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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民带领的这支义军,正要去攻打一个叫兴洛仓的地方,那里有粮草上千万石,足够吃的了!
兴洛仓就是洛口仓,只不过在民间更为流行的叫法是洛口仓,而兴洛仓则是官方的叫法,李世民接触地流民多了,也知道了这两个称呼的区别,以前他只知道兴洛仓这种叫法!
他直接混淆这两个称呼,把兴洛仓形容的和洛口仓一样囤积着无数的粮草。洛口仓实在太有名了,就算是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这个大隋朝最大地粮仓,听闻兴洛仓和洛口仓一样巨大,自然就跟着李世民一起南下!
对于只知土里刨食的普通百姓来讲,没本事知道这个大粮仓具体在哪里,对于他们来讲,进个城就了不得了,如果超出二百里,那就是另外一个世界了!
当李世民骗他们说,兴洛仓就在前面二百里远时,老百姓就傻傻地跟着他走了,一路上跟着李世民打劫官府,好歹也能混个饿不死!二百里过后,李世民又说还得再走二百里,新加入的饥民不知上当,可原来的老百姓就知道上了大当,然而,他们已经离不开李世民了,跟着李老大走,别地不说,起码能活命,现在中原北方正值春荒,就算回去种地,等不到收割,也得饿死,除了造反抢粮食外,他们竟是无路可走!
就这样象滚雪球一样,李世民周围的难民越来越多,竟然达到了十万以上,虽然每天都有人饿死,可每天却又有新的人加入,新加入的人远远超过饿死地!实力增强以后,李世民连续攻下关口和城池,补充到粮食和武器,结果他的难民军团越发的大了,不少人慕,投到他地手下报效!
从难民中挑出两万青壮,将这些青壮武装起来,每人地头上都缠上一条红布,李世民给自己地军队起名为红巾军,而他自号为红巾大将军,正式成为一路豪杰!各处义军都称呼他为李红巾!
翟让的瓦岗军离李世民也不是很远,但招兵地效果却远不如李世民,最肥的肉都被李红巾给吃了,只剩下汤给他,不过翟让倒是不介意,反正大家都是瓦岗一员嘛,而且李世民看起来也没脱离瓦岗大旗,也就没打算跑去和李世民抢军队,但不少瓦岗将领却深有不满,时常说李世民的坏话,只有王伯当至始至终地赞扬他的李兄弟!
瓦岗大军一路转战,可越走越是艰难,因为杨广回来了,大队的隋军一路路的开回中原。
隋军绝对不是被腐化到没有战斗力的清朝军队,从隋朝建立到隋朝灭亡,这支军队都没有丧失过战斗力,在高句丽吃败仗是因为杨广的错误指挥,可不是因为隋兵不会打仗,而隋朝最后被推翻,也不是骁果们打不过义军,而是上层的权力变更太快了,快到军队都不知道该给谁打仗了,最后粮草一断,大军才土崩瓦解,一个新的王朝才得以建立!
瓦岗军要想在这时候打败隋军,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从头脑上来讲,李世民胜过翟让百倍,他一见战事不妙,当机立断,不再为前锋,而是给翟让送信,他愿意断后!这么一来,招集难民的工作就要由翟让来做了,李世民很“忠诚”地交出了那十来万难民,把抢来的粮食也留下,全都交给翟让,他只带走两万名青壮红巾军!
李世民能够主动交出人口和粮食,还要求承担最然险的任务,这无疑是在向翟让表忠心。翟让为人很讲义气,他不愿让这么仗义的部属送死,不答应李世民的请求。
但他手下的其他将领却非要翟让答应不可,由于瓦岗军扩展得太快,军队中成员的出身越来越复杂,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紧紧抱成一团的义军了,不少别有企图的人混进了军中,甚至还有隋军的细作!
一个人说得尽快削弱李世民的势力,否则会有后患,翟让不信,两个这么说,他也可以不信,但人人都这么说,他就没办法不信了,也许李世民确实是在试探他呢!
最后翟让还是让李世民交出了难民团,并让李世民断后,除了王伯当外,别的将领都挺高兴,总算摆平了一个“心有不轨”的家伙!就连李元霸等人也认为李世民这次忠心没表好,人家当真答应接收了,结果弄得红巾军实力削弱,还得去和隋军打硬战!
