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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女孩子低着头从他身边走过,阿拉卡居然拦住她非要人家看他的胸前。于是周围早就想着上前献殷情的男士们围住阿拉卡就是一顿痛殴。虽然做为主公我有义务帮助阿拉卡解除这种困境,但他做出那么丢脸的事,我装作不认识他还来不及,怎么好意思告诉别人那个发花痴的男人(围殴者的共识)是我的家臣呢?
可怜的阿拉卡其后因类似的原因又被暴打了两顿,直到快回到沙丝那亚城时他的精神状态才终于恢复正常。不过此时的模样相信就连马迪尔也认不出他是谁,兰仆在一旁告诉我,他现在的模样与古东方一种名叫大熊猫的吉祥兽很相似。
带着阿拉卡偷偷溜进他的房间,我赶紧对这个仍然有些亢奋却极需要休息的人施展了一个精神系魔法催眠术,阿拉卡幸福地进入了梦乡。虽然他的黑眼圈和肿裂的嘴唇表明他刚刚接受过暴力的教育,但仔细看还是可以看出他正在梦里微笑。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幸福。或许,小人物得到幸福会更容易些。毕竟他们的要求低。这一刹那,我甚至有些羡慕阿拉卡。
坐在书房里苦苦思考夺取沙丝那亚城的事情。
其实以我高阶白银骑士兼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份投靠任何一个大国都可以得到公爵爵位封赏。但我凭什么投靠别人呢?为伊莉服务还勉强可以接受。打住,怎么想什么都会想到伊莉呢?我起身用冷水冲了冲脸,摇摇头,然后用力抚平脸。叹口气,我又回到原来的思路上。
如果想取得城主的位置,以简单的思维看只有一种办法:武力夺取。
沙丝那亚城是个海上贸易城市,军事上以海军为主,但普通城防军仍然有一千多人,这还不算近两千的预备役军人。即使是高阶白银骑士与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份,也不可能凭一个人攻占这座城市。如果将城防军引到野外,凭我和阿呆的高级魔法,或许可以消灭他们。但城防军多数由沙丝那亚本地人组成,杀掉他们,沙丝那亚城的市民会拥戴我吗?就算市民们迫于高压服从我,圭亚那会对我的行为熟视无睹吗?
唉,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干嘛对阿拉卡说大话呢?这是个教训,以后一定不能乱吹牛。
从七点想到八点,又从八点想到九点,一直想到深夜两点。无论我怎么想,乃至差点把头想破,让白花花的脑浆淌出来,仍旧没有半点头绪。我绝望地躺回床上,望着天花板无聊地叹气,一声又一声。
叹气正叹得起劲,突然发现身边站了一个人,吓我一大跳。定睛一看,原来是兰仆。
“主人,你在为什么发愁?”兰仆有些谨慎地问我。
我斜眼望他。他肯定早就听到我发愁的叹气声,这么迟才来问我估计是担心我在为爱情方面的问题烦恼,害怕引火烧身。
“别担心,我不是在为爱情发愁。三天前我对阿拉卡吹牛,说我会想办法把这座城市的统治权弄过来。现在想想,这个牛皮吹得大了点。”
兰仆的眼睛里又现出精光。还好有灯亮着,不然在黑暗中一个人的眼睛一闪一闪地发光,非把别人吓死不可。我颇为好奇地望着他,难道他竟然连这种事也可以办到?
“主人,这件事很容易。”
很辛苦才忍住没有倒抽一口气,我暗自希望兰仆不是因为跟了我这个主人而染上了吹牛的毛病。
“哦,那你说说应该怎么办?”
“圭亚那公爵现在重病缠身,各地请来的医生都对此束手无策。事实上,圭亚那公爵患的病对于现在的医疗水平而言,的确是不治之症。不过我有办法治好他。我想,如果可以用一座城市换取至少十年的寿命,相信圭亚那公爵一定会非常乐意的。”
我真是非常羡慕兰仆,他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仅仅凭他的医术就可以换取一座城市,真是太棒了。我吩咐兰仆,这件事交给他全权处理。今天总算可以睡着觉了,如果不是兰仆,那我多半会和阿拉卡一样几夜都睡不着。半梦半醒的状态下我迷迷糊糊地又一次想:以后一定不能再随便吹牛了。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家臣们与我在一起喝酒聊天。当乔又用那种狂热的眼神望着我时,突然想起乔已经为我而牺牲了,于是我大喊,然后从梦中惊醒。
呆呆坐在床上回忆梦里的情形。这些天来,我一直渴望拥有更强大的力量。伊莉因为祖国而放弃了我,客观地说,那是因为我无法给她提供她所希望的帮助。所以我要变得更强大,拥有强大到足以保护身边的每一个人的力量!要想达到那样的目的,至少需要拥有一支完全听命于我的强大军队。但是仅仅一个伯爵,哪怕是加上魔武双修的高阶白银骑士、魔导士身份,还远远不够。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哪怕使用血腥手段,我也在所不惜!
