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江小郎得意的神情骤然消失,吃惊的看着简旭,他完全没有料到简旭来这一手,不能让他死,太子一死,自己就会前功尽弃,但是简旭手握匕驾在自己的脖子上,江小郎迟疑着,他在合计从他这里到简旭身边需要多长时间。
简旭道:“你一定在想,从你那儿到我这需要多长时间,看你的度快还是我的手快,我替你算算,从你那里到我这儿,凭你的功夫大概需要一秒,秒你懂吗,不懂吧,就是极快的意思,而我把匕刺进脖子只需要不到一秒,这微乎其微的差异,就注定你失败。”
江小郎面上平静,心里打鼓,这太子倒是聪明至极,连自己这刹那间想的是什么他都知道。眼珠不转的盯着简旭,头脑飞旋转,想着对付他的办法,继而呵呵一笑,“好啊,但是,可不一定是我输,因为,我不动,都可以赢你。”他说着脚尖一勾,一枚石子突然朝简旭飞去,简旭只觉得手腕一麻,匕应声落下。
江小郎哈哈大笑,“怎样,现在看你拾起匕的度快,还是我的度快。”
简旭气急败坏的咬着牙,不能让他抓到,一个大男人,被人家拿着去当筹码,活的太窝囊,丢人现眼的事情够多了,整天像个娇小姐似的,等这个救等那个救,从今后我要自己救自己,斜眼溜了一下山坡,很陡,很高,若是不小心摔倒滚下去,不死也是筋骨寸断,然后,这潘安之貌,玉树临风的身材,都不复存在,但是,想一想江小郎像拿个猎物似的去和皇上谈判,就臊的慌,或是侥幸能被淳于凤伊风等人救了,也臊的慌,连蚊子都能咬人,不能这样憋屈的活着,拼!,死了,也是个壮士,遂喊道:“我不会让你得逞的。”说着扑倒在地,身子就势一滚,像一截木头,咕噜噜的朝山下滚去。
江小郎大喊:“危险,你疯了。”他断然没有想到简旭会赴死一拼,急忙飞起跳跃去追,又伸手去抓,几次都没有抓到,他又跳跃到简旭前面,想挡住简旭滚落的身体,然山坡坎坷不平,石头凸起,树桩、低矮的灌木、荆棘遍地,简旭在滚下之时被石头树桩撞来撞去,身体弹来弹去,老是改变方向,江小郎根本把握不准他的位置。
简旭抱着脑袋,身体飞下去,被撞的爹呀妈呀的喊,再一会儿,大概撞晕了,也不喊了,手也松开了……
山坡北面是落仙镇,山坡的这一面,对面依然是山,在这两山之间,便是一个峡谷,峡谷很窄,所以站在山上看时,根本看不清底下是什么样的地势,只觉得两山相依,而简旭滚下的,正是这个峡谷。
amp;amp;1t;ahref=p;gt;。
第四十八章 落仙镇风雪(8)
江小郎站在峭壁上,用力击打身边的一棵树,然后紧紧的闭上眼睛,叹了口气,这一声叹息里,有对自己失败的懊恼,有对简旭的惋惜,这个太子,不失为一条硬汉。
简旭难道真的不怕死吗?怕!但凡是人,谁又不怕死呢,除非是被逼上绝路。即使被江小郎抓住随他走,从落仙镇到南方千山万水,一路之上,凭他的聪明机智,应有很多机会逃跑,或者,淳于凤等人,也绝不会放任不管。那他为何如此冲动,逞一时之英雄,冒此大险,赴死一拼?无他,唯是判断失误而已。
在与江小郎对峙之时,他故意没话闲搭话,就是在寻找合适的机会,他处的位置是山的南坡,阳光很强,往远处看,白亮亮的一片,很平整,就像站在夏天的山顶看树林,仿佛一块光滑的绿绸布,到了近处,实际上树木高矮是参差不齐的。
简旭看这虽不是缓坡,但相当平整,以为不过是打几个滚而已。而且两山之间相距甚近,中间又是树木繁茂,山坡上看,那树木的地方就是山脚了,其实树木之下已不再是坡,而是深深的峡谷,只不过从简旭所处的位置很难看到真实情况。
这个情急之下的判断失误,才让他冒险一拼。简旭本是个能屈能伸的人,亦很少冲动,但人是最怕比较的,而且也得分何种比较,你把邻居张大妈和赫本去比,她一定不生气,因为比不着,你若是拿她与另一个邻居李大婶去比,输了,她一定气个半死,因为她们是在同一地平线上。江小郎把简旭和真太子相比,这深深的刺痛了简旭那大男人的自尊,经常的有人在简旭身边说太子如何神武如何英勇,而一旦遇到危险,简旭几乎每次都是等着别人来救自己,所以,谁再说太子如何如何的了得,就会刺痛他。
