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开始收敛自己的小姐脾气,学着做一个成功的妻子,变得会妥协。但是天知道我有多么不甘心!如果不是刘之牧与静仪,母亲现在还会在世;如果不是他逼我承担那些见鬼的责任,我应该跟另外一个人而不是跟他在一起!我的日子过得很矛盾,一方面极度依赖他另一方面又强烈抗拒他,这两年里没有疯掉真是个奇迹。
差不多晚上十一点听到门响,是之牧回来了,我懒懒地偎在丝绒沙发里继续看翡翠台的电视节目,没有起身,他脱下西装重重在我旁边坐下。我斜眼瞟他一下,他似乎有些疲倦。
“很累?”我问。
他点头,用手揉着眉心:“有一点。这次在那边待的时间会比较长,要把这边该处理的事弄好。”
我犹豫了一下:“干吗非要你亲自去不可?不能找别人吗?”
“这次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case,我不太放心。而且,当董事长的一年多没露面也该去视察一下了。”他把头仰靠在沙发背上,阖上眼。
“我可不可以不去?你不用每次出差都带上我。”我闷声说。
他轻笑:“那可不行,你偷跑掉怎么办?”
我悻然不语,从认识他开始就是这样,每次想正经同他说话就会被轻描淡写的玩笑堵住嘴。
“我们是不是住你原来的公寓?”我又问。
“不是,那套房子现在做成员工宿舍了。”
我狐疑地看着他,黄金地段的三房二厅变成员工宿舍?虽然他对属下并不吝啬,也不必如此吧?是什么样有价值的员工值得如此殊荣?
“那我们住哪?酒店?”
他坐直身子抓着我的手,好笑地说:“住大桥底下。”
我甩脱他的手,不悦地皱起眉,但是看到他又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后有些不忍心:“我帮你拿衣服,你去冲个凉吧。”
他轻轻地恩了一声,看来的确是累了。
从卧室出来,看到之牧正好奇地翻看我特地摆在沙发上的纸袋,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那件毛衣……是买给你的。”
他惊讶地抬头看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眼里有一丝难以琢磨的神色,只可惜刘之牧永远都是最会控制情绪的人,还等不及我去确认那代表什么意思就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如既往的深沉。
“谢谢。”他摘下鼻梁上的无框眼镜,当我的面换上:“你还记得我,真是让人感动呢。”
又来了,我心里顿时升起一把无名之火,为什么好好一句话非要用这种带讽刺的口吻说?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像个傻子。
他拉拉毛衣:“怎么样?”
衣服很衬他斯文的样子,但有点大,不算合身。结婚将近两年,我竟然不知道丈夫的尺码,这不是件值得欣喜的事,不过一想到他老是喜欢伤人的态度,我就一点也不觉得惭愧了。
“大了点。”我老实承认:“明天我拿去换。”
“不用了,我挺喜欢。”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总算知道你看男人的标准,原来胖一点的男士比较能够讨好你,我会努力的。”
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不知该说什么好,他说话向来让人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出发那天早上我收到静聆的信,她在法国认识一个男孩,叫阿克塞尔,有“一双像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是个很活泼的人,我能从静聆的字里行间中感觉出她对他的好感。
“法国的气温比我们那边凉很多,为了过这个冬天,我添置了一件大衣,花了八百法郎,是打折的时候买的。还有一件我更喜欢,可惜甚贵……生活很平淡,但是很开心。不打工不上课的时候,我教阿克塞尔和其他同学玩拖拉机,他们很聪明,现在已经超过我这个老师了。只是可惜没有麻将……”
看来静聆过得是幸福的,虽然只是平淡的幸福,但总算还有一个人幸福……我是不可能幸福了,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够把我的幸福一并送给她,这样才不枉费了我这同床异梦的婚姻。
我的原意是让静聆去英国,虽然那个国家终年愁云惨雾,但无可否认,那里的文凭是全世界最过硬的,而且我觉得那里是培养真正淑女的地方。可是一向柔顺的静聆竟然不肯,她柔柔地向我摇头:“不,大姐,我不要去英国。”
我简直难以相信,母亲最疼爱的小女儿,从小就只会说‘好’的静聆,竟然反抗我?对她这种难得一见的执拗我无计可施,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望向之牧。谁知他和静聆交换了个眼神之后竟然笑着说:“既然静聆想去法国就让她去吧,小女孩想去浪漫之都是可以理解的。”
我清楚看到静聆听了这话后给了他一个感激的眼神,他们那种相互了解的神色让我不舒服了好久。
静聆走后,我还要说什么,却被之牧不耐烦地打断了:“她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你就给她一个自己选择的机会吧!”