突然想起一件事,我痛苦地躺回床上。现在我的转变仍然是因为伊莉。为什么到了现在,我还是忘不了她?!
第二部第八章
神魔大战中精灵、矮人、人类都是神族的同盟,而魔族的同盟只有兽人和妖精。一千四百年过去了,人类仍旧与兽人很难融合,但与精灵及矮人则相处不错。在人类城市中,偶尔会看到精灵和矮人。每个矮人都是优秀的铁匠,他们中的任何人所制作的金属制品都堪称精品;而精灵族则是天生的弓箭手,他们是军队和佣兵最喜爱的同伴。而精灵另一个让人类喜欢的理由则是精灵都非常漂亮。精灵和矮人的寿命都很长,精灵平均可以活五百年,而矮人平均可以活八百年。但相应的,他们的生育率都很低。精灵和矮人的数量本来就很少,而他们中的大多数又只愿意在自己的族人中生活,所以普通人虽然知道世界上存在精灵和矮人,却往往一辈子也没见过一个。
——《山海经。种族篇》
兰仆离开四天后回来了。他告诉我,圭亚那公爵大约会在三天后将沙丝那亚的所有权转让于我。
这四天我在沙丝那亚城到处闲逛,对沙丝那亚城有了更多的了解。说实话,我现在还真喜欢上沙丝那亚了。沙丝那亚的城市规模比吾尔汉市还要大,而且更为繁华。因为它是一个海港贸易城市,比起一个内陆城市自然更为发达。最让我高兴的是沙丝那亚城拥有优良的天然深水港,这座城市的发展前途显然比吾尔汉大得多。
吾尔汉是塞斯第二大城市,经常可以见到旅行者、游呤诗人。而外公喜欢听那些旅行者、游呤诗人讲途的故事,所以经常将他们请进伯爵府。我自小就听他们谈论天南地北的故事,因而向往旅行的生活。贵族当中有些人喜好旅行,甚至个别人将领地托负给信任的家臣,自己独自踏上旅行的路途。小时候也曾向往过这种生活,现在看来,这种生活算是实现了。
我的领地处于战乱之中,回去就得打战。打战我倒是无所谓,年轻人朝气蓬勃,成为英雄的欲望使每个年轻人都向往走向战场。而我自从成为高阶白银骑士和魔导士之后,还没在战场上展现过呢。可惜塞斯现在多了个阿朗佐。阿科尼奥。我不想再回到塞斯——起码现在不愿意去面对。即将得到的沙丝那亚城,也不可能作为我永久的归宿。伊莉的选择使我的心中充满了不甘,躲在沙丝那亚城蜗居一生实在太难想象。沙丝那亚由于地理的关系,水手比农民和手工业者多,发展海军是正确的选择。但是想要击败英格兰尼,我必须拥有足够强大的陆军。况且以一个城市组成的海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与一个国家的海军相抗衡。
阿拉卡知道兰仆回来了,于是屁颠屁颠地跑到我房中。
“主公,沙丝那亚城所有权得到了吗?”
我慢吞吞地回答。“可能吧。三天后才能得到正式的文件。”
“啊!”阿拉卡愉快地大叫一声,他双手用力地握成拳状,指节都发白起来。如果不是害怕在主公面前失仪,想必阿拉卡现在一定会大跳起来。他望着我的眼神突然和乔的眼神一样,显得非常狂热。
做了一个深呼吸后,阿拉卡向我行了一个礼,然后恭恭敬敬退了出去。
在阿拉卡心目中,我可能是拥有的神的能力的人吧。
苦笑,其实拥有神的能力的人是兰仆,只不过我运气好,兰仆是我的仆人。对于兰仆怎么完成这项高难度的任务有些好奇,于是向兰仆询问详细的经过。
“主人,我去公爵府将垂危的公爵请了出来……”
我打断兰仆的叙述,“没有经过任何人同意吧?”