谁知李世民却一点不在乎,和难民们说清楚了经过,还拿出一部份粮食分给了难民。难民们无不称赞他是个好人,洒泪与他告别。青壮们见李世民对自己的亲人这么好,都是感激,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
结果就是,翟让得了大批的难民和粮食,可却没得到难民中的青壮,而粮食也只能够难民吃上一段时间,等吃完了,他还得为这些难民的粮食发愁!
而李世民呢,甩掉了难民的包袱,还得到了两万多铁杆部下,至于说到断后,他只说断后,可没说和隋军打仗,什么迎战啥的,那都是瓦岗将领们自己想的,他可没说过!
李世民带着红巾军找了个地方一藏,等追击的隋军过去了,他才出来。此时隋军着急去灭杨玄感,最不济也是要打目标巨大的翟让,哪有功夫和红巾军浪费时间。结果大军一过去,北方几乎成了真空,红巾军想怎么抢,就怎么抢!
李世民打下城池,倒也不是占住了就不走,而是先抢光粮食,杀光官兵,然后告诉百姓,大隋朝要亡了,你们还是各寻生路吧,如果想要粮食,就去找瓦岗军,他们就在前面,而百姓中的青壮,则发给他们粮食,骗诱他们加入红巾军!
这样一来,李世民的实力越来越强,已经有了进攻洲郡的能力,而翟让虽也势力强大,却不但有难民为负担,还要和隋军交战,此消彼长,等新罗兵来到时,瓦岗和红巾的实力几乎差不多了!一
第三百一十六章 狐狸精
管李世民没有现代知识,但他却好象天生就明白一些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这句话没人告诉过他,可他偏偏就明白!
按照他自己设定的行军路线,本来红巾军都已经进了雁门关,但当他主动要求为翟让断后之后,不但不向南继续走,而是绕了个小弯,又跑出了雁门关外!
在其他瓦岗将领的眼中,雁门关外面太危险了,那就是官军回师的必经之路,几十万的官军啊,有皇帝亲自指挥,朝中名将尽皆跟随,随便拿出哪一个,都不是瓦岗军这样的起义军能对付得了的!在瓦岗将领,包括翟让的眼中,他们顶多也就是能趁杨玄感起兵造反的机会,捞点汤水喝喝,就算是有夺取天下的念头,也得等官兵和杨玄感的叛兵斗个两败俱伤时,才能开始进行,现在就和官兵硬碰硬,实在太早了些!
“正常人”对现在局势的理解是这样的,如果不这样,那就是不正常,会被人耻笑!可“正常人”往往不能在历史上留下什么足迹,更没称王称霸的本事,史书上记载的那些大英雄大豪杰,那些建立大事业者,基本上都和正常人不一样,别人不敢做的事,他们偏偏敢做,远的不说,就说眼前的这位红巾大将军!
李世民不象其他人那样,带兵远离,相反还主动凑了上去,在别人眼里,这种行为情同自杀,红巾军中对他信心不足的士兵,在听到军队要去攻打郡,都吓得不行,认为李世民找死,是个大白痴!不少士兵开始逃亡,脱离了红军巾!
宽宏大量似乎离李世民远去了,他变得铁血强硬,他可以背叛翟让,但却不允许别人背叛他。在对待逃兵的态度上,异常强硬!谁逃,就砍谁的脑袋!他命令阿史那思摩去追捕逃兵,抓回来足足五百多人,把五百名逃兵往大营前一按,全部砍头,一个都没留!
红巾军原本都是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只因为生活艰难。活不下去了,才跟着李世民造反,胆小怕事是士兵们的普遍特征,见到这种血流遍地的情景。无不心惊肉跳,再也不敢起逃跑的念头了!
李世民出身豪门,自然知道官府的做法,对待造反的人。往往是只诛首恶,从者释放,而对于大规模地造反,有时连首恶都不杀。招安了事!他是铁了心地要推翻隋朝了,要想使士兵跟着自己干到底,就得让他们人人手上沾血。让官府恨红巾军恨到骨头里。不存在招安的想法。免得打着打着,朝廷来了句赦免从犯。手下的士兵把自己抓了去,献给杨广,那他岂不是白忙活了!
是以出了雁门关后,红巾军所遇城池,一旦占领,李世民便下令大开杀戒,把当地官兵全都处死,尸体吊在城墙上,而城中守官则是扒皮填草,把皮草人挂在衙门口!