……
落仙镇又下雪了,好像今年的雪特别多特别大,万家千户都笼罩在一片白茫茫之中,天色灰暗,远远看去,落仙镇仿佛一幅水墨画。
淳于凤登州五虎等,按麻六的指点来救简旭,谁知却扑了空,而麻六信誓旦旦的,肯定自己看到简旭,红姑在一边习惯的嘲讽他,麻六急了,甚至搬出自己的爹娘来了毒誓,大家看他一副红眼的模样,不像是开玩笑,又询问了麻六当时的一些情况,麻六便讲了伊风身负伊云的事情,但这两个人他均不认识,是以说不出名字,众人猜测,也许是被那个人救走了,不管怎样,都得寻找,而且,应该就在落仙镇附近。
伊风安顿好伊云,也出来找,沿着落仙镇的街市,顶着风雪,把能想到的地方都找了个遍,客栈酒楼偏僻的茅舍山上猎人的木屋。当时他身背伊云,而劫走简旭的那个人度极快,他没能看到对方的面貌,但稍一思量,这个人应该不会这么快就离开落仙镇,能把简旭劫走,就一定知道简旭,并知道简旭身边有人保护,他应该先找个地方藏起来,瞅准时机才能离开。
伊风心里默念,“我要找你,不仅仅是因为秦王,而且因为,我们是朋友,是你说的哥们。”可是,一片茫茫白雪,连动物的足迹都没有,伊风叹口气,心里突然的好不焦躁,下了山,直奔倚芳楼,平时若是有了烦心事,他唯一可以倾诉的便是燕燕。来到倚芳楼门口,他摘下雪帽抖了抖,又拍打了一下自己身上的雪,刚要推门进去,门却被人从里面拉开了,他抬眼一看,竟然是燕燕。
燕燕看到伊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说道:“伊公子,怎么是你,这样大的风雪。”
伊风看燕燕身披斗篷,小娥在一边打着伞,像是要上街的样子,心想,你也知道这样大的风雪,忙说道:“路过,你要出去?”
燕燕道:“老家来了乡人,多年未见,去看看,真是不好意思,今日不能陪你了,明日你来,我那瓶红葡萄酒还没有喝完呢,一个人喝,没情趣。”
伊风笑笑:“好,那我先走。”与燕燕告辞,伊风上马而去。
燕燕看伊风跑远了,与小娥交换了一下眼色,两个人匆匆扑进风雪里,出了这个聚集楚馆秦楼的胡同,拐到正街,雪越来越大,居民皆闭门不出,是以街上冷冷清清,她们来到一个名为昌隆的客栈,到了门口,燕燕警惕的四下里看看,然后才走了进去。
从街对面的一家酒庄旁边,伸出了伊风的一张挂着雪的脸。
昌隆客栈,天字一号房,燕燕带着小萼站在门口,一个侍女出来道:“公主让你进去。”
燕燕让小萼在门口守着,自己跟侍女进到房间。
那公主穿一件紫色的小袄,下系一条月色的百叠长裙,正是简旭要找的那个沧州女子,她偎在火炉边,火炉里炭火正旺,整个房间暖烘烘的。
“玉奴,屋子里好暖,此时倒有些热了。”公主说话,仍旧是有气无力的。
旁边叫玉奴的侍女道:“公主,再好,这里比不得您的子嬃宫。”
公主叹口气,:“亡国之人,别讲究太多了。”
玉奴见她有些伤感,急忙骂自己,“奴婢该死,说了不该说的话。”
燕燕被另一个侍女引着来到近前,对着公主匍匐在地。
“民女叩见公主殿下。”
“你来了,快过来坐,这里好暖和。”公主说道。
燕燕起身走到公主身边,有侍女给她置了座位,但是她仍旧站着。
“公主几时到的,一路可好?”燕燕关心的问道。
“都好,你也好吧,惦记着,就过来看看,连同帮着父亲收些货款。”公主说道。然后用手指着一边的桌子道:“郁离,把我的减妆拿来。”叫郁离的侍女转身去一边的桌子上去取来一个金丝盘花的盒子,双手奉上。
公主打开减妆,取出一个极小的玻璃瓶子,里面装着大半瓶透明的液体,递给燕燕,“波斯国的,据说是用了好多花汁榨的,香的我闻着就想晕,送给你,这样的香水,只配你这样的美人。”
燕燕忙跪倒在地,双手举过头顶,“谢公主赏赐。”公主把那小瓶子放在她手里。
“起来吧,以后可千万别叫公主了,家都没有了,羞愧难当啊,我现在叫刘紫絮,你叫我紫絮就好了。”
燕燕起身道:“民女不敢,还是称刘小姐吧。”
刘紫絮叹口气:“随你,我找你来是问一件事,你最近可知道太子来到这落仙镇?”
