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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时代-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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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白羽





简介

PK从大漠开始,死亡蔓延鬼城。神秘男子白痴跟随埃及商队,在死亡之海与美女悍匪疯狂PK,白痴因此被大夏国俘获,并被训练成最勇猛的斗奴。在一场惨烈的奴隶角斗中,白痴与西方勇士托尼重新联合起来,与金国暴君完颜亮展开了你死我活的猫鼠游戏。营救圣女的得动无意中使他们卷入了南宋、西夏和大金三国争雄的历史洪流中。最后,白痴协助绝对弱势的宋军神奇地瓦解了金军的入侵,历经九死一生终于拿到了上古孤本《易经》。它与《占星术》的结合,让圣女慢慢地掀开了天机一角……而这一切只是游戏。

男主角穿行于游戏和现实之间,是唯一一个不必使用作弊代码就能保存现实记忆进入“真实幻境”的人,却怎么也记不起第一次进入游戏之前的事。

他是谁?是汉斯博士口中的犯罪艺术家“孙猴子”?还是金爵士口中的维进联盟特工“探索者”?在他记忆里,最清晰的却是一串数字——47725812!

白痴与雪妮最终帮助维进联盟保护了年幼的“毁灭者”,圆满完成任务,准备开始两人的普通生活,却惊恐地发现——现实世界似乎并不真实……

第一卷 天机破

第一章 死亡之海

“喂!你,就你!过来!”

天是热的,地是旱的,四野无风,人如蒸笼中的馒头,感觉自己就像在一点点被蒸熟,却无处可逃。我缩在阴凉的墙角,把头死死埋在双腿间,身子卷曲成团,四周的喧嚣吵闹像来自另一个世界,与我完全无关,我只想着最渴望的清水和馒头。

“喂!叫你呐!还没死吧?”

有人用脚拨了拨我,使我从昏昏庸庸的冥想中醒来,迷茫地抬头看去,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正俯视着我,那眼光就像在审视一只野狗是否还活着。

这是一个仅有一条小土路的小镇,就像被老天爷遗忘在戈壁滩中的一点上古遗址,在一片混沌昏黄中,稀疏点缀着一点生命的翠绿,所有的绿色都靠着一口苦涩发咸的井水浇灌,所以这里也叫咸水镇,这名字写在镇外一块石碑上。我三天前用半顿饭的功夫走遍了全镇,除了两旁寥寥几家店铺,我最先发现那口苦井,然后才发现那块石碑,至于我为何要到这儿来,却已经不记得了。

“站起来!”大汉在命令我,那种居高临下的目光让我有些不快,但我却没有违抗,老老实实地站起来,这才发觉自己并不比他矮。

“转个圈我看看!”大汉用手指画了个圈,他有一双碧蓝的眼睛,缩在高高的鼻梁两旁,显得有些深邃,从鬓角直垂到颌下那漆黑卷曲的胡须,衬得他的脸色尤显白皙,几乎可以和他头上缠着的头巾和身上的长袍相比。

我顺着他的手势缓缓地转了两圈,大汉的眼光就像在审视着一头牲口,眼里露出一丝赞许——对牲口的赞许。

“嗯,身架不错,肌肉也还结实。有没有兴趣和我们一起去闯‘死亡之海’,到东方的丝绸之国?”大汉眯起眼睛,饶有兴致地望着我。我使劲咽咽唾沫,还没来得及回答,大汉又说,“没有工钱,但管饱。”

管饱!这许诺对已经饿了三天的人来说该是怎样的吸引?我根本没有用头脑去想,便已经在使劲点头。大汉并不感到意外,对我一招手:“先跟我去见桑巴老爷,得先经过他的同意,你才能成为我们商队的一员。”

桑巴老爷和那大汉穿着一样的长袍子,缠着一样的白头巾,只是比那大汉干瘪瘦小许多,脸上更是沟壑纵横,满是岁月的沧桑,不过一双深藏在眉棱阴影下的三角眼,仍像年轻人一样清亮。在此地最大的一家客栈见到他的时候,他正把最后一块干馍仔细塞进嘴里,然后拍拍手上残屑,用挑剔的目光审视我半晌,最后才问领我进去的那个大汉:“弗莱特总管,这就是你给我找的新伙计?怎么像几个月没吃饱的病骆驼?”

那大汉笑着俯身在桑巴老爷耳边嘀咕了两句,我立刻就猜到他在说不必付工钱。桑巴老爷的目光渐渐柔和起来,捋着颌下稀疏的山羊胡须和蔼地问我:“会不会照顾骆驼?”