而且李世民不禁抢劫,允许红巾军去抢城中富户,把富户的子女财帛全都赏给士兵,他则分文不取!在没有时间训练军队,没有完整的政治纲领的情况下,这种手段是极好使的,可以让士兵们对他忠诚,而且逃跑投敌的事儿也能少发生,不好之处就是这种军队只要领头地人一死,就会崩溃,成不了大气候,可李世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万一他要是死了,他辛苦拉起的队伍,才不想便宜别人呢!
一路朝北,红巾军在李世民的指挥下,开战必胜,一场败仗没吃过,连小小地失利都没有。他的判断正确,最危险的地方果然是最安全的,隋军可没有想过,会有一支流寇队伍,敢返回身攻打郡周边,所以这里没有府兵,都是郡兵驻守,大多数还都是老弱病残,哪里打得过红巾军?现调南下地府兵回来,时间上也不及了,而且府兵的将军们才不会把流寇放在心上呢,他们要对付的是杨玄感的叛军!
对于红巾兵来讲,连胜之下,还有破城之乐,大笔地银钱到手,这使得那些一年到头不见几个铜钱的穷苦农民,都把李世民当成了神,而且这些原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士兵一见到了血腥,就再也止不住脚步,他们心里也明白,这辈子只能跟着李世民一路走到黑了,没机会回头了,官府是绝对不会放过红巾军地,只能打到底,要么杀光官兵,要么被官兵杀光!
从战斗力上来讲,李世民这已经可以和正规地府兵一拼了,普通郡兵已不是他们越打越顺手,李世民决定进攻郡,这是隋军东征的大本营,里面原本囤积了上百万石地粮食,就算是杨广取出一些,剩下的还会不少,足够维持红巾军一段时间的开销了,所以他打算抢一回郡,抢完了就往南走,他打算真的去攻打兴洛仓,因为他听说那个大粮仓,被一伙打着瓦岗大旗的流寇占领了!
但是他知道,那伙人绝对是假冒的,因为瓦岗主力还没回到洛阳呢,那可能去打兴洛仓!这倒是给他了个机会,只要能跑到兴洛仓去,就能拿下这个大粮仓,甚至可以接收那支冒充瓦岗军的军队,而且他不把粮食分给翟让,翟让也说不出什么来,至于官军……官军当然要剿灭瓦岗军了,而翟让不正好是瓦岗的大头领嘛!
李世民在北方的最后一个军事目标就是郡,由于此时燕云铁骑被杨广调走了,所以他便派地头蛇罗成打先锋,准备攻下城池,抢粮食南下!
以上种种,对于新罗女太子来讲都太复杂了,就算详细说给她听,估计她都不一定能听明白!
被隋兵追得鸡飞狗跳,金德曼跑进树林,还没跑出多远,忽然她头上跳下一人,正好落在她的马上,坐在她的身后!这人一手圈住她的腰,一手掐住她的脖子,恶狠狠地道:“狗官兵,什么时候胆子变得这么大,竟敢主动出城来打爷爷!”
这人正是罗成,他一听有官兵来袭,立时命令手下藏起来,红巾军多是步兵,藏在这么大的林子里面,倒也不是难事。罗成则爬上树去,正好见到金德曼逃过来,似乎是个首领,他便跳下来,将新罗女太子给俘虏了!
罗成手一使劲,就想把金德曼给掐死,他见奔进林子的新罗兵穿的是统一军服,以为是哪个郡的郡兵,是来打红巾军的,急切之间哪有功夫细想,自然而然地就想杀掉眼前的敌人!
金德曼突然被擒,还没来得及惊叫,喉咙就被抓住了,她舌头伸出,不停地挣扎,发出呜呜的求救声!
罗成一愣,道:“咦,是个女人!”
后面保卫的新罗兵大惊,纷纷冲上来救人。罗成哼了一声,一手继续搂着金德曼的腰,而另一只手则放下,刷地抽出金德曼的佩剑,卟卟三响,将靠近过来的三个新罗兵一齐刺下马去!
罗成笑道:“你的手下可不怎么样啊!”
突然之间,金德曼猛地回头,看向罗成,道:“你不是隋军,我也不是!”
罗成只感眼前一花,两人离得太近,他看不清金德曼的全貌,但已感觉此女肌肤如雪,必定是个绝色美女!他啊了一声,身子后仰,想看清金德曼的长相,虽知刚发出啊的一声,就听马上女子道:“你没刷牙,嘴巴好臭!”
罗成看清了金德曼的长相,容光艳色实是生平仅见,他生于大豪门,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可不管他以前见过什么样的美女,都及不上眼前这位,对方绝艳到几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