我不放弃:“我这是为她好。”
“可她也是在为你好!”他眉宇间的神色已经明显表现不再想继续这个话题:“英国的学费很贵,而法国大学以上的教育是免费的。她不想为你增加负担!”
“又不是等钱买米下锅,哪里就少了这些钱?”
之牧冷笑:“如果你很幸福,她自然不会替我这个姐夫省钱,可你总一幅像逼良为娼的样子,她怎么安心伸手拿钱?你看着吧,她去了之后一定会打工赚自己的生活费,没准以后还要还钱给我们呢。”
他这话说得很重,我哑口无言,又不甘心,只好愤愤地不理静聆,直到她快要走的时候才和她重新说话。静聆去了之后,果然如他所说的不肯接受我们的生活费,自己在课余时间去餐馆打工赚钱。弄得我心疼了好一阵子,她以前一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呢。
静聆啊……我叹口气,暂时懒得回信,把笔记本电脑合上,又看了看准备好的行囊……今天,我就要回静园了!
第二章
我们是下午五点左右到的,坐在专程来迎接的车上,我心情复杂,是真的完全不想回来或是还有一些期待,自己也说不清楚。所谓理不清,剪还乱就是现在这样吧?
旁边坐着的女子叫乔玉,是总经理张熹的太太,陪着丈夫一起来接我们,正极力找话题同我闲聊。她皮肤白皙,长得细眉细眼,打扮很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精明干练的厉害角色,或许比我大个一两岁。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同她聊天,一边听之牧和张熹说话。
“董事长这次回来,全公司上下都很兴奋,特地在酒店设了宴为您和夫人洗尘。”张熹说话铿锵有力,虽然尊敬但能保持不卑不亢,我顿时觉得他还可以。
以前父亲对之牧的巴结态度是令我极不喜欢他的一个原因,但是直到结婚之后我才明白那根本算不了什么。我嫁的是个有本事的老公,每次陪他出差应酬,那些及尽所能的阿谀拍马曾让我措手无策,他倒是能够冷静礼貌地一一笑纳,真让人敬佩。
“喔?”之牧似乎有些意外:“我这么久没有回来,公司里很多新人都没见过我,他们有什么好兴奋的?我有这么成功吗?”
“是--”
“是另外有人想见我吧?”他温文和蔼地打断张熹:“那人和张总还挺熟?”
对他的一针见血张熹显然有些不自在,但还能保持良好风度,马上承认:“是大丰建筑公司的周总,不过他的确只是想替董事长洗尘,公司全体员工下了班也都会去那儿……”
原来我又看错人,只不过是个段数更高的马屁精,我迅速把脸转向窗外,怕看见乔玉脸上的表情,一个女人看着自己的丈夫在老板面前手足无措是什么滋味?
“这样啊,”之牧拖长声音,含笑说道:“张总是把我逼上梁山,非去不可喽?静言……”他用眼神征求我的意见,我犹豫了一下,其实并不想去,但是怕自己在接下来的路途上代乔玉难堪,便点了点头。
“那就去吧,反正也要见面的。”他大方的应允。
我马上能感觉到前座的张熹和旁边的乔玉同时松了口气,我也松了口气,这种关系让人觉得累,偏偏有人乐此不疲,偷眼望望之牧,他眼里闪着精明的光彩,也正笑着看我。
虽然已经快两年没有回来,但我还是马上认出那间五星级酒店离静园大概只有五分钟的车程,我开始走神,静园马上要拆了,住了二十几年的地方马上要不存在了,要不要再去看它一眼?但是那幢有百年历史的老屋是在我手中结束的,我有这个勇气去面对它的哭泣吗?
