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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_新唐书-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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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中八年九月,考城县民家雄鸡化为雌,伏子而雄鸣。化为雌,王室将卑之象,反雌伏也。汉宣帝时,雌鸡化为雄,至元帝而王氏始萌,盖驯致其祸也。

  咸通六年七月,徐州彭城民家鸡生角。角,兵象,鸡,小畜,犹贱类也。

  下体生上之痾。

  咸通十四年七月,宋州襄邑有猎者得雉,五足,三足出背上。足出于背者,下干上之象;五足者,众也。

  青眚青祥。

  贞观十七年四月,立晋王为太子,有青气绕东宫殿。始册命而有祲,不祥。十八年六月壬戌,有青黑气广六尺,贯于辰戌,其长亘天。

  大和九年,郑注箧中药化为蝇数万飞去。注始以药术进,化为蝇者,败死之象。近青眚也。干元三年六月,昏,西北有青气三。

  ○鼠妖

  武德元年秋,李密、王世充隔洛水相拒,密营中鼠,一夕渡水尽去。占曰:「鼠无故皆夜去,邑有兵。」

  贞观十三年,建州鼠害稼。二十一年,渝州鼠害稼。

  显庆三年,长孙元忌第有大鼠见于庭,月余出入无常,后忽然死。

  龙朔元年十一月,洛州猫鼠同处。鼠隐伏象盗窃,猫职捕啮,而反与鼠同,象司盗者废职容奸。

  弘道初,梁州仓有大鼠,长二尺余,为猫所啮,数百鼠反啮猫。少选,聚万余鼠,州遣人捕击杀之,余皆去。

  景云中,有蛇鼠斗于右威卫营东街槐树,蛇为鼠所伤。斗者,兵象。

  景龙元年,基州鼠害稼。

  开元二年,韶州鼠害稼,千万为群。

  天宝元年十月,魏郡猫鼠同乳。同乳者,甚于同处。

  大历十三年六月,陇右节度使硃泚于兵家得猫鼠同乳以献。

  大和三年,成都猫鼠相乳。

  开成四年,江西鼠害稼。

  咸通十二年正月,汾州孝义县民家鼠多衔蒿刍巢树上。鼠穴居,去穴登木,贱人将贵之象。

  乾符三年秋,河东诸州多鼠,穴屋、坏衣,三月止。鼠,盗也,天戒若曰:「将有盗矣。」

  乾宁末,陕州有蛇鼠斗于南门之内,蛇死而鼠亡去。

  ○金沴木

  武德元年八月戊戌,突厥始毕可汁衙帐无故自坏。

  中宗即位,金鸡竿折。树鸡竿所以肆赦,始发大号而鸡竿折,不祥。

  神龙中,有群狐入御史大夫李承嘉第,其堂无故坏;又秉笔而管直裂,易之又裂。

  开元五年正月癸卯,太庙四室坏。

  天宝十四载十二月,哥舒翰帅师守潼关,前军启行,牙门旗至坊门,触落枪刃,众以为不祥。

  永秦二年三月辛酉,中书敕库坏。

  贞元四年正月庚戌朔,德宗御含元殿受朝贺,质明,殿阶及栏槛三十余间自坏,卫士死者十余人。含元路寝,大朝会之所御也;正月朔,一岁之元。王者之事,天所以儆者重矣。

  大和九年,郑注为凤翔节度使,将之镇,出开远门,旗竿折。

  光启初,扬州府署门屋自坏,故隋之行台门也,制度甚宏丽云。

  《五行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京房《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盖火主礼云。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厥咎舒,厥罚常燠,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羽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痾,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火不炎上

  贞观四年正月癸巳,武德殿北院火。十三年三月壬寅,云阳石燃,方丈,昼则如灰,夜则有光,投草木则焚,历年乃止。火失其性而沴金也。二十三年三月,甲弩库火。

  永徽五年十二月乙巳,尚书司勋库火。

  显庆元年九月戊辰,恩州、吉州火,焚仓廪、甲仗、民居二百余家。十一月己巳,饶州火。

  证圣元年正月丙申夜,明堂火,武太后欲避正殿,彻乐。宰相姚以为火因人,非天灾也,不宜贬损。后乃御端门观酺,引建章故事,复作明堂以厌之。是岁,内库灾,燔二百余区。

  万岁登封元年三月壬寅,抚州火。

  久视元年八月壬子,平州火,燔千余家。

  景龙四年二月,东都凌空观灾。

  开元五年十一月乙卯,定陵寝殿火。是岁,洪州、潭州灾,延烧州署,州人见有物赤而暾暾飞来,旋即火发。十五年七月甲戌,兴教门楼柱灾。是年,衡州灾,延烧三百余家,州人见有物大如甕,赤如烛笼,所至火即发。十八年二月丙寅,大雨雪,俄而雷震,左飞龙厩灾。占曰:「天火烧厩,兵大起。」十月乙丑,东都宫佛光寺火。