燕燕吃惊道:“太子,这个民女未曾听闻,小姐是从哪里听来的?”
“哦,几面之缘……算了,不谈这个。”公主说道此处,微微停下,思索一番又道:“伊风最近怎样?不要心急,很多事情要慢慢渗透。”
燕燕点点头:“奴婢正是按小姐交代做的,伊风这个人很有气节,但若是能为小姐效力,却是一把好手。”
“那可真就依靠你了。”刘紫絮说道。
燕燕突然哎呀一声,若有所思的怔了一下道:“前几日有个年轻的后生,被人追捕,说是什么附近那个镇子的阎府里跑出的,我只以为他是那阎家老主人养的公子跑了,并没有想太多,会不会……?”
刘紫絮眼睛一亮:“他人在哪里?”
燕燕摇摇头,“这个不知道,对了,他是和伊风一起走的,伊风应该知道,刚好我约了伊风明日见面,问问便知。”
“好吧,你先回去,我也累了,想睡会儿,你也不要太辛苦,用不用把幽客和金蕊留下来侍候你?”刘紫絮说道。
燕燕忙低头道:“罪臣之女,哪敢用小姐的近身侍女,烦劳小姐记挂,我有小娥已经很好,那我先行告退了。”
出了客栈,燕燕掂着手里的香水,对小娥说道:“这个给你吧。”
小娥乐的一下子跳起。
风雪越的肆虐……
山里冷,先前的雪还没有融化干净,背阴的地方,凹处,都有积雪,此时又是风雪交加,树木呜呜嚎叫,雪被风卷起一阵阵白色的雾,然后又在背风的、凹处堆积。猎人、樵夫都躲避风雪不上山,真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不知过了多久,简旭慢慢的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漆黑一片,他心里说道:“哦,我死了,这里是地狱吧,不然怎么这样的黑,一定是地狱,不然怎么这样的冷,当然是地狱,不然怎么这样的疼。”
一会儿,噼噼啪啪的声音响起,然后有了光亮,然后又有了热热的气息。
简旭再次睁开眼睛,朝光亮的地方看去,是一堆火,正熊熊燃起。
“下油锅吗?我也没做过什么坏事,阎王大哥,这里是不是阿鼻地狱啊?你烧的那是不是油锅啊?你想把我炸了吃吗?我告诉你,我还有一肚子的臭屎没有拉出来。”
“浑身上下无处不伤,还这样多的话。”
简旭听见有人说话,吓了一跳,阎王?小鬼?判官?努力转动脑袋循着声音看去,这阎王很帅,火光映衬下俊眉朗目,面庞棱角分明,怎么感觉如此熟悉这张脸啊,在哪里见过,不对,这好像是自己,天啊,我真的死了,灵魂已经出窍,肉身躺在这里,妈妈!娘!母亲!
&;1t;ahref=。》。
第四十九章 双龙会(1)
那人也不理简旭,只管往火堆上添柴,火越烧越旺,一股股热气扑面。他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只山鸡,好肥大的一只,左手拎起,右手嗖嗖的去拔毛,他的手法相当利落,眨眼间,山鸡便赤身**的了,他又拿起一块尖利的石头,把山鸡的肚子割开,掏出内脏用力丢出去,然后把收拾好的山鸡放在火上烤。
简旭躺在地上,借着火光打量着那人,然后就开怀大笑了,“是你,怎么会是你,就应该是你,我和你的夙缘,是几辈子就注定的。”
那人便是和简旭几次相遇又几次失之交臂的太子,他也不说话,放好山鸡之后就弯腰走了出去。
简旭这才现,这里是个山洞,不是特别大,他们这样的身高无法站直身体,洞深也只有几米,洞壁上凹凸不平,甚至无法靠上去,硌人。简旭此时躺在地上,却也不觉得很凉,原来他身体下铺着厚厚的杂草,双手支地,想坐起来,却啊的一声大叫,胸腔附近疼痛难忍,又现右腿竟然无法弯曲,原来是被两根木棍夹着。他心里明白,一定是骨折了。回忆一下,从那么高的山坡滚落,然后被撞晕,再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自己受了很严重的伤,不用说,救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