兰仆狡猾的笑笑,“主人,那是经过你同意的。主人你吩咐这件事由我来处理。我的所有行为都是依照主人的行为道德标准而进行的。”
我挑挑眉,“等等,你所有的行为都是以我的道德标准为依据吗?为什么?”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道德标准。或许有些人认为某件事情是正确的,而某些人则认为那件事不对;或许在今天看来是道德的事,而过段时间却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我的行为标准第十一条是:以主人的道德标准为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
幸亏兰仆是成为了我的仆人。要是他成为某个对战争充满狂热、喜欢进行屠杀的人的仆人,以兰仆的能力,那世界可真乱了套。
“你接着说。”
“将圭亚那公爵请出公爵府后,我花了三天的时间将公爵的病情抑制住。本来圭亚那公爵已经失去自理能力、甚至连话都说不出,只能躺在床上等死的。初步处理后,他已经可以借助拐杖站起来,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都恢复了。然后我告诉他,我可以将他的绝症完全治愈,治愈后的身体状况,不出意外再活个十年没问题。当然,我要求他不要将这件事的缘由向外界宣布。因为我知道以主人的道德观看,趁别人重病而夺取他的财产毕竟不是一件光荣的事。他想了整整一天,终于同意将沙丝那亚城的所有权转让给你。不过由于文件手续等问题,三天后才能正式移交。”
要是英格兰尼国王突然突发重病就好了。可惜兰仆不肯伤害高级智慧生物,不然以他的能力,一定可以干掉英格兰尼国王或是想办法让他生重病。
阿拉卡充满激情地等待了三天,沙丝那亚城的所有权转让终于正式公布了。
市民们围在市政府周围窃窃私语,看着我举行成为沙丝那亚城主的仪式时,他们大多数都显现出惊疑不定的神情。
我了解市民的心情。一直以来沙丝那亚都是圭亚那公爵的直辖市,现在突然成为一个自由城邦,肯定不会习惯。而我作为一个流亡贵族,在没有臣服于圭亚那公爵的前提下,居然可以得到最大自治权力的城市,这显得太不正常。他们肯定会害怕圭亚那公爵将城市所有权转让非常不情愿,以后仍将以武力夺回。看来作为城主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安抚市民的情绪。
一周过去了,正在为怎么安抚市民情绪而发愁,手下慌慌张张报告说海盗来了。说起来,安抚市民的情绪确实是件困难的工作:我没法证明圭亚那公爵不会用武力夺回沙丝那亚城。在爱克斯大陆,即使是小公国,也为在这个充满纷争的大陆上生存苦苦挣扎。除了科洛斯,其余的自由城邦从来没有超过一百年历史的。这下可好,海盗正好可以成为我显示实力的道具。
我和阿呆,还有八十多个战战兢兢的水手登上一艘武装帆船迎向来袭的海盗。从港口围观的市民的目光看,我们这些人只不过比死人多了一口气。此次来袭的海盗是长期为害波罗的海一带臭名肇著的红胡子。红胡子只是这个海盗的外号,他的真实姓名没人知道。传说中他的红胡子是被鲜血染红的。
大约离开港口五海里之后,我们与红胡子的船队相遇了。海盗的船队由两艘英格兰尼大帆船、三艘大型帆船、两艘佛兰德帆船及四艘武装帆船组成。看着对方的实力,那些长年在海上生活,见识过各种各样危险的水手们全部都脸色苍白。武装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160人,而英格兰尼大帆船的满载配置人员为300人。对方只需要一支英格兰尼大帆船上人员满载,就比我们多出了两部多的人。而大型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160人,佛兰德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200人。如果对方船队全部满载,他们的舰队就会有2000多人。八十对两千,这不是战斗,而是送死。也许那些水手并不怕死,但他们一定不愿意陪着一个疯子送死,无奈这个疯子现在是沙丝那亚城城主,不能违背他的意愿。
常规海战中一般是先以弓箭、投石机对射,然后两船接触后强势方武装人员跃到对方船上进行肉博。海盗们通常不会对攻击对象施放火箭,因为他们的目的是抢掠而非毁灭。从这个角度讲,商船占了一点便宜。但可惜的是海船上都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