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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丰才机缘巧合再次进入混沌,走了周语走过的最后一程。
他跑遍了世界去寻她,最终又回到了两人相遇的地方。
混沌一开始是排斥他,无尽的风暴,曝晒的太阳……接二连三来阻挡他的步伐。
混沌不想让他进去,便有的是法子来拦着他。
可是秦丰要进去的地方,纵然是他自己粉身碎骨,也是不会退缩。
他找遍了各处,只有混沌了。
他一路走过去,漫长得岁月都模糊了他记忆里她的模样。
受过的伤大大小小让他几次到了濒死地步。
在混沌见到那人的时候,秦丰已经受伤到奄奄一息。
那是一阵天雷刚过,他浑身是焦黑的肌肤,头顶还冒着青烟,眼神就像是一个死人般无神。
正中雷劫,还是混沌的雷劫,本该死的透透的。
但到底他之前犯下的因果,周语帮他担了,他本身又有着非同寻常的毅力,生生熬过了一劫。
死是没死,还因祸得福,日后他的身子不用惧怕任何人伤害,天雷锻炼过的身子,已是无敌。
但是,同样的,这又是一次新生。
他的记忆里再也不会有周语。
从肉体到灵魂,都被天雷塑造了一遍。
现在的秦丰,是一个全新的的秦丰,一个不记得周语的秦丰。
他伤好后,告别混沌里的前辈出去。
而临分别前,秦丰望着一望无垠的雾海,与那人道:
“这里让我感到很熟悉。”
听说混沌里头的雾气很冷,可他却总是觉着温暖熟悉。
仿佛相识相知过似的。
那人闻言顿了顿,笑着回他:
“你曾来过此处,和你的一个很重要的人一起。”
秦丰没有马上接话。
过了很久,他才道:
“既然如今都不记得了,况且现在那人也未曾在身边追随与我,想来也不是很重要。”
那人依旧笑着,却没说话了。
还是之后不久,秦丰再次开口,带了些许漫不经心的询问:
“可否告知名讳?”
那人带笑回:
“周语。”
而秦丰想了一会儿,则是回了句:
“不记得。”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故事里的两个主人公,一个选择了消散,一个记不起事。
只有一个全程旁观的人记着他们间所有的事情,从相遇到相离。
他们自己都不记得的事情,旁人又何须操心?
那人似是倦了,开始委婉地赶人:
“不记得就算了吧,你走吧,顺着雾气出去就行。”
该走的那人,却依旧是停顿了一会儿,不知是何种心情地询问:
“我可还会再遇见周语?”
那人侧眸看了秦丰一眼,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瞧不出来他心思后,便又转回了眸子,款款地看着雾气深处:
“你想要见到时,自然就会见到了。你已不比往昔,能力不下于我,造物造人并非难事,皆在于你想,或是不想。”
秦丰未做答,只微微颔首,大步离去。
雾气追逐在他身后,仿佛是在送他。
时光又回到渺远的从前。
那一日,他们初见。
都是年少气盛的时候,都是豆蔻年华的时期。
她在台上,水袖飞扬间翩翩起舞,轻灵的舞步是所有舞者中最出众的一个,清脆的嗓音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屏息聆听。
而他在台下,端着镶金嵌玉的杯子浅浅一抿,不经意的举动,早就吸引了台上戏子们的眼睛。
最是灯火璀璨的时候,她投向台下的目光,恰恰好落入他看来的眼中。
她条件反射地挂起一个笑来,灯火阑珊间,衬得她越发如花似玉。
而他不曾笑,眸中却映有昏黄灯火的暖意。
作者有话要说: 大结局,渣结尾,轻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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