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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一天,拿到凭证的第三天,燕小乙离开维尔新纳,同行的还有傅玄,波普斯,本来燕小乙想带着钟灵秀,但考虑到钟灵秀没有拿到凭证,带着他离开维尔新纳也许会引起玛妮莎的疑惑,所以,燕小乙最终放弃钟灵秀,而是三人离开。
燕小乙的目标区域是**维奇,当然,至少表面是这样的。
上了高速公路,朝着**维奇的方向行驶,中午的时候,三人在路边的汉堡店休息,傅玄忍不住道:“当时你把追踪器丢在她身上的哪里了?会不会被发现?如果他真是这方面的行家,完全可以丢掉追踪器,或者把追踪器放在什么地方误导我们。”
“拜托,当时摩天轮的时候,你不是也在的么,坍塌的时候一片混乱,但我也只跟她擦身而过罢了,你难道还指望我在他的鞋底凿一个小洞,把追踪器塞进去后再将鞋子补上么?当然是随手丢在她的衣袋里了,不过,我丢了两个,另一个挂在狙击枪盒的盒底了。”燕小乙一边说着,一边看向波普斯道:“还没有信号么?”
“没有。”波普斯道:“我这玩意唯一的缺憾是有效距离短了点,如果她不追我们,应该是无法发现她的。”
“不可能!”燕小乙道:“如果她是玛妮莎,她就一定会追我们,我就不信她知道我在维尔新纳会不进行盯梢,当然,如果对方真的无动于衷,那么就是我猜错了,那女人不是玛妮莎,这也算是个好消息。”
波普斯耸耸肩,对燕小乙这种说法不置可否,但三人都不排斥继续钓鱼!
休息过后,三人继续向着**维奇的方向而去,但明显减慢了速度,期待着感应器上显示出红sè的小点,但事实是他们一直在失望!
“不能再减速了!”傅玄道:“考驾照的时候新手上路都得40码,再减速就只能踩离合器去了。”
没人理会傅玄的冷幽默,燕小乙也纳闷,难道自己真的猜错了,那女人根本就不是玛妮莎?
说实话,燕小乙不觉得自己会猜错,但实际上他猜错的可能有蛮高的,他并没有证据,多数都是推论跟感觉,而感觉这东西有时候准的可怕,有时候却特别的不靠谱!
无可奈何,绕了一圈后却毫无收获,这是最糟糕的结果,但即便是最糟糕的结果也只能接受,三人无可奈何的摆道回府,出人意料的却是在快回到维尔新纳的时候,波普斯在后座突然捧着感应器跳了起来。
“有反应,有反应了!”波普斯高兴道:“找着追踪器的信号了!”
燕小乙道:“在什么位置?”
波普斯道:“在维尔新纳!”
“切!”
燕小乙跟傅玄毫不掩饰的抱以嘘声,波普斯这说的不是废话么,如果燕小乙的猜测是错的,那对方就不是玛妮莎,也就没有追踪他们,那么没有拿到凭证的情况下留在维尔新纳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么,这根本算不得什么好消息。
“不!”波普斯道:“你不是在那女人身上丢了来年感枚追踪器么?”
燕小乙点点头道:“对啊!”
波普斯道:“我收到的信号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燕小乙道:“什么意思?”
波普斯将感应器递到燕小乙跟前道:“这里有两个红sè的十字标志,下面这个追踪器目前还在维尔新纳,但是,另一个追踪器却已经离开了维尔新纳,但是,离开的方向却跟我们离开的方向是相反的。”
燕小乙道:“这代表着什么?”
“我怎么会知道?”波普斯翻个白眼道:“我说白了是技术人员,利用仪器给你们提供信息跟技术支援,通过信息分析出结论不是我的工作,而是情报分析师的工作,当然,咱们的团队配置里没有情报分析师,那也该是你们两个想为什么,而不是我来着。”
傅玄道:“我想,我大概知道为什么了。”
燕小乙道:“为什么?”
傅玄道:“首先是你顺手丢进玛妮莎口袋里的追踪器,我就觉得很不靠谱,这也太容易发现了?而玛妮莎是专业人士,她发现追踪器后,便知道有人追踪她,那么是谁呢?这个几乎不用怎么推论就能够猜到是我们,也就代表着她的行踪暴露,但她聪明的地方在于没有破坏掉追踪器,也没有将追踪器给丢弃掉,而是直接将追踪器留在了酒店里,这样我们就会形成错觉,以为她一直还在维尔新纳,也就不会急于对她出手,当然,还有一个可能,她发现了追踪器并且直接破坏掉,但因为破坏而弹出来微型追踪器并没有能够粘到她的身上,却是落到了地上,自然就一直在维尔新纳了,至于另一个追踪器,我问你,一名狙击手开枪shè击目标失败后,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燕小乙想了想道:“一击不中既退?”
