哥那样的本事啊?”
胡三媚笑道:“大哥,你教我怎么…泡…哦…是泡妞,怎样?”
“唔,好说,好说,以后多跟我学着点,眼下嘛……先解决那个公子桓再说!”
“大哥,真的要去动他们?”
“小四啊,要动脑子知道不,不一定要‘动’他们才能教训他们,他们在明,我们在暗,我们可以做很多事情……
“比如说呢?”
“比如,你们俩个先去挑两桶大便……”
“啊??”
“啊??”
……………………
一条黑暗的小巷当中,王子凌躲在暗巷当中,耐心静待。快三更天时王子凌终于等来了太子升与公子桓一众,只见太子升公子桓,一左一右的被贴身护卫搀扶着,跌跌撞撞的向小巷深处走了,俩人借着酒醉胡言的狂笑高谈。而他们身边四名护卫毫不含糊的警惕四周……
“一步,俩步,三步……ok!”黑暗之中,王子凌感觉手臂一紧,便知道目标已踏入自己的警戒线了,默数三声后,左手往墙上的绳索一拉……便听“嗵嗵”声大起,一名护卫立即警觉喝道:“有刺客,保护太子!”
还未等其他人反应过来,只见头顶上有一圆桶砸下,其中一个护卫,手中长剑挥了上去,把木桶一分为二……‘扑哧’一声,顿时桶中什物在空中泼撒下来,小巷俩面墙头上也纷纷滚下木桶,“砰砰。。。”几声,木桶着地粉碎开来,桶内什物喷泉一般溅射四周,空中液体搅浑着正中太子升、公子桓加四个护卫身上……一时间巷子中粪便刺激的臭味弥漫开来……
“啊!!!”巷子中传来一声惊叫。
王子凌阴阴一笑,立即转身往横巷深处迅速掠去。选择在此处设伏,可是王子凌精心挑选的,以便于跑路,王子凌跑动时,听到巷中俩人咒骂声大起,心中连连冷笑:哼,让你们吃大便去,敢当着我的面羞辱我的美眉……
忽然王子凌心中一禀,感觉背后一冷,王子凌侧头用余光扫去,一道狠厉的眼神出现在王子凌背后。王子凌大骇,不做他想,头也不回的加速前盾。直觉告诉他身后是个非常危险的角色……
身后阴风乍起,王子凌大骇之下毫不犹豫的侧过身躯,只感觉一股拳风掠过。黑暗中只见一个健硕的身影已在咫尺。王子凌实在惊骇之极,对方竟然快到如此地步,王子凌根本无法逃脱。
王子凌见逃脱不了果断出手,黑暗中使劲全身力气与之对拆了数招之后,发现完全处于下风,几次险被对方擒住,恐怕再过几招自己就要完蛋了。
咻!咻!一把刀币飞出,王子凌在对方抵挡的瞬间,头也不回的死命往前逃窜。
“哼!想跑!”听着背后声音响起,只不到五步,身后风声已近,王子凌却冷静了下,脚下死命的迈着八卦步,右手紧扣刀币,蓄势待发,看到小巷出口时,王子凌大喝一声:“准备!”
身后的大汉,心中冷笑:哼,想诈我。心思却时刻警惕四周,那大汉见王子凌过了出口忽然转身,心中一惊,就见一车柴物出现在巷口,胡三胡四手举着火把,还未来得及点燃满是油汁的柴堆,就见那大汉手执段剑,踏上柴车……
“嗖。。。”一枚刀币在夜色中急速飞驰,那大汉不及番过车去,身体往右一偏,怎奈巷子窄左臂已中了招,接着就是第二枚刀币而至,第三枚…黑夜中暗器极是诡异,大汉打起精神,挥舞手中宝剑,“叮叮叮……”
蒙着面的胡三、胡四抓住机会手中火把抛向柴车,瞬间整个巷口都燃起大火,看来是王子凌他们早有准备了。王子凌又胡乱朝火里掷了几枚刀币然后低喝道:“我们走!”
那大汉在火光对面,冷冷的看着王子凌远去后边折身返回。
王子凌脊背生寒,此次是他冒失了。
……………………
等到太子大发雷霆,命人全城搜捕时,王子凌早就钻进了美丽的被窝里头了,那些城卫兵也不过走走形式而已,哪还能抓个鬼影啊!
而在秀月楼北苑多阁楼中,楚月正捧着张纸呆呆地思考着什么,只见纸上写道:先越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望姑娘展颜!
第二天清晨,王子凌大梦初醒。暗暗责怪自己太鲁莽了,昨晚差点把小命交代了;想想自己半吊子的功夫,一时气闷,大悔当初没好好学功夫,当下郁闷,耍起太极来……王子凌实在太衰,只要打架的还没遇上比他菜的人。
门外!大熊兴冲冲的往里跑,一边大声嚷嚷道:“大哥…大哥…有情况!”