  天宝二年六月,东都应天门观灾,延烧左、右延福门,经日不灭。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天火燔其宫室。」九载三月,华岳庙灾,时帝将封西岳,以庙灾乃止。十载八月丙辰,武库灾,燔兵器四十余万。武库,甲兵之本也。

  宝应元年十二月己酉,太府左藏库火。

  广德元年十二月辛卯夜,鄂州大风,火发江中,焚舟三千艘,延及岸上民居二千余家,死者数千人。

  大历十年二月,庄严寺浮图灾。初有疾风震电,俄而火从浮图中出。

  贞元元年,江陵度支院火,焚江东租赋百余万。十三年正月,东都尚书省火。十九年四月,家令寺火。

  二年七月,洪州火,燔民舍万七千家。元和七年六月,镇州甲仗库灾,主吏坐死者百余人。八年,江陵大火。十一年十一月甲戌,元陵火。李师道起宫室于郓州,将谋乱,既成而火。

  大和二年十一月甲辰,禁中昭德寺火,延至宣政东垣及门下省,宫人死者数百人。三年十月癸丑,仗内火。四年三月,陈州、许州火,烧万余家。十月,浙西火。十一月,扬州海陵火。八年三月,扬州火。皆燔民舍千区。五月己巳,飞龙神驹中厩火。十月,扬州市火,燔民舍数千区。十二月,禁中昭成寺火。

  开成二年六月,徐州火,延烧民居三百余家。四年十二月乙卯,乾陵火。丁丑晦,扬州市火,燔民舍数千家。

  会昌元年五月,潞州市火。三年六月,西内神龙寺火;万年县东市火,焚庐舍甚众。六年八月,葬武宗,辛未,灵驾次三原县,夜大风,行宫幔城火。

  乾符四年十月,东都圣善寺火。

  大顺二年六月乙酉,幽州市楼灾,延及数百步。七月癸丑甲夜,汴州相国寺佛阁灾。是日暮,微雨震电,或见有赤塊转门谯藤网中,周而火作。顷之,赤塊北飞,转佛阁藤网中,亦周而火作。既而大雨暴至,平地水深数尺,火益甚,延及民居,三日不灭。

  ○常燠

  天宝元年冬,无冰。先儒以为阴失节也。又曰:「知罪不诛,其罚燠,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盖当寒反燠,象宜刑而赏之也。

  贞元十四年夏,大燠。

  元和九年六月,大燠。

  长庆二年冬,少雪,水不冰冻,草木萌荑如正月。

  广明元年十一月,暖如仲春。

  ○草妖

  武德四年,益州献芝草如人状。占曰:'王德将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草,亦木类也。

  景龙二年,岐州郿县民王上宾家,有苦荬菜高三尺余,上广尺余,厚二分。近草妖也。三年,内出蒜条,上重生蒜。蒜,恶草也;重生者,其类众也。四年,京畿蓝田山竹实如麦。占曰:「大饥。」

  开元二年,终南山竹有华,实如麦,岭南亦然,竹并枯死,是岁大饥,民采食之。占曰:「国中竹、柏枯,不出三年有丧。」十七年,睦州竹实。

  天宝初,临川郡人李嘉胤屋柱生芝草,状如天尊像。

  上元二年七月甲辰,延英殿御座上生白芝,一茎三花。白,丧象也。

  大和九年冬,郑注之金带有菌生。近草妖也。

  开成四年六月,襄州山竹有实成米,民采食之。

  光启元年七月,河中解、永乐生草,叶自相樛结,如旌旗之状,时人以为「旗子草」。一年七月,凤翔麟游草生如旗状。占曰:「其野有兵。」

  ○羽虫之孽

  武德初,隋将尧君素守蒲州,有鹊巢其砲机。

  贞观十七年春,齐王祐为齐州刺史,好畜鸭,有猪啮鸭,头断者四十余。是岁四月丙戌,立晋王为太子,雌雉集太极殿前,雄雉集东宫显德殿前。太极,三朝所会也。

  永徽四年,宋州人蔡道基舍傍有兽高丈余,头类羊,一角,鹿形,马蹄,牛尾,五色,有翅。占曰:「鸟如畜形者,有大兵。」五年七月辛巳。万年宫有小鸟如雀,生子大如鳲鸠。

  调露元年,鸣叕群飞入塞,相继蔽野,至二年正月,还复北飞,至灵夏北,悉堕地而死,视之皆无首。

  文明后,天下屡奏雌雉化为雄,或半化者。

  景龙四年六月辛巳朔,乌集太极殿梁,驱之不去。

  开元十三年十一月戊子,雄雉驯飞泰山斋宫内。封禅,所以告成功,祀事无重于此者,而野鸟驯飞,不忌禁卫,不祥。二十五年四月,濮州两乌、两鹊、两瞿鹆同巢。陇州鹊哺慈乌。二十八年四月庚辰,慈乌巢宣政殿栱。辛巳,又巢宣政殿栱。