一击不中既退是游击战术,这个准则衡量狙击手稍显偏激了一些,但正常情况一名狙击手如果第一枪没有shè杀目标,会立刻寻求第二枪,第二枪不成倒是不会立刻追放第三枪了,因为,两枪不中意味着对方明显有所防备,并且开两枪的时间,如无意外,对方足够辨明弹道,并且寻求遮蔽点了,这时候一般的是观察数秒,看看有没有机会,如无机会就立刻撤退,所以,即便不是一击不中既退,狙击手在无法命中的情况下,撤的还是很果决!
傅玄道:“我们放追踪器是一个信号,玛妮莎知道自己暴露并且被反盯上了,而一个狙击手学会猎杀之前,先学会的肯定是如何保全自己,所以,她没有追踪我们,而是直接撤退了,只不过,她却没有发现第二枚追踪器,因为,你将那枚追踪器挂在了svd的枪盒上,但事实是玛妮莎只拿svd作为备用枪械,并不经常使用没有发现也是完全可能的,于是,她就那么带着第二枚追踪器撤退了,当然,这个女人很不一般,如果以为她就那么放弃了,肯定会吃亏,她绝对会卷土而来。”
波普斯道:“那么现在该怎么办?”
燕小乙道:“自然是要追的,但我有一个担心,如果那女人在我们身上也放了追踪器,那么我们接近,她就会发现。”
波普斯不满道:“我的仪器不会有问题,我们身上绝对没有追踪器。”
波普斯当然给大家做过检查,玛妮莎能一直跟住他们,光靠盯梢还是比较不靠谱的,利用追踪器,窃听器等等一些高科技设备辅助是极有可能的,所以,燕小乙早就让波普斯查了一遍,但却没有任何的结果,燕小乙依旧不放心,波普斯却是对自己制作的东西有100%的信心,对于燕小乙的质疑当然是很不高兴。
“你不是有电磁力领域么?”傅玄道:“即便采用陶瓷制作的追踪器能逃过仪器检测,但是,要发送信号就会有电波,一样受电磁力干扰的,你用电磁力领域把我们的身上,还有车子笼罩一下,就算有追踪器也铁定爆掉!”
“我知道可以这么做,但问题是不能这么做。”燕小乙道:“如果我破坏追踪器,那么玛妮莎就会失去信号,然后她就会发现不对,她会不会因此逃跑呢?我觉得肯定会跑,因为即便我都知道应该要跑,何况她这方面经验丰富。”
傅玄道:“那你觉得该怎么办?”
燕小乙道:“很简单的,我们脱光光,把衣服跟车子丢在路边,然后抢劫一辆车子。”
波普斯倒抽一口凉气道:“裸奔?”
傅玄苦笑道:“不至于这么狠?”
“拜托,我也要脱的。”燕小乙道:“你们以为我能例外啊,但你们不能否认这是一劳永逸的好办法,对。”
波普斯道:“我们去维尔新纳换新衣服跟新车不就好了。”
燕小乙道:“现在是下午四点,如果我们现在出发,赶到的时候正好入夜,但如果回维尔新纳去绕一圈,那就会拖到天亮,两个时间段更适合我们摸过去杀人,想来不用我教你?”
裸奔当然是没人愿意的,但燕小乙说的又是实情,傅玄咬咬牙后就开始扒衣服,波普斯则是一万个不愿意,但是,他不愿意有用么?即便他不愿意,燕小乙跟傅玄一样会如同基佬一般把他给扒jīng光!
于是,三个赤条条的裸男出现了,高速公路上迎面驶来的车子内响起尖叫声,当然,对方很快就会叫的更响!
因为,燕小乙很干脆的将手枪抵在挡风玻璃上道:“抢劫,立刻下车”燕小乙略微一顿,随即发现自己就是个笨蛋,车子能枪,衣服不也一样能抢么,立刻补充道:“另外,将衣服都给我交出来!”
面对三个脱光光的猛男,其中一个还上下两杆枪一起开火,对方自然立刻哑火,乖乖的走出车子,这抢劫行动实在是太过顺利,不过,不顺利的事情却还在后头!
579玛妮莎的陷阱
“你们有谁要穿这玩意么?”