骆驼?我只远远见过,从没跟它们打过交道,但出于直觉和本能,我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我知道这是关系到我能不能吃饱饭的问题,容不得我说不会。

“本来呢,我们并不缺人手,”桑巴老爷端起桌上茶碗,轻吹着碗中飘浮着的茶叶,垂着头慢条斯理地顾自说着,“但如果能多找一些人一同上路我也不会反对,再说帮助穷苦人,给他们提供一份可以活命的工作,也是我的一种良好习惯。不过,通常我们不会用来路不明的人,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名字?我知道这是一个人最重要的记号,但我搜遍了自己所有的记忆,却还是想不起来,其实我所有的记忆也就是在咸水镇这忍饥挨饿的三天,再往前就是我一个人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漫无目的地走着,陪伴我的就只有一丛丛像癞子头上的头发那样稀疏的骆驼刺,我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我过去的一切就像一扇大门一样完全关上,把我关在大门这边,让我完全看不到自己的过去。

“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我喃喃说着,发觉自己嗓子十分哑涩。

“不知道?”桑巴老爷还没说话,我身后突然爆出一声肆无忌惮的嘲笑,“就算没有姓也该有个名字啊!贱如奴隶也该有个代号!”

我回过头,看到客栈外一个身材瘦高的白衣青年正护着一个白纱蒙面的女子大步进来。他眉高目深,面色白皙中透着健康的红润,脸型就像雕塑般有棱有角,薄薄的唇上有修剪整齐的漂亮青须,颌下却光洁如镜。从脖子直罩到脚背的白袍上隐隐绣着些不知名的暗花,看其质地和做工就知道一定价值不菲。他的后腰带上挂着一柄短短弯刀,斜探出的刀柄上镶着几颗熠熠闪光的红宝石,就像是刀柄上溅上的几滴鲜艳夺目的鲜血。而他身旁那女子身材也是修长高挑,半掩的白纱只遮去了她的口鼻,露出的肌肤在栗色长发映衬下更显白皙如玉,斜飞入鬓的细长柳眉衬得她大大的双眼更显神采飞扬,但她那深褐色的眼眸总给人一种看不透的感觉。此刻那眼中正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神情,正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我知道,这眼光决不是对一个异性的欣赏。

“到底叫什么?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白衣青年说着来到我面前,我这才发现他高挑的身材总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虽然我仅比他矮一点点而已。

悄悄退开半步,我努力想在压力面前表现得镇定一点,但混沌的头脑却不听使唤,最终只是嗫嚅着答道:“我……我不是没有名字,只是……只是想不起来罢了。”

“想不起来?”白衣青年再次大笑,露出了莹白如玉的门齿,“连自己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你是不是个白痴?”

“托尼,你可真有灵感!”弗莱特总管突然冲那青年讨好地笑着鼓起掌来,“我看这名字就很好,白——痴,这名字对他简直再合适不过!”

客栈中爆出哄堂大笑,人们都饶有兴致地望着我,似乎想看看我会有什么反应,我知道“白痴”是个侮辱人的称谓,但我心中并无一丝委屈愤懑,平静得就像他们在笑另一个人,我只静静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咳咳,如果……你要实在想不起自己的名字,我们就暂时叫你白痴好了。”桑巴老爷适时发话,顺应了众人卑劣的愿望,众人脸上再次露出轻松愉快的笑。我理解他们,在枯燥无聊的旅途中,若不懂得给自己找点乐子,那闷都要闷死了。

“好了,从现在起,你就是我们商队的伙计了。弗莱特,去给他找身旧袍子换上,再给他弄点吃的。”桑巴老爷说着站了起来,对我身后那少女笑着招招手,“黛丝丽,我的宝贝,你到哪儿去了?让爷爷担了半天心。”

“爷爷!”那少女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桑巴身旁,搀住他的手臂,她的声音十分悦耳,“有托尼跟着我,我就是到强盗窝里去转一圈也十分安全!”

“托尼,我的勇士!”桑巴拍拍跟过来的白衣青年的肩,眼里满是赞赏,“这一趟有你和你的十二飞鹰武士护驾,我对前途很有信心!”

“老爷,你想到我们是你的高明,保护你和你的商队是我们的责任!”托尼稍稍低了低头,神态不亢不卑,而黛丝丽望向他的眼光蒙着一层淡淡的柔情。这是我最后看到的情形,然后我就被弗莱特带到客栈后面去洗刷换衣,领到自己第一顿馍和清水,这时我才发现,像我这样临时被找来的伙计还有十几个,而我是最后一个,真是幸运!

