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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49个史记人物+-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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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景帝继位后,晁错担任内史,仗着汉景帝撑腰,大刀阔斧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大肆更改已成定规的各种规章制度,又商议用贬谪处罚的方式削藩,进一步削减诸侯国的权力。申屠嘉身为丞相,说话也不管用,所以非常恨晁错。晁错内史府的大门本来是开向东边的,晁错嫌不方便,就又开了一个南门。而开南门的墙,刚好是太上皇汉文帝宗庙的外墙。这就违反了礼制,申屠嘉准备上奏请诛晁错。晁错听到风声,知道申屠嘉这个人不好惹,连夜进宫拜见汉景帝,躲藏到汉景帝身边不敢出宫。 
  第二天早朝,申屠嘉果然上奏请诛晁错。汉景帝替晁错辩解说:“晁错凿开的南门的墙,并非真正的宗庙外墙,而是围护宗庙外墙的短墙,所以才有别的官员也住在里面。况且这件事是经过我的同意才做的,晁错无罪。”罢朝后,申屠嘉对长史说:“我真后悔没有把晁错先斩后奏,让这厮躲到皇上身边,恶人先告状。”就因为这件事,申屠嘉回到丞相府,又气又悔,居然呕血而死。 
  【个性点评】 
  申屠嘉是一个典型的法律机械主义者,只要是违反了法律和朝廷的各项规章制度,不管这个人是谁,他都敢治罪。这样的人很可怕,尤其是在人情味儿浓厚,施行人治的国度里,这样铁面无私的人连皇帝都得罪不起。因为他自己首先不怕死,而且他占据了法律的制高点,你要和他作对,必须先把他那个法律制高点攻下来。但是法律就是法律,这个制高点可不是谁想攻就能攻得下来的,所以没有任何人能奈何得了申屠嘉;能奈何得了他的,只有他自己。所以申屠嘉历经五朝,活了那么大年纪,只好自己呕血而死。 
  申屠嘉这样的人虽然缺乏人情味儿,可是任何一个朝代又少不了,因为摆在台面上的法律,名义上是人人都要遵守的。 
  如果今天有申屠嘉这样的人就好了。   
  石乞:杀人是使命,被杀是宿命(1)   
  石乞?对,就是石乞。石乞是人名。 
  死士?对,就是死士。死士是职业。 
  简单说来,石乞是个以死为职业的人。 
  但对许多人来说,石乞是个异常陌生的名字,这个名字陌生到让人觉得不是个名字。甚至石乞本人连一个完整的故事都没有,他的故事必须借助别人才能完成。尽管这些故事都将和石乞的生死存亡密切相关,但在绝大多数时候,石乞却连故事的B角都算不上。石乞是个小人物,因此他只能在自己的故事之外打转。 
  说来话长,故事应该从伍奢讲起。 
  伍奢是楚平王太子建的太傅,他有两个孩子:伍尚和伍员,伍尚为兄,性情仁慈宽厚;伍员为弟,性情刚烈暴躁,伍员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伍子胥。因为谗言所害,太子建备受父亲猜忌,作为太子一党的伍奢自然首当其冲,在劫难逃,并且还把自己的大儿子伍尚也搭了进去。而伍子胥却带着太子建开始了流亡生涯。在郑国,不知轻重的太子建曾答应作晋国的内应以覆灭郑国,事败为郑人所杀。伍子胥继续流亡,和他一同上路的还有太子建的儿子胜。 
  接下来就是伍子胥大报仇的故事,这是一段传奇,在此略过不提。在这个轰轰烈烈的传奇背后,是被大家忽略了的那个叫胜的太子建之子。 
  失去了父亲的胜跟随伍子胥来到了吴国,仇恨如同烈火一样时时炙烤着伍子胥敏感的心灵,因此,他顾不上过多照顾胜。 
  若干年之后,楚昭王之子楚惠王即位,楚惠王是个有历史责任感的领导人,回顾往事,他知道楚国欠着一个人的债,债主就是胜。如果没有历史的错误,太子建做楚王是理所当然,太子建的儿子胜接任楚王也是理所当然。身受良心谴责的楚惠王决定迎久居他国的胜回归故里。对此,楚国名臣叶公强烈反对。他的理由就是,胜为人好勇斗狠,有病态心理,私下里豢养了众多死士,让他回国恐怕会带来不祥。然而惠王不为所动,郑重其事地召回了胜,并把鄢地特批给了刚回国的胜,胜从此就被称为“白公”。 
  白公胜显然不是省油的灯,流亡的苦楚,寄人篱下的辛酸,还有那已不可能属于自己的王位……都刺激得他寝食不安。可是,对于生活,对于历史,白公胜却没有更多的埋怨与愤怒,思前想后,他的愤怒只集中在一个方向—郑国。那个国家的人杀了他的父亲,而他的父亲是太子。他觉得自己所有的痛苦都和郑国人有关,都和自己的父亲被杀有关。父亲的死是他心中最大的阴影,更是长久以来驱之不去的恶梦,只有灭掉郑国才能了却他的心头大恨,深如海洋的杀父之仇啊! 