燕小乙举着一条只有两根细绳的小内裤问着!
他们的悲剧在于车劫到了,衣服劫到了,但那车里却坐着两个女人,他们抢到一堆女装!
傅玄忿忿的丢掉一条蓬蓬裙怒道:“这玩意该怎么穿?”
燕小乙道:“那你期望继续裸奔?”
燕小乙一边说着,一边将一件体恤套在身上,然后悲剧的发现那压根就是紧身衣,只能痛苦的将那体恤给丢开,果然,裸奔都比这么穿要强的多,燕小乙现在很赞同傅玄的说法,最后还是燕小乙又想出偏招儿,直接将那些衣物给弄成布条往身上缠,这样他们就不用被当成女装癖了,但更悲剧的是三个人眼下看着像三具木乃伊!
“算了!”波普斯很是认命的道:“木乃伊也比女装癖强!”
于是,三具木乃伊就跟着波普斯的感应器朝着玛妮莎追赶,因为距离还比较远,燕小乙也是玩命狂飚,不过,在他们追上三分之二的时候,那红点突然的停止运动。
燕小乙道:“这是怎么个说法?难道又被发现,所以丢弃了追踪器?”
“有可能,但可能xìng并不大!”傅玄道:“天sè已经差不多黑了,也许是停下来休息也说不定,拿电子地图对一下,有小镇么?”
燕小乙拿出电子地图看了看道:“小镇倒是没有,不过,你的猜测可能是对的,那地方是一片的墓林,有几座守墓人的屋子,她可能是去那里借助一晚了,最近的镇子算算路程都需要10小时以上的路程。”
傅玄点点头,对自己的猜测很满意,同时因为玛妮莎已经放弃了赶路,他们开车也不需要那么玩命了,稍微松懈了一下,大约两个小时后,他们就已经到了红点的附近,当然,燕小乙没有傻乎乎的就往上撞,而是在相距一定距离的时候,燕小乙停车,三人选择步行。
墓林是西方的那种墓园。
这方面,西方人的确简洁的多,不像中国人那样有清明跟冬至都需要拜祭,选墓地还要先看风水,做头七,立牌位,讲究非常的多,甚至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都还不同,这个城市也许时兴这一套,换个城市就又是另一套,欧美国家基本就是火化,入土,牧师致词,随即就没有了,也没有什么清明跟冬至之说,就是想念的时候,带着一束百合花去看看也就完事了,绝不会像在中国那样,每次扫墓都需要准备几荤几素,什么菜能用于祭拜,什么菜不能用于祭拜,还必须烧纸钱,偶尔还会出现扫墓引起的火灾。
所以,西方墓园最大的特sè就是整洁且干净,往往还配着绿sè的草坪。
遗憾的是燕小乙眼前的墓林虽然是西方的墓园,却实在跟整齐赶紧不挂钩,因为,这座墓园明显已经被荒废了许久,围栏早已经生锈,墓碑杂草丛林生,枯干的树木歪歪扭扭,在夜晚看起来有些yīn森森的,而在穿过墓园的另一侧,有着几座木屋,有两层楼的,三层楼的,看起来建造的还蛮不错,是专门给予守墓人所居住的,但同样也是已经废弃已经,久未有人打理后,墙壁显的班驳,爬满了常青藤,屋顶也有着明显的破洞,冷风吹进去的时候,会响起呼呼声音。
“那女人真是神经病!”波普斯道:“即便要休息,与其跑到这鬼地方来睡觉,我宁愿在车子里凑合一晚上。”
燕小乙好奇道:“美国人也怕鬼?”
燕小乙这么说是有根据的,估计是风俗跟信仰的不同,美国人对于阿飘似乎很无爱,这一点从好莱坞电影就能看的出来,恐怖片一半倾向于血浆刺激,像生化危机,死神来了,全是这种类型的,死的时候都是血肉模糊,而跟鬼怪沾边的,像大名鼎鼎的猛鬼街,说是鬼,却更似僵尸或者恶灵,反正跟传统的鬼魂有着很大的区别。
波普斯对这个问题还真认真想了想,这才道:“我也说不好,鬼是肯定不怕的,但就这环境,你难道不觉得颤的慌?”
燕小乙对这话表示赞同,就像午夜凶铃关了声音一点都不可怕一样,所谓的鬼鬼怪怪都是需要环境衬托才显然的恐怖,他们现在颤的慌,有一个原因其实是他们穿的就像墓地里爬出来的木乃伊,而在他们两个瞎扯淡的时候,在前面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