吃饱喝足,我这才开始权衡自己的决定是否英明。从经过这儿的商队和流浪汉的只言片语中,我听说过“死亡之海”。咸水镇往北,在戈壁滩上走七八天,是昌国的昌城,往南,穿过一片半戈壁半沙漠的地段走十几天,便是达旦国的邑城,往东,只需一天,便是浩淼无垠一望无际的“死亡之海”!

“死亡之海”不是海,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沙漠,在沙漠那边,有一个传说中的天堂——丝绸之国,那是西方所有冒险者向往的乐土。传说那儿的人金银为器,白玉为房,他们所用的瓷器陶器更是冠绝天下,尤其珍贵的是各种各样的闪闪丝绸,薄如蝉翼,柔滑细腻赛胜婴儿的肌肤。更难以想象的是,如此珍贵的东西在丝绸之国竟十分低贱,那儿的人谁都可以把它当成普通麻布来做衣服。谁要能把那种丝绸带回西方,立刻可以换到等重的黄金!

但“死亡之海”是横亘于天堂路上的地狱,不说几个月没有食物、没有清水补充的危险旅程、不可预测的龙卷风和沙尘暴、沙漠中种种不可知的凶险,就是新近出现、在沙漠中如飓风般来去无踪的大漠悍匪“一阵风”,也让任何有侥幸心的冒险家望而却步。已经有好几个商队被抢劫一空的流言传来,这个时候去闯“死亡之海”,无疑是九死一生的冒险。但我没有选择,我若不和这帮素不相识的人去探索那遥不可测的前路,便只有饿死在这戈壁小镇,又或做个盗贼,迟早死在别人的刀兵之下。我从吃下第一口馍便没有了选择,无论别人强加给我一条什么样的路,我都只有毫不犹豫地走下去,这是承诺的代价。

“快点吃,吃完了为骆驼准备草料,今晚早些歇息,明早我们就要上路!”弗莱特的催促使我和几个和我同样命运的伙计更加狼吞虎咽,显然他们的情形和我差不多,对食物都有一种永不满足的渴求。

“白痴,你吃完负责收拾这儿,然后把我的靴子擦干净!”直到弗莱特把手中的靴子扔到我头上,我才意识到这是在叫我,默默地捡起靴子,我对“白痴”这称谓并不感到特别难堪,甚至在心里都暗骂自己确是白痴,因为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儿?

第二天一早,当火红如血的太阳刚刚升离地平线的时候,我们从咸水镇迎着刺目的阳光出发了。经过长着稀疏骆驼刺的戈壁滩,在第三天正午,庞大的商队终于开始踏进“死亡之海”。直到此刻,我才开始真正理解这四个字的含意。身后,还隐约可见戈壁滩零星的骆驼刺,东一团西一簇地散落在地平线尽头,那是整个天地间最后一点绿色,而前方,是一片死寂的沙海,在烈日的曝晒下,蒸腾出地面最后一滴水分,视线尽头,起伏不定的沙海有些虚幻缥缈,恍惚在无声地荡漾着,正像是吞噬一切生命的“死亡之海”。

走到这里,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忍不住望向来路,就连骆驼也在依依不舍地凝目回望,眼中泛着绝望的悲色。我也回头最后看看地平线尽头那最后的一点绿色,这才发现,戈壁滩上只会拦路扎人的讨厌骆驼刺,此刻竟是如此的亲切,以后的几个月,眼中便再见不到一点生命的绿色了。

没有谁说话,大家都默默地转回头,垂首踏入软绵绵的沙海,耳边除了漫无方向呼啸而过的风声,以及踏动沙子发出的“沙沙”声,就只有驼铃枯燥单调的“叮咚”声,让人更感到孤寂和无助。而我,还听到自己心跳的“咚咚”声。虽然四周干燥炽热,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拉紧了身上的长袍。蒙桑巴老爷恩典,我也有了一件和他们一样的长袍和头巾,它非常适合在这炽热的烈日下穿着,即可挡住曝晒,又能让风由下而上吹过身体。

我牵着骆驼无声地跟在向导身后,像我这样的苦力是没有资格骑骆驼的,我的责任就是拉住手中拴在一起的几匹骆驼,不让它们脱离队伍。我没有侍侯过骆驼,不过骆驼是种非常温顺驯良的动物,我没费什么功夫就掌握了指挥它们的诀窍,相信此刻就是放开缰绳它们也决不会乱跑,没有谁敢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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