  回来之后,白公胜苦苦等待了五年,终于提出了伐郑的请求,令尹子西慷慨应允,白公胜厉兵秣马,枕戈待旦,梦想着一鼓而平郑国,报杀父之仇。 
  但历史就是这么巧合,白公胜的军队尚未出境,晋国却抢先一步伐郑。受到他国军事威胁的郑国立即向楚国求援,为防唇亡齿寒,楚国必须出手相救。在生死攸关的大问题面前,白公胜的家恨显得微不足道。 
  子西担负使命,驰援郑国。楚国的出手相助,令晋国的军队铩羽而归。一场战役开创了楚、郑两国邦交的新阶段,子西在楚、郑世代友好、永不再战的和约上签字之后,洋洋得意地返回。 
  晋国的这场掺乎直接将白公胜的复仇计划打了水漂,白公胜气得七窍生烟。但更令白公胜生气的却是子西与郑国所签订的停战协议。有这一纸协议在,白公胜的复仇就没有任何合法性,他那伟大的计划就只能是镜花水月。白公胜忽而仰天长啸,忽而大骂不止,他最后的结论是:我的仇恨已和郑国无关,子西老儿正式成为我的敌人。 
  要说子西和白公胜的关系的确是非同寻常,子西是楚平王的亲弟弟,楚平王是太子建的父亲,白公胜的亲爷爷,因而子西也是白公胜的叔祖。白公胜能够返回祖国其实也是子西一再坚持的结果。可是,此时子西却被白公胜置换成了敌人。 
  白公胜一不做二不休,每天磨刀霍霍,并且没有丝毫的隐讳,公开扬言要干掉狗日的子西。子西不以为意,时常对白公胜轻蔑一笑:和老子玩横的,你还差得远! 
  请留意,石乞马上就要出场了— 
  四年之后的残酷现实证明了子西的错误,参与证明的就有石乞。石乞和白公胜手持利刃,所向披靡,手刃子西于朝廷之上。面对惊慌失措的楚惠王,石乞对着白公胜大喊:“杀王,不然不济!”白公胜终不从。 
  叶公率众救驾,白公与石乞自然节节败退。这一退就退到了山中。自感完成了使命的白公胜含笑自杀,石乞最终被俘。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然而白公胜的尸体却始终没有被叶公等人找到。作为惟一的知情者,石乞自然受尽了严刑。面对守口如瓶的石乞,讯问者架起了油锅,一字一句地盯着石乞说:“再有迟疑,马上就会被投入沸腾的油锅。”看着翻滚的沸油,石乞平静地说:“事成为卿,不成而烹,固其职也!”于是,从容就死,把白公胜的藏尸地点这一秘密带进了油锅之中。 
  前面都是别人的故事,然而在故事的结尾处,石乞却念着响亮的台词,成为了惟一的主人公。 
  【个性点评】 
  在大时代里,石乞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其自身存在的意义必须通过他人才能界定。然而,石乞却在瞬间遭逢了重大命题,义与道,生与死,荣誉与尊严……他取道正义,仿佛风行水上;他开口说话,如同自然天成:“事成为卿,不成而烹,固其职也!”靠了这12个字,他瞬间从配角转为了主角;靠了这12个字,他证明了自己是一个本色演员。 
  才12个字啊,却比得上后世诸人的千言万语。 
  伏维尚飨!   
  缇萦:有个见死不救的爹怎么办?(1)   
  缇,红黄色,丹黄色,作名词用时指“橘红色的丝织物”;萦,缭绕,回旋缠绕。缇萦是一个美丽的名字:在一块丝织品上,艳丽的红色和黄色经纬交错。这是一幅多么绚烂的图画啊! 