酒店里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一个套房,我上去换衣服,乔玉马上自告奋勇地陪我。冲了个凉,换上一条黑色裙子,前面看似式样简单,背后却别有洞天,开个V字直至腰际,再配一双银色细高跟鞋,乔玉一迭声说我是她见过最漂亮的人。
这个恭维太夸张,我只好笑着说不敢当,并在她的协助下把头发绾好开始化妆。
乔玉是个颇懂行的人,一边问我戴的厚重银簪是不是古董一边与我聊美容护肤,我微笑地应付着倒也不至于冷场。但是那瞬间,我第一次庆幸自己嫁的丈夫是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人物,因而免去了需要讨好上司太太的可怕厄运。
说话之间之牧推门进来,他走到我身后从镜子中看我,微笑说:“很漂亮。”又向乔玉道谢:“早听说张总的太太是贤内助,今天才知道名不虚传。”
我敢打赌乔玉的脸在发红,等她羞答答地告辞后,我对之牧说:“别在我面前同其他女人搭讪。”
他愉快地笑起来,我仔细端详他的脸,觉得他有些疲惫,这几天他一直忙到深夜,下飞机又赶来参加晚宴,好像真以为自己是钢精混凝土做的。
“干吗要这么累自己?”我柔声问。
他从背后把手环上我的腰,埋下头靠近我的肩上,低低地呢喃:“怎么,心疼我了?”
我们贴得很近,他身上的古龙水气息抚到我身上,很好闻,那片刻我甚至觉得我们之间的气氛是亲昵而相爱的,但是倏然,几张面孔从我心中闪过,静园那老老的围墙也出现在我脑海中,我的身躯顿时变得僵直。
他好像察觉到什么,猛然抬起头放开我,又恢复到往常淡淡然的声音:“我也去淋个浴好了,老婆这么漂亮,老公可不能丢面子。”我的肩上一下轻松了很多,该喘一口气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心也跟着有些失落的空洞起来。
晚宴设在顶楼的西餐厅,看得出经过精心布置,四处都摆满了食物酒水,到处人影幢幢,杯盏交错。我和之牧手牵手在衣香鬓影之中翩仟周旋,接受从各个方向传来的恭维。我带着得体的微笑看着自己的丈夫,他穿全黑的西服,系银灰色领带,身材高挑瘦削却不瘦弱,斯文而不失贵气,眼神镇定锐利,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他都是出色的。
我听到他和别人说:“是的,那块地准备做商业投资用。”
马上有人附和:“那个地段用做商业写字楼是再好不过了。”
“外墙已经拆除,主体拆除工程明天进行……”
“人工拆除时间太慢,不如用爆破……”
又有人反对:“那必须拿到政府特别批文,而且价格昂贵……”
我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开始觉得头晕。一年多前那里是我家,我以为会在那里住一辈子,现在它变成了“主体”,还有人建议用炸药把它炸掉。
之牧很快感到我的不适,体贴地问我:“倦了吗?你去那边坐一坐。”
我迅速离开,没办法再听下去,是我负了静园,它在我手中被卖掉,如果还要逼着我笑对它如何灰飞湮灭我会疯的。
我避开人群远远躲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角落,喝着香槟,慢慢调剂一下自己的神经,觉得很想抽一根烟,但是我知道现在不行。然后看到场中一位红衣丽人,她正持着水晶酒杯与人谈笑,波浪长发,蔷薇色皮肤,顾盼生姿的大眼睛,右边嘴角有一颗小小的痣。我使劲眨眼睛,仔细看清楚那美人后觉得头轰然一下晕得更厉害了。她怎么会在这里?
夏单卡,我曾经最要好的朋友。几年以前,我们喜欢躲在小房间里关上门谈心事,天上地下无所不聊。她在读书时的志向是要做个女强人,真正的女强人!她爱强调这点,谁都知道她的美貌可以令人犯罪。
“我不要做花瓶。我要靠自己的本事统领人马,纵横商场!男人算什么东西!”她经常咬牙切齿地这么和我说,让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