王子凌一愣,道:“什么情况?”
“大哥,手下兄弟情报:那小姐原来是齐国大商,仲孙龙的孙女,她家离这有五条街呢……”
“什么…什么小姐、大商的??”王子一脸凌茫然。
胡三不知从哪溜出来道:“就是…就是…昨天那个…”说话间,一脸苦涩表情。
王子凌一拍额头,恍然大悟道:“哦!是那事啊!”心中却是嘀咕:靠!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啊,看把胡三、大熊折腾的……
“小三,我说过,人要有自信!懂么?说详细点……”
胡三听罢舒展道:“昨天,几个弟兄暗中跟踪那小姐……”
“小三啊,咱们可是好人呐,跟踪这种事咱们怎能做到出来,你确定我们弟兄有跟踪那位小姐么?”王子凌犀利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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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公主!什么时候开饭?()
“你确定我们弟兄有跟踪那位小姐么?”
胡三脑中一转,谄媚道:“对、对、对,昨天我见几个游儿,远远跟着那小姐,怕不是什么好人,见其柔弱,担心给歹人算计了,所以叫了俩弟兄暗中护送那家小姐回府的…嘿嘿…”
“嗯~~做得不错,像我们这样有血有肉的年轻人就应该锄强扶弱、拔剑为民。不求扶危于天下,但求心中无愧啊…”王子凌‘语重心长’的道。
“对对对!大哥说的及是…”胡三转而黯然道:“可是大哥,不是我不自信只是…我听说那小姐是仲孙龙的小孙女,名叫仲孙珉儿,仲孙龙乃齐国前三的大财主,私人武装数千,他父亲也是齐国的士大夫…这…这可怎么办啊?”
王子凌心中计较:士大夫最注重文人的那些气节,想想一个全国首富加大文豪的女儿要许配给一个藉藉无名的庶民为妻,是有点不现实,这可不是自由恋爱的时代啊!不然就从小姐身上下手了,想来待胡三得到了那小姐的心后,事情就好办了吧!不过也难说,那君王后和他老子就是一个例子。
“担心什么,胡三,身为男儿就该敢作敢为,果断一点,婆婆妈妈、畏首畏尾的做什么,喜欢的女人那就去追呀,追不到那就是有缘无份,是天意,自己努力过了还是不行的话,那也没什么可说的了,也不会留下遗憾,像你这样还没开始追呢,就开始自怨自艾了,那怎么成,要明白,你现在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不是小孩子家家的小男孩了…”
胡三眼神坚毅的道:“是,大哥。我已经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了……那我怎么才能……大哥,你教教我该怎么做啊!”
王子凌没好气的道:“急什么啊,你总得知道她什么时候出府啊?平日喜欢些什么东西,又比如她经常去的地方呐,又或者她有什么朋友之类的消息吧?”
胡三眼中精光掠过喜道:“大哥,听她家下人说起,她在五日后会去灵秀山祈福?要不我们也去……”
王子凌想想左右无事,去就去吧,问道:“灵秀山在哪?”
“距东城外十余里,那儿盛传有仙人出没过,风景迷人,所以往来姑娘小姐文人雅客们都爱到此山游玩散心,吟诗比赋。哦,听说那还有齐国管仲的遗居,每到稷下游学的学士必定要去祭拜一番。”
“那么远啊,一个姑娘家的也不怕有盗贼?”
“听闻此山曾有仙人踏足,齐王多次祭拜此山,故而灵秀山一直有护山卫兵巡查。再说了,临淄一向齐风淳朴,方圆百里内怎会有贼盗出没?”
“是这样啊!”王子凌沉吟一会道:“你们先到灵秀山走一趟,看看环境,打听些情况,其它等明日再说。”
“是,大哥!”大熊、胡三齐齐道。
王子凌正欲吃饭去;迎面见胡三急急奔来道:“大哥,公主遣人来请!”
……………………
王子凌暗忖:恩!多年的经验告诉我,眼前这位肯定是少了三两肉的人了,史称侍人,在朝臣之上外号太监,江湖上亦有响亮的绰号:阉狗……
一个年轻瘦小、细皮白面的常侍,被王子凌的打量的浑身起疙瘩,心中自怨自艾:这位大人莫非喜好那口?唉,我的命真苦哟……
要是被王子凌知道了那侍人的想法,指不定要杀人呢。
闲着也是闲着,王子凌跟身边的太监唠起了嗑。
“这位公公贵姓啊?”
那内侍惶恐道:“奴婢不敢,奴婢并无姓名,只是大伙都唤奴婢六子。”
“哦,六子,你在宫中干嘛的?额,我的意思是你在宫里头平时都负责些什么东西。”
“奴婢是自小就跟着师傅服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