  缇萦是淳于意最小的女儿。 
  汉文帝时,临淄人淳于意跟随当时的名医阳庆学习医术。阳庆没有儿子,就把淳于意当作传承医术的徒弟悉心调教。他的教学方式很独特,让淳于意把以前学过的药方统统忘记,然后把自己辛辛苦苦研制的所有秘方都传授给了他,又传授给他黄帝和扁鹊的脉书,以及五色诊病之法。三年后,淳于意出师,开始行医,能够预先判断人的生死,一经下药,无不应验,甚至可以起死回生。因此名声大噪。 
  齐国中御府长叫信,久病不愈,请淳于意诊断。淳于意诊断后说:“你这是热病,暑热多汗,脉搏衰弱,不过不会死。这种病起因是天气严寒却在河水中洗浴,然后身体发热形成的。”信回答说:“果然是这样!去年冬天出使楚国,走到莒县阳周河边,看见桥坏了,我赶紧拉住车辕,没想到马受惊,连人带马一块儿掉进了河里,几乎被淹死!后来被人救出来,衣服全湿透了,而且一阵一阵发冷,冷过之后又像火一样发热,直到现在都不能见寒气。”淳于意于是调制了液汤火剂驱除热邪,服一剂汗尽,第二剂热邪尽去,第三剂病就痊愈了。服了二十多天,完全就像没生过病的人一样强壮。 
  齐国章武里的曹山跗生病,淳于意诊治后说:“这是得的肺消病,又加上寒热。”告诉他的家人:“这是不治之症,你们就顺着他的意思,要吃什么就给他买什么吧。”淳于意判断山跗是盛怒后行房事所得,三天后发狂,到处乱走乱跑,五天后就会死亡。果然,五天后山跗就死了。淳于意的医术就精湛到这种地步。 
  不过淳于意有一个怪脾气:不愿做官。淳于意曾经做过齐国都城的太仓长,即管理粮仓的长官。跟随阳庆学成之后,淳于意辞去官职,回到家乡专门行医。可是疏懒的怪脾气并没有改掉,厌烦于上门求医的病人之多,经常出门远游。有时虽然在家,可是脾气坏起来,竟然不愿给人治病,有点金庸笔下《倚天屠龙记》中“见死不救”胡青牛的派头。 
  这样一来难免得罪人。没有治好或者根本不治的病人的家属往往怨声载道。胡青牛虽然见死不救,但是世间只有胡青牛一个起死回生的名医,大家必须要求着他;淳于意就不一样了。于是时间长了,终于有权势很大的病人家属上书朝廷,举报淳于意把人治死。朝廷把淳于意抓起来,审讯过后,定罪为刑事罪,要坐到囚车里面押解到长安去。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一听到这个噩耗就嚎啕痛哭。淳于意越听越心烦,骂她们说:“都是废物,就知道哭!唉,可惜我没有生一个儿子,到了紧要关头没有一个人用得上!” 
  缇萦,这个有着美丽名字的女孩,是淳于意最小的女儿,听父亲这样说,一方面为父亲的命运伤心,一方面也激发了好胜之心,就自愿跟随父亲到长安去。到了长安,缇萦给汉文帝上书,说:“我父亲做太仓长的时候,清正廉洁,为人称道。现在坐法判刑,我非常痛恨被判处死刑的人不可复生,受肉刑致残的人不可复原,即使想改过自新,也已经毫无用处了。我愿意按照法律,自愿卖身做官婢,以求赎我父亲的刑罪。” 
  这封上书言辞哀婉,又加上是一个小女孩写的,因此辗转到达汉文帝手中。汉文帝觉得其情可哀,肉刑确实也不人道,于是下诏废除肉刑。诏令中采纳了缇萦的质疑,即肢体断残,变成残疾人之后,想改过自新又有什么意义呢?所谓肉刑,共分三种:一为黥,就是面上刺字;二为劓,就是割鼻;三为断左右趾,就是把足趾截去。 
  废除肉刑之后,黥刑改充苦工,罚为早晚守城;劓刑改作笞三百;断趾刑改作笞五百。 
  【个性点评】 
  “缇萦救父”是一个著名的故事。司马迁评价这件事,引用老子的话说“美好者不祥之器”—凡是美好的东西,都是不吉祥的事物。因为美好的东西恰恰是统治者最害怕的东西。 
  虽然缇萦的上书肯定是非常偶然地被汉文帝看到,才导致肉刑被废除,但是作为一个弱女子,缇萦的行为仍然难能可贵,这也就是缇萦被历代统治者和老百姓交口称赞的原因。统治者称赞缇萦,是因为可以借助这个个案表明统治者的开明和善于倾听民意;老百姓称赞缇萦,是因为在严苛的专制统治之下,毕竟缇萦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可供幻想的狭窄缝隙。 
  缇萦可以称为汉代的孙志刚。孙志刚以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延续二十多年的恶法《收容遣送办法》的终止;缇萦以自己的上书换来了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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