  天宝十三载,叶县有鹊巢于车辙中。不巢木而巢地,失其所也。

  至德二载三月,安禄山将武令珣围南阳,有鹊巢于城中砲机者三,雏成乃去。

  大历八年九月,武功获大鸟,肉翅狐首,四足有爪,长四尺余,毛赤如蝙蝠,群鸟随而噪之。近羽虫孽也。十三年五月,左羽林军有瞿鹆乳鹊二。

  贞元四年三月,中书省梧桐树有鹊以泥为巢。鹊巢知岁次,于羽虫为有知,今以泥露巢,遇风雨坏矣。是岁夏,郑、汴境内乌皆群飞,集魏博田绪、淄青李纳境内,衔木为城,高二三尺,方十里,绪、纳恶而焚之,信宿又然,乌口皆流血。九年春,许州鹊哺乌雏。十年四月,有大鸟飞集宫中,食杂骨数日,获之,不食死。六月辛未晦,水鸟集左藏库。十三年十月,怀州鵊巢内有黄雀往来哺食。十四年秋,有异鸟,色青,类鸠、鹊,见于宋州郊外,所止之处,群鸟翼卫,朝夕嗛稻粱以哺之,睢阳人适野聚观者旬日。十八年六月乌集徐州之滕县,兼柴为城,中有白乌一,碧乌一。

  元和元年,常州鹳巢于平地。四年十二月,群乌夜集于太行山上。十三年春,淄青府署及城中乌、鹊互取其雏,各以哺子,更相搏击,不能禁。

  宝历元年十一月丙申,群乌夜鸣。

  开成元年闰五月丙戌,乌集唐安寺,逾月散。雀集玄法寺,燕集萧望之冢。二年三月。真兴门外鹊巢于古冢。鹊巢知避岁,而古占又以高下卜水旱,今不巢于木而穴于冢,不祥。秋,突厥鸟自塞北群飞入塞。五年六月,有秃鹙群飞集禁苑。鹙,水鸟也。

  会昌元年,潞州长子有白颈乌与鹊斗。

  大中十年三月,舒州吴塘堰有众禽成巢,阔七尺,高一尺。水禽山鸟,无不驯狎。中有如人面、绿毛,绀爪觜者,其声曰「甘」,人谓之「甘虫」。占曰:「有鸟非常,来宿于邑中,国有兵,人相食。」

  咸通七年,泾州灵台百里戍有雀生燕,至大俱飞去。京房《易传》曰:「贼臣在国,厥妖燕生雀。」雀生燕同说。十一年夏,雉集河内县署。咸通中,吴、越有异鸟极大,四目三足,鸣山林,其声曰「罗平」。占曰:「国有兵,人相食。」

  乾符四年春,庐江县北鹊巢于地。六年夏,鸱、雉集于偃师南楼及县署。刘向说:「野鸟入处,宫室将空。」

  广明元年春,绛州翼城县有鸺鹠鸟群飞集县署,众鸟逐而噪之。光启元年、二年,复如之,鸺鹠,一名训狐。

  中和元年三月,陈留有乌变为鹊。二年,有鹊变为乌。古者以乌卜军之胜负。乌变为鹊,民从贼之象;鹊复变为乌,贼复为民之象。三年,新安县吏家捕得雉养之,与鸡驯,月余相与斗死。四年,临淮涟水民家鹰化为鹅,而弗能游。鹰以鸷而击,武臣象也;鹅虽毛羽清洁,而飞不能远,无搏击之用,充庖厨而已。

  光启元年十二月,陕州平陆集津山有雉二首向背而连颈者,栖集津仓庑后,数月,群雉数百来斗杀之。二年正月,閺乡、湖城野雉及鸢夜鸣。七月,中条山鹊焚其巢。三年七月,鹊复焚巢。京房《易传》曰:「人君暴虐,鸟焚其舍。」三年十月,慈州仵城枭与鸱斗相杀。

  光化二年,幽州节度使刘仁恭屠贝州去,夜有鸺鹠鸟十数飞入帐中,逐去复来。

  昭宗时,有秃鹙鸟巢寝殿隅,帝亲射杀之。

  天复二年,帝在凤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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